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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如画人生 作者: 的灰-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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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到了这里本来算是苦尽甘来了,至于最近遭受的那次打击,实在是我自找的。因为毕业很久了,觉得有必要考个硕士学位,虽然有保送去读马列主义哲学硕士的机会,但这个专业我不喜欢,想去读对我的工作比较有实际意义的工商管理。一看招生简章,数学赫然名列考试科目之中。当时我是猪油蒙了心,吃了豹子胆,不见棺材不落泪,不撞南墙不回头,慨然决定报名备考。这可把我们全家的下巴都震落地上收不回来。数学啊!是高等数学啊!是连初等数学都没有学会的我从来没有学过的高等数学啊!我老妈对我的决心佩服得五体投地,拍胸脯说如果我考上学费由她出。 

      接下来的半年,我夜以继日地研读微积分、线性代数和概率论,呜,我做了多少笔记,背了多少例题啊!可是到了考场上,虽然知道那道题和例题是同一种类型,仍然干瞪着眼不知从哪儿下笔啊! 

      拿着惨不忍睹的成绩单,我痛定思痛,彻底放弃了这辈子再去招惹数学的念头。我也终于得出了自己的结论:我的数学如此之烂并不是像我一向以为的那样是因为自己不用功我从来就不是个用功的学生,但是文科成绩一直都很好啊而是因为我是天生数学盲。似乎世界上这种人还真是有很多,起码在女作家中,张爱玲、琼瑶、三毛、席慕蓉都承认自己有这个毛病,亦舒和张晓风好像也不是一般地偏科。有的文章里说,偏科是具象思维和抽象思维发展不协调的表现,就是说大多数人的具象思维和抽象思维是均衡发展的,而有的人则偏重得很厉害。如我,能用眼睛看见或者能够转换为画面的东西我很快就能明白,能记住,对线条、色彩、图案超常敏感;而不能直接看见又无法转换为画面的东西,我就要费些功夫才能理解和接受,甚至完全不能接受。 

      同样是一首诗,写在纸上看一遍,我能背个八九不离十;如果是念给我听,我就必须得在脑海里把它转化成文字才能记住,否则念多少遍都没用。同样是文字,我对中文兴趣异常,对英文则毫无感觉,那是因为中文是具象文字,英文是抽象文字,中文的〃悲〃字用象形表达了心头的莫大痛苦,而英文的〃sad〃只是几个字母的组合。这也正解释了为什么我的数学那么烂,立体几何却学得很好,解析几何又完全不行,那是因为立体几何是具象的,数学的其它理论都是抽象的。 

      这个结论也许没有什么科学性,但是用在我自己身上十分贴合,于是我安心地接受了。我所不安的只是:如果这种单一思维模式会遗传从我的老爸老妈和老妹的情况来看,那简直一定是遗传的那么我的后代会不会也沿袭我的悲剧? 

      万幸的是,我嫁到了一个地道的理科家庭:我的公公是物理系毕业,婆婆是化学系毕业,灰相公是医学系毕业,中学时代是数学科代表。灰相公的特长与我正好相反:他的心算速度跟计算器有一拼,而欣赏美文或图片时十次有九次会酣然入梦。灰相公家族的遗传基因超强,几代人的相貌简直像是克隆出来的,所以我的宝宝呢,不但长得和灰相公一模一样,思维方式也如出一辙,从懂事起对按钮、开关以及事物的原理和变化表现出异常的兴趣,三岁时就会照着线路图用电子积木安装各种警铃,这是我老人家这辈子都没法搞明白的。 

      去年冬天下大雪,我剪了一朵极尽妍丽的雪花给宝宝看。宝宝并没有照我的期望夸奖雪花的美丽或者我的灵巧,而是研究性地问我:〃妈妈,雪花真的是这个样子的吗?为什么我看到的雪花是一团一团的?是所有的雪花都是这个样子的,还是只有你照着剪的一朵是这个样子?为什么你只是斜着剪了一下,打开纸就是六个角?要折几折才是六个角?如果再多折一折,剪出来会是多少个角?为什么你剪的这个三角形打开之后成了星形?你在这里剪一个洞的话,打开之后会是多少个洞?……〃 

      我尴尬地笑着:〃呃,宝宝,我给你讲个雪孩子的故事好不好?或者我教你背一首关于雪花的诗?……〃 
      浮生六恨之伤心运动会 
      大学里有一位物理系的男同学姓苏,给全校师生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苏同学身高一米八五,相貌英俊异常,被誉为大眼版贝克汉姆。他是学校国际标准舞代表队选手,精擅探戈与华尔兹,在全国大赛获过奖。他拥有一把好嗓子和极佳的台风,演唱的歌曲永远是学校联欢晚会的高潮。他在校系学生会都担任职务,为人谦和,勤奋好学,年年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一般地说拥有上述条件之一就足够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了,要命的是苏同学还是一位出色的体育健将。入学后第一次全校运动会,苏同学一举打破了100米、200米、400米以及4X100米和4X400米五项记录,此后又被他本人三次刷新,至今无人能破。在4X400米接力赛上,一向在体育方面薄弱的物理系勉强凑了三个选手与苏同学搭队,那三位英雄跑得龇牙咧嘴仍然落在最后,到第四棒,苏同学上阵,闪电不足以形容其气势,奔雷不足以形容其速度,雄鹰不足以形容其矫健,骏马不足以形容其飘逸……百米之内就超越了所有选手,遥遥领先,轻松撞线。 

      我是苏同学的忠实影迷。我至爱看他在赛场上风驰电掣的身影和从容的姿态。说起来我欣赏一切在运动场上纵横驰骋的健儿,无论是在国内大赛夺标者还是仅在身边运动会上跑出点成绩的小人物。运动这个词本身就带有非凡的动感,运动员的奔跑、跳跃、投掷及对抗能够激发起人类原始的野性与豪情,尤其是在与集体荣誉相结合的时候,谁能不紧张,谁能不激动,谁能按捺得住心头的狂热?我就是那最狂热的分子之一!学校的运动会里,我为每一个冲过我面前的运动员摇旗呐喊,擂鼓助威,组织同学们高唱加油歌,送水上前线,撰写一麻袋一麻袋的赞美诗来投给广播站,赞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检录员,卫生员,记分员,拉线员,广播员,辅导员…… 

      我就是无法上场比赛。没有一个运动项目我能参加。跑步的速度太慢,又不能耐久;手腕无力,铅球和标枪举起来都费劲;跳远几乎是原地停滞;跳高永远会把横杆踢飞。从小学到大学,我所在的班级体育成绩一直不行,运动会上往往都是只能得精神文明奖的份儿,可就算这样,仍然有足够的同学能够上场比赛,排多少名都排不到我。只有一次,运动会设了一个女子一千米竞走项目,班里没人肯上,又不许空项,体育委员急得头发都白了,最后是我自告奋勇顶缸。比赛的时候,我在同学们排山倒海的助威声中奋勇前进,标准的竞走步伐赢来大家欢喜赞叹。在所有的选手都超出我一圈以上的时候,好几位裁判老师凑过来对我喊:〃跑吧,跑吧,跑两步没事的!〃我悲壮地谢绝了老师的好意,坚持一丝不苟地扭到终点。要到很久以后我才明白老师们要我跑两步并不是偏爱我,而是因为实在太着急了:我使整个运动会的赛程拖延了将近半个小时。 

      人生在世,各有各的舞台,我知道不能要求上天的眷顾都落在我一个人身上,我知道不能强求自己样样都是第一,样样都拿得起、放得下。可是运动会我拿不起来也就罢了,日常的晨炼,体育课,课间活动,我也从来没有拿得起来过。我的爆发力、弹跳力、柔韧性和耐久性都差得离谱,两条看起来很灵活的长腿一到操场上就像大象腿一样沉重。小时候和小朋友玩警察抓小偷,如果是我当小偷,游戏很快就结束了;如果是我当警察,玩到天黑也结束不了。跳房子,总是会踩线。摸远时,再卖力气去跳也会被人轻易地摸到。丢口袋,无论多少人上,最先下去的总是我。跳绳,我只能跳一下,停一下,跳一下,停一下,所有花式一概不会。踢毽子就更别提了,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踢到过第二下。玩跳皮筋时,我一向是〃商伙〃,就是无论哪伙上场我都跟着上,并不是我受欢迎,而是因为哪伙都不愿意要我。 

      多年的学生生涯中,我养成了回避课间活动的习惯,同学们在操场上疯玩时,我一般是在看书/画画/聊天/下棋/讲故事。但是体育课是不能回避的。中学以前的体育课不太受重视,比较好混;进了大学,体育课成了唯一使我在及格线上下痛苦挣扎的科目。学排球,排球到了我手中总是从违背自然规律的怪异角度斜飞出去。学足球,我根本沾不上球边,基本上是在做长跑运动。学篮球的时候,我险些被接住的第一只球打折大拇指,以后自然是再也不敢碰了。俯卧撑,我这辈子还没有做成过。跨栏开玩笑,我像是个能跨栏的人吗?唯一勉强学会的是健美操,但是每一个动作都不到位,因为腰身宁折不弯,踢腿下腰之类的动作是做不来的,大劈叉更成了我的绝境。期末考试,体育老师对我的评语是:〃肢体协调性较差。〃我悻悻。说白了不就是笨手笨脚么。 

      那次期末考试还测试了八百米,第一次测试我不及格,第二次,在班级体育委员的热心领跑下,我千辛万苦,跋山涉水,跌了一大跤,把下巴底下都摔破了,终于熬到了终点,老师叹着气判我为60分。 

      几天后我在路上遇见了苏同学,他问:〃的灰,你的下巴怎么了?〃我说:〃跑八百米摔的。〃苏同学骇笑:〃怎么会伤到那里呢?你是怎么跑的?〃 
      我歪着嘴巴,飞速地动着脑筋:我怎么敢引他想象我伸长着脖子,前倾着身体发足狂奔的惨状? 
      这时候我们正走在宿舍楼前,不知哪个天杀的泼了一滩水在那里,结成了厚厚的冰。苏同学双手依旧插在衣袋里,轻松地抬起一只脚滑了过去。而我,我的两条胳膊舞得象风车一样,身体前仰后合,终于还是跌出三米多远,趴在苏同学的脚下,书包,饭盒,墨水瓶,围巾,眼镜,飞向四面八方。 

      浮生六恨之我为歌狂 
      我就直说了吧:我多么多么多么多么多么多么想唱一嗓子好歌啊! 
      我唱歌跑调是象谁了呢?老爸和老妈唱歌都不错啊!我老爸的音乐细胞都遗传到哪儿去了呢?听他唱起《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用口琴吹奏《解放军进行曲》……谁会相信我是他的女儿啊?包括我妹妹,都是参加过全市歌手大赛的呢。 

      我偏偏还是个爱唱歌的人。学习,玩乐,劳动,休息,甚至走路,都哼哼呀呀地唱着半生不熟的歌曲。我一向觉得自己的嗓音还不错,尤其是在卫生间里独唱的时候。可是大家就是不喜欢听我唱歌,说我唱歌发音不准,找不着调,没味道,干巴巴。连我在家里自唱自乐,都会惹来我老爸的惨叫:〃的灰乖女,求求你别唱了,一听你唱歌,我一辈子的伤心事都想起来了……〃 

      前一阵子我回娘家,去厨房刷碗,放声高唱我的刷碗专用歌《牧羊曲》:〃日出嵩山坳,晨钟惊飞鸟。林间小溪水潺潺,坡上青青草……〃多么美好的景象,多么天真的年华,想儿时的我每次刷碗都喜欢唱这支歌……这时候我回头见老妈倚在门边,正痴痴地望着我。还是老妈是我的知音!老妈一定也想起了我小时候的可爱模样吧!我正待展颜一笑,她老人家叹了口气说:〃的灰,这首歌你唱了二十多年了,就没有一次唱准过!〃 

      当然啦,歌儿唱不好应该不会影响人的一辈子,起码考大学是不考唱歌的,而且现在也不流行唱山歌找男朋友了如果是那样,我是一准儿要做老姑婆的了应聘工作也不用唱歌啊,除非我发大梦想当歌星。歌儿唱不好也没影响我从小到大都是学校和单位的文艺活跃分子,因为我组织联欢会、主持节目、编排短剧/朗诵/小品/相声/快板/三句半……都是很拿手的。同学们给我总结是〃说得比唱得都好听〃。可是唱歌唱得好真给人加分啊,这一点我就不细说了,相信大家都有体会。每次我看着在舞台上挥洒自如的歌手同学,那份羡慕加嫉妒啊。 

      谁能想到,上班以来,唱好歌成了我工作中越来越迫切的需要!因为我经常请客吃饭,经常接待来宾,经常和三教九流的人物聚会,酒酣耳热之余,个个都想抢话筒唱歌!一般这样的场合我都使劲往后躲,不过还是有很多躲不过的时候。有一次接待一大批台湾客人,席间大家纷纷表演节目助兴,吹拉弹唱干什么的都有,热推的灰女士献歌。好在我灵机一动,给大家献了一曲《长恨歌》,将白居易老先生的这篇名作流水价背将下来到底是同文同种的同胞啊,台湾朋友激动得欷嘘不已,掌声如雷,我也顺利度过难关。接待日本朋友的时候,背诗是不管用了,我的秘技是唱《假如幸福的话拍拍手吧》:〃假如幸福的话你就拍拍手,啪啪;假如幸福的话你就跺跺脚,咚咚……〃日本人在这方面很有童心,无论是年轻人还是白发苍苍的阿公阿婆都积极地跟着我拍手跺脚,我的荒腔走板就都被淹没在一片兴奋的鼓噪之中。 

      接待欧美的朋友就比较难受了,我至今还没能发现一种娱己娱人的捷径。上次ABB电力公司来访,客人是两个小伙子,一位叫理查德,一位叫汤姆逊。洽谈一谈谈到深夜,这两位年轻人仍然精神抖擞,提出去蹦迪。光蹦迪还好说,在我的一把老骨头都快蹦散了的时候,他们又想去唱卡拉OK。点唱机前,理查德热情地向我推荐着各色英文歌曲:这一首你不会唱吗?那么老一点的,这一首?也不会唱?《今夜感觉我的爱》会吧?那么《斯卡堡集市》你一定会唱吧?《月亮河》?呃,听说你们都会唱《雪绒花》……呃,那么……什么?《小星星》?…… 

      其实这些歌我是都会唱的,只不过不能在人前唱。最后我选了一曲《乡村路带我回家》这首歌经常听,也许不会跑调太厉害。理查德快活地拿了麦克和我一起唱,并且不断地催促我:大声,大声。于是我真的放开嗓子唱了起来。唱完后在点唱机的自动掌声中回到座位,我看见理查德的头上流着汗,在悄悄地对汤姆逊做着疯狂过山车的手势,那时候,我的老心,噢,我的老心…… 

      没有走不完的路,没有翻不过的山,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一支竹篙难渡海,众人划桨开大船!经过三番五次的难堪和尴尬,我的同事们终于忍无可忍,决定为我的歌艺进行专门训练!用他们的话说:〃哪有天生就能唱好的?唱歌也是练出来的!〃我们一大群人跑到钱柜去,头凑着头翻选有培养我唱好之前途的歌曲!我们整整唱了大半夜,大伙儿全都声嘶力竭,但是,终于找到了一首我唱起来一点都没有跑调儿的、高峰和低谷都不至于破嗓儿的、从头到尾都字正腔圆的、非常适合我的个性和风格的、声线酷似原唱几乎可以乱真的好歌! 

      那就是:男!儿!当!自!强! 
      浮生六恨之明镜高悬 
      明镜已经在我的鼻梁上高悬了十九年了。 
      对于我一定会是近视眼这一点,我在出生之前就有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书上说了,近视可以是显性遗传,也可以是隐性遗传,也可以是Y染色体遗传……而且越严重的近视,越可能是父母的遗传。我近视得不算太严重的时候也只有出生之前了,到上初中时,就已经必须得配眼镜戴了。值得欣慰的是我的后天保护还算精心,至今只发展到了六百多度,算是全家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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