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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记得当时年纪小-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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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喜欢我吗?她脸色一变,又马上笑了笑对我说:    
     等你上火车那天我告诉你可以吗?我也笑了笑,可以啊!但是一想起她一开始难看的表情心里就有种不详的预感!    
     到了要走的那天,父亲和她来送我,父亲把唯一的一张站台票给了她,当我要踏上火车的那一刻,她以飞快的速度吻了我一下,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她把一封信塞到我手里,转身走了,我只看见她消失的掩面而泣的背影!    
     在火车上我打开了那封信:    
     我不否认,你对我的好,也不否认你让我快乐!如果我们能在同一个学校我一定会答应你,可是现在……?我们的学校和专业有太多的不同,四年后在一起的机会很少!所以:我们还是做好朋友吧,我真的不想失去你!    
     班主任那天给我的纸条是:他是个好男孩,好好珍惜他……!    
     是我不对我伤害了你,我把我的初吻送你,算作补偿吧?    
     我的眼睛模糊了,想不到我等到的竟是这样的结果,心中不祥的预感变成了现实!那一刻我崩溃了……。我不知道是怎么样到了学校怎么开始我的大学生活,就到现在很多同学都告诉我说我给他们的第一印象是傻子……。她我很伤心很失望,我想不明白,只要我们的心能在一起,那点距离算什么啊?。    
     我一气之下,咬咬牙回了信,只一句话:因为爱你就不能做朋友!    
     可我接受了她的结果,她却不接受我的结果:那之后每次的信里都是对我说不完的是思念,每次打电话她都对我哭着说想我!尽管我对他的语气已经很冷淡,因为我被她深深的伤害了……。    
     可是心底的声音告诉我:我还爱着她!我不想让她伤心,所以我放弃了心忘记她的想法,又问了她:你喜欢我吗?    
     这次她她答应了我,做我女朋友!同学们都奇怪我怎么就突然变了一个人,难道我只是需要她的那一句话?    
     失而复得的感情我格外的珍惜,我想用实际行动来缩短我们的距离!天冷了,我给她寄了条她很喜欢的红色围巾!天又热了,我给他寄了顶红色的太阳帽,因为她最这红色,我每天都打电话,半年就打了一千多,我一直把她当作我的女朋友甚至是我的精神支柱,直到第二年暑假……。    
     那年我和几铁哥们聚会,在马路边一家餐厅吃饭!我一个好朋友好奇问我:你和她是不是早分了啊?我笑了笑没有说!以为他是在拿我开玩笑呢!他却接着说:“她们班里有我认识的一个网友!说她进大学已经换过两个男朋友了!”我一听犹如五雷轰顶般!傻了……,楞楞的呆在那里!眼泪刷的就要溢出来,“我不信!”    
     朋友看我失常的表情好象明白什么了,“你们还没有分啊?那你可亏大了,她现在的男朋友现在是我网友的干哥哥,我都知道他的名字……!”他肯定的说,我气冲冲的跑了出去,此时一辆汽车飞了过来……,那之后一阵疼痛,我就再也不知道什么了!    
     等我醒来,已经是三天后了,我躺病床上,旁边是焦急的家人和同学!医生说我身体都受轻伤,没有什么大碍,本不知道为什么会昏迷那么久?身边的人告诉我,她来看过我,给我留下一封信,而且伤心的哭了……,我看自己,到处渗着血丝的绷带,竟然一点感觉都没有!我看着那封信,愣了一会儿,目光呆滞着慢慢的打开: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从来不想伤害你……,我当初拒绝你是因为我真的很喜欢你,可我们在一起的机却少了,我怕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让你更伤心。所以给了你第一封信想让你忘记我,开始你的新生活!可是你曾经对我的好,又让我很依赖你,分开后的我很不适应一个人生活,所以又答应做你的女朋友!这是我现在很后悔的事情!可后来想了想我们还是不可能在一起!所以我答应了同班的一个追我的人……    
     她证实了那一切都是真的,我好想哭却没有一点泪水。    
     对不起,是我太现实而伤害了你!看在你躺在病床上我真的很伤心,是我不对我不求你原谅,甚至想被你痛快的骂一顿,只要你能觉得舒服……    
     我没有再看下去,只是半坐着发呆,我看着墙上一幅画,画里的女孩围一条长长的红围巾,我笑了:自言自语到,我曾经送她一条她说很喜欢……    
     大家都为我担心,这个时候我的老班主任知道我的消息,也来看我了!我再也忍不住,猛的钻到他怀里:眼泪如火山般威猛,如海水般汹涌……    
     淹没了我的初恋,毁灭了我的感情……。     
     我从怀里掏出那张班主任曾经送给我们,我一直珍藏的纸条,笑了笑,然后轻轻的撕碎了……。    
    我撕破了一个美丽的梦,留下了永远伤痛的回忆!    
    


第三部分南昌的冬天太冷了

    我想,我也该离开南昌了。因为,南昌的冬天实在是太冷了。    
    南昌的冬天太冷了    
    作者: 朱钦辉    
    一    
    还记得那个冬天的夜晚,南昌的风特别的大,整座城市都笼罩在一片鬼哭狼嚎般的风声之中。路上的行人都绝迹了,只剩下路灯一片一片惨白的光,在风中兀自亮着。    
    我独自一人行走在南京路上,寒冷的风袭击着我单薄的身体,衣服似乎都不管用了。风从裤管下面钻进去,裤子就像一面旗帜,啪啪地响。而我却感觉不到丝毫的寒冷。    
    玲给我打来电话,声音似乎比寒风更加冰凉。玲说,南昌的冬天太冷了,我不回来了。畏,你别等我了。寒风中我手握电话,已经没有了想哭的冲动。我知道,天冷并不是玲真正的理由,而心冷才是她离开的原因所在。    
    玲是我在南昌认识并与之相恋的女孩。那时,我们都在半边街上一个叫小明画室的画室里学画。    
    半边街是一条长不足千米的小街,又叫美术街。街道很破,一边是错落有致良莠不齐的大小商铺,另一边却是绵延整条街道的高高的围墙。我想,这可能就是半边街的由来吧。    
    那时侯,半边街上聚集着大群各色各样的艺术家、准艺术家和伪艺术家们。男的一色是长发光头,女的则一色的奇装异服。每天清早,窄窄的街道上便挤满了大大小小新新旧旧的画板画架,唯一统一的是那人人脸上不可一世的艺术家的表情。    
    玲和我来自不同的地方,但我们却有着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中央美院。玲很漂亮,长着一张很妖的脸蛋。玲说,除了中美,别的学校请我都不去。说这话时,玲的脸上便有一层神圣的光泽,头拗着,自信、坚毅、狂妄。在我的眼里却是无与伦比的美。    
    为了尽快实现自己神圣而又无比艰巨的目标,我和玲成了整个画室最勤奋的人。每天最早来,最后离开,直到所有的人都走光了,我们还一人占着一个角落在不知疲倦地埋头苦干。只有等到肚子饿了,才会想起还没有吃饭。    
    这时候,我们便会相约着一同出去吃一盘炒粉,或坐在街头的水煮摊前,吃热腾腾的水煮麻辣烫。    
    我们都很喜欢南昌的食物,喜欢那种重重的口味,辣辣的感觉。    
    有时我们也会放松一下自己,去逛街,看昂贵却买不起的衣服鞋子。或骑着单车去八一桥,对着滔滔的江水拼命地喊、拼命地叫,直到累得坐在地上傻傻的笑。然后再骑着车子返回。    
    这时,坐在车后的玲便会变成一只温顺的小猫。头软软地靠在我的背上,不说话,只能听到她均匀的呼吸。    
    我说,玲,做我的女朋友吧。    
    玲歪着头想了想,便答应了。    
    不过有个条件,玲说,我们只能考中美。    
         
    二    
    有了爱情的滋润,我们的学习就更有了劲头。我们相互鼓励着,又相互竞争着,两人身上似乎都有了使不完的劲。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其他的时间便都是在画室里度过。    
    玲的画很美,有一种男性的阳刚,像极了她的性格。    
    那段日子,虽然我们天天都在一起,却没有时间去谈更多的爱。唯一的浪漫便是:逛街、吃水煮,或者骑车去八一桥疯狂。    
    为心中的梦想疯狂,为爱疯狂。    
    然而第一年我们都失败了。中央美院每年那少得可怜的几个名额和蜂拥而至的报考者似乎是对我们自不量力的嘲笑。同学中该考走的都考走了,没考走的也都不再来了,偌大的画室里就剩下我和玲还在坚守着阵地。    
    玲一边哭着又一边无比坚定地对我说,畏,我们会成功的,会成功的。    
    我的心酸痛无比,面对眼前这个好强的女孩,我唯一能做的只能是一遍遍地安慰她,也安慰自己。是的,我们会成功的。    
    玲便在我的怀里流着泪睡,手里还抓着那支用秃了的画笔。    
    这一年,我们都没有回家过年。我们还要为第二年的再一次冲锋做着准备。整个冬天,我们就像两只准备冬眠的动物。在储存了一大堆的食物之后,接下来便是不分黑夜白天的画画、画画、再画画,生活中除了画画已没有了第二件更重要的事情。    
    爱情,似乎也已变得无足轻重。但是我们都清楚,我们是深深地爱着对方的。只是在前途面前,也只好先委屈一下爱情了。    
    过年了,南昌的大街小巷里到处都响起了此起彼伏的鞭炮声,整个城市都洋溢在节日的欢乐之中了。    
    我给玲买来了一大堆的烟花和玫瑰。看着玲抱着玫瑰在雪地里放烟花时那副兴高采烈的样子,我不禁在心里暗暗地想:我们的前途真的会像这些玫瑰这样美丽吗?那么我们的爱情呢,是否也会像烟花一样稍纵即逝?我不敢想象我们的未来。一想到中央美院那道高高的门槛,我就禁不住会为我们的未来深深地担忧。我怕我坚持不到成功的那一天。    
    然而让我没想到的是,最先坚持不下去的不是我,而是玲。    
    大年初二那天,思女心切的玲的父母来到了南昌。远远地看着玲她父母那心痛无比的泪眼和玲那强颜欢笑的瘦脸,我的心里就隐隐作痛。    
    玲的父母要接玲回去,玲犹豫了好久终于答应了。怕我担心,又悄悄地找到我,向我保证,我很快就会回来的,你等我。我无置可否地点点头,尽量装出自然的表情,我不愿让玲看出我的心里其实是万分的不舍和担忧。    
    玲却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哭了。    
    这一走,玲便真的没再回来。    
    三    
    南昌是我喜欢的城市,因为,在它的怀抱里有我喜欢并深深爱着的女孩。在南昌这块土地上,到处都曾留下过我和玲的脚印。中山路、胜利路、八一桥,还有那无以计数的水煮摊前。我们的心情曾经是多么的愉悦啊,我们的梦想和爱情又曾经是多么的神圣和纯洁啊。而今,这一切都已成为了过去,就像这身边的风,刹那间就没了踪影。    
    踩着路灯惨白的光一步一步地向前迈动,两旁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得风景。再拐个弯,就该到半边街了,也就该到家了。但那还是家吗?没有了玲,那只能算是一个四堵墙围成的没有生命的房子而已。    
    我不敢去想象那房子的冷清。玲没有带走她的东西,而我却情愿它们消失得就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我想,我也该离开南昌了。因为,南昌的冬天实在是太冷了。    
    


第三部分你那里下雪了吗

    原来,只要懂得经营,爱情也可以历久常新。    
    你那里下雪了吗    
      作者:影子    
     又是一年中看雪的日子,西岭的山巅上开始泛出清纯的银白,还未到假期,已早早的报了旅行社。老公有些诧异,去年才去过,今年怎么又去?我笑,只是因为喜欢,西岭的雪曾伴我一同成长。    
     在西岭漫天飞舞的雪花中,牵老公的手,跋涉到顶峰,看他在银白色的雪松前做鬼脸,心里总有一丝暖意。原来,只要懂得经营,爱情也可以历久常新。虽然,在曾经的时光里,我曾在同样的景色中错过了一个深爱我的男孩,但现在,我已懂得如何把握自己的幸福。也因为他曾经的眷顾,让我恋上了西岭的雪。    
     他就是凯。    
     认识他,是在大学毕业前的系演讲会上,当我大声的对下面的几百双眼睛宣称“我欣赏三毛,因为三毛的一生忠于她所选择的写作事业,忠于她所爱的人——荷西”的时候,台下最前排的一个男生率先开始鼓掌,然后台下掌声雷动。    
     那个率先鼓掌的男生就是凯,演讲结束后,他找到了我:“很欣赏你的演讲,讲得太好了,‘人生最重要的事,莫过于忠于自己所选择的事业,忠于自己所爱的人’”。看着他激动的引用我演讲里的原话,我笑了。    
     凯和我不同系,他学的专业是英语。但他的爱好广泛,除了音乐、美术,对文学和古诗词都有一定的研究,有时这方面的见谛甚至超过了学文学专业的我。每当遇到学习上的瓶颈,我总会想到这个知识渊博的学长,而他也总能帮我顺利渡过难关,他的朋友甚至调侃我们俩一个是“十万个为什么”,一个是“百科全书”。    
     毕业后,我进了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凯则进了政府机关做翻译。我们的联系不再像学校时那样频繁,但每周还是会见几次面。凯在我心目中仍是我最好的朋友,他总是像一个大哥般的给我无微不至的关怀。    
     在广告公司里,我开始了我的初恋,那个男孩口口声声说爱我,最终却和公司里另一个暗恋了他多年的女孩结了婚。他告诉我:“影子,不是我不爱你,我很喜欢你,但是我不会和你结婚,你的个性太要强,和你在一起,我很累。我虽然不是很爱她,但她的个性更适合我。她懂得照顾我。”我冷笑,自私的男人!    
     整个夏天,我把自己泡在冰冷的河水里,任性的消耗自己的体力。凯只是沉默不语的站在岸边看我,一站就是两三个小时。每晚把累得一蹋糊涂的我送回家。    
     那个夏天,我瘦了七斤,却也把那场让我欲哭无泪的初恋成功的抛在了脑后。    
     百无聊奈的日子里,我学会了抽烟、喝酒,交了一些社会上的朋友,开始沉溺在夜色中的酒巴,频繁的换身边的男友。    
     凯无比痛惜的看着我,告诫我不要放纵自己。而我只是淡淡的说:“我是一个没有明天的人,我不再相信任何可以伤害我的东西。”凯不再说我,只是一支接一支的抽烟。    
     那年的冬天,凯约我到西岭去看雪。    
     南方的城市很少有机会看到雪,我长这么大,也只在十三岁的时候见过一场。我很兴奋,和凯确定了五天的行程。    
     自助的旅游很辛苦,每到一个地方,凯总是先安排好住宿的旅馆,让我休息,自己则跑到镇上去打听旅游的路线和一些当地的古迹,以便在路上讲给我听。    
     第一晚我们住在花水县,傍晚的时候县城的农家开始放烟花,凯和我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农家的孩子向我们兜售烟花。凯买了不少,我们在人群中像孩子一样疯玩。玩累了就坐在台阶上看远处天空中绽放的烟花。我说,不明白为什么会喜欢烟花,明知是虚芜飘渺的东西,却还是爱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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