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奥格威自传 作者:大卫·奥格威-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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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乖乖小祖宗
我爷爷生于6月23号。我父亲是同一天。我也是。我1911年出生,当时我们住在赫斯利(Horsley),萨里(Surrey)郡的一个小村子,在伦敦西南30英里。在那个年代,瑟瑞仍是一块乐土,充满鹅蛋、立金花酒、烧炭人、吉赛人、盖屋顶用的大干草堆和女家庭教师的马车。还有一个住在石灰岩洞里的女巫婆,叫羽毛夫人(DameFeathers)。我们隔壁住的是化学家亨利·洛斯科爵士(SirHeflfyROSCOe),他的侄女毕翠克斯·波特(BeatrixPotter)是我们家的常客。她的英格兰就是我记忆中的英格兰。
在我奶妈南希·尼金斯(NancgNig-gins)的眼里,我是个从不会犯错误的孩子。当哥哥姊姊都抱怨我令人无法忍受时,她总是为我辩解:“乖乖小祖宗,他只是饿了。”当我把蓖麻油吞进肚子而没有吐在她床上时,她就佩服地称赞我:“乖乖小祖宗,比罗勃斯大王(LordRoberts)还勇敢。”
有时会听到我们家保姆大吼:“看我捉到你后怎么收拾你!”这绝对不只是威胁而已。我三岁的时候,英国向德国宣战,父亲破产了,佣人们纷纷被解雇——园丁布莱特(Brett)、司机贝西福特(Bashford)、女仆佛罗伦斯·彻丽(FlorenceCherry)、特别会做蛋白甜饼的厨师露西·史考尔(LusySkoul)。最令我难过的是其中也包括奶妈南希·尼金斯。南希给了我母亲般的照顾和爱,她的离开,是我到现在都无法释怀的伤痛。这次大裁员唯一的幸免者就是前面提到的保姆。她决不放弃任何让我生命更悲惨的机会。她的策略就是打击我的自信,让我相信我是个矮冬瓜、病秧子、懦夫、娘娘腔。当我姊姊玛丽把我摔倒在地时,这个泼妇不停地嘲笑我,完全漠视姊姊大我四岁的事实。后来我们必须搬到伦敦的外婆家去住。这件事情使父亲很长时间都郁郁不乐。据说外婆有一半犹太血统。该说“餐巾”(tablenapkin)的时候,她说“餐布”(serviette),该说“镜子”(lookingglass)的时候,她说“反光镜”(mirror)。她说鹿肉(venkon)、药(medicine)、蔬菜(vegetable)这几个字时,总是读重音。她的侄女吕贝卡·威斯特(RebeccaWest)说她看起来就像是《溢涌喷泉》(TheFountainOverflows)中那个寻血警犬和女警的混合体。但我却很喜欢她发自内心的热忱。她很久以前就赶走了不忠的外公,我也只在去图梭夫人蜡像馆(MakameTussaud’sWaxworks)看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时见到过他的蜡像。
每晚午夜,钟声敲响,他们就“扑一通一通”的一起出现。杀人犯、牧师、窃贼、军阀,在图校夫人蜡像馆中,一切都如此欢愉。
我的这位外公,亚瑟·费尔菲尔德(ArthurFairfield),是个来自凯里郡(CountyKerry)的爱尔兰人。曾当过公务员,后来因为乔·张伯伦(JoeChamberlain)发现他与我的在凯里郡的表兄们共同图谋丁哥港(Din-gleharbor)的改良工程案而被迫辞职。外公的兄弟,爱德华·费尔菲尔德(EdwardFairfield),原来是殖民地事务办公室的副主任,后来被指控主使詹姆逊·雷德(JamesonRaid)引发布尔(BoerWar)战争,但是在接受调查委员会质询的前一天晚上因。心脏病突发去世。《泰晤士报》(TheTimes)登载了一份宽容的讣告,并在其中免除了他的罪名,但是我那好斗的外公却完全不领情。他拍了一封电报给《泰晤士报》的主编:“你们好大的胆子,竟敢暗示有人曾经以为我兄弟跟那个海盗集团有关连!”
有一次搭乘一辆汉孙式计程马车(hansancab,一种供二人乘坐的双轮马车,驭者座位高踞车后,译者注)去赴宴,他指责车夫故意绕远路,并通过车顶的小孔大声咒骂,极尽侮辱之能事,车夫忍无可忍,最后把车停在路边,强迫外公下车跟他决斗。我不到5岁时,他义正辞严地给我讲格莱斯顿东先生(Mr.Gladstone)的恶行恶状,说他的钱都是贩卖奴隶赚来的黑心钱。葛莱史东先生是我父亲的亲戚。他还喜欢长篇大论地对我大声讲述美国人的暴行。
我与外婆同住的生活很糟糕,不止因为奶妈的离开,还有“齐柏林飞船”(ZePPelin)的空袭。空袭一般在晚上,但我还记得发生在1917年7月17日的第一次白天空袭——我都能看见那些轰炸机,它们就像一大群蜜蜂从天上涌来。
6岁那一年,有一天母亲的姐姐佐依·费尔菲尔德(ZoeFairfield)带我参加一个花园聚会。这个聚会由她主办,在学生基督教运动总部举行。(作者注:如果我阿姨是个男人的话,她一定会成为大主教。宗教历史学者詹姆土·帕克斯博士[Dr.JamesParkes]曾写道:“她对促进英国基督教会的团结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在那儿,一位非洲的主教跟我一块儿玩了一下午的滚球。从来没有一位大人对我这么好过,显然黑人是个比较优秀的人种。当天晚上我跟姐姐们一起洗澡的时候,我要他们拧我,而且要一直打到我变成个黑人为止。她们把我的右腿拧成漂亮的黑褐色,几天后又帮我拧完了左腿,但是我的右腿又变回粉红色了。
我是个天生好打听别人的事儿的人。8岁时,我养成了一个嗜好,问父亲的朋友有多少财产,大部分人都被我吓一跳,昏头昏脑地告诉了我。不上学的时候,我经常花一整天时间看大姐的情书。这种天生的间谍本领,在二战期间派上了用场。
我比较喜欢和大人在一起,觉得年龄越大的人越有趣。我特别要好的朋友是坎农·威尔逊(CanonWilson),他1852年在剑桥大学的时候和查尔斯·图斯亚特·凯佛利(CharlesStuartCalverly)是朋友。他记得凯佛利的所有诗作,并且不厌其烦地一首首教我:
不再年轻的妻子坐在爬满长青藤的门旁,
就像她往日常做的那样,
而现在陪伴她的是奶油、鸡蛋和乳酪,
还有她的眼镜,放在盖着围裙的膝盖上。
父亲是个仁慈、有耐性、和蔼、直爽、无私、热情,体格强壮得像头牛一样的人。父亲打喷嚏比我认识的任何人都响,他可以一口吞下一整匙的柯曼(Colman)芥茉酱而面不改色,而且爬树快得像黑猩猩。他竭尽全力让我变得跟他一样强壮、聪明。6岁那年,父亲要求我每天喝一大杯生血。当他发现生血没什么用时,就要我喝啤酒,为了增强我的心智,他命令我每周要吃三次小牛脑。血、脑,还有啤酒,都是贵族式生活的试验。
父亲毫无保留地欣赏所有的孩子。一位男老师不知死活地在我的家庭联络单上写了批评我的话,父亲说:“这家伙真是个傻瓜。”我开始第一份广告工作之后不久,写信告诉父亲说我的薪水增加了一倍,到了下一次回家看他的时候,他等在他小屋的门口,大声唱着:“瞧,咱们的大英雄胜利回来了!”但他也并非看不到我的缺点。14岁那年,我犯了个错误,把一首成熟得过头的诗作寄给父亲:
日落的光辉在西方怒吼
白昼正在离去,夜晚正在降临,她们坦胸而见
沉浸于火与云的炽烈一吻中
她们都是世界的情人,明亮而骄傲
父亲看了之后,只想知道,从西进消失的白天,怎么才能与从东边来的黑夜面对面地相见?23岁时,我寄给他一份长达51页的关于铸铁联合会(Alliediron-founders)市场运作情况的报告。他唯一的反应就是指出里面的拼写错误。有一次我求他带我一起去朱拉(Jura)钓鱼时,他拒绝了:“你没耐性钓鱼,带你去你会把我弄疯的。”一位有钱的表兄邀我去他的私人领地打雉鸡,我向父亲借两把枪。“不行,”他回答说,“打猎是有钱人的运动,而你不是有钱人。”我在牛津读书的时候,他力劝我停止买一种晚报,因为我没能力负担那笔花销。
我从父亲那儿继承了两个特点——抽烟斗以及他那即使遇到最讨厌的事也丢不掉的幽默感。我深爱父亲,但是却从未与他有过亲密的交谈,即使在我长大以后。他是古典式的学者,他的盖尔语(Gaelic)是自修学会的,却说得和英语一样好。他用绝顶哀伤的音调唱盖尔语歌曲,并吹奏风笛——吹的不是普通的苏格兰舞曲或进行曲,而是变奏曲,那些复杂的变奏是风笛音乐的最高形式。他曾经是剑桥大学的橄榄球队员,还是个神枪手,结婚前的所有假期,他都花在去比利牛斯山(Pyrenees)猎羚羊或去苏格兰猎鹿子,我家房子里到处装点着他的战利品。但是到我记事时,他的自信已经被多年来对财务的忧虑侵蚀殆尽了。他自认是个失败者,这个想法不断地啃噬着他的生命力。他在我祖母的宠爱中长大,他们母子最喜欢的游戏就是比赛利尔舞(reels,一种苏格兰舞蹈,译者注),看他跳舞跳得快,还是她弹琴弹得快。父亲直到35岁才结婚,但是他选错了妻子。当时母亲19岁,是医学院的学生,有着褐色的眼睛、雀斑、18英寸的腰围、丰满的胸部,还有一个小心眼。她为父亲生了五个孩子,但是我却从未发现一点她爱父亲的迹象。母亲对父亲厌烦得发狂,而父亲则以极大的耐心忍耐她不停的挑剔,42年里一直以执着的爱来对待她。母亲一去世,父亲也在两星期后随她而去。我曾经答应过父亲,在他去世后,将他的骨灰撒在他生前有过最快乐时光的鹿林中。但是当他真的撒手西归时,我却不敢信守诺言,举行那个可怕的仪式。
母亲一天到晚为因嫁给父亲而没当成医生生气,也从没有找到其他兴趣去填充她永不满足的心。她是个艺术盲。她不断地读书,每一本书都从最读起,然后用她独有的方式往前读到开头。她厌恶所有加了洋葱或其他重味的菜肴。她对玩乐的事没有一点天分,但她却从不缺乏自己的兴趣。她最喜欢的床头读物是关于一个家庭的系列故事。这个家庭因为有个叫做贝西·庞弗尔(BetsyBumPher)的猪祖母而尴尬万分。故事情节绕着庞弗尔祖母要来访而引出的诸多问题展开。如,让她睡在哪儿?如果把她安排在猪圈里,一定会伤害她的感情,但是如果给她一间卧室……我从来就不明白她为什么喜欢那么个故事,直到最近我才发现,原来贝西·庞弗尔就象征着她的母亲。
我13岁那年,母亲忠告我:“千万别让医生开刀动你的痔疮,开起刀来不但病得要死,而且痔疮还会复发。”那真是我母亲的典型个性。长大以后,她对我说:“你继承了我对园艺的喜好,但你的品味实在粗俗不堪。你对植物本身根本就没有兴趣,你只是喜欢炫耀。”有一天我们一起散步时,她说:“我没有什么钱,但是每一分钱我都会留给你的姊妹们。她们一旦决定要离开她们丈夫,那些钱就可以帮她们。”只有一次,她给了我一个糟糕的建议。当时我16岁,在佛罗伦萨的都摩(Duomo)外面,我们站在拥挤的人群中,等待着象征圣灵降临的机器鸽起飞。突然,我看到了一个少女,我所见过的最美的少女,于是我开始拼命地往那个女孩的方向挤。“别傻了!”母亲对我说,“离开意大利前,这样的女孩满街都是。”我错误地相信了她的话。别人用眼睛的时候,母亲总是用鼻子。每当她想知道我们这些孩子干不干净时,就用鼻子闻我们。晚餐菜肴送到她手上,她总是从盘子中挑起一些来闻。我继承了母亲灵敏的鼻子,还加上了我自己的敏锐味觉。最近造访亚瑟·利特尔(ArthurD.Little)位于波士顿的味觉实验室时,有人交给我两杯白兰地要我分辨出。这一点儿都难不倒我:一杯是“马爹利”,一杯是“基督兄弟”。有一次我参加亚瑟·休顿(ArthurHoushton)在马里兰州他的农场举办的晚宴,亚瑟跟我打赌说我一定认不出酒的出处。我呷了一口,心想堂堂的大鉴赏家亚瑟的酒窖中怎么会有这么差劲的酒?唯一的可能就是因为产地就在附近,所以亚瑟才买了它。“马里兰?”我又猜对了。亚瑟种了一果园的桃树,结果常常被腐给糟踏掉。亚瑟就在果园周围,每50码挂一个锡罐,里面放上从华盛顿动物园弄来的老虎粪。虎粪的气味果然吓跑了鹿群,桃树因此逃过一劫。后来亚瑟又试着用狮子粪,结果鹿们毫不在乎。其实这些鹿已经上万年没闻到过狮子或老虎的气味了,但是它们知道狮子没它们跑得快。
父亲把穿着苏格兰裙的我送进伦敦的一家幼稚园。穿苏格兰裙对英国男孩来说,是非常娘娘腔的事。有个男孩一直欺负我,直到有一天我一拳打在他的鼻梁上。后来老师向我父母告状,母亲告诉我诉诸武力是懦夫的行为,下次如果有人惹恼我,我应该用舌剑狠狠地修理他。我把这番话谨记在心,而且很快就可以向她汇报我能“用我的唇枪舌剑把学校里的那些家伙弄得如坐针毡”。戒掉这个习惯花了我40年的时间。
我5岁那年一次大战爆发了。随着大战,万事变迁,以前以制作精美花边明信片著名的巴许佛(Bashford),也划归到佛兰德(Flanders)区。那段时间,我一天到晚梦想着重新吃到冰淇淋,想着食糖短缺什么时候才会结束。记得我跟一群正在疗养的伤兵一起坐车,而且坐在一位澳洲军人的断肢上面,他的腿从膝盖以下全都被切除了。记得我一路上被拖着,大喊大叫着去看平生第一场电影。记得隔壁屋子里逃难的比利时小孩向我丢石头。记得我假装自己最喜欢的娃娃是一个铁路局服务生,而不是德国士兵(其实他就是一个德国士兵娃娃)。我还记得被带到特拉法尔加广场(TrafalgarSquare)去看正在展出的有史以来的第一辆坦克,而且还亲口向发明坦克车的史威顿上校(ColonelSwinton)问问题。
在大战进行了四年零三个月后,大家都到街上欢庆作战日的到来,接着又在贺斯利塔(HorsleyTowers)前的广场上庆祝和平,每个人都高唱着“K-K-K一凯蒂(Katie),美丽的凯蒂。”
一年后,我被送去寄宿学校。那年我9岁。就读的圣赛普瑞恩(St.CyPrian)其实是父亲负担不起的贵族学校,但是校长和他太太因为知道父亲曾是剑桥大学古典荣誉学位考试的榜首,就准备在我身上下点赌注,希望我也会有类似的杰出表现。学生优异的学业当然会提高学校的声誉,然后带动学生注册率的上升,所以他们只收我一半的学费——为了这个决定,他们后来恨透了我。
在圣赛普瑞恩的第一夜,我看到其他学生在临睡前都跪在床边。我以为他们是在用尿壶,以前我从未见过任何人祈祷,因为祖父母们在赫肯黎(ThomasHuxley)发明了“无神论”这个名词后的第二年,也就是1870年,就都变成了无神论者,从那之后,家中就没有人再信奉任何宗教了。女舍监听说我没有祷告,就把我带到她的卧室,试图对我解释具有启示性的宗教的神秘之处。但是我对宗教的怀疑惑实在太重了,最后她不得不放弃这项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第二天是星期天。我以前从未上过教堂,也不知道做礼拜的程序,牧师布完道,只有我不合时宜地鼓掌。但是,没多久,我就变得非常虔诚。耶稣受难日那天我难过得哭泣,复活节后的一周,我都心情沉重。我祈祷自己考试能有好成绩。每个星期日,我都必须将所有祈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