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盗贼自传-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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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满颜色的指甲再次抓向主角的脖子。
然后华丽的剑鞘从上面砸下来,本身可能就没有真正清醒的魔族再次昏倒在地面上。
“这里出了什么事?”
在树叶间透过的金色阳光中,带着和阳光同样温暖的微笑,有着尖耳朵的俊美男子疑惑的问道。令人不安的是,这位秀气的精灵身后,还拖着一具血肉模糊的怪物尸体,因而精灵斯文的气质反而显得怪异起来。
正常情况还是先观察看看比较好,这是一般人看到这种景象后必须具有的常识。
赵麟确实观察了,他仔仔细细的看了那怪物好几眼,再仔仔细细的观察了精灵腿上的双刃,扑了上去:
“啊啊,求求你,做我师傅吧!”
一直忘了说,赵麟虽然是半桶水的奇幻爱好者,但对游侠这个职业有着接近病态的仰慕。
他现在唯一的遗憾是,为什么眼前这个精灵的皮肤不是黑的。
而对于精灵奈西来说,仅仅用外表就把命运之子骗上手,无疑是他一生中最成功的行骗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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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笨蛋!笨蛋!我的帅哥啊——”
黑色的盔甲狼狈的散落在地上,露出里面还算能看的脑袋,可惜有些风干的嫌疑,另外一个小小的则被踩在了泥土里,似乎马上就要被活埋。
这两只狼狈的生物毫无疑问是魔族,当时绑走了精灵爱莉西亚的魔族,可是和狼狈逃跑的赵麟不同的是,这两位魔族在顺利的逃过了天使的追捕后,就被自己的人质狠狠的踩在了土里。
“呜呜,忍耐,圣骑士是绝对不能对女性失礼的!”被尖利的鞋跟如此蹂躏着,还可以说出如此伟大的话,黑甲骑士不得不说是一个伟人。
“可是,死无,我们先前威迫她时已经违反了啊!”个子偏小巧的那个哭叫了起来。
“不,方浪,你听着,我们胁迫她是因为王子的命令,自古忠孝不能两全,我们先执行了命令再忍耐这位女士的无礼,我们的精神可以永垂不朽。”死无大义凛然的说道,头上又多了几个脚印。
“原来是这样吗?那为什么我们不一开始就找那个男的呢!”方浪很有求知精神的继续询问。
“那是……因为被浪子抢先了啊!所以说魔族就是那么卑鄙,我们千万不能堕落到那个地步!”
“呜呜,不愧是死无前辈,死后还可以保留圣骑士资格的只有您这样的人吧!”
“哪里啊哪里,如果你努力的话一定可以做到的。”
听着脚下的两只对话往更加脱线的方向发展而去,可爱的爱莉西亚的怒火少少的被压抑了下来,并且得出了结论:
这两只魔族是白痴!哪有魔族梦想着去当什么圣骑士的!不过殴打白痴是不是有欺负弱者的嫌疑呢?
在如此富有良心的念头产生的下一秒,新的怒火又冒了出来为什么好容易遇见的帅哥就这样换成两个白痴了呢!
于是爱莉西亚脚下的力道更加的凶狠。
凶狠的结果是脚下哀嚎的声音加高,哀嚎声音加大,自然会引来某些东西。
比如英雄救美的英雄,不过,地上的不是什么美人……
“那个,小姐,他们……做了什么坏事吗?”拥有着透明质感的美人疑惑的问道,美人救英雄似乎也是最近流行的戏码之一。
可惜生为女人的爱莉西亚很难中美人计,当她从最初的吃惊中醒悟过来的时候,同性的竞争意识高涨了起来,厌恶的皱起了眉头,想吓唬一下这个忽然冒出来的美人。
如果她没有看见美人身后的美男子的话,她是打算这么做的。
拥有着紫色长发,冷漠眼神的男子。
这个世界上原来还有比哥哥更帅的男人……小爱莉西亚在一瞬间羞红了脸,缓慢的收回了踩在死无头上的脚,摸了摸水蓝色的头发,泪水从细嫩的脸颊上滑了下来:
“他们……他们欺负我!!”
正文 序 言
本人是一个小偷;一个相当厉害的小偷。不信的话;你可以去问一问当今大陆排名第一的赏金猎人奥格。亚当斯。
我曾经十分成功的偷光了这个家伙的一切东西;包括他的内裤。虽然那时的他并不有名;但那时我也才十岁而已。是个还会尿床~~不;伟大的我怎么可能十岁还尿~~~不提也罢;重点是我成功了。唯一的遗憾是:奥格最终还是找到了我。记住;是找到而非抓到;这两者是有十分大差别的;而且我之所以被找到;纯粹是因为偷的东西过多;以至于我被压在下面动不了了而已。
‘小子;这次我放过你。因为现在的你一钱不值。不过在将来;你一定会变成一大笔赏金的。你一定可以成为世界上最有名的大盗。那时;你将是我的猎物。‘
他说完这番话后;就抱起被我偷走的东西;在满街少女的尖叫声中消失了。不知各位还记得吗?他当时可是被我偷得连一条裤衩都没有了。所以我永远记得他的屁股在阳光下是如此的耀眼;他消失的速度是如此的快;以至于成了我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想要超越的唯一目标。
但我一直忘记告诉奥格;我有一个天生无法克服的弱点。这个弱点简直是致命的。因此我不仅不可能成为天下第一大盗;甚至连升级为听起来比小偷要威风得多的盗贼的机会都没有。
我离不开这个该死的小城;我想我大概只能当一辈子的小偷吧!
第一部 在城里的日子 第一章 霉运的开始+完美的双手
今天一大早;我便伴着初晨的阳光;出现在小城主街的街头;眯着眼看着大街上大人(睡眠严重不足)。也许是因为小城里最大的旅馆在这条街上的缘故;街上已经有许多勇者装扮的笨蛋在晃荡了。
我不知道别人是怎样看待勇者的;但对本人来说;他们不过是我的财产暂时寄放人罢了。再早几年;他们对本大爷来说也许还有磨练本领的作用。可随着我技术水平的大幅提高;以及勇者行业整体水平的下降;他们也只能当本人的会动的钱袋了。
说句老实话;若非本人心情不好;本来是不打算上工的。但昨天晚上;我实在是太倒霉了。先是进了一家卖掺水假酒的无照酒吧。然后傻兮兮的泡一小妞;凌晨泡上手后;才发现那妞的脸简直是用粉刷出来的。那也就算了;将就吧!反正现在好女人不多。但最惨无人道的事发生了;就在本人打算和她做点什么什么的时候;她老公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而且还是金刚那一型的。几个勾拳过后;本人风流倜傥;英俊帅气;潇洒不凡。。。。。。。(省略三百七十五个字)的脸直接向珍稀动物大熊猫看齐;更在身上留下了几个不可磨灭的痕迹。
因此本人强烈要求发泄。再说了;不知道城里最近发生了什么事;勇者在不停增殖中。不趁现在改善生活;更待何时?这些傻瓜勇者应该觉得庆幸才对。毕竟本大爷因为某件事;有了所谓的职业道德;已经不干当街偷人裤子的事了;顶多牵走对方皮带而已。
不过;本人毕竟还是有那么一点同情心的。为了表示对这群早起的虫儿被鸟吃的勇者的尊重;本人决定施展出本人的最高绝技无影神功。顺便为我的霉运做个小节。
于是本人玉树临风的站立于街头;缓缓拉起白色的披风(好像短了不少?);露出神秘的笑容(请诸位想象一下;一个脸被打成猪头;浑身上下破烂不堪的笨蛋捏着他那件被扯的支离破碎;而且还被踩了好几脚;勉强看上去是白色的披风;当街傻笑的样子)。
然后;一个漂亮的转身之后;本人消失于街头;在街的~~~~尾端出现了。
喂;别扔臭鸡蛋;很不卫生的。什么?雕虫小技?只不过是个瞬间移动;还超短距离的?哼哼;你们真不识货。听听我身后那如骨牌推倒后连接不断的响起的叫声吧!
‘呀;我的钱包不见了!‘
‘混帐!谁偷了我的钱袋…‘
‘哈哈;两个笨蛋;早叫你们别把钱放在一个地方。。。。。。。。‘
‘喂!兄弟;别笑了。你的裤子掉下来了。‘
。。。。。。。。。。。。。。。。。。。。。。。。。。。。。。。
呵呵!这一片哀嚎是多么的动听啊!简直是对我的表演的最好的喝彩。我如演员一般向后欠了欠身;表示了对这些无辜受害者的同情后;我信步走向街边的小巷。
正如一开始所说:由于命运的捉弄;使我有了无法克服的弱点。所以为了以防万一;我在我常活动的区域里都设定了临时休息处。
其实;这里也不能算是小巷;只能说是两栋房屋之间的间距罢了。而且这里不愧是培养出我这种‘人才‘的城镇。居民们大抵懒且无环保意识。从没有人去考虑过垃圾处理问题。也因为这样小到菜头鱼骨大到废弃傢什;统统丢弃到这样的巷子里;把只有两三人宽的小巷挤个满满腾腾。反倒成了我这等人落脚的好去处。
越过垃圾;我来到了小巷里一个较干净的地方;也是我的休息点…一个由掉了漆的碗柜与大量废纸圈成的小角落。找到一个临时储备箱;准备换衣服(虽然本人不常洗澡;但衣服绝对是常换的;反正本城所有衣物店长年免费友情资助。当然;在他们不知道的情况下。
就在本人刚卸下披风时;盗贼的直觉告诉我:有人来了!我仔细一听;果然;一个脚步声向我这边过来了;声音很轻。这种声音不是女人的话;就是一个故意放轻脚步的男人。但可以肯定的是百分之百是个武者。不会是刚才的受害者之一吧?也许是我做贼心虚;可能是某个漂亮小姐来找她遗失的耳环?
想是如是想;但躲藏还是绝对必要的。我打量四周;该死;竟没有可以躲藏的地方。我当初不该为了一时的舒服;而挑剔干净与否。听着脚步声的渐行渐近;我干脆趴在地上;用周围层层废纸作掩盖。
这方法虽逊;但颇有成效。证据是那脚步声的主人不仅没有发现我;还一脚踩在了我的~~脑袋~~上。
我忍住差点出口的叫声;心里把那个混蛋的祖宗挨个问候了一遍。也许是感应到我的问候;那人终于把他那尊贵的脚挪到了本人的背~上。呜;本人最近走的是什么运呀!难不成我最近生意做的太大了;连上天都看不过去了?竟让人畜无害的我受如此践踏之刑!
‘这纸下面怎么软绵绵的?‘上方含糊不清的声音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我心中一紧;下一句话却气的我差一点跳起来:‘不会像刚才一样又踩着一头死猪吧!‘
你才是猪呢!这么重;大爷我的脊梁快被你踩断了!我在心里咒骂着;回应我的却是更大的疼痛。让我不由怀疑;那个混蛋是有意为之。
就在本人想干脆跳起来揍那小子一顿时;一双手出现在本人有限的视角里;害我大脑一瞬间停止了运作。
。。。。。。在日后长久的岁月里;回忆到当时的情况时;我总在庆幸小君有这么漂亮的一双手;否则以小君的战斗本能;恐怕我在跳起来的那一刻;就去陪阎王大人喝茶了吧。。。。。。
那双手是那样的完美;没有半点瑕疵。从指尖到手腕;从手的形状到手心的纹理;即使是上帝也别想再创造出同样完美的一双来;更别说我们这些凡夫俗子。这双手;大概十个男人见了;有九个半会骨头先酥一半;剩下那半个绝对是BL。
即便如此;我仍然觉得像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因为那双手捡起的正是我刚扔下的披风(如果还能称之为披风的话)。
现在我再有阿Q精神;也不能说这小子只是偶尔路过了。鬼才相信有这么一双玉手的人;会偶然跑到这种地方;偶然捡起这么一件垃圾。摆在眼前的事实是;真的有人在我行窃时看清了我的一切。那么;以这样的眼力要发现现在的我简直是轻而易举。
不知为什么我在紧张之余竟有一丝兴奋;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久到让我差点忘记;顺利逃走也是偷窃的重要步骤。想当初我就是为了享受这一刻的紧张感才选择这个职业的(这种话好像不应该由一个被人踩在脚下的家伙来说)。
感觉到身上有目光扫过;我冷笑着屏去了身上所有的气息。既然说我是死猪;那就伪装成真正的死物吧。在这种状态下;即使走在街上;别人也休想从我身上感受到任何气息;对于习过武的人来说尤其为甚。我以前正是靠这一招在无数高阶勇者眼皮子底下;屡屡得手。
但这种绝息之术的弱点是不能有丁点的呼吸。时间一长便提不上气;我尝试着用皮肤进行呼吸以延长时间。但因为周身气孔张开;使我的触觉异常敏锐;稍强一点的风都会让我周身疼痛;更别说身上踩着一个人了。
我静下心来;企图把注意力放在调整周身气息上;以期减小呼吸困难。却猛然察觉胸前所揣数个钱袋之中;竟有一个一起一伏;似有呼吸之声。
有了这个分神的所在;我的气一个提不上来。我头脑里一片晕眩;差一点真的假死过去。
好在我的运气没有霉到极点;否则作为一个小偷来说;不是被失主抓住;而是被自己活活憋死;岂不成一大笑话。
终于;我身上那枚灾星放弃了搜查;拎着我那件破披风离开了小巷。
为了以防万一;我仍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其实是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好半天后我才坐了起来;顾不得抖掉身上的纸屑;我立马脱下上衣;把所有战利品倒了出来。寻找刚才差点憋死我的罪魁。
在一大堆五花八门的钱袋中;一只白色的爪子格外显眼。我不仅暗叹;无影神功虽然可以偷到对方的所有东西;但却没有质量保证;这次竟顺手牵来了别人的宠物。
我兴趣缺缺的拎起那只爪子;想扔掉这只废物。却讶然发现这竟是一白色不明生物。老鼠不像老鼠;兔子不像兔子;肥肥的一大团;粉红的肚子鼓鼓的;胡子随着呼吸一翘一翘;不知是睡死了;还是被我压晕了。
而这东西最奇怪的地方在于:似乎是活物的它肚内竟传来钱币碰撞的声音。我用力摇了摇;竟有两个金币从它嘴里滚了出来!
这算什么;新型存钱罐?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这小东西;看样子;我得养着它了!肚子里的钱暂时不算;这种稀奇的动物本身就可以卖个好价钱。所以;最明智的处理方法;就是找个懂行的人;先鉴定一下价值再说。
不过;我苦笑着看着身上;在这之前;我得把洗澡的日子提前了。
第一部 在城里的日子 第二章 惯例的游戏+蒙面勇者
已经傍晚了吗?本人被传来的模模糊糊的叫声从睡梦深处拉了出来。半躺在柔软的丝绸床铺上,我双眼迷朦的望向那造价不菲的渡金房门。
说句老实话,本人一直觉得这房屋的设计师有点问题。这里不过是间卧室,又不是金库军事重地什么的,偏偏弄得像间密室。不仅窗子没有一个,连通气孔都设计成镂空的,连只耗子也别想进来。最夸张的是门,别看它泊金雕花的,却是实实在在的机关门,比保险柜还难开!而且这样的门不只一道,你从外面以正常方法进来的话,必须要经过大门,厅门,会客厅前门,会客厅后门等等十几道门。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位设计师大人没有把这些有门的房间排成迷宫模样。
当然,有了这么多道门,这房间的隔音相当不错。若非本人是职业小偷,有着专业级别的听力,才能这种普通人根本无法听见的声音。不过不管普通人如何,这音量既然已经到了可以吵醒我的地步,那么声音的主人至少到了楼梯间那道门吧!
但是这里毕竟是卧室而非牢房,为了让房内的人及时了解外面的情况,还是有上佳的设备的。比如说床头柜上那个镶着红宝石的昂贵工艺品,里面就充满着某位高阶魔法师注入的强力窃听魔法。像现在我只是注入了微量的风元素,刚才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