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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5617-文字不是东西-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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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幕僚,就是“文胆”组成的班子;在高扬科技的今天,若无其他专长,下笔纵使可以惊天地、泣鬼神,也上不了青云路。以实际需要而论,今天无论干的是哪一行业,语文水平只要能达意,就可交差。书信上款阿猫阿狗都以“亲爱的”开头,原是洋人规矩,这习惯看来已在我们的文字世界“俗成”。其实,也没有什么关系,多喊几声“亲爱的局长”,喝令我们的上司头头也变得亲爱了。文字本身既失去晋身之阶的时代价值,老板对下属的表现也不吹毛求疵,既然大家一天只有24小时,干吗为追求达意以外的文字境界去踌躇终日?撇开功利思想去看第二层次,难免要唱些高调,譬如说,文字乃人之衣冠。说得不错,但世上偏有喜欢衣冠不整的人。我们倒不妨拿王尔德“顾影自怜”的行径来作自动自发的例子。王尔德对于唯美主义,身体力行。他遵守的英国绅士在社交场合的各种规矩,在别人看来可能是繁文缛节,他却觉得合该如此。一个人要是流落荒岛,只要天气不坏,穿不穿衣服也无所谓,但王尔德却不这么想,他说即使一个人独处,如果配备不成问题,他准会穿晚礼服盛装自己跟自己吃饭,因为这合该如此。如果我们对文字的要求,不夹杂功利思想,不计较考试分数,而是为了尊重其本身价值而用心琢磨、推敲,不求超越只求实用的功能——那就接近王尔德的“浪漫”精神了。学生若有自动自发的精神,第一个要破除的迷信,是科技万能的观念。要培养对文字的感性直觉,要把文章写得有分寸,靠的不是教育科技提供的各种先进助学设备,而是古方:背书。“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偷”,说得再贴切不过,天下文章一大抄。    
    董桥风格,自成一家,但他也是经过“偷抄”阶段才成正果的。他这把年纪的人,没有几个不是被业师或父母逼迫着终日吟哦“云对雨,雪对风,晚照对晴空”长大的。唐诗、宋诗、《古文观止》这类古书读多了,胸中自成楼阁。日后下笔,个人的见解、认识、信念,自会与当年从断简残篇吸纳得来的千丝万缕,浑然融会成为一体,机杼别出,天下文章就是这么“偷”、这么“抄”出来的。要提高学子的语文水准,除了复古,别无他法。这些话真的逆耳,恐怕没几个人会听得进去。前人读书,正襟危坐,捧诵环回,因为他们不把文字看做“东西”。炼石补天,痴得可爱,虽无补于事,但值得尊敬。董桥专栏,应作如是观。


第二辑 文字岂是东西 一捉“字虱”之必要(1)

    董桥的《英华沉浮录》是行家写给行家看的小品。如非行家,最少也是对中英两种文字的生态在乎得发烧的读者。对文字并不苛求的读者,看到Hong    
    Kongs    
    future    
    lies    
    in    
    China被译做“香港地区的前途有赖中国”或“香港地区的前途系于中国”,感觉都差不多吧?但董桥却问:如果    
    lies    
    in    
    是“赖”,那么“有赖中国的什么呢”?香港地区的前途,因此应“系”于中国才贴切。董桥这种修改文字的功夫,有人称为“捉字虱”。我们给他取个公道吧。拿上面的例子来看,论点切中要害,足为“一字师”。只有文化悠久的民族,才有资格在文字上斤斤计较。董桥在《不必优雅,但求体面》中引了旧时英国中产阶级家庭妈妈教训女儿的话:pigs    
    sweat,darling,ladies    
    perspire。猪猡的汗才会淋漓地“流”出来,淑女呢,她们的“香汗”只能像沁人心脾那样“沁”而透之。捉“字虱”之必要第二辑文字岂是东西当然,时代不同了,维多利亚的女儿今天频频workout(去健身),虎背熊腰的体格如不sweat(出汗),有损于健康。再说,像perspire(流汗)这类词,除非宝贝女儿是学院派,否则恐怕要查字典才懂得妈妈的意思。捉字虱,也要跟得上时代脉搏。今天港台地区的编辑,看到大陆同胞来稿,若有称自己太太为“我的夫人”者,切忌借箸代谋,改为“拙荆”。《英华沉浮录》珠玉纷呈,文字华夷混杂,仍旧书香扑鼻。作者“写文章一向冷静、用功、很辛苦”,不说别的,单看他在电脑时代与朋友通信,写的还是毛笔字,其一丝不苟;可见一斑。他这么认真,难怪我有时闭起眼睛,脑中出现的老朋友小董,竟有几分像武侠小说中的法堂香主。这种压力非同小可,怕的是一不小心,写出自暴其短的句子,给堂主移上“文章病院”的手术台,解剖得体无完肤。幸而董堂主掌门,量情度理,深晓法外施恩之道,有他人情味的一面。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在传播界工作了十几年,经历了工作上接触的中文与英文不断蜕变,日积月累,自己最大的收获是对文字变得格外敏感。正因他认识到文字发展日新月异,对看来不太符合传统规矩的文体也能容忍,“常常从一些不太通顺的句子里想到作者另一套心思与动机”。实际上,堂主对今日习见之文字沙石,除了包涵包涵外,还有什么办法?拿英译中为例,要董桥看得过眼的,其译者兼备与他相当的两种文字修养还不够,更不可或缺的是那份文采和感性。存爵兄文字,“冷艳迫人”中亦偶见三分无赖,尽得风流。这近于天赋,学不来的。拿他译安东尼·鲍威尔(Anthony    
    Powell)的一句妙语为例:    
    Growing    
    old    
    is    
    like    
    being    
    increasingly    
    penalized    
    for    
    a    
    crime    
    you    
    havent    
    mited.看他怎么处理的,他把上句译成:“年事愈高愈像清白之身而受无妄之罪。”把“a    
    crime    
    you    
    havent    
    mitted    
    ”消化成为“清白之身”真乃神来之笔。董桥文字,神游古人。怪不得他写的白话文,少见废话。他“改”人家的翻译,也以言简意赅为上纲。这种功力,可从《用学养去认字解词》一篇中引例。    
    Realism.Prudence.Generosity    
    of    
    spirit.And    
    the    
    interests    
    of    
    Hong    
    Kong。新闻处的中译是:“我们实事求是、小心谨慎、宽大包容,维护香港人的利益。”董桥觉得译稿“生硬,显出译者对英文原文只做到传译的地步,用神尽失”。要是由堂主自己出马呢?真有他的:“务实、练达、宽大为怀,还要为香港好。”董桥经常在中英文字间“沉浮”,失过手没有?如果说没有,他自己也不相信。


第二辑 文字岂是东西 一捉“字虱”之必要(2)

    最近他就招认过,“失手则是常有的事;天下学问太多,凡人精力太少,写文章一草率就‘烫’伤自己的手”。我看董桥失手固有之,但非因草率。他译英国广播电台记者在刚果烽烟中高叫的那句话:Has    
    anyone    
    here    
    been    
    raped    
    and    
    speak    
    English?就被徐咏璇指出不妥的地方。董译:“这儿有没有会讲英语的人被强奸?”徐女士说,英文原意本是:“这儿有没有人被强奸了又会讲英语的?”董桥在《语文神游太虚幻境》一文中承认徐咏璇的译文是对的。原来他自己的初稿也与她的译本相近:“这儿有谁被强奸又会说英语的?”可是后来考虑到,这么说,关键在“强奸”,不在“英语”,点不出他的文章要诠释的主题,于是他决定把英文扭过来译。如此复述董桥的话,无非说明他下笔绝非“草率”。可是,不草率就能保证不出错么?细细想来,该打屁股的是那英国广播电台的记者,因为这句话非常非常的“政治不正确”。若被美国激进“民运”分子听到,准会抓他去祭旗。当然,凭常识判断,这句话因时因地因人制宜——记者到了不幸事件发生的现场,要访问一些受难者,自己又只会说英话。问题是问者无心,听者无法不生种族主义的联想。不错,会说英语的不一定是白人,但设身处地,任哪个会讲英语的人听了,准会额手称庆:哎呀,幸亏当年学会了ABC。会讲英语的人“有福”了。不会讲英语的只好靠边站。这么说,是冤枉好人,但这句英语原文,不论是看谁的翻译,都会引起诸如此类的联想。怎么办?看来这位英国记者只好多学一两种外语,最好是“第三世界”的语言。事实上,如要求文字“言简意赅”,记者既用英语提问题,后面那节“而是讲英语的”实在多余。大声吼“Has    
    anyone    
    here    
    been    
    raped?”看看哪些人应声或站起来,就知她们是被强奸了而又会讲英语的。文字生涯,创作也好,翻译也好,实无止境,根本没有尽善尽美这回事。正因所谓“荷马也有打盹的刹那”,我们作文,只要尽了心,就尽了本分。学海无涯,译海也无涯,这教我们更虚心。语文的堕落是世界性的趋势,谁也挽不了既倒的狂澜。在这方面,我是无可救药的悲观论者。像“是时候你进行吃饭”这类险句快成典范的今天,董桥的《英华沉浮录》这个专栏,苦口婆心,也是尽本分而已。1996年4月24日《明报》有一则报道,标题是“乱宰文字‘没商量’”,其中有一段相当骇人听闻。据广西师范大学教授贺祥麟说,“有位列车员,在车厢卫生间的一块木牌上写了‘用便后请即冲洗’几个字。之所以发生这样的错误,是因为列车员不知道‘用’在汉语中有‘吃’、‘喝’的意思”。贺祥麟还继续指出了像把人家的妈妈称为“令尊大人”和将某人的女儿称为“他的胞女”这类谬误,但例子太多,也不堪卒睹,就此打住吧。跟这些常识错误比较,《英华沉浮录》所罗列的语病或误译,简直“小儿科”得很。但尽管情况不“骇人听闻”,“字虱”还是要“捉”的。这种工作今天还有人做,成果还受到大家注意和尊重,可见社会有心人不少,没白费气力。再说,董公子明白剃人头者人亦剃其头,深知“天道好还”,因此笔下处处留情,温柔敦厚一如其人,没有给人“面斥不雅”的难堪。    
    《英华沉浮录》可做教科书。


第二辑 文字岂是东西 一如是我闻——土教授看洋教授教英文(1)

    《如是我文——洋教授教英文》中的洋教授,是波拉德;波拉德者,D.E.Pollard也,香港中文大学翻译系教授,国际知名的汉学家。英国书生中,有羞于在名字上表露性别的,波拉德教授是其中一位。D.E.Pollard名字中的D,David也,因此是男身了。洋教授教英文,如过江之鲫,若非波拉德身份特殊,洋人教英文本身并非品质保证。但波拉德教授超出常人,因为他的中文修养,说、听、写都得心应手,不是“哑巴汉学家”。    
    这是关键,因为只有像他这种背景的“洋教授”,看到中国学生把“慢用!慢用!”译成“Eat    
    slowly!Eat    
    slowly!”才会见怪不怪。《如是我文》之有别于坊间一般英语教科书的,就是这么可贵的一点——作者能对症下药。对症下药的例子,多不胜举,就拿《一切的一切?》来说吧。波拉德教授任职于香港中文大学,与九广铁路结了不解之缘。教语文与翻译的老师,不但对自己的学生习作中似是而非的句子不会放过,对政府部门的公告一样敏感。月之某日,他看到铁路局如此告知乘客:Please    
    do    
    not    
    smoke    
    in    
    all    
    station    
    areas(所有车站范围内不准吸烟)。洋教授认为此告示的中英文都有语病。因为从逻辑上看,单说“车站”就够了;如果一定要说“车站范围”也可以,但再加“所有”,就成画蛇添足。英文句子的语病,更为明显,因为逻辑上not加all等于some,以此英文语法翻译过来,意思是“车站内某些范围还是可以吸烟的”。为什么中国人写英文,容易犯这种语病?无他,因为中文习如是我闻第二辑文字岂是东西惯是爱用“所有”这类结构。所有、全部、凡是,是all。即时传译专家,看到了“他把台上所有食物吃光”,将其译为He    
    took    
    all    
    the    
    food    
    on    
    the    
    table,可谓不过不失。但如把“凡是正人君子均不喜欢吹牛的人”译成All    
    decent    
    people    
    do    
    not    
    like    
    braggarts,依波拉德教授的说法,逻辑上过得去;可惜的是,虽然中国人喜欢用,却偏不合英语习惯。照英语的习惯,是会这样说的:No    
    decent    
    people    
    like    
    braggarts。普通洋教授教英文,看到以上语病在中国学生的习作中层出不穷,即使要探个究竟,因没有中文根底,不懂中国人思维习惯,也有心无力。上面提到《如是我文》异于同类书籍,因作者能对症下药,以上二例,触类旁通。近阅古德明在《明报》开设的语文专栏,知老舍1949年9月1日致劳埃得先生的手稿中,有这么一句:I    
    have    
    better    
    to    
    give    
    you    
    my    
    address    
    in    
    Hong    
    Kong    
    like    
    this。从这句话的语病,可见要精通一种外语,需要接受该外语文化的“洗脑”。一如古德明所言,英文要说“最好”或“应该”做一件事,用的是had    
    better后加原形动词的句式。老舍的英文句子的意思该是“我现在最好把我香港的地址告诉你”。时态既然是现在时,他用have而不用had,应说是理所当然,想不到这正是语文蛮不讲理的一例。语言,任何一种语言,都有其不可以常理测度的地方。要不犯错,只好向“习惯成自然”这个定律投降。所谓“洗脑”也是这个意思。


第二辑 文字岂是东西 一如是我闻——土教授看洋教授教英文(2)

    All    
    that    
    glitters    
    is    
    not    
    gold(闪亮者不尽是黄金),听来不合逻辑,因是谚语,也没有办法。若依规改为Not    
    all    
    that    
    glitters    
    is    
    gold,丘吉尔泉下有知,准会咆哮道:This    
    is    
    the    
    most    
    preposterous    
    proposition    
    up    
    with    
    which    
    I    
    have    
    to    
    put(这是老子最难忍的荒谬事)。老舍的句子的另一错误是like    
    this。古德明既是“老中”,一看就知语病的来龙去脉。这是未经消化的“地址如下”的翻译。看了波拉德的文章,才知语病就是语病。“病毒”入侵时,不问年龄籍贯性别,亦不管你说的是否为母语。且看《主格和宾格》——记得从前在英国听无线电也有广播员向听众告别说:From    
    John    
    and    
    I,    
    goodbye    
    for    
    now。闻之骇然。英国是皇家英语歌舞地,怎生出此纰漏?这家伙真不知天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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