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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新聊斋-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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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呀……真对不起,请道长稍待,稍待!”见张天师一只脚已经踏进了衙门,秦重急得满头大汗,一边催促着衙役们斟茶递水,一边上前陪着笑脸向张天师行礼。 
  但进门后的张天师并不落座,反而大踏步走到了秦云林的面前,冷冷地打量起他来,而在张天师的清冷眼神里,秦云林一反刚才的倔强决绝,低下头一言不发,最后竟然抖抖缩缩地躲到了柱子后面。 
  见此情形,张天师微微一笑:“看来你倒还有几分自知之明,知晓大劫来临,妄图避而不见,逃过此难。”随着话声,张天师袍袖轻拂,一道电光过处,散落地面的官服里已经空无一物。 
  “这……这是怎么说的……”见到这样诡异的情形,秦重几乎晕了过去:“我家大人呢?” 
  “在这儿!”张天师翻开自己宽大的衣袖,一条大黑鱼正静静地卧在里面,两只小眼睛可怜巴巴地眨个不停。 
  “不……不可能的,我家少爷是老夫人十月怀胎所生、我从小看着长大的,怎么可能是妖怪!”虽然心中骇异,秦重仍然忍不住出声辩驳。 
  “噢——”见秦重急得老泪纵横,张天师倒有些不忍起来,掐指算了算,提示道:“去年三月间,可曾有一个风雨之夜听闻到大力撞门之声,最后是你家主人去开的门?” 
  “那倒是有的!”虽然时隔已久,但努力回想之下秦重倒也记了起来,那夜狂风骤雨甚是骇人,半夜自己被撞门之声惊醒,本来已经准备起床,但秦云林体恤他年纪老迈,抢先跑去开了门。片刻之后秦云林回转,只说是风吹门响,秦重也就重新睡下了。 
  “便是那一夜,撞门的黑鱼怪吞吃了你家主人,冒名顶替在这归安县作了一县之主。” 
  “难怪!”秦重失声惊呼了起来:“好象就是从那天起,我老是闻着少爷身上有一股说不出的腥味,我还以为是自己的错觉,原来是这条黑鱼怪……该死的妖怪啊,害死了少爷,我可怎么和老夫人交待唷……”涕泪滂沱的秦重此时简直恨不能在那条黑鱼身上咬上两口才解恨(如果不是那些衙役拉着,大概这条黑鱼就被他直接生吃了) 
  将那条黑鱼倒提在手里,张天师饶有兴味地看着它:“你这个妖怪倒是挺有意思,居然在人间当起官来,而且还把此处治理得不错,可你怆害人命始终是罪过,我该怎么罚你呢?” 
  最后,张天师否决了秦重把黑鱼怪煮来吃了消仇解恨的要求,而是把它装入一口大瓮,封以符箓,深埋到了县衙的大堂地里。并且承诺,等他下次再经过归安县的时候,如果黑鱼怪已经有了悔过之意,可以考虑释放它。 
  不过,从这天起,张天师再也没有去过归安。 
  (黑鱼精T_T:张天师……大坏蛋!) 

负妻报 
   
  “你可要记着答应过的话呀……” 
  在得到丈夫徐松年的郑重发誓之后,乔氏放心地闭上眼睛,随即陷入了昏迷。 
  这一次,她再也没能醒来。 
  算起来,乔氏今年才只有廿四岁,而且在身后,还遗留下了一双年幼的儿女。 
  当然,这一切都是她自己选择的结果,所以尽管芳年早逝,在脸上却看不出任何遗憾和悲伤,相反,有一丝浅浅的微笑挂在了她的唇边。 
  也许丈夫在床头对她发下的誓言,让乔氏觉得自己所付出的代价还是非常值得的。 
  那是两个月前的事了,本来一向身体健壮的徐松年忽然得了瘵疾,眼看着药石无灵生路渐断,乔氏想到如果丈夫亡故,留下自己孤儿寡母的决难存活,便决定去城隍庙祷神,愿意以身相替,让丈夫得以存活。 
  最初乔氏也不过姑妄试之,并没有报太大的希望。没想到三次设祷之后,乔氏的身子渐渐不爽起来,而徐松年却真的一点点瘳愈了。见祷神成功,乔氏便要求丈夫立下誓愿,在自己死后一定要善待两个儿女,同时须等孩子长大成人后才可考虑再娶。 
  在乔氏,其实倒并非是吃酸拈醋才嬲着徐松年不娶的,只是考虑到孩子们年纪太过幼小,如果落到后母的手里肯定没有好日子过,不过徐松年感念她以身相代的恩德,倒是很爽快地答应了这一点,并且马上发下了重誓——不到两个孩子成年,绝不再娶。 
  应该说在发誓的时候,徐松年确实是真心诚意的,可惜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混合着对亡妻感激思念的情绪,很快就被孤衾独枕的寂寞给压过了。还没等转过年,徐松年便已经在家人的催促和撮合下,半推半就地答应下了一门婚事。 
  反正多看顾着点两个孩子,别让新妻子亏待了他们就是——抱着这样的念头,徐松年心安理得的入了洞房。可钻进被窝里还来不及和新人亲热,徐松年已经觉得有一股冰冷的寒气钻入了心肺,直冻得他牙齿格格作响,新娘子显然也已经觉出了异样,瑟瑟缩缩地挤在床角,满脸惊恐之色…… 
  可以想见的,违背自己誓言的徐松林很快遭到了恶报——已经痊愈的瘵疾在一夜之间复发,而这一次,他的新婚妻子不肯象乔氏那样替他到神前祷祝,才几十天光景,徐松林便一命呜呼了。 


负情报 
   
  肃杀的秋风漫卷起道旁的枯叶,在半空中团团打转,而还不等它们落下,淅淅沥沥的秋雨便已经洒了下来。 
  “大雨来了,快启程吧。”道口边的马车上,不知是谁吩咐了一声,很快,在车夫的驾驭之下,几匹健马快速奔跑起来。风声、雨声、纷沓的马蹄声,夹杂着车中之人久别重逢的笑语声,热热闹闹地远去了。 
  谁也没有再回过头去多看一眼远处孤单伫立的人影。 
  那是一个怀抱婴儿的年轻少妇,此刻正怔怔地站在大路中央,看着那两辆马车绝尘而去,似乎仍然难以置信——自己托付终身的良人、女儿的父亲,就这样把她们母女二人抛弃了…… 
  她是此地富商李员外家的婢女秋红,三年前被主人指配给了同在李家钱庄佣工的小厮郑永安。当时不少女伴们还又羡又妒,眼红她得了一个年貌相当的丈夫。婚后小夫妻两人十分恩爱,不久又生了一个玉雪可爱的女儿,这让打小就是孤儿、被转手卖过数次的秋红只觉心满意足,此生再无它求。 
  可有谁想得到,郑永安竟然是省府观察使郑吉元的表侄,自幼父母双亡的他由叔叔抚养长大,郑吉元虽然疼爱这个侄子,但管束得他十分严厉。某次郑永安逃学外出玩耍被老师发现,因为想到叔叔森严的家法,郑永安吓得连家也不敢回,径自逃到了几十里地外的木渎乡,后来辗转被李员外收留下来做了小厮,直到七年后的今天才被叔叔郑吉元重新找回。 
  丈夫从厮养奴仆一下子变成了宦门子弟,说起来真算得上是件大喜事了。可还不等秋红从这份惊喜中回味过来,郑吉元却对侄子下了严令:郑家大族,绝不能娶身份下贱的婢女为妻。 
  好心的李员外提出愿意认秋红为义女,以使其身份匹配得上郑永安,同时还表示愿意备上一份丰厚的妆奁陪嫁。但原本还有些犹豫不决的郑永安在得知叔叔已经为他订下了一门豪族亲事之后,终于还是写就离书,丢下母女二人独自踏上了归程。 
  “永安……”看着马车绝尘而去,秋红仿佛才真的相信,丈夫已经彻底丢弃了自己,便如同他丢弃掉那套下人的青布衣衫一样——因为从此以后,他将有穿之不尽的绫罗绸缎,也有的是如花美眷相伴…… 
  怀里肥白可爱的婴儿被寒凉的秋雨激醒了过来,牙牙地稚声叫着:“爹爹……爹……” 
  “嗯!”用力将女儿搂在怀里,秋红仰了仰脸,仿佛是要让夺眶而出的眼泪倒流回去一样:“我们……去找爹爹……” 
  母女二人的尸首是在几天后才被发现的——伤心绝望的秋红抱着女儿自沉而死——尽管在河水中已经泡了好几天,但她们却依然眉目如生,让围看的人都惋惜不已。自然少不了还是李员外出资,为她们在荒郊修建了一座小小坟头。木渎乡的人们把郑永安忘情负义逼死妻女的事沸沸扬扬地说了一阵,也就渐渐淡忘了此事。 
  郑家的噩梦却由此开始了。 
  先是郑永安的新婚妻子金氏夜夜梦见有披头散发的少妇眼含血泪痛诉怒斥,说将要追讨郑氏满门性命。金氏并不知郑永安曾有那样一段负情薄幸的往事,几次梦魇之后便告知了丈夫。郑永安一问金氏梦中女鬼的形容,不是秋红是谁?直吓得郑永安魂飞魄散,骇怕之下忙去官衙找叔叔商量对策。 
  可是还不等郑永安出门,叔叔的死讯已经先行传来——郑吉元无缘无故暴死在了衙中,颈上隐隐可见青紫的女子手印,紧接着郑永安新生的女儿也沉疴渐起。郑永安此时再顾不得向金氏隐瞒实情,忙不迭去请来了玄妙观的道士,求他务必要将家中恶鬼打到魂飞魄散,无力再出来作崇为止。 
  谁知道士刚到郑家登坛,就似若有所闻,侧耳倾听了一会,摇摇头对郑永安道:“贫道作法只能驱遣妖物,这是公子的自作的冤孽,无法攘解。而且那鬼魂说她本来还恋念着从前夫妻之情,不忍对你下手,这才先杀了主使之人。现在既然你如此狠心,她也就不必再念什么旧情了。”说罢不顾郑永安的再三挽留,收拾起符彔叹息而去。 
  果然当天晚上郑永安便猝死身亡,紧接着死去的是他初生的女儿。而他的再婚妻子金氏却存活了下来,大概秋红觉得此事非她之过才饶了她一命吧。说来说去两个女子都何其不幸,遇上如此无良之人,铸成一生之错,可嗟可叹!

种籽 
   
  ——出卖荞种,每升百文—— 
  天刚蒙蒙亮,许记粮行的货牌底下已经围起了上百号人,一个个手持箕斗布袋,眼巴巴地盼着粮行的两扇柜门快点打开。 
  终于在日上三竿的时候,门打开了,本来松松散散的人群立刻排成了整齐划一的队伍,依次向着柜台里的管家递上了铜钱。 
  “买荞二百文——” 
  管家拖长尾音的报帐声在粮行老板许兰恩的耳朵里听起来,真是如同出谷黄莺一般悦耳动听。随着管家“二百文”、“三百文”的叫声,门外的队伍却丝毫不见缩短,陆陆续续从远处赶来的农人们都很自觉地在队伍尾端排了起来,耐心等候着。 
  “哈哈……”许兰恩实在憋不住心里的得意劲儿,小步跑到后院无人之处,立刻狂笑了起来——如果不是自己心思活络,这些在仓库里堆放得几乎发了霉的陈荞种真不知道还要存到哪一年去呢。那还是几年前许兰恩从南方贱价收购回来的,当时没想到本地农家种惯了麦子,荞种毫无销路,便一直压在了手里。现在因为连续几个月大旱,不但田里的麦子悉数枯死,留下的那一点麦种也不得不当口粮送进了肚子,许记粮行及时推出的荞种自然就成了抢手的香饽饽。 
  不到十天,许记粮行的荞种便已一售而空,许兰恩借此着实发了一笔大财。只是谁也没有想到,这看上去丰润硕大的荞种,下到地里以后,不管人们怎样辛勤浇灌、锄草施肥,竟然没有一颗能够发出芽来! 
  时逢久旱之后,家家户户的那一点存粮都早已吃尽,农人们本是拼着最后一点力气,想趁近日好不容易连下几场暴雨的时机,抢种些易生快长的荞麦,以期先打出一些粮食,来填饱已经被树皮、观音土折磨得苦不堪言的肠胃。现在遇上这样的怪事,先是老人孩子再也撑不下去,一个个痛苦地死去了,紧接着则是那些成年人——一时之间,买了许氏荞种的那些人家,饥饿以死的简直不计其数。 
  最后还是许府的管家抵不过良心的折磨,说出了隐情,原来许兰恩嫌这些陈年荞种颗粒干瘪色泽黯淡,卖不出价钱,竟然将它们统统隔上水蒸了一遍,让其变得光润肥大才高价出售。不知情的农人们买回家的,全是永远都不会发芽的熟荞种! 
  愤怒的人们冲到了许家,可许兰恩见机不妙,早已带着卖荞得来的不义之财溜之大吉。人们只好把许府夷为平地才算勉强出了一口恶气。 
  十多天后,一个大快人心的消息轰传开来——许兰恩被雷打死在了邻县的大街上,死状惨不可言。而在他烧焦的背上,显有八个醒目的金色篆书:蒸荞误人,粉身莫赎。

还我血 
   
  雪亮的钢刀高高举起,在半空中映射日照划出了一道耀眼的弧光,飞速地从死囚脖项处斩过,乱发蓬蓬的头颅和着四溅的热血滚落在尘埃,引来了围观民众的齐声惊呼。 
  “让开让开——”挤开人群走上行刑台的,是刑部的狱卒杨七,看起来和刽子手是老相识了,两人略略寒喧了几句,杨七便蹲下身子,在地上忙碌开了。 
  刚才处斩的,是本省有名的飞贼金不换,因为负案极多,所以在刑部大牢足足关押了将近一年才算审结,在牢里时间久了,金不换自然就和牢头杨七熟谂起来。杨七是个好贪小便宜的人,金不换打从刚入狱的时候,自知必死,为了少受活罪,便漫手使钱,打点得上下狱卒对他都十分看顾,其中自然要数杨七得到的好处最多。可以说金不换在牢里的这一年,杨七到手的钱财几乎可以抵得上他几年的薪俸。 
  而金不换在临刑之前的嘱托,则更是让他发了一笔不小的横财——孑然一身的金不换托杨七在自己行刑之后,相帮缝头棺殓,杨七自然没口子的答应了下来,其实他心里早就打好了如意算盘——等金不换一死,谁还替他弄那劳什子?乐得昧下这笔敛尸的钱,反正死人是不会说话的——吞了金不换最后一笔钱财的杨七一不做二不休,索性还揣着两个馒头到刑场替生瘵疾的表弟蘸取人血来了。 
  把人血馒头送到表弟家,表弟一家的千恩万谢让杨七别提有多得意了——既得了好处,又送了人情,说到底,还真得谢谢金不换呢。 
  不过还没等踏出表弟家的大门,杨七的脸忽然变得青紫恐怖起来,用力扼着自己的喉头厉声狂叫起来:“……还我血……还我银……” 
  这突然的变故弄得众人不知所措,眼看着杨七的喉头被他自己扼得格格作响,鲜血已经从七窍里慢慢涌出,眼珠子也鼓凸了出来,而他自己两只青筋迭暴的手却还在拼命使劲收拢,无论旁人如何用力拉扯,也不能掰开分毫。 
  虽然人们常说没有人能够自己掐死自己,但杨七却真的被他自己的两只手一分一毫、慢慢的掐死了。死的时候一个头几乎都已经断了下来,就好象刑场上的金不换一样。 

狐戏一 
   
  “小娘子,你这是去哪里呀?” 
  “怎么一个人孤身上路,也没个陪伴的……” 
  “可要停下来歇歇脚……” 
  “啊呀,瞧你这一脸的汗,真是大辛苦……” 
  也许是看对方骑在马上始终不言不恼,李二混的胆子不觉渐渐放大了起来。他本就是一个游手好闲之徒,因为在老家积欠了不少赌债无力偿还,便趁债主不防悄悄潜溜,准备到省城去投奔远房的表哥。这天在路上偶然与这个年青的少妇相遇,李二混见她孤身独行没有旅伴,不由生了邪心,风言风语地撩拔起来。 
  见对方默不作声,李二混渐感没趣,正要再转别的念头,那少妇却忽然回过头对他嫣然一笑,轻轻地说了句:“今晚我在宿迁的吉祥客店过夜。”随即抛下了一个包裹策着马抢先走了。 
  “嘿嘿,还以为是什么贞节烈妇……”李二混看着那少妇的背影咧开了嘴,本来还以为已经没戏的当口对方却似乎有了垂青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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