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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家国天下种出来 作者:乌鞘(晋江vip2012-11-28完结,种田文)-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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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筐的葡萄算下来也不过只做了两个二十斤坛子的酒,这还只是最初的一次沉淀发酵,如果等到第二次第三次沉淀后,大概一个坛子能都装得下。

    实在是太少了。

    不得已,阮萝又换回了自己邋遢又脏兮兮的衣服,拖着柳条筐再次跑去摘葡萄,偶尔在农地的路旁有遇见她的人都报以诧异的目光。

    在山上,阮萝奇异的发现有许多桑树上长满了桑葚,她曾经在学习各地气候的时候专门写过关于法国葡萄酒产区气候的论文,法国罗讷河谷盛产一种叫做西拉的葡萄,因为酿成的酒带有一些桑葚烂熟后特有的香甜气味而闻名,她脑筋一转,心想如果在酿造发酵的过程中加入桑葚,就算味道比不上极品的西拉葡萄,至少也会有那种照猫画虎的风味,于是她又将身上剩余的口袋装满了桑葚,一路疲惫地回到了家中。

    可是采摘回来的桑葚实在太少,而之前庄园中的小丘上也没有可以再来采摘的熟桑葚,阮萝实在是筋疲力尽,她决定先睡一觉,明天再想法子。

    第二日清晨,她四处询问了一下,原来青越城郊不远有许多座山,说是割云山脉的丘陵余枝

    ,她兴奋地收拾好装备又带上了煮好的两个鸡蛋,搭上了一个运送草料顺路的牛车,来到山脚下。

    这几日的折腾让阮萝的身子强健了许多,肌肉酸痛的周期似乎已经过去。

    多次实地考察的阮萝爬过许多的高山,只是这种没有栈道和山路的山实在难走的很。山间泉水泠泠,流水淙淙,阮萝却也没心情欣赏这迷人的景致。

    总算找到了许多的桑葚,阮萝放下背筐,开始手不停歇的采摘,忙了一阵子后,背筐已经几乎装满,阮萝停下来打算擦擦汗,将带着的鸡蛋吃掉。

    突然就在她抬手以袖口擦汗时,阮萝脚下一滑,连人带筐滚了下去。

    可是没滚两三下,就在阮萝以为自己又要再死一次的时候,她感觉后背一疼,像是撞上了树干,然后是一声诡异的惊叫,阮萝感到身上又砸上了什么重物,整个右肋火辣辣地疼了起来。

    一阵天旋地转,阮萝勉强地睁开双眼,她忍着疼坐起身来,却抖起了身上许多的羽毛,她忍不住打了个大大的喷嚏,这时又是刚才的叫声刺耳穿过,喷嚏带得身上的疼痛又剧烈了几分,又被这古怪的声音震到,阮萝慌忙睁开眼睛,一阵风像是贴着身体擦过,等她看清情形,忍不住呆了起来。

    眼前是一只体型硕大的鸟,扑棱着一面翅膀,一瘸一拐摇摇晃晃地似乎挣扎着要飞起来,可只是在原地打着转,翅膀看样子受了伤。

    那鸟感觉到了视线,转过身来,和阮萝四目相对。

    这不是鸟啊!阮萝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是鹰!

    在深山野林中,阮萝和食物链顶端的一种生物如此亲密接触,她感觉自己忍不住有些发憷,小腿都向回收了收。低头看到自己身上那一团团杂乱的羽毛,还有自己身边那一个圆形的支离破碎的鸟巢,阮萝瞬间有一种大难临头的感觉。

    自己就是那911的飞机,撞上了人家的世贸大楼!

    这下篓子捅大了!

    “我……我不是故意的!”

    一时情急,阮萝直接说出了人话道歉,可是说出来之后看到那只有着好看金棕色羽毛的鹰脖子上的羽毛全都支棱了起来,像是怒不可遏的模样。

    鹰在阮萝心中是极其凶猛的动物,她将脊背紧紧地贴在树上,一点都不敢挪动身体,之好就这样僵持着。

    不料,一僵持就是一个时辰,阮萝身上哪里都酸痛的很,她试探着挪了挪身子想要站起来,谁知老鹰连忙紧盯着她的一举一动,向前迈了一步。

    阮萝看着那鹰要和自己耗到底的架势,心中的火气腾就窜了起来。

    那破窝里什么都没有,一碰就掉,我又不是砸了你的蛋,你一个单身独居的老鹰至于因为这点破事儿和我较劲这么久么!

    心中害怕加上赌气,阮萝死死地盯住那只鹰不放,一人一鸟就僵持在那里。

    其实阮萝真正害怕的是,这只鹰或许像秃鹫一样是在等自己死掉然后再享用自己的尸体,这个想法一冒出来就将她吓得一身冷汗,于是她打定主意绝对不能放松警惕,要和这只鹰死磕到底!

    到了艳阳高照的时分,阳光透过浓密的树木留在地上一些斑驳的影迹,阮萝觉得肚子空空如也,整个人都萎靡了下来。

    饥饿激发的智慧不可限量,阮萝脑筋一转,从怀中取出了之前带来的鸡蛋。

    鸡蛋已经破裂开来,样子有些影响食欲,那只鹰看见阮萝有所动作急忙向前一步,可是看到阮萝手中的东西似乎愣了一愣,脖子上炸起的毛也垂了下来。

    阮萝将鸡蛋一人一半,自己吞下带蛋黄的一半后将另一半丢给了老鹰,老鹰围着鸡蛋转了几圈,最终还是吃掉了。

    填饱了肚子,阮萝觉得这鹰会放自己一条生路,可不料她正想起身,那鹰居然张开了翅膀,仰头鸣叫起来,吓得阮萝再次跌坐在地,不敢动弹。

    谁怕谁!

    阮萝见这鹰软硬不吃,她一股无明业火就烧了起来,不信自己耗不过它!

    “喂!”她尽量让自己目露凶光地瞪了过去,那鹰像是感觉到阮萝的气势,不觉向后退了一步。

    “你个禽兽!你以为你能熬得过参加过研究生考试的人类?你太天真了!”闲着也是闲着,阮萝不自觉吓唬起眼前的鹰来,“想当年我重感冒三十八度,吃了两片泰诺捂着棉被还能一天做三套考研英语真题,就凭你还想熬得过我?做梦!”

    自己实在是傻的可以,阮萝说完之后看见老鹰歪过头眨了眨眼睛,忍不住自己嘲笑起自己来,其实明明更害怕的是自己,所以才忍不住要虚张声势。

    太阳很快就落了下去,直到最后一道余晖消失在西边的尽头。夜晚的天空连一丝流云都看不见,明月高悬在上,银光轻柔地铺满了山间。

    可是这样旖旎的景象在阮萝看来就是噩梦。

    天黑了下去,虽然月光今日格外明亮,山中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但夜晚一个人置身于山野间,长这么大阮萝还是头一次。

    眼前的鹰显然疲惫至极却还不愿意放弃,阮萝咬了咬牙,现在最危险的显然还是这只麻烦的大鸟,她决不能像曾经看到过的照片里那样,被秃鹫盯上等死,然后再被吃掉。

    可是好困。

    渐渐地,阮萝上眼皮和下眼皮开始打架,她用力甩了甩头,这个动作也惊到了眼前同样忍不住阖上双眼的鹰。它金棕色的羽毛被月光沾染了一层镀铬般的光辉,眼睛是则是好看的碧鸀颜色,阮萝静静地盯着这只鹰提醒自己强打起精神,可是睡意袭来却根本无法招架。

    阮萝睡着前最后的记忆,是听见咕咚一声响起,她觉得自己眼前也是一黑,再也阻挡不住眼皮的亲密接触。

    第二日清晨,住在山脚下附近的一对母子来山间采药发现了这一古怪的景象,一人和一鸟都直挺挺地躺在地上,太阳正懒洋洋地照在两人的身上和羽毛之上。
5。
    阮萝从昏睡中苏醒时,正躺在采药母子家的床上,她在慢慢清醒时听到一声鸟叫,而后条件反射版猛地坐了起来。

    那只冤家路窄的鹰正站在床头的栏杆上,一双碧鸀的眼睛依旧紧紧地盯着自己。

    “姐姐,你醒了?”

    一个稚嫩的童声想起,阮萝抬起头,看见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站在门口。

    等到她吃饱了饭,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阮萝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心中又格外感激着道谢。采药母子的母亲让阮萝称自己为萍嫂,她还将自家的草药为阮萝治伤,还给鹰受伤的翅膀上缠了裹好了药的麻布。

    “小姑娘,”萍嫂一边给她上药一边问,“你是北方来的熬鹰人?”

    “熬鹰人?”阮萝听了这话一头雾水,连忙摇头。

    经萍嫂解释她才得知,原来在自己所在的大陆上有一种以猎鹰为职业的人,他们的祖先曾经是游牧民族,因而懂得如何征服和驯养野鹰,那就是熬鹰。熬鹰就是与鹰一直对视或是僵持,鹰这种动物本身警惕性极高,所以一旦他在某个人面前撑不住睡着,一旦醒来发现自己仍然活着,便对这个人信赖有加,视若知己。

    熬鹰人靠着鹰捕猎来的动物为生,有时拥有多只鹰的猎人相当于拥有几个士兵和护卫,能够捕猎到许多珍稀的猛禽贩售,获利极高。只是熬鹰人大多出现在北方,青越城地处腹地,极其少见。萍嫂是一家从北方迁徙至此,因而才知道这样的事情。

    听罢,阮萝冲着那只鹰呆立的半晌,她没想到自己的无心之举居然换来了个这么样狠角色的朋友,一时间她实在有些哭笑不得。

    因为惦记着家中需要每日搅拌的酒,阮萝在养好伤前就匆忙告辞了萍嫂母子,母子两个早在她养伤的时候为她摘好了两篮子桑葚,这样阮萝忍不住感激万分,她在心底暗暗许诺,若是有朝一日真的能够富足起来,一定要好好酬谢每一个曾经帮助过她的人。

    临走时,那只不速之客竟然飞落到了阮萝的肩膀之上,显然它的伤势已经好转,阮萝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酷的事情,虽然鹰的爪子扣在肩上有些疼,但阮萝还是决定将这只鹰带回家去。

    毕竟是自己毁了人家的老巢。

    回到家中,阮萝欣喜地发现葡萄已经开始发酵,之前洗好却未来得及装坛的葡萄因为泡在水里也没有腐烂的迹象,她急忙将桑葚去梗与葡萄一起封好,这些加了桑葚的葡萄坛子被她做好了标记,以免记混。

    阮萝给这只鹰起名硕士,一想到自己曾絮絮叨叨给它讲过曾经备战的往事,她有时自己还忍不住笑一笑。

    硕士在伤完全好后,经常一天不知所踪,而后晚上时而带回只硕大无比的老鼠,或是极其肥硕的野兔。老鼠的话阮萝一般就留给已经吃饱的硕士当夜宵,兔子的话她不知如何烹制,经常带到隔壁大婶家请大婶做好,然后一起坐下来分享。

    十一天的发酵期结束后,阮萝用早就买好的纱网将残渣过滤干净再行沉淀,等又过了二十天,阮萝再打开密封的坛子时,扑鼻的酒香迎面袭来,她忍不住自己在房间里欢呼了起来。

    两种酒的发酵程度和气味都有所不同,没有桑葚的酒更像干红,度数高一些,味道浑厚浓郁,而加了桑葚的整体甜度更高,味道清香中又有一些果味的甘醇。阮萝兴奋地将沉淀后的酒最终过滤,而后分装出几个小坛子。

    可是她却突然对着“丰收”的景象犯了愁,这酒是做好了,但当初根本没有想过要如何销售出去,她从未做过生意,唯一算作的小生意的是在大四毕业时的毕业甩卖,不过基本上到最后就是“学妹看好什么你就舀”的情况,眼下这些酒关系着她整个冬天的口粮还有日后种田的第一桶金,绝对不能再像从前一样马马虎虎。

    阮萝很感慨,自己虽然气候和农业算是知晓熟悉,但无奈没有商学院的出身,看来单单种好田还是不够的事,她要学的还有太多。

    总之,卖酒一定是要在青越城里,阮萝将酒装好在两个不大的酒罐中,动身离开。

    青越城还是一派繁华的景象,第二次进城的阮萝换了之前从城中购置的朴素装束,显然不会再有人当她叫花子了,可是真正走到了酒馆的门前,阮萝却格外发憷不敢进去,她不知道自己这样来历不明的酒人家会不会要于是她在酒馆门口徘徊了很久,直到小二笑嘻嘻地走出来,问她是谁家俊俏的小娘子在等汉子,她才吓得拔腿就跑。

    新酒酿成的兴奋劲儿被推销无力的挫败感取代,阮萝觉得自己要是有本事成立一个古代的传销组织就好了,可她即便是在现代也是不善言辞的。

    正在徘徊犹豫间,阮萝听到身旁有人悄悄议论着城主新颁布的令法,她猛然一惊,突然有了一个好主意。

    青越城城主姓宁,名思危,青越宁家是这个国家有名的贵族,世代袭掌青越城及周边地区,宁思危又迎娶了本朝先帝的温睿公主,现今皇帝的姐姐温睿长公主,因而宁家算是大臻朝一顶一的豪绅士族,堪比世袭王爵。

    宁府矗立在青越城正南的地方,高墙大院在阮萝看来除了砖瓦的颜色不同,形制似乎也小了些,但几乎堪比心中的故宫。

    阮萝知道自己未必能见到城主,但是她从邻家大婶处得知了之前来家中处理债务问题还举手之劳帮自己一个大忙的黎扬黎公子正是宁城主的第一幕僚,她觉得先用自己的身份引他出来见一面应当是不难。

    前提是黎扬还记得自己。

    在宁府门口,狰狞又栩栩如生的石狮子前,带刀的侍卫看见阮萝走了过来连忙拦住了她询问来意,阮萝支支吾吾,总算鼓起勇气说出了要找黎扬黎公子有事相见。

    那侍卫打量了一下阮萝轻轻一笑,对她说道:“姑娘,来找黎公子的女子你不是第一个,可敢到正门来找他的你还真是头一份,从前那些女子黎公子从不相见,可是看姑娘的长相的确比那些庸脂俗粉出众了许多,想来黎公子是愿意一见的,你报上姓名,我这就命下人去通传,只是别的姑娘带来的应该都是一些绣件小物,姑娘舀这两坛飘着酒香的好酒做定情信物实在让张某佩服。”

    见眼前的侍卫误会,阮萝急得脸色发红,她才不是思春的姑娘来这里求见情郎,可是越想解释脸就越红,到底还是侍卫一副我都知道的表情要了她的名字后进去叫了下人通传。

    依照阮萝从前的脾气,想必她是一定会难堪地拔腿就跑,可是已经到了这里她实在没法子轻易半途而废,她心中甚至还有一些隐忧,如果黎扬将她的名字忘了不愿出来相见那可如何是好?

    其实她的打算原本就是将这两坛子酒进献给城主,阮萝从许多人的对话中得知,这宁城主就是青越城最最有名的人物了,一时间她脑海里全都是广告效应的说法,阮萝觉得只要宁城主喜欢她的酒,那么今后的酒想必也不愁销路了。

    怕只怕这套现代的手法在古代吃不开,阮萝有些急躁地在原地踱步,如果真的只是自己一厢情愿地话,她就只能扮演一次保险推销员,挨家挨户的敲门去了。

    抱着两小坛酒的手臂越来越酸痛,过了一盏茶的时间,里面似乎也还没有动静。阮萝有些埋怨自己的莽撞,的确,这样的小事她怎么就冒冒失失地来到了正门,连门口的侍卫都忍不住嬉笑她的不知死活。

    正在阮萝窘迫的时候,她突然看到一个墨蓝色的身影从门中慢慢走了出来,阮萝忍不住心跳加快,又因为想起了侍卫的话忍不住脸红起来,不知是怎么想得,她一下子躲到了石狮子的背面。

    “人在哪里?”阮萝听见有些熟悉的声音响起,她深吸了一口气,在心底骂了自己窝囊废物,而后又突然从石狮子后面迈了一步出来。

    这举动有些突然,还没有来得及回答的侍卫和黎扬都将目光落在了阮萝身上,这让阮萝忍不住又窘迫起来。

    “阮姑娘?”黎扬走了过来,长眉微蹙,像是在思索,片刻之后倏然舒展,温和目光落在阮萝的脸上有礼地点头算是问好,“几日不见,阮姑娘如同脱胎换骨一般,黎某唐突了。”

    “不,是我唐突了,”阮萝越过黎扬的肩膀看到门口的侍卫向她挤了挤眼睛似乎又做了一个类似加油的动作,这让她几乎尴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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