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事已不及-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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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九后的雪,下了几天几夜,纷飞的雪片飘洒在天地间,素染九州。
只几日便成了另一个世界,仿佛只有一种颜色的世界,耀眼的明。
地,明过天。
天,惨灰着,抬手可及。
天地混沌,乾坤颠倒,
乘风云海的神人,
堕下凡间的谪仙,
一点青,灰白之间的青……
初时的冰冷,变成了微微的暖。
是雪,暖了?还是他,寒了……
渐渐的,多了种颜色,
春日的颜色,淡淡的桃粉,却不是桃花,
转瞬间,那粉已然成红……
追命忽然站起,向门口走了两步,正要拉门之际,一怔,停了下来,转身看到三张惊讶的脸,若在平日,追命定会开心地说看到无情的脸上有了不一样的表情,现在只是苦笑一下,回到桌旁坐下。
“追命,有什么事吗?”无情何时见过追命如此坐立不安的样子。
“我要是知道有什么事,就不会坐在这里了。”追命无精打采的趴在桌上。
“那你在烦恼什么?”铁手不明白。
“没烦恼什么,只是心慌,说不清楚。”
“你多久没喝酒了?”冷血问。
“昨晚喝了十坛,半点酒兴都没有,越喝越没意思,喝得我自己都失了心情。”追命走到窗边,拉开窗户,星星点点的雪片裹在寒风中吹入,扑面而来的冷,也许可以让自己清醒些,摆脱这种恼人的感觉……
刀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刀很薄,夹了许久,变得暖了。李坏的刀,不轻发,持刀在手,必是全副心神凝结其上。
一个时辰,全副心力集中的一个时辰,汗水浸透背上的衣衫,热气散出,身外包裹着一层轻雾。
谁先沉不住气,谁就要死。
李坏苦笑,无法再坚持。
眨眼之刻,李坏的眼前多了一把剑,剑上杀意冲霄。
李坏笑,他的眼很亮,有些晃眼。银光划空而过后,倒在地上的人只记住了李坏的眼,亮如星辰的眼。
“你若是再迟半个时辰动手,我就死定了。”李坏擦擦额角的汗。
地上人的唇蠕动两下,怒睁双眼看着李坏,喉间插着一把亮银色的小刀,比一般的飞刀短一些,比一般的飞刀薄一些。
“他说的对,不论怎么看,你都能杀了我,所以他叫我赌,赌你不知道我的刀。”
李坏拔出刀,捧起雪,拭去上面的血,然后,刀,消失。拉紧衣服,拉下低帽子,走向远处……
厉南星一手提着一株药草置于眼前细细比较。
雪龙草,疗毒圣药,普通又不普通。形貌普通,与冬日里常见的剧毒缘和草相似。不普通的地方是两者太过相似。
雪龙草非常稀有,曾有位神医说过,看尽天下缘和,或可得一雪龙。缘和草的生长期极短,只在每年的三九,之后便尽数枯萎,雪龙草,也是相同。
厉南星已经出来找了好几天,入九那天开始。找雪龙草,一是因为无聊,二是因为厉南星喜欢冬天,尤其爱雪。
陆小凤在摸自己的胡子和眉毛,轻薄的水气在上面结成了冰晶,大大小小,晶莹剔透,端得有几分惹人喜爱。
不过,陆小凤不这么想,他之所以要抹去它们,一是因为无聊,二是因为他不想变成“陆老凤”。
杨无邪的脸色不好,原本就白皙的脸,血色尽褪,有些苍白。气色不好不足以形容现在的杨无邪,应该用凝重。
金风细雨楼的杨总管平日虽不苟言笑,但却没有凝重之色。杨总管的脸上从未有凝重的表情?不,有过,有过两次,其后没有多久便死了两个人,一个姓苏,一个姓白。这次,又会是谁?
一张小小的纸条,忽如炙热的铁片,燎烤着皮肤,带来火辣辣的痛,杨无邪真心希望拿在手中地是烧灼的铁片,最起码拿着铁片不会有长锥入脑的痛。
纸条上写着:咸城中伏,踪迹已失,唐门牵魂散。
王小石离开金风细雨楼时,杨无邪觉得此生再无坏事。纸上的字在笑,张狂地小,笑杨无邪的天真,长叹一口气,将纸条塞入袖中,拿起桌旁的伞。
屋外,落雪……
一骑快马冲出城,
白衣,唯有此白。
三天,
老天爷,
只求三天……
第一章 一曲离尘千秋梦
人生如戏,
喧天的锣鼓声中,踩踏着细密的鼓点入场,
衣袖翻飞,幻彩交织
风光无限,
可不知谢幕之时,能否博得一个满堂彩。
人生不是戏,
戏为看官而唱,
而人生,
是为自己而活。
顾惜朝用了二十年才明白这个道理,明白的时候晚情的尸体已经在他手中抱了十天。
温婉却又坚毅的女子,痴情却又绝情的妻子,已被一掊黄土掩埋,
要不了多久,
红颜,
便会化为黄土。
她的这一生,又为谁而活?
为别人而活的人生,果然是太累,累得她早早结束了这场无趣且荒唐的戏。
晚情,记住,下辈子要为自己活。
这一场梦,
做了二十年
下一场梦,
要用多少年?
或许,
此生不再梦,
此梦不再醒。
心里多了份坚持,
以后,
只为自己而活。
顾惜朝站起来,拂去青衫沾染的尘土,
晚晴,再见了。
转身看了看一直守在身后的人,顾惜朝轻声说:“走吧。”
顾惜朝真的走了,
走得毫不留恋,
不回头,脚下没有丝毫迟滞。仿佛这里埋的只是一个不相干的人。
顾惜朝不懂傅晚晴,
他走火入魔似地追求着她本不想要的东西,
所以傅晚晴死了。
傅晚晴不懂顾惜朝,
她以为,为了他死,是解脱彼此,
所以顾惜朝差点崩溃。
还好只是差点,
还好顾惜朝不再执念,
这一日,
金风细雨楼的留白轩迎来了第二主人,
这位新主人根本不白,
无论是他的名字,还是他的衣服,
他身着青衫,
他的名字是:顾惜朝。
红色里衫、白色外袍,
起先,
在汴京城中没有人敢如此穿着,
那是因为,这两种颜色,都太夺目,
后来,
有一个人这样穿了,
这两种颜色仿佛为他而生,
衣服与人,
就像天上的红日,
火红的内心,耀目的白芒,
在汴京城中仍然没有人愿意这样穿衣,
因为,他们喜爱、敬慕的人这样穿了,
因为,没有人有把握这样穿,能超越那人的风采。
一个比猴子还顽皮,整天上窜下跳、攀梁附椽、起风卷尘的人,身上的白衣,为什么总是白的?
铁手能杀人的铁手在衣柜的把手上,
冷血拔剑如风的手捏着门把慢悠悠推开门,
无情的手当然还是握着轮椅的轮子,
铁手看到了冷血,冷血也看到了铁手,无情只能看到冷血,冷血知道无情就在身后,因为冷血和无情是一同来的。
无情、铁手、冷血都在同一个地方,
汴京城,
六扇门,
老楼。
三个人都入屋后,铁手才拉开衣柜,
满的,
满满一柜的,
白衣,
铁手不杀人的手上,冷血不用剑的手上,无情的双腿上,
一样的白衣,
为同一个人,为同样的目的。
三人突然想起来,
这个月,
六扇门添了一个总捕,
老楼多住了一个人,
一个大大眼睛,总爱笑,笑的时候会有深深酒窝的人,
他的名字很有趣,
很少有人愿意用这个字做自己的名字,
他叫,
李坏。
陆小凤眯着眼睛歪歪地倚着,
温热的阳光照在身上,
全身暖洋洋直透骨间,
长这么大,现在才懂得享受阳光,
与以前四处奔波、半流浪的日子相比,
清静、安宁,阳光的味道混合着树木流水的清新缭绕周身,似乎更适合自己。
陆小凤开心,
开心地做了一个很开心的梦,
梦里没有醇酒、没有佳人这两样以前陆小凤一梦到就会非常开心的东西,
只有一片夜空,
满天星斗的夜空,
其中有一颗星星特别亮,
亮得遮去所有星星的光芒,
天地间,
只有这颗星。
厉南星倚着,
闭着眼却能看到一切,
围着饵食窃窃私语的鱼儿们,
潺潺流淌的溪水,
岸边光滑圆润的卵石,
随风微摆的嫩草,
沙沙摇动的树叶,
天空中一团团好像棉花糖的云彩,
还有,
太阳,
不是很热,温温的,
晒得人直想睡觉。
想到睡觉,就真的有些困了,厉南星入寐,头低垂,顿点一下。
厉南星睁开眼,迷茫地看看四周,深吸一口气,振作精神。
钓鱼的时候打瞌睡,这是头一回,
厉南星微耸着眉,抿起唇,思索原因。
耳边传来低低的打酣声,让厉南星找到了原因:
瞌睡虫是会传染的。
仰首枕在自己肩头上的陆小凤,嘴角上扬,脸上酒窝平平凹凹的露出,应该是做了什么好梦。
厉南星摇头:这哪里是叱咤江湖、凤舞九天的陆小凤,睡觉这么沉,一点警惕心也没有。
想到这,陆小凤的头动了动,在厉南星的脖颈间蹭蹭,另找个更舒服的位置,继续睡觉。
这人,连睡觉时也会得寸进尺,真是神也要有火了,
厉南星伸指去戳陆小凤脸上酒窝,指尖还差一毫碰到陆小凤脸上的皮肤,却收回,
算了,让他好好睡觉。
厉南星继续钓鱼,没有察觉背后靠着自己的陆小凤脸上,有一丝得意的笑。
第二章 独看西窗落残阳
阴影叠着阴影,
交织在一处的部分,
更加黑暗,
很像人心,
总会有一处最黑暗。
寥落残阳染红整片天空,
不是温暖的红,
是冰冷无力的红,
光明不再,
黑暗降临,
无力回天。
残光半照,
王小石有些迷茫,
半身环绕着暗红的光环,半身沉浸在黑暗中,这是不一样的无情。
依然纤尘不染,依然沉稳冷静,
只多了一点不容拒绝。
王小石不是第一次见无情,也不是第一次面对想拒绝却又不能拒绝的要求,但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无情。
“给我一个理由。”王小石想弄清楚原因,自己来这里是想要一个人,为什么变成了两个。
这不是什么买一赠一的好买卖,
无情附赠的这位,
是炉上烧得发红的铁块,
志上青云,
才学满腹,
残忍冷酷,
作乱逼宫,
同时拥有这些评价的人,有个好听的名字:顾惜朝。
是顾惜朝已经很麻烦了,
更麻烦的是,
顾惜朝疯了。
“顾惜朝疯了。”无情说了句人人都知道的情况来回答王小石,而这样的回答对于王小石来说已经够了。
因为王小石知道戚少商一直在照顾疯了的顾惜朝,也能想到戚少商接手金风细雨楼后会很忙,这样可以方便戚少商照看顾惜朝。
王小石是老实人,得到答案便告辞,动身去达成无情开出的条件。
去见已经疯了的顾惜朝。
老天爷总会眷顾老实人,
王小石是老实人,
所以,在见到顾惜朝之前他见到了戚少商。
杜鹃树下,
树上白色的杜鹃花,在夕阳的映照中,染上了一层金红,变得不太像杜鹃,
正值落花季节,无数花瓣被风托着飘摇而下,
周身围绕杜鹃花瓣的戚少商
眼神有些迷茫,
有些伤感,
但这些,当见到王小石的时候都消失了,
只剩下温暖,
朋友的温暖。
“他时好时坏,坏的时候谁都不理。”戚少商知道王小石出现在这里是为了什么,今早出门前无情已对他说过这件事,也提醒这事一定要让王小石亲口对顾惜朝说。
王小石心想:顾惜朝最疯的时候也不过是谁都不理,这件事也许没自己想象的那么难。
给了戚少商一个感激的笑容,王小石走向顾惜朝的小屋,
如果王小石能看到自己背影,一定会觉得:这人走路走出了英勇就义的味道。
顾惜朝坐在窗边借夕阳的余晖看书,
人在窗下阴影中,
书在阴影外,
捧着书的手很干净、很白,几乎透明的皮肤下,青色的血管隐隐可见,指甲修剪得很整齐。
这样的手长在一个疯子身上,证明这个疯子一定被照顾的很好。
要不,就是这个疯子其实没有疯。
顾惜朝瞥了王小石一眼,“你来了。”
“呃……”这是两人第一次见面,王小石被顾惜朝的预知语气弄糊涂了。
“放心,晚晴留下的这本医书我已经看完了,我一定会医好你的。”扬扬书,顾惜朝说到傅晚晴,眼中尽是温柔。
王小石上前准备解释被当成求医人的误会,
突然看清了顾惜朝手中的书,
大而醒目的书名:论语。
顾惜朝,
真的疯了。
省去什么解释误会的“废话”,王小石直接说了无情交代他一定要说的话:
王小石离开后,戚少商会成为金风细雨楼的新楼主。
无情希望顾惜朝成为留白轩的主人。
顾惜朝认真地看书,仿佛没有听到王小石的话,
王小石在等,
丝毫没有想过疯了的顾惜朝可能永远都不会给他一个答案,
王小石是老实人,
相信无情的老实人:
无情让自己来问顾惜朝,那顾惜朝一定会给自己一个答案。
“好,我去。”
如果王小石没有看到顾惜朝的嘴唇微微颤动,他一定会认为那句话只是自己的幻觉。
顾惜朝仍然沉浸于书中,仿佛没有说过任何话。
残阳若血,
白色衣衫上有残阳的颜色,
一滴残阳于白玉雕琢、晶莹圆润的指尖凝聚,
很快便太大、太重,
开始下坠,
无数次变形后,
啪,
碎成无数片消失在泥土中,
使泥土也有了残阳的颜色,
血的颜色。
追命很累、很困、很想睡觉,但他拼命告诉自己要清醒,要抬起也许还能动的左手给伤口上药、包扎,
如果现在睡了,那便会永远地睡下去。
与意志相背的身体嘲笑着追命,左手仿佛变成了泰山,无论多么努力,它只是瘫软在那里一动不动。
追命真的很累,
不眠不休地追了杀人越货的一伙大盗三天三夜,
再同这伙人打了一天一夜,
最后,大盗头子死前撒出的“软骨散”让累得要命且受刀伤的追命中招了,
大盗们都死了,
追命也倒下了:
这该死的“软骨散”发作得真快,
这些该死的贼子害我四天没喝酒了,
这该死的鬼地方让我喝着酒死的愿望无法实现了……
人烟稀少且荒僻的小径会闻名于世,
因为,这里成了追命的埋骨地。
前提当然是追命死在这里,
还有一盏茶的功夫这就会成为事实,
假如:
假如李坏没有因为吃得太撑四处溜达,希望肚子里的食物快点消化,
假如李坏不是贪看那如血般却又令人幻惑、迷醉的残阳,而没注意到自己走上了已经废弃的小路。
假如李坏真的是个如他名字般的坏人……
追命马上就要进入梦乡时,突然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然后一个温暖的东西凑到鼻间,紧接着听到一个不太低沉、很有磁性的嗓音,
“天,这人还活着。”
追命终于可以安心的睡觉了,他知道自己不会死,
只凭直觉,
这好听声音的主人似乎是个好人呢。
云霞如火的傍晚,
李坏救了满身是血的他。
他纯净无暇的睡颜像个孩子,
不开心的孩子,
皱眉,
李坏伸指轻点他的眉心,抚平那里的纠结:
你经历过什么,这么痛。
懒懒的陆小凤懒懒地看着西边漫天烟霞:
今日的太阳特别懒,
落下的速度比乌龟还慢,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