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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红楼梦的真故事-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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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不消麦饭作清明。”郑元祐《吴桓王墓》诗:“寒地无人洒麦饭,东风满地飘榆钱。”皆古人清明以麦饭祭扫之证。杜鹃啼时,正暮春时节,其声凄苦,故有啼血之喻,上冢人闻之尤难为怀也。          
青石板的奥秘    
  儿时夏夜,庭院中一家人围坐乘凉之际,最爱听母亲或带我的妈妈给我讲故事、“破谜儿猜”。那些有趣的民间谜语中,有一个是:“青石板、板石青——青石板上钉银钉。”大家伙儿你思我索地纷纷猜度。最后谜底揭开:“是天上的星星!”那时孩童的心灵上十分信服地记住这个生动如画的“画面”:青石板——那天空原来是石头做的!我仰着头竭力地想要看穿那青空碧落,只见它明净如洗,象半透明。心里想:那青石多美啊!——可不知道它有几尺厚?(应当在此说明:那时候讲的是中国的寸、尺、丈,没有什么“米”、“码”、“公分”……等等之类) 
  我问妈妈“几尺厚”,她没答上来。 
  我长大了以后,自己才找到了答案。 
  天,到底有多“厚”?——十二丈! 
  这个答案在哪儿找到的呢?是在《石头记》里。这并非僻书秘笈。原来曹雪芹早给此问预作了回答。 
  你看他是怎么写的—— 
  “原来女娲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大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 
  好了!你看他说得那么精确,这“高”是十二丈,就正是我在孩童时所想的那“厚”了。妙极! 
  顺便说一句:这个“经”,就是指“尺度”的“度”字之义。有的本子作“径”,是不对的,因为“周三径一”,直径半径,只发生在“圆”里,与“经”并非一回事。 
  由此我才恍然:原来那碧落青空是用许许多多的四角见方的大石头“铺”成的或“架”成的,那巨石的厚度是“边长”的一半,如打个比方,就是那形态好象一块块的豆腐或“绿豆糕”的样子。 
  然而,曹雪芹虽然也解答了我童年的疑问,但他是一位了不起的“百科家”,他还精于“数理”,他所采用的数目字都还隐藏着一层妙用。 
  这种妙用,本来是超越我们的“常识”和“正规智力”之外的,幸而批书人脂砚斋却指点了内中的奥秘,且看—— 
  “高经十二丈”句下,批曰:“照应(一本作总应)十二钗。” 
  “方经二十四丈”句下,便又批曰:“照应副十二钗。” 
  这真使我们洞开心臆! 
  无人不晓,《石头记》共有好几个异名,雪芹自题则曰《金陵十二钗》,是指书中最重要的女子十二人:黛、钗、湘、元,迎、探、惜、纨、凤、巧、妙、秦。但在第五回中,宝玉在警幻仙姑处看册子,还有“副”钗册、“又副”钗……,他没得看完便放下了,又去听曲文了。 
  这好象是只有正、副、又副三层的群钗之数吗?答曰不然。证据在于另有一条脂批,说是直等到看了末回的《情榜》,才知道了正、副、又副、三副、四副……的全部“名单”。 
  说到此处,我才敢提醒大家注意:那“副”是有很多层的,由此可以确证:上引“照应副十二钗”的那“副”字,是个广义用法,是统包正钗以外所有诸多“副层”而言的。 
  那么,接着新问题就是:到底在雪芹原著中实共多少副层群钗呢?答曰:八层。 
  这又证据何在?证据还是上面已引的“方经二十四丈”的“照应副十二钗”。请看:那巨石是正方的,四条边,每条长度是二十四丈,即两个“十二”,所以正方的四边共计“八”个“十二”——这就是“照应”了八层副钗的“数理”。到此,我再发一问:请算算吧,一层正钗,加上八层副钗,共是九层,九乘十二,正是一百零八位女子。 
  这就表明:雪芹作一部《石头记》,是由《水浒传》而获得的思想启发与艺术联想!其意若曰:施先生,你写了一百单八条绿林豪杰,我则要写一百零八位脂粉英雄,正与你的书成一副工整的“对联”! 
  108,这是我们的民族喜爱的数字,其实它也还是个“象征数字”——象征着“多”。 
  为什么单要用108来象征多呢? 
  讲这种十分通俗的数字的数理,须推源到我们的古《易》之学。因为说起来很费篇幅,如今姑且只讲一点吧。《易》是由阴阳构成的,而我们的数字也有阴阳之分,即“奇”数为阳,“偶”数为阴。故在《易》中阳爻以“九”为计爻之辞,阴爻以“六”为计爻之数。“六”的两倍(叠坤卦)即是“十二”。所以在我们中华文化上,“九”是阳数之极(九月初九为“重阳”节),“十二”为阴数之最(太阳历的月份是十二)。因此,我们是将此两个“代表数字”运用起来,“乘”出来一个“一百零八”的——雪芹也正是如此! 
  雪芹是以这个代表或象征的数字,写了他书中的“诸芳”“群钗”“千红”“万艳”,为这些女子的不幸命运同悲(杯)一哭(窟)! 
  这是一部极伟大的中华新妇女观的文学巨著——也是文化奇迹。 
  雪芹不但写人是一百零八位,连全书的回数也是一百零八。全书分两大“扇”,前扇写盛,后扇写衰,前后各为五十四回书,总是盛衰、荣辱、聚散、欢悲……互相呼应、辉映——那大对称的结构格局,异常精严细密。 
  书的总精神意旨,只用了两个字来标题概括,曰“沁芳”。此二字实即“花落水流红”“流水落花春去也”的“浓缩”“结晶”,说的是这多不幸女儿的可怜可痛结局命运。沁芳二字最为沉痛不过,但世人当“闲文”视之,不解其味。小说会有108回的吗?此说太怪。 
  答曰不怪。与雪芹同时微晚的一部小说叫《歧路灯》,就是108回。 
  但雪芹的108更精密:以每9回为一段,共为12段——仍是奇数偶数的妙理的巧用。 
  试看:第9回闹学堂(总写男子之不材,引起秦可卿之病),第18回元春省亲,点),第63回群芳寿怡红,……请问哪一个关键不是落在“九”上?不理解(或不承认)这种大文学家的结构法则,对于认识雪芹的思想与艺术都会造成巨大的隔阂与损失,那不实在太可惜了吗? 
  壬申夏至节后草讫          
《红楼梦》原本是多少回?    
  我写下来的这个(作为标题的)问题,早经回答过了,可是却实有重新回答的必要。忽然想起重新回答这个“不成问题”的问题,完全是由于一位青年同志的提端引绪。在他的怀疑和启示之下,我才悟到“不成问题”的还大有问题。新的思路,一经探研,很快便得到了新的答案。《红楼梦》当然不是象程、高所搞成的伪“全璧”那样,是“一百二十回”;但也不是象脂砚斋批语字面上所称的“百回”或“百十回”。 
  《红楼梦》,按照曹雪芹的原著,本来应当是一百零八回的书文。 
  真是这样吗?论据何在? 
  且听我从几个方面来说一说我们的解答。 
  《红楼梦》原本的回数问题,在乾、嘉之际就传闻异词了。例如,“已酉本”舒序中就提到《红楼梦》章回是“秦关百二”之数(对于这句话毕竟应如何确解?我至今不敢下断语)。那还是乾隆五十四年的事。又如,后来裕瑞作《枣窗闲笔》,说什么:“《红楼梦》一书,曹雪芹虽有志于作百二十回,书未告成即逝矣。”你看,这是乾隆三十六年生人、其“前辈姻戚有与之(雪芹)交好者”的宗室裕瑞讲的,该信得过吧?——可不然,这位先生骗人不负责任的话多着呢!我在新、旧版《红楼梦新证》里都粗举过一些例子,足见一斑。据他讲,曹雪芹“有志于”作一百二十回,作到“九十回”就“逝矣”了。要信了他这种胡言乱语,就被他骗苦了'注'。 
  再有呢?当然就不能不举程伟元了,他说:“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璧?”这种话,往好里说,可以解释为当时确曾有一种传闻,认为芹书还有“四十回”,并且有人“见”过目录云云,于是程、高二人正是钻了这个传闻的空子;往坏里说,多半就是程、高造的谣,先把假回目散布开去,为给伪续造舆论作“根据”。 
  所以,所有这些,丝毫也不能证明芹书原著是一百二十回,换言之:伪的才是一百二十回,真的本来不是一百二十回。 
  交代过了这些,可以更清爽地看待脂砚斋的话,免却许多纠缠,——因为正是裕瑞这等人也自称“见”过脂批本的呢! 
  在《戚序本》第二回,回前总批说: 
  “以百回之大文,先以此回作两大笔以冒之,……” 
  《庚辰本》第二十五回,近回尾处一条眉批云: 
  “通灵玉除邪,全部百回,只此一见,……” 
  只消这两条,可说“大局已定”,——《红楼梦》原本主体是一百回书文。 
  可是批者又说过“后之三十回”的话,例如不止一本都有的第二十一回回前总批说: 
  “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见后之三十回,犹不见此之妙。……”(“三十回”或作“卅回”) 
  特别提出“后之三十回”,没有第二种解释,大家都认为“后”是对“前八十回”的传世本而言的,那末八十加三十,应共得一百一十回。有研究者早就如此指出了的。但是这毕竟对不对? 
  直到《蒙府本》发现,我们这才找到了参证,在第三回回末,有一条侧批: 
  “后百十回黛玉之泪,总不能出此二语。” 
  这就把裕瑞胡说的什么“雪芹于后四十回虽久蓄志全成,甫立纲领,尚未行文,时不待人矣”等鬼话,彻底戳穿了(请参看《红楼梦新证》第一零一四页)。也有同志认为:此侧批既在第三回出现,而有“后百十回”之言,则全书应为一百一十三回(并另有其他考证)。关于这,我暂不枝蔓,可请大家研究讨论。又有同志说:“百十回”者也只是一种泛言概称而已,未可执以为“精密数字”。说得也有理。但是,无论如何,这句话的出现,毕竟证明了“百回之大文”“全部百回”是约举成数,实际上并不是一百回整数的。这就重要得很了。 
  上述的这个“大局”定了之后,就可以回过头来对八十回原书深入研究,以求解决全部回数问题了。 
  曹雪芹于开卷不久就大笔特书: 
  “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 
  这两句诗恐怕有三、四层寓意,闲闲领起、遥遥照映全部后文。曹雪芹在结构设计上,是以第五十四、五十五回之间为“分水岭”,前半后半,正好是“盛”“衰”两大部分,全书一写到“除夕祭宗祠”“元宵开夜宴”,就已达“盛限”。往下看,从五十五回起,迥然另一副笔墨了。这一点,《红楼梦新证》中曾初步提出过(请参看八九五页第二行以次、九八七页第三行至第四行等处)。 
  此—看法,已获得很多读者面谈或投函表示赞同,可是,一位青年同志却给它作了进一步的追究和更严密的推算。他说:这个论点我很同意,但既以第五十四回为前半之终点,第五十五回为后半之起点,那雪芹原书就不是一百一十回,而该是一百零八回。 
  谁说的有理,就应当服从谁的论点。于是我就从这个新推想去考察事情的全貌,立即认识到:这个“一百零八回”实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发现。如此,是否又与脂批的“百回”“百十回”冲突了?一点也谈不上冲突。说“百回”,是甩零数而举成数,说“后之三十回”,“百十回”,是以整数概“缺”数——关于这,后文再作补说——都不过是为了行文之便,省略细碎而已。那么,此外的具体论证还有与无呢?——问题总不会只是一个连小学生都能答卷的算术课题。正是这样。以下请听我详说一说情由原委。 
  原来,按照雪芹本意:全书结构设计,非常严整,回目进展,情节演变,布置安排,称量分配,至为精密。他是将全书分为十二个段落,每个段落都是九回。换言之,他以“九”为“单位”数,书的前半后半,各占六个单位数,六乘九,各得五十四回,合计共为一百零八回。 
  真的,事情又竟是这样的吗? 
  这个“九”和它的“清晰度”,可以先从故事情节来说。请看上半部书大致内容如何分布。 
  (一)第一回——第九回,此九回是引子序幕性质,诸如背景的介绍,人物的出场,各种后来事故的伏线,皆属于此。以贾雨村为线,引起林、薛之进京;以刘姥姥为线,展出凤、琏之家政;以会芳小宴为线,始入东府秦、尤婆媳,以家塾闹学为线,牵动亲戚金荣母子,以梨香院为线,既写黛、钗,又传晴、袭……。(此只极其粗略简单而言之,雪芹常常诸义并陈,一笔数用,此处只能姑论一面,后同,不更赘注。)从意义讲,以“护官符”为四大家族兴衰之总纲;以梦警幻为人物命运之预示;以刘姥姥“一进”为全部“归结”之远源;以顽童闹学为“不肖”种种之提引……。一句话,这头九回在故事上都只是春云乍展,初看竟似散漫无稽杂乱无致,实则用笔上却是极紧凑、极细密地逐一为后文铺基筑路。此九回以闹家塾截住。下回即另起秦氏病重一大波澜,似连而实断,首尾判然。 
  (二)第十回——第十八回:此一段落主要写了极尽挥霍的两件“排场大事”,一是可卿之丧殡,一是元妃之归省。前者又实为正写熙凤之才干与过恶,后者又实为烘染贾府之盛势与衰根。两件事虽分属宁、荣,似不相涉,实质关联,故秦氏托梦,凤姐憬然,主眼在点明盛衰之理,将倾之势。此九回以归省事毕截住。下回即另起“情切切”,另一付笔墨,首尾判然。 
  (三)第十九回——第二十七回:这个段落的线有明暗两个面,“明面”是由“静日玉生香”起,经历袭人的“箴”,宝玉的“悟”,《西厢记》之动魄,《牡丹亭》之警心,一直发展到埋香泣塚。“暗面”是宝玉、贾环嫡庶间的暗争,凤姐、赵姨权势上的恶斗,迅速迸发,激烈展开,着力写出荣府第一场巨大风波。而中间夹写贾芸、小红、醉金刚,远远为日后赵、环毒谋,凤、宝入狱,芸、红营救等重大情事,伏下笔墨。“明”“暗”两面巧妙而有机地联系于无形之中。此九回以“葬花”截住。下回即另起蒋玉菡,归入别题,首尾判然。 
  (四)第二十八回——第三十六回:此九回一段始出琪官蒋玉菡,头绪崭新。从交结王府优伶,暗暗领起金钏致死等一连串宝玉“倒运”事件、层层逼进,直到爆发为“大承笞挞”一场矛盾冲突的高潮。这又与打醮议亲一场风波紧密交织。其间又特别穿插着龄官、翠缕、玉钏、金莺等下层优婵少女的情态。最后归结到“梦兆绛芸轩”,而以“识分定”从侧面点染烘衬。下回即另起海棠诗社,情况又变,首尾判然。 
  (五)第三十七回——第四十五回:此九回以诗起,以诗结,诗社,开宴,酒令,游园,庆寿,接连是赏心乐事的场面,而郊外焚香、席间生变,小作点破。最后以“秋窗风雨夕”为一结,截住。下回即另起“尴尬人”,全是另副笔墨,首尾判然。 
  (六)第四十六回——第五十四回:此九回主线是由冬闺聚咏迤逦引至除夕、元宵、种种节序情怀,宴集游乐,又以赦、邢讨索鸳鸯为过脉,夹写专房、二房矛盾冲突,为一大伏笔。中间以怡红院冬夜诸嬛情境特写为之映带。叙至元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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