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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exodus----坠落的蝴蝶-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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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有那么多的事情拿来消遣,是不是每个人都会期待一个爱你的人一个温暖的家?我读着每一行文字,很仔细,我努力地在书里拼凑出一个世界,来填补我的空白。我曾经向往过那样的世界吗?我摇摇头,我不喜欢那么多的情感,我不喜欢大喜大悲的生活,所以,我不会喜欢那样的世界的。我喜欢我的生活。
  桌上的咖啡凉透了,我举起杯子,靠在嘴边。这是什么牌子啊,我从垃圾桶里拉出包装袋,看了看,没看懂,是英文。
  我笑了笑,他说任何品牌在我这里除了有价格差异之外并无其他,我不是在品味生活,我是在烧钱。是的,十块钱的咖啡跟一千块的在我嘴里并没有区别,只是放在那里我会选择的还是一千块,尽管我不知道它到底好在哪。我总是记不得那些七零八碎的牌子,所以,我尽量在琳琅满目中选择高价。
  是不是该学点英语了,我想。我将所有有英文字符的东西找出来,拼在一起,没有一个是看得懂的。爸爸也是不懂英语的吧,要不然他不会不教我。在学校里,我是学不到任何知识的,从来没有一门功课让我及格过,老师从来不对我抱任何希望,他说只要你不要无缘无故消逝不见就可以了。爸爸说只要你在那呆着,做什么都是可以的。但实际上我是什么都不做的,我只是坐着,并且九年如一日地坐了九年。回到家里,爸爸教我一些他认为有用的东西,但是没有外语。他是不是想一个不出门的人是不需要语言的,如果我们有相当的默契的话,连普通话也不用说给我听,直接就心灵沟通了,只是我们俩除了比陌生人多了份血缘联系之外并无其他。所以,我们需要一门语言来表达最基本的需要。
  真难相信,你连hello怎么写都不知道。他说。
  我把那些奇怪的字母丢出门外,躺在床上,“学点英语”。学什么学呢,反正用不着,我想。大家不都是在抱怨英语难学又没用嘛。
  曾经存在过,只是你不懂
  那个倔犟的我怎么走得到
  你远远地站着,不舍得问一句
  你要的到底是什么……
  如果还有舍不得,你是不是可以站着
  就那样看着我什么都不做
  自由,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呵呵……
17 芳菲语:夜游,一个人的天堂
  月黑风高的时候,穿着拖鞋一个人走在空荡荡的大街上,风往往很凉,但是舒服得厉害。碰到看得顺眼的人就跟他、她打个招呼,然后笑得花枝招展,接着在他们瞠目结舌的瞬间转身离开。
  有一次走到老江边,看到一个长得很像小姑娘的男孩依靠在护栏上,很单薄的背影看起来无限的落寞。我在他身边的台阶上坐下,听到他在啜泣,低沉的声音。原来哭是这样子的。我说你为什么哭呢。那个时候夜已经很深很深了,我出来的时候是二十四点,而我已经走完了大半个城市。他没有理我,只是停止抽泣。我说我从来不哭,哭是什么感觉。他还是没有理我。我接着说我的话,你哭起来的样子很好看,感觉像一片叶子飘啊飘就是没有落下来,在半空中会不会很自由,不自由,自由太多了就是累是不是?你为什么不哭了呢,看到我你哭不出来吗,你可不可以接着哭呢,我喜欢看你哭。我抬头看着他,他有一张很好看的脸,隐隐约约觉得像我,我很少照镜子,所以,我常常随意地想象着自己的长相,我把自己想象得倾国倾城,我永远会比艾芜找的女孩漂亮,至少我自己是那么想着的,我把她身上不好的东西全部省略掉,然后,我告诉自己,那就是你了。艾芜说你已经很好了,没必要把自己想出谁谁,她们都比不上你。我知道,只是我想成为她们却不能。原来美丽的生灵都是出现在夜晚的,你是个很漂亮的男孩,我说。
  他狠狠地看了我一眼,我看到了他眼里的厌恶。
  我没有理会他的厌恶,我继续着我的絮絮叨叨,人在什么时候会选择哭泣呢,我不知道怎样是伤心了,我很想伤心试试看。我不喜欢看到人家哭泣,但是我愿意看着你哭,你哭的样子让人觉得心安。今天的风吹得让人很舒服,不是吗,真希望就这样坐着看你轻轻啜泣。
  “你很烦!”
  我嫣然一笑,你坐在我旁边好吗,我们坐在这里看夜景,你看,晚上的风景是不是要比白天好得多。
  他在我身边坐下,没说一句话。我看到他眼角的泪,亮晶晶的,是不是天使的眼泪。哦,那会,我一直在看明晓溪、郭敬明、饶雪漫的书,我觉得我开始做一些不切实际的梦。我伸手想摸摸他的脸,他躲开。算了,你坐在这里就好,我什么也不会做了。
  那个晚上,我和他,那个陌生的像天使一样的男孩,坐在江边吹一夜的风。他抱着双膝,头埋在胳膊里,我侧着脸看他,他的头发被风吹得很好看。
  我很喜欢黑夜,你知道吗,因为很安静,我说。还有,夜晚有霓虹灯,我喜欢霓虹灯,霓虹灯是不是爱人的眼睛啊。
  “我喜欢夜晚,因为人可以在黑暗里隐藏。”他说,然后抬起头看我,“漂亮的女孩都是寂寞的,寂寞像烟花一样。”他把头靠在我身上,“好香,像她一样。”我听到他淡淡的呼吸,有夜来香的气息。他睡着了吧,脖子上痒痒的暖气。我斜着眼看了他一眼,脸上的泪水珠儿已被夜风风干。他的皮肤真好,他的睫毛好长,我很少这样近距离地看一个人,所以,在看他的一瞬间,有些错愕于人是这样长的,可是,转念一想,我自己不也是这样的吗,我也有很光滑细腻的皮肤,也有很长的睫毛。艾芜说如果你继续现在的生活,总有一天会毁了你天赐的容颜的。可是,直到现在,我的皮肤依旧要比他认识的所有女演员好得多。
  天亮的时候,男孩不见了,我环顾四周,来往的人已经很多。空气很新鲜,我发现身上披着长长的风衣,是那个孩子的吧。我拉拢衣服,他走了吗,走了,还会回来吗?以后的一段时间,我常常在夜阑人静的时候独自走到那个地方,看看是不是有个男孩在掩面哭泣。只是,他再也没出现过。
  晃得很亮的江面上一只两只船在飘荡。远处,一声两声猫叫很孤凄。常常都是这样子的,偶尔,有乞丐拖着两条腿走过。每次到那边,我都会批上修长的风衣,那个男孩给我的那件。
  在过道里,看到过一群很艺术的男生喝着啤酒聊天。他们留着很长的头发,说着很粗鲁的话,只是每个人的眼里都没有星星闪烁。我过去的时候,一阵喧嚣的口哨。我轻轻一笑,在一个很流气的男孩身边拣出一罐啤酒。我是不喝酒的,但是听到声声吉他,看到青春年少,我忍不住坐下来跟他们一起。他们并不问我是谁,也不问我从哪里来,只是善意地看看我,然后继续喝他们的酒,说他们的话,打他们的情骂他们的俏。
  那个弹吉他的少年,似乎在哪里见过。我看不清他的脸,我总是看不清别人的脸,但我知道他很清瘦,是那种病态的瘦。他的脸一定很苍白吧,我想,那个时候我习惯在黑暗里观察别人的长相,我常常盯着陌生人的脸看到他受不了低头无语。原来,每个人都比艾芜好看,艾芜真的好丑。“他会害羞的,你不要这样看他。”坐在我旁边的少年说。我点点头,他生病。吉他少年抬头微笑,嗯,也许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死?我问。他点点头,嗯,不用多久了。哦,那很好啊。是的,很好。周围的人都笑了,我拉不开易拉罐,面前的男孩伸出手接过去,轻轻地一拉,递给我。
  他们每个人的口里都哼着一首歌,《那些花儿》,也许某时某地我曾听到。
  他们也说话,但听不懂说些什么。我说大家不是都怕死吗,为什么你们还是可以那么开心地唱歌喝酒,你不留恋这个世界吗。他们都笑,书里有太多的生离死别,是用泪水铸就的,我不喜欢那样的描写,艾芜说没有经历过的事情不要妄加评价。弹着吉他的少年唱着歌儿,含笑地看着我。我不再说话,啤酒的味道很怪,但是并不难喝,只是从那以后我并没有再喝过。
  他们各自唱一首歌送给那个生病的少年。“你要不要来一首?”有人这样问。我摇摇头,我不会唱歌。“人应该学会唱歌的。”我点点头,我不需要。“固执的小孩。”
  人和人在一起就是这样的吗,喝酒聊天唱歌……可是,阳光下的那些人为什么不是这样生活?
  “要学会微笑。”我听到有人在我耳边说,“快乐其实很简单。”
  我知道啊,我的快乐就是很简单,吃饭睡觉写东西想艾芜。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回的家,但醒来的时候我的确是躺在那个小窝里的。
  快乐其实很简单……什么是生,什么是死,生的苦痛,死的欢颜。
  屋子外面偶尔也会传来吉他声,但谁都没有那晚听到的好听。有时候偶尔走到那个地方,也会看到一些年轻人在那喝酒聊天唱歌。心情好的时候,我也愿意加入,只是有时候会出来一两个人把我赶走,我并不介意,继续走我的路。心情不好的时候,一一扫过他们的脸,然后撩起头发走开。艾芜说我的背影太高傲,没有人会喜欢。我说我喜欢。我想知道那晚的那群人,但是似乎再也见不到。他们会不会出现在地铁,火车站,还是酒吧?
  我到音像店里转,找到有那首歌的那张唱片,回来之后发现并没地方放。我看了看歌手的名字,朴树。原来那个少年是长得像他。他还在这个世界上吗,他真的很快就将离开?
  你喜欢听朴树的歌啊,他问,我上次在哪里见过他。
  不。
  你是该买套音响设备了,你这里太安静。芳菲,要不要买台电脑,我叫敬修过来教你。
  不要。
  一阵寂静。
  你走吧,我困了,想睡觉。
  芳菲,可不可以善待你自己。红颜……红颜……
  我还是喜欢在黑暗中行走。趿着棉拖鞋,穿着棉睡衣,我漫步在黑色的空间里。白天,除了买东西,我很少出去,夜晚,我却一直走一直走,走到城市的每个角落。夜晚,真的可以掩盖很多东西,但它也让很多东西暴露。
  夜里,能看到很多有趣的人。他们都有一双黑色的眼睛,顾城说黑色的眼睛是用来寻找光明的,但我知道这些人是在黑夜里守候黑暗的,他们像我一样并不喜欢光明。
  艾芜并不知道我有这个嗜好,我也没有告诉他的打算。
  是谁把黑夜给了我,
  是谁把我的夜守候,
  是谁让我苦苦等候,
  趿着拖鞋的我,
  不会哭泣的我,
  把夜走过……
  我越来越喜欢这个城市,我想让自己的灵魂融入这里的夜色。
18 芳菲语:一条直线的距离
  二十岁那年,我很兴奋,因为我有了自己的房子,在市中心一幢五十二层的高楼的第二十六层。
  四年时间,赢不得一个丑丑的老男人的心,甚至连身体都得不到,却赚到了一层楼。原来,人真的是这个世界最昂贵的东西。
  房子是艾芜帮我找的,我的意思是要最高层,但是艾芜却帮我选了二十六楼,他说这样子可以把车流看清楚,五十二楼就只能看到小点点了。其实,我的眼睛那么好,怎么可能看不到呢。不过,他说怎样就怎样吧。我已经习惯在一些物质的事情上迁就他,这样可以避免一些口角,吵架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情,说话对于我来说是太过烦人的忧扰。
  他说会过来帮我搬家,我说那你晚上过来吧,我想在夜晚离开。他看了我一眼,狐疑的,然后点头说好。
  其实除了书,并没有什么要带的物件。
  那天晚上,月亮很大很美,是我喜欢的夜。坐在小屋里,将书打包,第五年了,父亲给我寄来的书已经已经有一个人那么高,抚摸着那一册册书,哭笑不得。看着自己买的那一摞摞图书,我想是不是该一把火焚烧。四年多,看书写书,写书看书,然后什么都没有。
  “你这个小妖精!!”阿姨是这样叫着冲过来的。艾芜跑在后面说欧若,快跑!
  我为什么要跑,我看着不再优雅的阿姨,冷笑着靠过去。一个疯了的女人,是不是没有任何威胁。
  那个晚上,死了人,是东东的父亲,王婶的丈夫,那个看起来总是很开心的中年男子,黄长富。他是为我挡阿姨那把刀的,当我看到他胸口涌出的红色的血时,一种从未有过的情绪浮现在心头。
  是我害死他的吧,如果我听艾芜的话跑得远远的,不让阿姨找到,现在他应该还在巷口卖着他的面。只是,我自以为优雅地走到他们家的面摊,坐着看那个女人挣脱艾芜的手向我冲来。我是微笑着看他倒下的,他的眼里有一丝的不解和坦然。
  “啊”阿姨,丁雅月的尖叫声刺痛我的双耳。
  所有的人都惊呆了,没有一个人上前扶住气息渐渐低落的王长富。
  我上去,拨开丁雅月粘血的手,将王叔搂在怀里。感觉到他的体温慢慢融进我的身体,我想,对这个世界,他有比我更多的留恋。但是,他却代为死去。
  “雅月!”艾芜缓过神来,搀起失去知觉的丁雅月。擦身而过的瞬间,我看到他眼里的无奈跟怨恨,他在恨我吗,他为什么要恨我?看着他抱起纹丝不动的衣裳凌乱的女人,我竟然迈不出一步。
  吃夜宵的人散尽,黄长富一家人都疯了似的奔向我,不是我,是他。他们从我手里抢过那个僵死了的人,一个劲地悲号。
  巷口,艾芜回头,看不到他的眼睛,却看到了他身体里的悲伤。
  一刹那间,哀怨,愤恨,绝望紧紧围绕着我对我怒吼狼嚎,这个世界终于彻底将我抛弃……
  一个巴掌狠狠地耍在我脸上,感觉不到疼痛。黄小菊站到位面前,眼里噙着泪,她一手将我推倒。坐在冰冷的地面上,眼望着巷口那个看向我的男人,我有种发疯了的快感。
  你在巷头,我在巷尾,
  这是不是今生我们最近的距离?
  告诉自己,简简单单,
  挥手我是我唯一的主宰。
  谁做错了什么,谁都没错,
  你们的不幸都与我无关。
  夜色如此撩人,晚风自在飞翔,
  我将走进我一个人的天堂。
  我笑着,站起来。那群哀嚎的无辜的人不再理我,连黄小菊也搂起他的父亲不愿理我。
  警车快来了吧。
  家,是我一个人搬完的,没有人再出现在我的我视野。
  我的房子不是艾芜买的,艾芜送房子的对象并不是我。只是,我缠了他四年,超过所有的女明星。除了丁雅月那个陷入疯癫的女人,再也没有一个“闲杂人等”在他身边呆那么久。所以,那个处事不惊的漂亮女人终于受不了。忍了那么多年,到底是承受不住了。
  艾芜再也不来找我。我也放弃找他。我有了自己的国度,我躲在欧若的城堡里不愿出去。
  偶尔,我去王婶的面摊看看。开始,他们恶语伤人,操起家伙赶我离开他们的视线。后来,他们习惯了我的出现,只是依旧冷言冷语。每次,我都留下一点钱,我知道这样改变不了什么,我只是卑劣地想减轻自己的愧疚。
  我有了愧疚,哼哼,我竟然会愧疚!我不再是没有情感的生物。
  我忘不了他们的面,我忘不了那个夜,我忘不了那流淌的血,更忘不了艾芜离开时绝望的身影。
19 芳菲语:重逢的诀别
  已经一年没有见到艾芜了,我依旧把写好的稿子寄到他那里,而他也依旧帮我出书搞宣传。他是一个公私太过分明的人,我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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