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其他电子书 > 闹学记_三毛 >

第10章

闹学记_三毛-第10章

小说: 闹学记_三毛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价值无关。这种人生虽然荒谬,却是他唯一可以遵循的人生。他接受生,接受死,这使他奇异的寻护了和平,并且发现到自己和宇宙,终于合而为一。 

    我们阅读《异乡人》,应以故事的形式和风格所表达的莫梭性格为中心。以传统自传形式而言,《异乡人》中的莫梭,正是一个在任何社会形态下所谓的“异乡人”。卡缪用在以第一人称莫梭的文字,一向只提示事件,并不说明他对事件的反应;他不分析自己的感情,只是叙述琐碎的细节,或一些“感觉上”的印象。 

    莫梭在表面上看来,并不具有一般人的感情。他虽然认为母亲不死比较好,却未曾对她的死感到特别的悲哀。他欢喜玛莉的笑容,对她产生情欲,却没有爱她。他缺乏雄心,也不接受升迁的机会。他认为——“无论如何,什么样的生活都一样,毕竟目前的生活,并没有让我有什么不悦的地方。”他甚至对于受审,都觉得不是自己的事,他只想快快审完,好回监狱里去睡觉。 

    我们透过《异乡人》这么一个人物,可能看见某些自己也常有的性格,那就是:许多人——包括我们自己,常常生活在无意识的生活习惯中而至麻木。莫梭是一个不知道本身人生意识的人,是一个没有意识的主人翁。他对于生,既无特别的狂喜;对于死,也并不很在乎。整个的生命,不过是一场荒谬的过程。在这里面,除了“感觉”之外,人,没有其他的思想,包括杀人,也只因为那“阳光的刺目”而已。 

    莫梭,在基本上,是一个普通人,对于社会,事实上并没有露出明确的反抗——他只是放弃。或者说,他活得相当自在却又不在乎。 

    当莫梭自觉到他无法对人生赋予任何有意识的形态时,他很自然的放弃了一切,留下的生之喜悦,只是能够带给他直接反应的“感觉”。例如:“夏日的气息,我热爱的住家附近某个黄昏的景色、玛莉的微笑与洋装。”以上的种种,成为了他所感受的真实生活,而不想再去超过它们。莫梭把这些事情都放在生活里,却不给予自己一个说明,正如他并不想从他和玛莉一时的肉体快乐中,导出以爱为名的永恒感情。 

    卡缪以间接的方法表示出莫梭那种若有若无其事的叙述态度,实际上,这种表达手法,包含着比想象更丰富、更复杂的感情。莫梭有他自己生活的法则,他不是道德上的怪物,也不缺少常人所具备的感受力,他只是一个不愿深究一切而存活的某种——人。即使可能在法庭上救自己一命,他也拒绝成为一个习俗上的孝子。他不肯说一句虚伪的话。 

    莫梭不是一个虚伪的人。这,使得整个的社会,反抗了他,误解了他,将他孤立起来。造成悲剧的事实上并不在于他的性格,而在于他和这个社会上其他的人类如此不同,因为这一份不相同,社会判了他死刑。 

    虽然,杀了一个阿拉伯人可以判死刑,这是无可非议的,可是判决莫梭死刑的方向,并不在于这个事件,而在于他的不肯矫情。 

    对于莫梭而言,道德就是遵循感觉的行动。所以他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必须忠实地、毫无夸张地表现这种感觉。《异乡人》是人与外在世界的纠葛,也是人与社会冲突的纪录。卡缪所谓的“人的欲望”与“世界的不关心”之间的对立,就在这本小说里。 

    事实上,经过莫梭,我们可以看见人的基本特质,对生的欲望以及对真实的欲望。但是他的欲望如此的不明显,使得他囿于世界所设定的极限里。监狱中的莫梭,象征着被敌对世界所捕护的人,他逐渐失去自信,他无法对他人表达思想,他已成为自己的“异乡人”。而莫梭没有征服外在现实的方法。 

    事实上,莫梭只是一个单纯的人,单纯到看上去一无知性,只以接近动物性的感官在存活。而这真真实实的生活,从任何一个角度看去,都是属于他主权之内的生活方式,却不被社会上其他的人所接纳——一旦这个人,发生了某种事件,例如说,杀了人,他的结局,除了唯一死罪之外,没有别的可能。 

    莫梭单纯,其实他的朋友们也很单纯,这些朋友——亲切而略带感伤的谢列斯特、笨到看不懂电影的艾马纽、粗心大意但是快乐的玛莉,甚而殴打情妇的雷蒙,以及整天虐待一只患皮肤病的狗的沙拉马诺,都是一批单纯又普通的人。他们并不是冷漠的,他们是一批生活在强烈感情中的人,只是平凡的存活在社会最基层的地方,使人漠视了这些人存活的意义。而这一些围绕着莫梭而生活的小人物,事实上并没有排斥莫梭,他们甚而是善待他的。他们接受他,但不审判他。正如他们对待自己。 

    其实,“异乡人”又何曾没有审判自己,从第一页开始,我们可以发现,莫梭在内心中一直在审判自己。就在向公司老板请假奔丧的同时,他就已经在茫然中感到了罪的意识——那别人加在他身上的罪的意识。 

    全书中,守灵、杀人、审判这些过程中,在在的提出主角对于刺目光线的敏感,这份完全属于官能反应的现象,都是情节变化时一再出现的。莫梭在阳光下的感情容易变得亢奋,这一方面固然表示他的精神状态,另一方面他已感到有一种比杀害一个阿拉伯人更神秘、更可怕的存在——宇宙。莫梭激怒于神父,将神父赶走的当时,是他情绪上再一次的激动——第一次在于杀人。而这第二次的激动,因着死刑将临,反将主角引上了最后不得不做的妥协;在死亡之前,将自己与宇宙做了最终也是最完美的结局。 

    分析一本书籍,重要的其实并不在于以上引用的比喻、象征或推测。这种方法,虽然有它知性上的意义;但是,在艺术以及人性的刻划上,如此解剖,不但无益,反而可能破坏了阅读一本世界名著的完整性以及直感性。分析,并不能算做唯一导读的方式。 

    我们与其对《异乡人》做更多的分析,倒不如依靠故事主人翁自己的叙述,使我们更直接的感到身为一个“异乡人”而不能见容于社会的那份刻骨的孤寂。更重要的是,对于这样一个“异乡人”我们所抱持的心态,是出于悲悯还是出于排斥,是全然的沟通与了解,还是只拿他当为一个杀人犯?我们不要忘了此书的最后一页,如果没有那一份莫梭临死前心灵上的转变,那么人生才真是荒谬的了。莫梭,是无罪的。审判他的人,也是无罪的,问题出在,莫梭是一个不受另一阶层了解的人。



 星 石

    那个人是从旧货市场的出口就跟上我的。 

    都怪我去了那间老教堂,去听唯有星期天才演奏的管风琴。那日去得迟了,弥撒正在结束,我轻轻划了十字架,向圣坛跪了一下,就出来了。那间教堂就贴着市场旁边。也是一时舍不得离开,我在树荫下的长椅子上坐了下来。那个人,那个后来跟住了我的人,就坐在那里。他先在的。 

    每一次回西班牙,总当心的选班机,选一班星期五黄昏左右抵达的,那么,星期六可以整整一天躺在旅馆内消除疲劳。而星期天,正好可以早起,走个半小时多路,去逛只有星期日才有的市集——大得占住十数条街的旧货市场。然后,去教堂静静的坐着,闭上眼睛,享受那古老教堂的管风琴演奏。 

    每一次回马德里,在起初的一两天里都是这么度过的,不然就不觉得在回来了。 

    当我坐在长椅上的时候,旁边的中年人,那个在夏天穿着一件冬天旧西装还戴了一顶破帽子的人就开始向我讲话了。我很客气的回答他,好有耐性又友善的。 

    谈了一会话,旁边的人问起我的私事来,例如说;结了婚没有?靠什么生活?要在马德里留几天?住在哪一家旅馆什么又什么的。我很自然的站起来,微微笑着向他说再见,转身大步走了。 

    一路穿过一条一条青石砖铺的老街,穿过大广场,停下来看街头画家给人画像,又去吃了一个冰淇淋,小酒馆喝了一杯红酒,站着看人交换集邮,看了一会斗牛海报……做了好多事情,那个跟我同坐过一张长椅子的人就紧紧的跟着。也没什么讨厌他,也不害怕,觉得怪有趣的,可是绝对不再理他了。他总是挤过一些人,挤到我身边,口里反复的说:“喂!你慢慢走,我跟你去中国怎么样?你别忙走,听我说——。” 

    我跑了几步,从一个地下车站入口处跑下去,从另外一个出口跑出来,都甩不掉那个人。 

    当这种迷藏开始不好玩的时候,我正好已经走到马德里的市中心大街上了,看见一家路边咖啡馆,就坐了下去。那时,茶房还在远远的一个桌子上收杯子,我向他举举手,他点了一下头,就进去了。 

    才坐下来呢,那个跟我的人就也到了,他想将我对面的一张椅子拉开,要坐下来,我赶紧说:“这把椅子也是我的。” 

    说时立即把双脚交叉着一搁搁在椅子上,硬不给他坐。“喂!我跟你讲,我还没有结过婚,怎么样?你觉得怎么样?”他也不坚持坐下来了,只弯下腰来,在我耳边鬼里鬼气的乱讲。 

    我想了一下,这个人七八成精神不正常,两三成是太无聊了,如果用软的方法来,会缠久一点,我性子急,不如用骂的那种法子快快把他吓走。 

    他还在讲鬼话呢,不防被我大声骂了三句:“滚开!讨厌!疯子!”好大声的,把我自己也给吓了一跳。走路的人都停下来看,那个跟踪的家伙跳过路边咖啡馆放的盆景,刷一下就逃得无影无踪了。 

    茶房向我这边急急的走来,一副唐·吉诃德的架势,问说什么事情。我笑起来了,跟他讲:“小事情,街头喜剧。” 

    点了一杯只有在西班牙夏天才喝得到的饮料——一种类似冰豆浆似的东西,很安然的就将脚搁在对面的椅子上,拾起一份别人留在座位上的报纸,悠悠闲闲的看起来。 

    其实也没有那么悠闲,我怕那个被骂走的人回来抢我东西,当心的把皮包放在椅子后面,人就靠在包包上坐着,眼睛还是东张西望的。防着。 

    这时候,大概是下午两点前后,天热,许多路人都回家去休息了,咖啡座的生意清淡。就在那个时候,我身边一把椅子被人轻轻拉开,茶房立即来了。那人点的东西一定很普通,他只讲了一个字,茶房就点头走了。 

    我从报纸后面斜斜瞄了一下坐在我身边的。还好不是那个被我骂走的人,是个大胡子。 

    报纸的广告读完了,我不再看什么,只是坐着吹风晒太阳。当然,最有趣的是街上走过的形形色色的路人——一种好风景。 

    那么热的天,我发觉坐在隔壁的大胡子在喝一壶热茶。他不加糖。 

    我心里猜,一、这个人不是西班牙人。二、也不是美国人。三、他不会讲西班牙话。四、气质上是个知识分子。五、那他是什么地方来的呢? 

    那时,他正将手边的旅行包打开,拿出一本英文版的——《西班牙旅游指南》开始看起来。 

    我们坐得那么近,两个人都不讲话。坐了快一小时了,他还在看那本书。 

    留大胡子的人,在本性上大半是害羞的,他们以为将自己躲在胡子里面比较安然。这是我的看法。 

    时间一直流下去,我又想讲话了。在西班牙不讲话是很难过的事情,大家讲来讲去的,至于说讲到后来被人死缠,是很少很少发生的。不然谁敢乱开口? 

    “我说——你下午还可以去看一场斗牛呢。” 

    慢吞吞的用英文讲了一句,那个大胡子放下了书,微笑着看了我一眼,那一眼,看得相当深。 

    “看完斗牛,晚上的法兰明歌舞也是可观的。”“是吗?”他有些耐人寻味的又看了我一眼,可亲的眼神还是在观察我。 

    终于又讲话了,我有些不好意思。才骂掉一个疯子,现在自己又去找人搭讪就是很无聊的行为。何况对方又是个很敏感的人。 

    “对不起,也许你还想看书,被我打断了——”“没有的事,有人谈谈话是很好的,我不懂西班牙文,正在研究明天有什么地方好去呢。” 

    说着他将椅子挪了一下,正对着我坐好,又向我很温暖的一笑,有些羞涩的。 

    “是哪里人?”双方异口同声说出完全一样的句子,顿了一下,两个人都笑起来了。 

    “中国。”“希腊。” 

    “都算古国了。”不巧再说了一句同样的话,我有些惊讶,他不说了,做了个手势笑着叫我讲。 

    “恰好有个老朋友在希腊,你一定认识他的。”我说。“我一定认识?” 

    “苏格拉底呀!” 

    说完两人都笑了,我笑着看他一眼,又讲:“还有好多哲人和神祗,都是你国家的。”他就报出一长串名字来,我点头又点头,心里好似一条枯干的河正被一道清流穿过似的欢悦起来。 

    也许,是很几天没有讲话了,也许,是他那天想说话。我没敢问私事,当然一句也不说自己。讲的大半是他自动告诉我的,语气中透着一份瞒不住人的诚恳。 

    希腊人,家住雅典,教了十年的大学,得了一个进修的机会去美国再攻博士,一生想做作家,出过一本儿童书籍却没有结过婚,预计再一年可以拿到物理学位,想的是去撒哈拉沙漠里的尼日国。 

    我被他讲得心跳加快,可是绝对不提什么写书和沙漠。我只是悄悄的观察他。是个好看的人啊!那种深沉却又善良的气质里,有一种光芒,即使在白天也挡不住的那种光辉。“那你这一次是从希腊度假之后,经过马德里,就再去美国了?”我说。 

    他很自然的讲,父母都是律师,父亲过世了,母亲还在雅典执业,他是由美国回去看母亲的。 

    我听了又是一惊。 

    “我父亲和弟弟也是学法律的,很巧。”我说。 

    就那么长江大河的谈了下去。从苏格拉底讲到星座和光年,从《北非谍影》讲到《印度之旅》,从萨达特的被刺讲到中国近代史,从《易经》讲到电脑,最后跌进文学的漩涡里去,那一片浩瀚的文学之海呀……最后的结论还是“电影最迷人”。 

    有一阵,我们不说话了。我猜,双方都有些棋逢敌手的惊异和快悦,我们反而不说话了。 

    什么都讲了,可是不讲自己,也不问他名字,他也没有问我的。下午微热的风吹过,带来一份舒适的悠然。在这个人的身边,我有些舍不得离开。 

    就是因为不想走,反而走了。 

    在桌上留下了我的那份饮料钱加小帐,我站起来,对他笑一笑,他站了起来,送我。 

    彼此很用劲的握了握手,那句客套话:“很高兴认识你。”都说成了真心的。然后我没有讲再见,又看了他一眼,就大步走了。 

    长长直直的大街,一路走下去就觉得被他的眼光一路在送下去的感觉。我不敢回头。 

    旅馆就在转弯的街角,转了弯,并没有忘记在这以前那个被我骂走的跟踪者,在街上站了五分钟,确定没有人跟我,这才进了旅馆。 

    躺在旅社的床上,一直在想那个咖啡座上的人,最后走的时候,他并不只是欠欠身,他慎重其事的站起来送我,使我心里十分感谢他。 

    单独旅行很久了,什么样的人都看过一些。大半的人,在旅途中相遇的,都只是一种过客,心理上并不付出真诚,说说谈谈,飞机到了,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