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76-岁时节日里的中国-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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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证实,以牛祭河是祈念丰穰。因此,牵牛是作为用于祈念丰穰祭祀牺牲被供荐的太牢。
其次,认为织女是嫁于河神之女。在把牵牛作为供荐河神的牺牲的情形下,有必要考察织女与河祭的关系。即织女不是象征一般女子工作的蚕织,而应该是在河祭仪式中和牵牛的对应。《史记•;六国年表》秦灵公八年(公元前417年)条:“城堑河濒,初以君主(索隐曰:君主犹言公主也)妻河。”当在河边筑濠时,把公主作为河神的妻子献上。另外,《史记•;滑稽列传》有这样的记载:魏文侯时,邺城令西门豹改变了当地每年选送作为河伯妻子的民间好女子的风俗。《庄子•;人间世》说:“牛之白颡(sǎnɡ)者与豚之亢鼻者与人有痔病者,不可以适河。”上述情形下的人,是作为妻献给河神的女子。这些虽是战国时代的事例,却可知古老的河祭有嫁女与河神的风俗。《滑稽列传》的嫁河事例中,让从人家选来的女子洗沐,使其穿新衣闲居斋戒,于河上选斋宫,设缇绛帷帐,在其中住十余日,然后把载有嫁人的床席,浮于河中,行数十里而没。《滑稽列传》没有记载住在河上斋宫的女子织机之事,但是《淮南子•;说林训》载:“曹氏之裂布。”高诱注:“今俗间,以始织布系著其旁,谓之曹布。”把始织布系在机旁,有献给神之意。从这样的观念看,嫁女应当考虑织神的新衣,织女的名字由此表示,特别是织女和作为牺牲的牵牛对应。织女、牵牛出现之时,正值农作物从繁育期到收获期,不难想象古人将此作为带来繁育和丰收而神化,将祈求丰收的地上河祭投影到天河与夹河之二星,天河和牵牛、织女的认识出现了。其性质原本与河神相同。
牵牛、织女传说最早反映的是他们不能聚会的悲剧性恋爱主题。东汉时代的作品《古诗十九首》中有这样的诗: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
纤纤擢素手,札札弄机杼。
终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
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
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中村乔指出,牵牛织女悲剧性恋爱反映了河祭主祭者和神的关系。织女常常处于慕恋的立场,与其说是当时女性的地位和心情,不如说是追求神的主祭的投影。《楚辞•;湘君篇》是祭湘水之神所歌,像“望夫君兮未来,吹参差兮谁思“的句子,很明显是把神作为期待的恋人的诗歌。这是因为主祭者希冀神的来临,被喻为思念恋人的恋心。湘君是男神还是女神有两说并存,主祭者是男是女也不清楚。但是《史记•;滑稽列传》所记西门豹之事中,祭河神的主祭者是女巫。《楚辞•;九歌•;河伯篇》的主祭者也是女巫。主祭者是女巫,容易将性格移入织女。这样赋予牵牛、织女二星新的性格,把悲剧性恋爱作为主题的故事就产生了。另外,牵牛的拟人化最早可见东汉班固的《西都赋》:“集乎豫章之宇,临乎昆明之池。左牵牛而右织女,似云汉之无涯。”关于赋中的牵牛织女,李善《文选注》对汉宫阙疏曰:“昆明池有二石人,以像牵牛织女。”昆明池为西汉武帝元狩年间开凿,昆明池附近现存二石像,很可能西汉已制作了石人。这样,牵牛、织女在西汉已被拟人化。从魏曹植《七咏》诗中牵牛、织女相会未有日期和七夕聚会最早见于晋周处《风土记》来看,牵牛织女七夕相会的故事恐怕是在东汉末年产生的。东汉末至魏晋是故事兴盛之时。
前面提到牵牛织女最早引人注目,是基于以织女作为七月立秋的标志星,适逢农业尝新丰收祭。而将牵牛织女故事固定在七月七日,还有诸种因素。一是七夕作为半年祭同正月七日创世神话相联系,恰好为半年。二是汉魏时代人们把七日作为阳数,如西汉《淮南子》记七月七日剪瓜叶,《淮南万毕术》记七月七日涂守宫,均以事例说明七月七日是特殊日子。东汉《四民月令》也说七月七日“可合蓝丸及蜀漆丸,曝经书及衣裳,作乾糗(qiǔ),采蒐耳”。七月七日是阳数重叠之日,人们相信此日制药有奇效,做其他与阳有关之事,效果也显著。最反映问题的是《风土记》所引《董勋问礼俗》:“魏时人问董勋云:‘七月七日为良日,饮食不同于古,何也?’勋云:‘七月黍熟,七日为阳数,故以糜为珍,今北人唯设汤饼,无复有糜矣。’”(《太平御览》卷三一)说明了七月尝新,七日为阳数是民间的观念,以此观念构成了七月七日与牵牛织女结合的基础。
《岁时节日里的中国》 第三部分七 夕(2)
乞巧种种
牵女织女祈求丰禳的观念引出了祈盼富贵得子的习俗。《风土记》记载:“七月七日,其夜洒扫于庭,露施几筵,设酒脯时果,散香粉于筵上,以祀河鼓、织女,言此二星神当会,守夜者咸怀私愿,或云见天汉中有奕奕白气,有光耀五色,有为征应者,便拜而愿乞富乞寿,无子乞子,唯得乞一,不得兼求,三年后言之,颇有受其祚者。”又由于织女的名称,使人联想到女工,进而乞巧。《史记•;天官书》讲织女是天女孙,“正义”引东汉末占星书《荆州占》,说织女三星“王者至孝于神明,则三星俱明;不然,则暗而微,天下女工废”。看来东汉时织女已同女工即蚕织联系在一起。乞巧事在刘宋孝武帝《七夕》诗中已有反映:“沿风被弱缕,迎辉贯玄针。”表现出以穿针引线乞巧的活动。《南史•;后废帝本纪》说宋帝刘昱在元徽五年(公元477年)七夕节“与内人穿针”。《舆地志》记载:“齐武帝起层城观,七月七日宫人多登之穿针,谓之穿针楼。”(《岁时广记》卷二六)梁宗懔《荆楚岁时记》说七月初七夜晚,家家户户的妇女结彩缕,穿七孔针。有的人用金、银、黄铜做成针,把瓜果等摆列在庭院中以乞巧。如果有蜘蛛在瓜果上织网,就认为是织女星神降临的显示。明确把穿针引线作为提高缝纴技艺的乞巧行为。南朝形成的活动一直留传到后世,民间将穿针乞巧作为七夕的代表性行为,宫廷则建进行乞巧活动的楼台,如唐玄宗建乞巧楼,元在九行台乞巧,明设乞巧山子。
《荆楚岁时记》以蜘蛛在瓜果上织网作为织女神赐巧显灵的观念,也传于后世。唐《金门岁节》说:“七夕乞巧,使蛛丝结万字。”(《岁时广记》卷二六引)至唐代《天宝遗事•;蛛丝卜巧》记载,玄宗与杨贵妃于七月七日在华清宫游宴,各捉蜘蛛放在小盒内,至晓开启,观察蜘蛛网的稀密,以为得丝的表示。密则巧多,稀则巧少。民间也仿效他们。蜘蛛乞巧之俗一直流传后世,清道光安徽《繁昌县志书》说:“闺秀设茶果于露台乞巧,夸朝中有蛛丝罗其上者,谓之得巧。”同治江西《瑞州府志》记载:“妇女置蛛妆盒中,观其成网,以验巧拙。”
生豆芽、浮巧针也是乞巧的主要方式。隋杜台卿《玉烛宝典》引《淮南子》说:“丰水十仞,金针投之,即见其形,乃有旧事。“可知汉代已有以针在水中形状占卜的习俗。明清时代浮巧针之俗在北方较盛。明万历《顺天府志》记载:“七月浮巧针:七日民间女家盛水暴日,令女投水针浮之,初水底日影散如花,动如云,细如线,粗如槌,卜其巧拙。”小针在水面因表面张力加上水面晒时表面有尘土,可以浮在水面,投射到盆底成各种图形。豆芽菜最初被用来乞子。前引《风土记》可知,民间有七夕乞子风俗。《东京梦华录•;七夕》说,开封“以绿豆、小豆、小麦,于磁器内以水浸之,生芽数寸,以红蓝彩缕束之,谓之‘种生’”。种生表达的是得子得富的生殖崇拜观念。生豆芽又演变成验巧的做法。清嘉庆四川《汉州志》说:“以绿豆浸瓷器内生芽,长数寸,摘浮水面,视影成花卉形为待巧。”类似豆芽卜巧的风俗还有用其他物品的,如同治山西《阳城县志》记载:“浮藤萝丝于水,名曰乞巧。”
七夕节还有其他风俗。如望天河以卜米价。前引《风土记》已有望天河占卜之俗,在清代,同治《醴陵县志》说:“七夕夜望天河为来年米贱之征,十一日至十四日河汉复见,年岁不佳,至十五后复见,群相乐,杜子美诗云‘米价问天河’是也。”可见此俗反映的是自古以来七夕祈求丰禳的观念。至少在唐代已有以天河卜米价之俗。又如看巧云风俗,康熙《太平府志》说“俟云雾乞巧”即是。再如表示爱美,昆山、嘉兴等地妇女七夕以凤仙花(金冈花)染指甲;万历《新昌县志》说女子“煮槿汤沐发”。还有作女工,正德《琼台县志》:“七月乞巧,用彩色纸糊作冠履衣裙,剪制金银纸为首饰带锭之类。”嘉靖《南安府志》七夕于月下“请画诸品花样,谓之乞巧”。七夕食俗也引人注目,《东京梦华录》说北宋人以面糖蜜选为笑靥(yè)儿,谓之“果食花样”。《清嘉录》记苏州乞巧用的巧果。正德《建昌府志》说当地“多用米粉煎油食”。七夕节最基本的习俗则是陈瓜果,焚香于庭,祭祀牵牛、织女二星,祭毕,才开始各种乞巧活动。
中 元
农历七月十五日,是道教的中元节,佛教在这天要做盂兰盆会,民间将该日作为鬼节,有祭祖等活动。
盂兰盆会
盂兰盆是梵语的音译,意为“解救倒悬”。据西晋竺法护所译《盂兰盆经》记载,目连看到亡母处在饿鬼中,以钵盛饭送给母亲吃,但食未入口,就变成火炭,母亲未能得食。目连大喊大叫,跑回来禀告佛主。释迦说:你母亲的罪重,不是你一人所能解救的,需要十方众僧威神之力,到七月十五日那天,你当为七代父母、现在父母厄难中者,准备百味五果于盘中,供养十方高僧。佛主会告诫众僧,都祝愿施主的七代父母进入禅定,然后受食,那时目连母亲就可以脱离一切饿鬼之苦。目连报告佛说,凡弟子孝顺者,可否应当设盂兰盆?佛主说很好。《盂兰盆经》在中国影响很大。
目连救母的七月十五日又是佛教“解结夏”(又称解“结”制)之日。佛教于四月十五日开始禁足以护生,即在外行走恐伤草木虫类,于是安居九十天,称为解夏或解制,至七月十五日结束,可以四出行走。七月十五日是众僧功德圆满之期,这天修供,其福可报百倍。因此信佛者在七月十五日做“盂兰盆会”,具有庆祝解夏和救母两重含义。
南北朝时期流行盂兰盆会。北齐颜之推所撰《颜氏家训•;终制篇》说:“及七月半,盂兰盆望于汝也。”反映出北方已有盂兰盆信仰。南朝最早见于梁武帝萧衍。《佛祖统纪》说,大同四年(公元538年)梁武帝到同泰寺,设盂兰盆斋。梁宗懔《荆楚岁时记》说,七月十五日,僧尼道俗都设置盂兰盆会供养众佛。由上可知,南朝梁时从皇帝、僧尼到民间信徒在七月十五日做盂兰盆会已相当普遍。
唐代盂兰盆会仍盛行宫廷。《唐六典》规定中尚署七月十五日进盂兰盆。武则天出于政治需要,力倡佛教。如意元年(公元692年)七月,她在洛阳城南大会僧众,“陈法供,饰盂兰”,杨炯所撰《盂兰盆赋》反映了其盛况。唐代宗也崇佛,曾令百余人于宫中陈设佛像,诵经,谓之内道场。七月望日,于内道场造盂兰盆,饰以金翠,所费百万。又设高祖以下七圣神座,备幡节、龙伞、衣裳之制,各书尊号于幡上,舁出陈于寺观。届时“排仪杖,百僚序立于光顺门以俟之,幡花鼓舞,迎呼道路,岁以为常”(《旧唐书•;王缙传》)。德宗继位后取消内道场,罢内出盂兰盆。唐代民间热衷于佛事,贞元年间崔炜在岭南,中元日看到“番禺人多陈设珍异于佛庙,集百戏于开元寺”(《太平广记》卷三四)。《四时纂要》说唐人在七月十五日,取佛座下土放在肚脐中,能令人多智,厌火灾。
宋代盂兰盆会活动成为民俗的一部分。《岁时杂记》记载,北宋的律院多依据经教作盂兰盆斋,人家大率即享祭父母祖先。常以竹竿分成四五足,中置竹圈,谓之盂兰盆。画目连尊者之像插其上,祭毕加纸币焚之。作者还说:“近俗七月十五日有盂兰盆斋者,盖出释氏之教,孝子之心,不忍违众而忘亲,今定为斋享。”反映出佛教对七月十五日祭祖活动的影响。《岁时杂记》引《嘉泰事类•;假宁格》记载,宋代中元节休假三天,七月十五日前后各一天。可知至少南宋宁宗时的假期如此。南宋杭州僧寺于七月十五日建盂兰会,“率施主钱米,与之荐亡”(《梦粱录》)。
《岁时节日里的中国》 第三部分七 夕(3)
明清时代盂兰盆会风俗尤盛于南方。嘉靖《萧山县志》说当地十五日僧舍各营斋供,举村荐亡,作盂兰盆会。小孩垒砖瓦作浮屠塔,燃灯于中,绕塔游戏。万历《建阳县志》:“各寺观募化男女建斋荐亡,曰兰盆会。”清人李斗《扬州画舫录》记当地七月十五日节俗甚详:“选僧为瑜珈焰口,造盂兰盆,放荷花灯,中夜开船,张灯如元夕,谓之盂兰会。盖江南中元节,每岁妇女买舟作盂兰放焰口,燃灯水面,以赌胜负,秦淮最盛。”实际上京师寺院做盂兰盆会也颇为可观,《帝京岁时纪胜》说北京庵观寺院设盂兰会,街巷搭苫高台坐鬼王,看演经文,施放焰口,以济孤魂。锦纸扎糊法船,长至七八十尺,临池焚化。点燃河灯,谓之慈航普渡。超度亡灵是佛教七月十五日节日的主题,放焰口,点荷花灯,水中放法船皆其形式。佛教的思想同祖先崇拜和孝道结合,使盂兰盆会活动深入民间。
中元释义
道教将七月十五日作为中元节,认为是地官的生日,地官赦罪是中元节的主题。早在东汉末,五斗米道有“三官手书”,三官是指天、地、水。就地官的观念而言,五斗米道的治病请祷法,是书病人姓名,说服罪之意。作三通,其一埋于地(《三国志•;魏书•;张鲁传》)。可知地有赦罪解病的功能。关于上元、中元、下元的三元思想,据日本学者秋月观瑛的观点,是通过《洞玄灵宝三元玉京都大献经》等,从6世纪中叶至7世纪初,在佛教盂兰盆会的影响下形成的。也就是说道教可能在当时民间节日话动中,把三官手书思想改造,附会为三元思想。《荆楚岁时记》说,七月十五日“僧尼道俗悉营盆供诸佛”。可见已有道教活动踪迹,正值6世纪中叶。明确的记载是在唐代,《唐六典》卷四《祠部郎中》记载了“三元斋”,讲到“七月十五日地官为中元”。玄宗曾于开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颁敕天下,要求百姓今后每年正月、七月、十月三元,十三至十五日禁断屠宰(《册府元龟•;帝王部》)。《明皇实录》记载:“三元日,宜令崇元学士讲道德、南华等经,群公咸就观礼。”唐诗中多有以中元日为题的诗歌,说明中元一词及其节俗已流行民间。
道教对中元节有种种说法。《道经》指出,七月十五日中元,地官校阅,搜选人间,分别善恶。诸天圣众,普诣宫中,简定劫数人鬼,簿录饿鬼囚徒,一时俱集。以某日作元都大斋献,于玉京山采诸花果异物,幡幢宝盖,精膳饮食,献诸圣众。道士于其日夜讲诵老子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