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同人)短命鬼 作者:枫中铃乱(晋江银推vip2014-11-19完结)-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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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单人一马就上路了,风餐露宿半个月到了京城,两眼一抹黑,竟然不知道到哪里去寻哥哥,找了家旅店住下,日日在街上瞎逛,东京城那般大,找个人岂是那么容易的。
武松也找人问过,他们都没听过武大郎这个人,武松在京城荒废了半个月时光,银子也花了个光,只得无功而返。
武松为此事唏嘘好久,那林如意点拨他去问问知县,兴许能知道何方下落。
武松不喜知县,但为了哥哥还是去了。
知县一直关注着何方,自然知道,见武松来了,热情相迎,提起何方,他一副与有荣焉的骄傲模样,把武松气得够呛。
何方现在专门给皇帝炼丹,又因他善蹴鞠,很得皇帝喜爱,每日带在身边,皇帝嫌武大郎这个名字不雅,赐名武玺,以示珍宝之意,还恩赐了个府邸给他。
不知道哥哥情况如何时,武松每日都想着去京城找他,如今知道哥哥过得很好,他反倒没有了去找他的迫切心思。
又是一年寒暑过去,武松当了爹,去东京城的念头更淡了,何方的家书也由一个月一封到后来半年一封,信上永远只有那四个字:安好,勿念!武松对家书的期盼也越来越淡,他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武馆上,上门学武的弟子队伍愈加壮大。
武松不再是那个整日牵挂哥哥的弟弟,他变得成熟起来,有了家庭观念,有了事业心,他懂得了自己身上的责任,知道要克制自己的脾气,不再一喝酒就闹事耍性子,他懂得了怎样维系一个家庭,他敬重自己的妻子,将她看作平等的人去对待,他宠爱自己的儿子,却并不溺爱,他孝敬岳父岳母,将他们视作亲生父母。
三年后,当武松第二个孩子出生的那一年,何方回来了,以郡王的身份荣归故里,这是大宋自开国以来,第二个异姓王,以阳谷县为中心,连同其周围的几个县并成一个郡,称为双虎城,作为何方的封地。
何方一身黑色锦袍,上锈金色龙爪,头戴金冠,这个小地方没见过郡王这等尊贵身份的人,路两旁跪满百姓,众人颤颤巍巍不敢抬头。
三刀被何方任命为双虎城太守,掌管城内大小事宜,原阳谷县知县被免去官职,永不录用。
何方故地重游,回到家中,得了消息的武松一家人出门相迎,见到何方,众人作势要跪。
何方上前托住要拜的武松,武松却执意要跪,“武松是跪哥哥,不是跪郡王。”
何方这才松手,待武松跪完,何方双手扶起他,“好兄弟,又壮实许多。”
“这两个就是我侄子吗?”何方抱起其中一个,低头又去看被林如意包在襁褓里的婴孩。
何方在家里过了个年,白天陪武松一家人,晚上在卧房里和自己的幕僚商量双虎城的政事,何方的总方针一是建城,搞好内政,二是网罗天下人才,何方熟读过水浒传,知道哪些人可堪重用。
何方待到正月十五就得回京,皇帝只给他放了个年假,明明有了封地,但皇帝不让他久留,这皇帝越来越依赖何方,这不是个好兆头,朝中大臣们都有这个共识,但谁敢提出来,不仅是皇帝看重何方,连蔡太师、高太尉都与何方来往密切,朝中三大巨头都站在何方这边,谁敢说何方一个不好来?
这三人日日被何方用丹药养着,可离不了何方,他们就怕何方有了封地就不回来了,可不给封赏吧,何方不肯炼丹可怎么办?还是乖乖听这祖宗的话,他想要什么就给他什么,当菩萨一样地供着。
又过了三年,双虎城势力扩张到两个郡的范围,百姓逾百万,拥兵二十万,帐下能人异士二三十人,何方见时机成熟不愿从封地返回宫中,皇帝三道金牌诏令命他回京,何方弃之不顾。
皇帝一怒之下发兵捉拿何方,却不知何方这几年早已成了气候,征讨的十万大军久攻不下,反倒吃了败仗,皇帝盛怒之下尸横遍野,寒了臣子的心,也彻底失去了民心。
何方的反抗另皇帝寝食难安,夜不成寐,他提笔写下一封密函,派人加急送往双虎城,密函又辗转送到何方手上。
信上写道:你若想要这天下,我给你便是,我只问你一句,你对我可曾有过真心?
何方看着密函长叹一声,自古帝王都自称孤家寡人,却仍是妄想有个真心对待他的朋友,想起这几年的朝夕相伴,何方提笔回道:我无意抢你天下,只求自保,你若是哪天不愿做皇帝,就来双虎城,咱们还像从前一样踢蹴鞠打马球,喝酒赏月逛窑子。
信原封不动到了皇帝手上,皇帝第二日就宣布退位,将皇位传给长子,第二道圣旨是封何方为亲王,赐国姓,名赵玺,这一道圣旨引起朝野上下一片哗然。
之后皇帝便没了踪影,有传闻皇帝是暴毙而亡,有传言皇帝为告慰枉死的将士,去寺庙剃发修行为自己赎罪,也有传言皇帝常年服用仙丹,已经脱离凡胎,做了神仙,总之众说纷纭始终没有定论。
☆、第12章 皇帝的番外
皇位本不应该由我来继承,但我却偏偏做了皇帝,我不喜欢当皇帝,但却被逼着坐上九五之尊的皇位,没有人教过我身为帝王要如何做,我对政事一窍不通,刚登基那年,朝政由皇太后把持着,后来她死了,临死前给我举荐了几个人协助我,我想也不想就答应了。
我喜欢蹴鞠,就组了蹴鞠队,每日陪我玩耍,我喜欢珍鸟奇兽,就建了个奇珍园,我喜欢赏玩珍宝异石,就建了个珍宝阁,我想去见识名川大河,但出不了皇宫,就想建万国园,但众臣反对,国库空虚,这才作罢,我因此郁结了好久。
当皇帝有什么好的,整日待在这皇宫里,吃着几乎一样的菜式,睡一样的女人,一点生趣都没有。
某一日蔡太师说要为我引荐一位高人,有炼仙丹之能术,我正无趣的紧,就让蔡太师让那人进来一见。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武大郎,一身道服,见我也不肯跪,问他为何不跪,他回我只跪天跪地跪父母跪师父。
我没有生气,我从没遇到过像他这样有个性的人,有仙人的傲骨,我就准许他留下给我炼丹。
我问他炼的什么丹,他回我益寿丹,有延年益寿之功效,我很心动,但也不会全然信他,又问他为何能延年益寿?他回服用此丹可暂时忘却人世间的烦恼,心无杂念,没有烦忧,是以能延年。
我服用了一粒,心情果真愉悦许多,头也不昏胀,还酣睡了一夜。
我让他住在宫里,这样我可以时时去找他,他为人很真诚,不谄媚不奉承不溜须拍马,我身边没有他这样的人。
大臣们反对我这样做,能住在后宫里的男人只能是皇帝皇子,除非阉了武大郎,我当然不会这么做,别人越是反对我越是要做,我偏让武大郎住在宫里,就住在我的偏殿里。
武大郎是个有趣的人,比我懂得享受,他和我一样善于蹴鞠,但他能玩出许多花样来,他对美食也很有研究,能做出我从未尝过的菜肴,他找人酿制的酒比起御酒要更加甘醇浓香,还是他酿的酒更让我回味。
我把武大郎当作朋友,他和我相处时也从未将我当作皇帝,他会和我爬到屋顶上赏月喝酒吃烤肉,和我说外面的大千世界,和我说他师父住的仙界,人可以在天上飞,飞是什么样的感觉?
武大郎说他飞过,腾云驾雾,云彩都被你踩在脚下,下面的人小的像针眼一眼。
我也想飞上天空看看,武大郎说这有何难,他命工匠打造了一个叫“热气球”的东西,带着我缓缓飞上天空,我起初很害怕,但看到武大郎气定神闲的样子,我就镇定下来了,我是真龙天子,没什么好怕的。
下面的臣民看到我们都跪在地上喊我们神仙,做神仙好,比做皇帝受人敬仰。
我要赏赐武大郎,生怕他哪天厌倦了这牢笼般的皇宫,坐上“热气球”乘风而去。
我给他换了好听响亮的名字,给他豪宅,给他财富,仍觉得不够,我给他显赫的地位,给他封地,他待我这么好,我恨不能与他共享这天下。
可他执意离开我,拥兵数十万,有不臣之心,朝堂上那些大臣数落了他好几条罪状,那些罪状都是一派胡言,武玺是什么样的人,我比他们清楚,他定是厌倦了这里的生活,厌烦了我这个人,不愿和我待在一起。
我气恼他的背叛,头脑发热受人蛊惑,派兵要去抓他回来,我要把他锁在皇宫里,与我一同等死,死了也要埋在一起一同腐臭,他别想扔下我一个人快活。
我的十万大兵都没能抓回他,是了,以他的本事,世间能有谁奈何地了他,他真的如大臣所说的有谋反之心,想要这天下吗?我把这天下给他,他是不是就会回到皇宫?
我写了信让人交给他,他也回了信给我。
我抛下了皇位,没有一丝不舍与迟疑,再没人用那皇帝宝座来束缚我,我自由了。
武玺见到我的时候整个人定在原地,他定然很意外,没想到我真的来了,他见鬼的神情取悦了我,我大笑着勾住他的脖子,“以后哥哥跟你混了,你得养我一辈子,就这么说定了。”
☆、第十二章
何方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成了冯渊,他此时的心情就像是游戏刚通关,勇者战胜恶龙,救出公主,还没来得及和公主过上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就告诉你游戏结束,还恬不知耻地说这是happy ending。
在水浒的世界奋斗了几年,总算是给自己打下了一片天地,终于能够高枕无忧过着纸醉金迷、挥霍无度的生活了,还没享受几天,就莫名其妙地来到了红楼梦的世界。
何方长舒一口气,无奈地接收冯渊的身体记忆,父母双亡,有几分薄地,靠地租过日子,算是个小地主,生活不算大富大贵,但也衣食无忧,父母在时,常被逼着读书,望他考取功名,光宗耀祖,许是被逼迫的厉害,见到书就头疼,父母病逝之后,再没人管得了他,也就再没有碰过书,没有人生追求。
这时的冯渊还没有碰到被拐卖的英莲,也就没和薛蟠发生冲突,只要远离薛蟠,冯渊这一世应该不会那么短命。
大概接受了一下记忆,何方起身在红红绿绿的衣裳间翻出一套青色的,勉强可穿。
“少爷起了吗?”
“起了。”
话刚落进来一着灰色粗布衣裳的少年,十三四岁的年纪,手里端着一盆水走进来,这人是冯渊唯二的仆人之一,唤小宝,是管家李叔的老来子,天天宝儿宝儿地唤着,冯家上下没有一个丫鬟或是老妈子伺候着,只有李叔和小宝两人,洗衣做饭打扫庭院,伺候冯渊的事都由他们父子俩做。
冯渊就着盆里的水洗了脸用帕子擦干脸上的水,走到铜镜前坐下,打量着自己的模样,五官清秀,仍是副青涩的少年模样,身子骨也不硬朗,没有点男子气概。
见梳妆台上胭脂水粉很是齐全,冯渊呵笑一声,让小宝把这些东西全拿出去丢了。
“少爷,这水粉可是玲珑斋的,费了二两银子才得这么一小瓶。”
“你要是不舍得,就自己留着用吧。”
小宝欢欢喜喜地收下。
小宝给冯渊散了头发梳好发髻,拿起一种油想往冯渊头上抹,这样头发会变得顺滑且油光可鉴,冯渊制止了他,说以后再也不用这些东西。
小宝也不劝,这玩意儿也很是费钱,少爷以后不再浪费银钱在这上面,他高兴的很,剩下的半罐也欣然留下,自个儿用。
穿戴完毕走到厅堂用早餐,一日三餐由李叔掌勺,小宝打下手,就三人吃,所以菜式简单,早饭多是粥配上腌菜,或是煮上大碗面条卧上一个荷包蛋,冯渊对外表很是看重,吃食上面能果腹就行,是以李叔那种烂厨艺也能当上冯家的掌勺人。
腌菜是李叔自己琢磨着腌制的,菜是佃农逢年过节孝敬的,成本相当低,就费了好些盐,一口菜得喝上几口粥才行。
一日三餐难见荤腥,偶尔去河里钓了条大鱼回来也被李叔糟蹋了,吃上一口一嘴的土腥味,冯渊自此就闻不得鱼腥味,再也不吃鱼了。
过年过节杀猪宰羊的,好歹能吃上一口肉了,猪肉被李叔炖的满口荤腥,羊肉一股子膻味,冯渊也不肯再吃。
这猪羊鱼都吃不得了,好歹还有牛和鸡,也不算太惨,可鸡是用来下蛋的,冯渊隔三差五一个荷包蛋可就指着那些鸡了,可杀不得,牛是佃农耕田用的,谁舍得杀,所以冯渊改吃素了,对肉也没有念想,就成了现在风吹就倒,走起路来腰若扶柳的倒霉样。
偏又喜欢穿红戴绿、涂脂抹粉,这个时代男子也爱美,冯渊这般做也是赶新潮,只是过犹不及,弄巧成拙。
又因为从前被逼着日夜读书,视力变差,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得了近视,瞧谁都是眯着眼,偏长了副多情的桃花眼,那一眯眼,瞅谁都像是含情脉脉,暗送秋波。
说他喜欢女子,十个人见了他,九个都不会相信,是以他本到了该说亲的年纪,却没人肯把女儿嫁给他,就怕女儿嫁过去也是守活寡。
冯渊娶不到老婆也急啊,听街坊邻居传言他好男色,他那个怒啊,这不是诚心不让他娶媳妇呢吗?小冯爷火了,走出家门,叉着腰就破口打骂:“你们这些猪油蒙了眼睛的东西,敢说小爷喜欢男人,放你娘的狗屁%¥#”
冯渊把他学来的市井脏话全倒了出来。
瞧瞧,那叉腰骂街的小模样,跟泼妇没什么两样,亏他还读了几年书,全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冯渊这回是扬眉吐气了,可名声更恶了。
何方躺在葡萄架下乘凉,小宝在旁摇着蒲扇,回忆到这段何方真是哭笑不得。
难怪冯渊日后瞅见被拐卖的英莲,不知死活要和薛蟠争,那可不得争吗,这么漂亮的小媳妇错过了可就遇不着了,再说确实是他先花了银子买下的,凭什么让给别人,还有没有王法了,还偏就让他遇上个无视王法的,小命就交待出去了。
何方拿过小宝手上的蒲扇,“去把李叔喊过来,我有事要问他。”
小宝到了声是,将李叔从帐房喊过来。
“少爷,您找我。”
“小宝,给李叔搬个凳子过来。”
不用何方吩咐,小宝拿过凳子放到李叔身后,李叔也不推辞大方坐下,这二人虽是下人,但冯渊待两人如亲人一般,这从同桌而食也可看出,冯渊不摆主子的架子,也就偶尔耍个小性子,得让他二人哄着。
“李叔,咱账上还有多少银两?”
冯渊以前从不过问银钱的事,需要用钱了就找李叔要,乍听他问起,李叔表情愣了一下,笑着回道:“少爷可是想买什么?”
“那倒不是,只是我这年岁大了,也该管管家事,不能事事依赖李叔,李叔年岁已高,过些日子再给小宝说门亲事,也该安享晚年了。”
“少爷仁孝,我是看着少爷长大的,少爷不曾娶妻生子,小老儿怎能舍了少爷?”
“唉~”提起婚事,何方故作苦恼地长叹一口气,“缘分未到,缘分未到。”
何方掩去失落的神色,有道:“我想学着记账,李叔可得教我。”
李叔无法推辞,只说等他整理好账本,再教导他。
何方知道其中必有猫腻,但还是笑着点点头。
过了几日,李叔捧了近几年的账本,教何方如何看账本,何方装作一窍不通,拿起账本问了些白痴问题,将李叔糊弄了过去。
何方一拿起那账本就看出了问题,他拿的是三年前的账本,也就是何方爹娘过世一年后,账本的纸张很新,甚至有几处笔墨都未干,字迹潦草,有些地方写的语焉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