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妨碍了我们致富-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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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僵化。而改革成功的标志是形成一种新的秩序,它没有不可逾越的信仰障碍,经常性的调整通过规则的调整来完成,而不是先破后立。
3.改革的目标
经济目标:建立市场制度,这是唯一能导致资源最佳配置的经济制度。在市场制度中公民有明确的所有权,供需双方都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追求各自的利益,从而形成价格。均衡价格是唯一能导致最佳资源配置的信号。正是由于这一点,供需一体的公有制经济不可能是有效率的,因为它不能产生价格信号。
政治目标:基于自发的自由交换的市场制度,似乎是一种最自然的安排,然而人类社会经过了几千年的等级制度才出现市场经济,其原因是当人与人地位不平等时,不会产生自由交换,代替它的是掠夺和剥削。人权得到较好的尊重的社会,市场才能出现和巩固。历史如此,现今社会仍如此。当然,当今发展中国家建立市场制度和确立人权观念的顺序和欧洲诸国出现市场制度时的顺序是相反的。在欧洲,是政治演变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建立,而当今的发展中国家则是相反,在市场建设的过程中确立人权观念。然而,对这些国家而言,始终存在着由于人权观念不能最终被确立而市场经济的建设半途而废的可能。可见政治改革与经济改革的相互依存关系。
建立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市场有其规则,此规则不能靠买卖双方自己来维持,而必须有第三者,即政府。政治改革的另一目标就是改变政府职能,从领导人民变为维持市场秩序。
4.什么是民主?
许多人误以为民主的内容是少数服从多数。我以为民主包括两条原则:即①保护少数人,即使是死囚除了将被执行死刑,他仍受到保护,不容对他污辱和折磨;②容许不断地寻求能较好地作出与公众有关的决定的途径。
选举领导人与上述第二条有关。但如果某种选举办法不符合此原则,则不能认为是民主的,选举如果不能保护少数人也不是民主的。
上述二原则只有被社会上大多数人接受时,民主制度才能牢固地建立。只有社会上出现庞大的中产阶级时,此原则才可能被普遍接受。幸而在缺乏民主政治的环境下,中产阶级有可能壮大起来,因而通向民主的道路是存在的。然而这只有在经济迅速发展的条件下才有可能。
5.什么是人权?
人权是一组权利,当每个人都拥有它时并不会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它与特权相反,特权只可能一部分人拥有,如果人人都拥有,就会发生人与人的冲突。
人权并无与之相应的义务,人自出生之时起即拥有人权,故曰“天赋人权”。人权是不可交换的,因为人无法放弃人权。一般来说,言论自由属于人权,因为它不会引起人际冲突。然而如果某一言论能导致人际冲突(如教唆杀人),则它并不享受言论自由。
财产所有权属于人权。每个人都可以有他所拥有的财产,因为明确地界定了财产权,才避免了人与人的冲突。但如何分配财产则由社会制度决定。在市场制度中人从要素市场得到财富,在封建制度中人从社会地位(或特权)得到财富。
在市场上自由选择的权利属于人权,因为这不妨碍任何人行使同样的权利。以人权作借口对贸易加以限制,这种做法本身即违反人权原则。
人有行动的权利,也有不行动的权利,只要这行动不妨碍别人的人权。人有生存的权利,也有自杀的权利,正如人有吃饭的权利,也有不吃饭的权利。
如果人人都尊重人权,将出现一个和谐没有冲突的社会,所以对于人权的种种争论或者出于无知,或者出于对特权的留恋。
坚持自己的原则而且付之实施,未必符合人权,因为别人也有别人的原则。相反,妥协退让却符合人权原则。但退让有其限度,此限度存在于双方的相同的退让之中。无限制的退让,“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恰好为特权施虐创造了条件。
6.道德观念的调整
建立市场制度是制度建设,其中包括法律、道德、习俗的重建。制度是规定的和不成文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传统道德与市场道德既有重合又有区别。正因为有区别所以才需要调整,而且这一调整不进行下去的话,市场制度的建设终将失败。一切有悠久历史和伟大文化传统的国家,都面临着这一艰巨的任务。幸而儒家信仰比之伊斯兰、印度教等,和市场原则的抵触较小,所以台湾、新加坡等地才有高速经济增长。
传统道德和市场道德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否认个人追求利益的权利,甚至认为物质欲望是万恶之源。而市场道德肯定个人权利,承认物质欲望是客观存在,而且在一定程度内恰是社会进步的动力。然而市场秩序维持又需要另一种力量的约束,即市场道德,它包括:负责、敬业、守信、尊重别人。
传统道德是依靠等级结构来维持社会安定的,故有父子君臣的尊卑关系。而市场道德则否认人与人的不平等,它依靠尊重别人像尊重自己一样的观念来维系社会安定。例如市场道德承认人有追求物质利益的权利,但其限度是不得影响社会上其他人同样的权利。
7.经济改革如何突破既得利益阶层的反对
经济改革必须解决激励和信息两方面造成的低效率。解决激励的低效率要改变所有制结构,使得人们的收入从要素市场上取得。解决信息低效率,必须使价格在竞争的买卖中形成,二者都要求建立一个真正的市场。
原体制下,由于公有制才可能维持价格扭曲,低价格是消费者的特权,高价格是生产者的特权。因此建立市场并由它决定价格受到两方面的抵制。
突破既得利益阶层反对的方法是设立双轨价格制,即在原交易量的范围内仍按计划价格分配,更多的生产和消费则按竞争的市场价格分配。换言之,价格双轨制实际上就是保持计划体制不变的条件下,使黑市合法化。对中国经济起了巨大作用的乡镇企业就是靠了双轨价格发展起来的。
逐渐地双轨价格制发展成为双轨经济,即计划经济之外又生长出一块市场经济。在那里,活动的是个体户和假集体。由于市场机制比较能起作用,经济效率高,市场经济发展异常迅速。它在整个经济活动中所占的比例很快上升,最后计划经济被淹没在市场经济之中。当从经理到工人都可以在两个经济之间流动时,计划经济中人的行为规则逐渐向市场规则靠拢,最后国有制计划经济部分也可以运转得像私营市场经济那样有效率。至此,经济改革已经完全完成。
8.经济改革对政治结构的影响
由于所有制出现了多元化结构,国家不再是唯一的雇主,人们可以辞去政府控制下的工作,到市场上谋职。在非国营企业中职工没有政治学习,职工评级与政治表现无关,政府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加在这些企业上。
主宰他们成败的是市场,他们尊重市场规则,人们的注意力从政治转向了经济,意识形成起了深刻变化,成为不可逆的改变。
在中国前体制下,人民没有选择制度的自由,所以安徽农民私下试行包产到户时冒了生命危险。现在由于所有制的多元化,人们进入了制度创新的时期,成都出现了不受保护的地下股票市场,北京出现了浙江派驻北京的派出所,中国正在进入一个制度创新的蓬勃时期,外来旅游者和企业家之所以感受到中国的活力,主要来自制度安排的灵活性。改革以来出台了上百个经济政策,颁布了上百个法律,1993年提出各种制度要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原则,这些都证明了中国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当前的问题是如何在变动中坚守不容变化的原则,即市场道德和人权基础,它们可能以十分不同的间接方式被表达。
已经前述,意识形态的变化是根本性的变化,尤其是它具有不可逆性。因为当人们一旦接受了外界的某种信息并储存在大脑记忆之中,此信息即永远不可能被抹去,这就是不可逆性。众多的外界信息被条理化和抽象化,成为改变意识形态的原始素材。而意识形态的改变,导致人们对是非的判断和价值观的形成,最终影响人的行动决策。
美国社会福利中的官僚主义
官僚主义大概从古以来就有,但在自然经济为主的社会内,商品交换的量很少,社会内部各个经济细胞之间的联系很薄弱,政府对于经济活动的干预较少,官僚主义的为害只限于行政,立法,外交等系统的职能部门之中。然而从本世纪刀年代以来{ txtsk },由于大萧条引起的恐慌,人们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能否正常运转提出了怀疑,其结果是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加强了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其中由于政府直接插手财富和商品的转移,使官僚主义的现象从政治领域扩展到了经济领域。
美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的支出占整个国民收入的8%。但到1976年,这个百分比已上升到32%,80年代超过40%,其绝对值从1913年的30亿美元增加到70年代后期的4000亿美元以上。这一趋势几乎在所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都存在着,例如英国占35%,西德也是35%,法国38%,瑞典43%,发达国家中税收最低的是日本,也占了21%。
这种趋势与凯恩斯的经济理论有密切关系。因为根据他的理论,资本主义世界因购买量赶不上生产量增加而引起的经济萧条,可以通过增加政府开支而解决,不管这种开支是用于兴建公共工程,救济穷苦群众,甚至用于战争消耗。政府开支既然能起克服萧条的重大作用,则通过征税以保证政府有足够的财力,便是理所当然的了。除了凯恩斯理论,在50年代前后兴起的结构学派观点也对政府介入经济活动提供了理论依据。这种观点强调一个好的政府机构可以确保资源的最优配置以实现国民福利的极大化,而不必完全依赖于市场机制。
政府大量地介入经济活动,意味着在经济往来中有很大一部分的财富转移是通过强制性的政府规定,而不是通过买卖双方的自愿交易而实现的。于是权力代替了契约,政府官员的意志代替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选择和协商,官僚主义的习气就带进了各种经济活动之中。诺贝尔经济学奖金获得者、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对此作出了精辟的分析。他在1979年出版的《自由选择》一书中有相当一部分篇幅与此有关。里根总统评论该书是一本“上至总统,下至每一个平民百姓,凡是关心美国将来的人,都应读的书”。
社会保险
美国政府开支中占40%的是社会福利开支。在1953年,把零星的福利措施集中管理,改组了卫生、教育和福利部,当时的预算为20亿美元,不到国防开支的50%。而到25年之后的1978年这三个部的预算达到1600亿美元,为海陆空三军开支的一倍半。这么一大笔钱当然要有一定数量的人经手购买、管理、支付等等事宜,为此,政府雇用了全美就业人员中的1%的人从事与这些福利费用开支直接或间接有关的事务。这种福利美国通常称之为“社会保险”,经费来自对现在就业者的征税,用这笔税金支付给老年人和因各种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以及因主要劳动力死亡减少了收入的家庭。然而它与真正的“保险事业”并不一样。首先前者是国家经办的,它不以盈利为目的,因而赔钱也不负责任,且有国库作它的后盾。其次,它是强制性的,凡是公民都有纳税的义务,而不问他有无参加保险的愿望,或者说,它把纳税和保险混在一起,成了一种既非纳税又非保险的两不像。第三,在一般的保险事业中参加保险的人从他自己缴的保险费中受益,而美国的社会保险事实上是一种收入的重新分配。原则上它虽然对富人征较高的税,对穷人支付较多的补贴,但由于福利条款中“一刀切”的规定,造成了许多漏洞。为了堵塞漏洞,在基本条款之外又加了许多修正规定,然而修正规定仍具有“一刀切”的性质,于是不得不对修正再作修正。结果是一般老百姓弄不清全部有关纳税的规定,只好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填报税单。最后一个问题是,社会保险是当年的纳税人为当年的保险人支付福利金,它不是本人在年轻时为自己老年时作储蓄性的保险。因此随着人口年龄结构和就业结构的改变使得纳税人的负担不断加重,例如1950年每一个领福利津贴的人有17个人为其纳税,到1970年只剩下3个人为其纳税,到下世纪初最多只有两个人为其纳税。所以说,社会保险严格地说并不是真正的保险。
官僚主义的办事原则是按一刀切的条条规定办事,而不是按实际情况办事。纳税和福利的规定无论多么详尽,也总还有空子可钻,因此造成了就通常保险事业的目的而言是很不公平的情况,例如:一个人如果在按政府规定保了险的行业工作,他就可以得到津贴;如果恰好在没有保险的行业工作,他就得不到津贴。一个年过65岁的人如果决定去干活,而且其收入水平在中等以上的话,他不但得不到津贴,还要额外纳税——为不愿继续工作的老人支付津贴。又如低收入者的平均寿命一般比高收入者短,这就造成了穷人纳税的年头相对较长,而领取福利的年头相对较短。名目繁多的救济券诱使一些人专心致志于钻研救济条款,而且往往能够得逞,结果是一些“福利皇后”,驾着用多种救济券买来的豪华轿车周游各地。
以上这一切弊端,在真正的保险事业中是不大会发生的。保险,从某种意义上也是将财富从幸运者转移到不幸者的一种契约。但它却是公平的,因为参加保险的人认为自己有可能遭遇不幸才自愿去保险的,即使这种可能性没有成为现实,保险人也不会埋怨他支付了保险费。现有保险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它决不会允许保险条款中有许多漏洞可钻。保险公司又受到同行业的竞争和顾客的精明比较选择。所以虽然以盈利为目的,它也不可能从提高保险费来增加利润,只能在与同行业相仿的保险费(作为一种市场价格)的收入限制下,通过提高其内部效率来盈利,因此它要精打细算,提高办事效率,不会像政府部门那样养一批官僚班子来处理保险业务,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保险公司虽然以图私利为其经营目标,却使全社会在消耗较少财富的条件下达到了目的;而由政府举办的“社会保险”,尽管它不以盈利为目标,却要消耗较多的社会财富来实现同样的目的。
住房、医疗、教育
美国联邦政府在1965年设立了住房和城市发展部,该部有2万名雇员,每年开支100亿美元以上,此外还有州和地方政府在住房方面花钱。这些钱用来为低收入的家庭建造住房,向中等收入的家庭提供公共住房,以及为租赁私人住房提供房租补贴。
然而住房补贴的计划同样受到官僚主义的损害。由于住房是公家出钱造的,首先是建造的质量缺乏严格的监督,牟取高额利润的建筑商得到了好处,而应该得到帮助的人受到损失,因为政府花在这方面的总预算是一个不变的量。其次,公家出钱造的房子往往缺乏良好的保养,不像私房出租给房客,双方对房屋的维修状态都负有责任。房主不会允许房客无端地破坏房屋,房客也不会同意房主该维修的地方不维修。公家的房子情况就不同,虽然也有许多规定防止房屋的过早损坏,但这些规定可能被遵守也可能不被遵守。事实上许多公共住房工程完工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