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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缥缈录-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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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最后的平静,龙格真煌深深吸了口气,看向背后的千人队。这是他仅剩的兵马,一支完全没有受过训练的队伍,有十三四岁的少年,也有五六十岁的老人,真颜部最后的男人们都在这里。他们手持简陋的木柄长枪,列着散乱的队形坐在地上休息,此时一齐站了起来,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他身上。     
    龙格真煌竟然无声地笑了笑。     
    “你疯了!由我带这一队冲上去挡住虎豹骑,你走!看见那颗青色的星了么?追着它的方向走,一直去南方,渡过天拓峡到达东陆你就安全了,将来还有回来的机会!你现在死了,一切都完了!”年轻人回过神来,以自己的战枪压在龙格真煌的马头上拦住了他。     
    “我没有疯,我只是不明白,”龙格真煌的声音平静温和,“你给我说了很多东陆的故事,后来我一直想,这世上的人们到底该是互相亲爱,还是你死我活。我们蛮族有首歌,唱的是‘狮子搏狼,狼食麋鹿,麋鹿就草,草也无辜’。大的动物要吃小的,就算麋鹿也要吃草,可是有谁去怜悯那些草呢?难道人也是这样,大的部落就要吃掉小的,小的再去吃更小的?”     
    “可是到底为什么呢?我们没有想过去吃掉别人啊?”龙格真煌看着少年,挥手指着自己背后的杂兵,“我们真颜虽然是小部落,难道就不能活下去么?”     
    年轻人怔怔地看着龙格真煌。这个牧民一样的草原主君认真地凝视他,眼神像个迷茫的孩子。     
    “不……不是这么说的……”年轻人奋力地挥手,可是那个令人疲惫绝望的念头却在心头挥之不去。     
    老师的身影在拉杀的刑架上分崩离析的一幕又在眼前浮现,在那之前的一年,夜北散落的蛮族部落终于向陈国的大军低头,他们进贡皮毛骏马和能歌善舞的少女,换取陈国的庇护。老师的鲜血淋漓背后,贫苦的牧民们并没有过上更好的日子。     
    “我不能逃走。我姓龙格,我是他们的首领,他们相信我能够带他们富强,无论我带他们去哪里,他们都会追随我。反过来,也是一样。我和他们一起战斗。我想不明白的问题,就留给青阳的大君吧。青阳是狮子,我们真颜是微不足道的杂草,可是就算杂草,也想活在这片草原上!”     
    龙格真煌拔出他的刀,缓缓地带动了战马,千人队跟着他无声地前行。     
    年轻人要跟上他的时候,龙格真煌忽地回过头来:“能带我的女儿去东陆么?让她代替我活下去吧。告诉她说父亲很爱她。可惜以前对她总是说不出这些,真是愚蠢。”     
    年轻人沉默了很久,点了点头。     
    龙格真煌笑了笑:“一直想问,你叫什么名字?”     
    “谢圭。”     
    “很高兴认识你,谢圭。天驱……对么?天驱的武士。”     
    龙格真煌举起了沉重的战刀,而后猛地指向前方。那柄震慑人心的利器在夜风中啸鸣起来。吼声冲天而起,老人和少年们高举他们的长枪,追随着主君驰向浩瀚的战场。     
    这是谢圭最后一次看见龙格真煌,狮子王留给他的是一个夜幕中的背影。他第一次看见龙格真煌怒吼,像一头真正的狮子一般,再不回头。天地尽头隐约有烟尘滚滚地卷起,虎豹骑终于来了。


第一部分:蛮荒男子长过马鞭的杀

    整个营寨都在燃烧,映红了半边夜空。    
    青阳九王吕豹隐厄鲁,策马而立,就着火光凝视那颗头颅,玩味他最后的神情,多少年的征战生涯,第一次看见人死的时候能那么安静,他最后一瞬的表情凝在那里,看久了,就觉出一份隐约的哀凉。     
    一名虎豹骑百夫长将朱红色的匣子奉上,九王将头颅放进了匣子中:“这是狮子的头,要带给大君看的,小心不要丢了。”    
    他转向立马在身边的贵族武士:“比莫干,还没有找到你弟弟么?”     
    青阳部吕氏帕苏尔家的长子比莫干摇了摇头:“虎豹骑直冲到营寨里,没有合围,人都被冲散了,没有找到阿苏勒。别是……”    
    九王沉默了一会儿,对着百夫长低喝:“传令下去,搜索每一个帐篷。就算是尸体,也要把世子从里面找出来!”     
    充耳都是哭嚎声和马蹄声,火光中人影在闪动,黑甲黑马的骑兵在帐篷间穿梭疾驰,他们把火把投向空无一人的帐篷,整个营寨化作了熊熊火海。路途遥远,这些帐篷无法作为战利品带回北都,就要就地焚毁,真颜部已经成为历史了。    
    九王望着孤悬在天顶的月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一名虎豹骑扯着一个女人的头发从燃烧的帐篷里策马而出,她的双腿拖在地上,拼命地挣扎。还是个年轻的女人,没穿皮靴,裙子下的小腿白净细腻,在地下拖得都是血丝。也许是她挣扎得太厉害了,虎豹骑手起刀落,斩下了人头,猩红的血在地上泼洒出一摊,虎豹骑提着人头策马而去。女人藏在怀里的手软软地跌出来,握着一柄锋利的短刀。     
    九王思索了片刻:“传我的令!男子长过马鞭的杀,女人要留一半,年老的不留。”     
    百夫长在马背上躬身:“是!”    
    “屠城令?叔叔……这可是七万人啊……”比莫干伸出去阻拦的手停在半空中。    
    九王把他的胳膊按下:“遇事不要先想到敌人。比莫干,你想想这一战虎豹骑死了多少人。战士们跟我们上阵,他们要财宝要牛羊也要女人,打胜了,就让他们开开心心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好了。”    
    “可是屠城令……”    
    “比莫干,不要心软。做大事的人,要有做大事的决心。这些人对我们已经没有用了,不要被血蒙住了你的眼睛,要看到将来。灭绝真颜部,你还不知道我们做成了怎样的一件大事。”九王抽动鼻子,像是闻着馥郁的酒香,“这风里的味道,让人想起铁沁王奔驰在这片草原上的年代,蛮族新的辉煌盛世,就要开始了吧。”     
    比莫干愣了一下,风里只有浓重的灼烧气息和血腥味。


第一部分:蛮荒强雄贵功业而贱人命

    历史上的胤末燮初,是一个悲哀的年代。    
    英雄们还未诞生在钢铁的摇篮中,世界在动荡和战火中挣扎。    
    北陆瀚州在蛮族七大部落的控制之下,七部的盟主青阳部以北陆大君的身份君临草原。而浩大的东陆属于古老高贵的胤王朝,十六个诸侯国以铁桶的形状拱卫着神圣的帝王之都。    
    然而,和平的年代已经过去。无论是东陆的大皇帝还是北陆的大君,都无力去维系庞大的国家。王权已经旁落,怀着野心的人竞相踏入战场,在乱世中夺取自己的一席之地。    
    胤朝喜皇帝二年,青阳部世子吕归尘阿苏勒被送往真颜部,在南方温暖湿润的草原上休养。    
    区区三年之后,真颜部举旗退出青阳部掌握的草原议会库里格大会,开始了反叛大君统治的战争。于是滚滚铁流从北方而来,青阳的虎豹骑血洗了南方的腾诃阿草原。    
    喜帝五年早春四月,青阳九王吕豹隐厄鲁的大军冲破了真颜部最后的阵营,真颜部的主君——“狮子王”龙格真煌伯鲁哈,在乱军中砍下了自己的头。真颜部被灭族,草原七部中最弱小的一支永远地消失了,青阳的主人——吕氏帕苏尔家族——再次用血捍卫了大君的尊严。    
    而就在同一个月,在东陆中州,赤潮般的骑军开进了胤朝帝都天启城的城门。东陆的雄狮,来自“南蛮”离国的诸侯赢无翳骑马直趋太清宫,在阶下昂首不跪。七百年来第一次,皇帝在刀剑下屈服,成了臣子掌中的傀儡。    
    旧时代被摧枯拉朽地毁去了,而新的时代则建立在战士的尸骨和妇孺的血泪上。    
    四十五年之后,大燮的官史《燮河汉书》回头去描述这段乱世的时候是这么说的:     
    “初,帝王失位,风云变作。    
    强雄贵功业而贱人命,恃三尺剑,争诸天下,老弱欲偷生而终乱离,漓血荒野,枯骨相藉。     
    是时,天地为熔炉,万物为薪炭,血泪并煎于其中。     
    是以,英雄有悲世之歌,继而振拔威武,扫荡风云,立南北二朝,握天下之柄。”


第二部分:东陆密使盘鞑天神的信使

    “阿摩敕,看见了什么?”     
    “太阳从天心经过,进入了蝎宫,天球的旋转比以往快了一分五厘,主星的轨迹没有变化,但是入夜的时候,我们应该会看见北辰从山顶上升起。五百年来这样的天相只出现过三次,北辰是战争的星啊,老师,盘鞑天神会保佑我们免受北辰之神的惩罚么?”     
    “你问我,我又该去问谁?难道真的要我去问盘鞑天神?”     
    “可是……老师你是我们青阳的大合萨啊!”     
    “老师已经当了三十六年的合萨,还从没听见过盘鞑天神跟我说过一句话,也许盘鞑天神已经忘记了蛮族,也许他只是在午睡,上一代的大合萨说神每次沉睡是一千年,在这一千年中只睁开三次眼睛,虽然我觉得我身子还算结实,不过估计是顶不到那一天了。”     
    “那……老师你从星相看到了什么呢?”     
    “什么都没看见!那么多星星,乱七八糟的,在我以前的很多大合萨都想看穿星空的变化,不过没一个成功的。”老人斜倚在马背上,抄起腰间的白铜酒罐喝了一口,睁着惺忪的醉眼,“现在他们都死了,否则我还当不上大合萨呢!”     
    七月的正午,阳光有一丝毒辣。     
    老师和学生都是一身白麻长衣,跨着两匹骏马,并肩站在北都城外的野地里。年轻的学生聚精会神地仰望天空,他的双目被式样古怪的两枚墨镜透镜遮住了,正是这样,他才可以在炽烈的阳光下观察太阳在天穹中运行的轨道。     
    学生名叫阿摩敕,像其他北陆贵族一样,他也有一个雅致的东陆名字,叫做颜静龙,取“沉静之龙”的寓意,全名是颜静龙。阿摩敕。不过北都城上上下下的人都把他叫做“眼镜龙”,因为他效仿河络的技术,磨制了这对可以在白昼观看太阳的墨晶薄镜。    
    阿摩敕摘下那对墨晶镜片,转头去看委顿在马鞍上的老师。老头子一边灌着烈酒一边打着哈欠,秃顶的脑袋也被酒熏得通红。阿摩敕无数次地想老师成为青阳的大合萨完全是个错误,如果他真的是盘鞑天神拣选的使者,那么盘鞑天神喝得可并不比老师少。     
    他的老师,大合萨厉长川,是整个草原都敬畏的人。“大合萨”是高贵的尊称,意思是“盘鞑天神的信使”,蛮族巫师们的首领,独一无二的大天师。每一代只有一位大天师,只有他才能学习最深奥的星辰古卷,昭示神的旨意。部落里的大事,从出征到祭祀,都要他观看星辰而定,从牧民到贵族,都对他的话奉若神谕。     
    阿摩敕跟随他学习星相之前,也把合萨看作了半神,可是第一次跟着合萨主持一年一度烧羔节的大祭祀,合萨就露出了马脚。祭祀在遥远的高坡上举行,周围环绕篝火,包括大君都只能跟牧民们一起在远处遥望。高坡上合萨唱着远古的拜歌,浑身披着银饰,头顶巨大的犀角,手持战刀起舞,冥冥中似乎唤来了天神对人间的垂顾,于是所有人都伏地而拜。     
    而惟有跟在合萨身边的阿摩敕知道,那时候合萨脸色通红,醉眼迷茫,嘴里还叼着酒罐,一手持刀,而一手挠着腋窝,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好些天不洗澡生出虱子来。那段神圣的拜歌本来有四节,被他偷偷地砍掉了一节半,因为他说已经忘掉了那一节半是怎么唱的。可怜虔诚的青阳人从此就不会再听到完整的拜歌了,因为这首神圣的歌谣没有纸本,是口口相传的。     
    老头子养了一只草原上常见的旅鼠,每当有贵族人家来问他嫁娶和丧葬的吉凶时,他就跑回帐篷里,把那只旅鼠从竹笼子里抓出来,喂它莜麦和黑粟。若是旅鼠选了莜麦,就是吉;若是黑粟,就是凶。     
    只有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还像个真正的合萨,这时他会坐在空旷的草原上仰望星辰,有时一看就是一昼夜。可是有时候阿摩敕小心地坐在他身边想知道他到底在观察哪颗星辰的时候,却又发现合萨根本就是坐在那里睡着了。     
    许多年之后阿摩敕被称为五百年来蛮族最伟大的合萨,以星相术独步草原,乃至东陆的星相名师都为之拜伏。可是阿摩敕总是平静地说,我的老师才是真正看穿星空秘密的人,他其实早已知道了一切,只是他不愿把那个残酷的真相说出来。    
         
    “热死了,热死了!”合萨低声嘟哝着。     
    不知是因为喝多了酒还是热的,他满脸通红,敞开瘦骨嶙峋的胸口,抖着衣襟不停地忽扇。扇着扇着,老头子一摊稀泥一样从马背上滑了下去,阿摩敕吓了一跳,策马绕着老头子魁梧的白马兜了一圈,才发现老头子是坐在马肚子下面的阴影中躲太阳。     
    “合萨,合萨,”阿摩敕赶紧叫他,“大君还在那边看着呢!”     
    老头子干脆一翻身,在草地上睡了。     
    阿摩敕知道这样的情况下是休想把他叫起来了,于是惴惴不安地看向前方的白旗。


第二部分:东陆密使斩下无数敌人的头颅

    白色的大旗在微风里偶尔招展,上面是豹子般的神兽摩云飞腾的图案。     
    剑齿豹,是青阳的图腾。相传这种神兽的两牙如同利剑,它在荒芜的草原上经行,遇见了战败垂死的吕氏祖先吕青阳,它折下双牙作为武器赠送给始祖,然后死去。吕青阳凭借两柄豹牙之剑建立了伟大的青阳部落,而剑齿豹的真正身份,是化身的盘鞑天神,他在最危难的时候来拯救他的孩子。     
    大旗下,魁伟的蛮族武士按着剑柄一马当先,静静眺望着南方的地平线,他的双目细长凌厉,右眼的瞳孔中有一块刺眼的白斑。    
    青阳大君,吕氏帕苏尔家的主人吕嵩,他年轻时有个绰号叫做“白眼鹰”,就是因为这块白翳,总令人感觉他的目光格外冷厉。     
    大君已经五十岁,但仍矫健如昔,坐在战马上腰背笔直。马鞍上斜挂的重剑是他年轻时候的武器。他是当之无愧的武士,曾经以这柄重剑亲手斩下无数敌人的头颅。     
    他的马后,数百骑列着队,每一个都是衣饰华贵骏马如龙,北都城里有身份的贵族都在这里了。前日斥候送来飞报,出征的九王吕豹隐将在今日凯旋,大君带着贵族们一直迎候到城门外。     
    “父亲,要过午了,九王还没有回来,先回帐用些食物吧。”二王子铁由策马贴近父亲,“铁线河距离这里九百多里,九王带着虎豹骑三万大军兼程赶路,今天未必就能回来。不如儿子派出斥候去路上迎接,一有消息马上回报给父亲。几位大汗王身体不好,让他们在太阳里晒着……”     
    大君默默转过头来扫视身后的人,年老的几位王爷已经顶不住日晒,要么委顿在马鞍上,要么已经下马躲在毡伞下,奴隶们从城中的地窖里运来了冰块,用纱布敷了给贵族们擦脸。一群人像是被日光晒蔫的牧草,看上去全没有精神。     
    大君摇了摇头:“九王是我们青阳的神弓,箭无虚发。我见过他带兵十几年,从没有在时机上耽误过一次。”     
    铁由诺诺地退了下来,不敢再说什么。     
    “鬼天气,狗都晒脱皮。九王敢让父亲这么等,胆子未免太大了。”铁由低声嘟哝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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