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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不要脸要趁早-第2章

小说: 不要脸要趁早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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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真的不再相爱了。
  他说:“不如出来坐坐。”她想有什么可坐的,却还是答应了,他说的时间和地点。
  他们踩着新年的残雪,去吃一顿饭,其实已无话可说。饭后,他送她回家,在湿滑的人行道上被卖花小孩儿抱腿,她脱了身他却被绊住,过一会儿才讪讪地追上来,递她一朵玫瑰:“不买简直脱不了身,送你吧——正好昨天是情人节。”
  这一朵晚了一天的玫瑰,灰土土地低着头,颜色微微黯淡,花瓣的边缘像老烟鬼的牙齿。她笑得很尴尬:“呵……谢谢你,”不是不感慨地,“是你第二次送我花呢。”
  第一次,他记得她也记得。他们在入夜后的街上静静走,脚步声一呼一应,街市略略凄清,霓虹却仍旧妖娆。他忽然问:“你喜欢这些花儿草儿吗?”她没听清:“什么?”他已经泄了气:“算了算了。”她是著名的大糊涂,那一刻却灵光一现,远远看到人行道上有个卖花摊子。“好呀。”
  只剩下最后两束,一束是黄玫瑰,在夜色里也明艳如新,像牙雕一样昂贵。她却去抚弄另一束,粉红色一小朵一小朵的康乃馨,他就对老板说:“要这个。”康乃馨真是像粉红皱纹纸,她的心也一小团一小团皱起来。
  错过是如何发生?就像这一刻的阴错阳差吗?她不知道,她只是,拿着一支,来迟了一天的玫瑰。
  在她家楼下,他们分手。她摸索了很久楼门的钥匙,身后一无响动,她用力地忍着,不让自己回头。她知道他一直在楼下,看着一层一层的声控灯,亮了,又灭,五楼的,亮了两次,熄了两次,终于不再燃起。是她进了家门。
  迟就是迟。一天或者五年,没有区别。

  饕餮

  她不知道他爱不爱她,但她爱他。这爱情,从最开始,就带着灵魂的微微痛楚。
  他在众多女伴之间驰走,没在她身上下什么工夫,因为太了解她的死心塌地。偶尔挂了单,带她出去吃饭,她受宠若惊。主菜是香辣虾,他低头大吃大喝,漫不经心一抬头,“你怎么不吃?”她就夹一只来,她没告诉他,她对虾过敏。
  瘙痒,比什么都难忍的瘙痒。那晚她在银色月光下,明明白白地,看到自己手臂上的疹子烈士一般前仆后继地涌出,不是不恐怖的,像周星驰电影里最恶心的镜头。然而她忍耐着,带着奇异的喜悦,这是他给她的礼物,无论多么痛苦,她都愿意接受。她身体里的骚动,以这样诡异的方式释放。
  他们后来还是住在了一起。她搬进去的前一天,朋友们半正式地约她出来,才问了一句:“你了解他吗?”她只一口一口吃提拉米苏,半晌抬头,淡淡回应:“爱他,就要爱他的一切。”嘴角还粘着淡黑的咖啡渍。
  是的,一切。
  比如,他的软弱。他彻夜不归,却在午夜打电话回来,在人群的喧嚣里声音低微:“我没钱结账了,你来接我回家吧。”口气像一个已经哭过的孩子。
  还有,旧爱的痕迹。她从床下扫出半截断了的红发夹,一条旧丝袜,还有,用过的安全套。黑塑料垃圾袋张着大口,接受这垃圾的洪流,吃饱了,“嗒”一声闭上嘴,被扔出去。
  还有,他的暴躁。他们因为细故争执,她还带笑解释,一个巴掌掼在她脸上。来不及知觉痛,已经羞愤交集,这一次,她终于下定决心离开。
  然而,他在她楼下等,什么也不说,只带了一个小小的玉米巧克力蛋糕,说祝她生日快乐。她说:“还有半年呢。”他苦笑:“半年后还有我什么事。”她沉默地,在巧克力的苦里吃出另一种,她只是,很努力很努力地吃。他大概是爱她的吧?只是他管不住自己,也没打算管。金棕色的蛋糕在她手里瑟瑟发抖,她连蛋糕屑都吃得干干净净。
  出货时节,她在公司几天几夜没有合眼,终于有一天,晚上十一点下班回家。怕惊醒他,没有开灯,摸黑在玄关换鞋,忽然听到几句幽微的蜜语,袅娜的、带着醚香,那是另一个女人。
  她什么都接受,他的好他的坏他的恶毒他的冷血,她来者不拒,他们都说,要爱就应该爱他的一切。然而为什么这一刻,她跪倒在地,无声地呕吐?

  懒惰

  他觉得他的人生都在影碟里了。
  每天下班后都去相熟的碟店,挑拣的手势像君王翻妃嫔的水牌,懒洋洋的。晚饭后必定看一两部,最诡谲的乱伦悬疑之后,就是温情到了滥情的生活片。渐渐听到他的鼾声,头从沙发背上滑下去。同居三年的女友也习惯了,给他搭一床旧毯子。
  她不知道他颠颠倒倒的乱梦:午后,他站在窗前,喝一杯很健康的无糖黑豆浆,忽然依稀听见女子的声音:“你骗人……根本不是这样的……你,我……”失控却又极力控制。他一惊,探头是办公室新来的女实习生,拿着手机在走廊的另一端。他与好奇心斗争了一会儿,毅然关上窗,砰一声的同时,他窥见她掩住了脸,立刻觉得全世界都是无声的哭泣。这一段,他想他是刘青云,有种商业化的朴质。
  再一段,有美国大片的清教徒和纯真气息,正是暮霭时分,车四面急驶如乱云飞渡,他在人行横道上,忽然很想握一下女实习生的手。她的手却先握过来:“咦,你很瘦哪。”随即放开,仿佛是无意。他觉得自己是列昂纳多,俊美得异于人间。
  音乐起,居然是巴赫,庄严而靡靡,红橙色块处处,镜头模糊分明是部小电影,他丑陋不堪,赤裸、猥琐而强大,发出古怪的笑声,他知道他是最低级色情片的男主角……他被自己吓醒了。
  碟已经放完了,屏幕上静静一片空白,女友歪在沙发的另一端,呼噜呼噜正睡。他不用看表,知道自己已经错过了与女实习生的约会,一次完美的约会可以导向恋情、床、所谓的红颜知己,但他终于承认,他不要。
  他懒得再认识什么人,要打扮得无比光鲜,喷一点儿须后水,关注时事,寻找话题。这年头一切都快餐了,快,不意味着程序被废除,良家女子断不能一次到位。所有的恋情大概都不过是一次冗长的性事,在最后的高潮之前,都必须有漫长、无味到几乎荒谬的前戏。
  而他懒,就像他老去同一家店吃饭,还永远不换菜式;他经常同一款的衣服买六件,因为懒得挑。因此他怎能对女友不忠贞呢?当背叛要付出力气和时间,他于是选择继续爱女友。他的爱,是银行里的定期存款,分明存在,却静静地,毫无用处。
  电影里的人都很激烈,他们的人生才完整,有头有尾,而他,他懒。
  他换一个姿势,终于沉沉睡去。

  从郎索双钏

  那时他刚离婚,还年轻,却觉得半辈子都耗完了。怕静却也懒得说话,每晚都和朋友出去泡吧,挑一个最爱说话的女孩子坐隔壁。十次有八次,他身边是她,第十一次,她主动说:“你开车来的吧?待会儿捎我一程。”
  他会永远记得她的大笑,像七十只烟花同时绽放在夜空;也记得她的裙,随着她的一蹦一跳,是飞扬的梦。他有时会取笑她的没心眼儿,却真心实意地觉得舒服,舒服得让人想打个盹——却总是霎时间惊醒。爱情之于他,仍然是在柬埔寨的地雷田里种小麦,经久不成穗。
  认识大半年后,他去香港出差。她高高兴兴送他,在机场顺手买本杂志,指给他看:“这款巴基斯坦手工金镯好好看,呀,有店铺地址呢。”一把撕下那一页给他,“帮我带一个回来。”
  ……真的是顺手吗?在飞机上,他头疼得像要裂开。就像刚离婚那会儿,他躺在黑暗的床上,脑海里反反复复只有两句话:原来是这样,原来我是傻子。原来是这样,原来我是傻子……空姐在他身边关切地俯下身来:“先生,您不舒服吗?”他想:真的是顺手吗?
  在中环,他的手机丢了,没有手机里的通讯簿,他发现自己记不起她的电话了。忘就忘了吧,像从手腕上揭掉一张创可贴,轻微一撕的痛。
  他们后来还是见过。四五年后,在异乡,不知道谁先看到谁:“咦,你也在这里。”两人都很高兴,便去吃个饭,饭桌上她一如既往,滔滔不绝,忽然插播一则简讯:“哦,我结婚了。你呢?”一道菜正在这时上了桌,堵了他的嘴。
  饭后,他们抢了一会儿账单,他抢赢了。看他从钱包里掏钱,她蓦地说:“你知道吗?有一段时间,我真的很喜欢你。”这一刻的安静,像闪电一样劈过。她的手机,大叫起来,她一看,“我老公。”
  “喂,我在和朋友吃饭……镯子给我买了没?……不,我要,我就要。浪费我也不管。呜呜呜,”她模拟出童声的哭泣,“你对我不好……”她腕上的一堆手镯,叮铃铃撞起来,她转眼又笑起来,“讨厌。”
  从郎索双钏,是一个多么妩媚的姿态,却与他永远无关了。机场的那一刻,是她最真情流露的刹那吧?有人说过,能够爱一个人爱到向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最严格的考验。
  他终于承认,这比骆驼穿针眼更艰难的考验,他没有通过。

  爱得像一颗猕猴桃

  她在夜里,被热烈而奇异的果香惊醒。她想起来,那是猕猴桃。傍晚时,她掰开来,尝了一口,“很甜呀。”递给男人。男人微微笑,眼角未经修饰的皱纹像复瓣石榴花,就着她的手,也尝一口。她突然意识到这举动的不妥当。
  原来果香也可以是诱惑,尤其是熟透到即将烂醉如酒。隔着黑暗,她仿佛看见猕猴桃上的噬痕,她的,以及他的。她曾经在他肩上留下那么多咬,他承接,偶尔轻轻呜咽一声。
  他对她,很好,带她经过脏乱差的街道,去城中的桃花源,多半都叫会所或者俱乐部。他给她买钻戒,笔记本电脑,GUCCI的裙绿如九寨沟的水。男人刷卡的时候,脸上常有一个恍惚的笑:我知道我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我只能指望你爱上我的钱,看在钱的份上给我一点儿幸福的幻象。她有时候想象自己是一个清纯善良、视金钱为粪土的女子,有如所有口袋爱情小说的女主角,但她不是。她因为知道他的诚实,而万箭穿心。
  他们去洗桑拿,坐在休息室里,她眼睛避免看他的肉体,白、松弛、有很多不必要的褶皱。这时她嗅到浓烈的果香,是浴室一角,放了一篮猕猴桃,已经快蒸熟了,香得接近一种肉欲。水果,她,一样丰艳,一样正在迅速消耗……这一刻的联想,简直让她发了狂。
  她从此不碰猕猴桃。下班后匆忙拎几个水果,对她来说,超市货架上永远有一块空白。而他,也再没找到过她——不,他只是放弃,一看出她的决心,就以残余的尊严退后。
  有一次她患重感冒,正是过年,附近所有大小超市杂货店都早早关了张,她靠几包方便面以及一个不知何时送来的果篮苟延残喘,最后是四颗猕猴桃。她不想吃,但她的身体容不得她这么清高。桃皮已经皱缩得像一块抹布,果肉却还是翡翠绿,小小的黑籽嵌着,像一些玉之瑕点……她不爱吃,却借此活下来。她忽然间,原谅了自己的青春,以及与青春伴生的贪婪。
  于是她给他打了一个电话:“还好吗……”要说什么她并没想好。他温和地打断她的为难:“吃个饭吧。”她笑起来,成年男女最庸俗的重逢,无非是吃饭:“我减肥呢。”
  他们就去水果捞坐一坐,他替她跑前跑后几百次,拿各种水果,然后就着她的手,尝了一口猕猴桃。而她举着手,半天回不过神来,这一口甜,是她能给他的,全部吗?
  他只微笑:“谢谢。”
  这一刻,她被果香吵醒,摸黑,把那一颗带回家的猕猴桃吃完了,甜蜜的汁液治愈了她喉管的一丝干涸。而她在暗夜里,懂得了他说谢谢时的真诚。他老衰,她有她的自私残忍,他们都不完美,这一段过往有些丑陋,人的小奸小坏,像猕猴桃多多的黑籽。
  但,她想她也许爱过他,只要爱情,不仅仅是口袋书那一种。而所有爱欲的甜,他们都曾经共同尝过。

  灰鸟之死

  她只说:“来不及了。”
  他们在网上相识,她不屑于相信这缥缈恋情,却感觉了那静悄悄空洞洞的吸力。每天看到他MSN上日新月异的名字,像一扇一扇门轰然打开,一定有一扇,是不可开启的。她想退后,却把椅子又离电脑拉近了一点儿。
  他们聊得散漫,话头像两匹闲荡的马,不离不弃,却没说过爱,这个词早已被败坏。这是四月,她忘了关窗,丁香碎的雨雾淋湿了她的手指,她没去过他的城市,却知道那里葡萄不胜重负,枫树燃烧如维纳斯的红发,信天翁展翅飞过,像突然经过的乌云。她的四月不是他的四月,她不能不了解,时间与空间的隐喻。
  而他的南半球,天已经全黑了,手边一杯咖啡,来不及在正热时一饮而尽,此时地狱那么黑,北极那么冷。他几乎绝望地想到,她那边,才是黄昏之后,日落之前。他对她的爱,比她对他的,早了四个小时。
  已经来不及了。这是他们之间永恒的和弦,仿佛幕后的歌队,在一咏三叹。她有婚约在身,也不准备背盟。他负笈万里,要回国不是容易的事。
  她几天没上网,他只觉得电脑是永远的黑屏,听她叮一声出现,问得很焦急:“你哪里去了?”她的手停在键盘上,每一个键都成为刺莓,刺痛她,她很艰难地打出来:“赤峰。”他和她,同时想起,很久之前,她在论坛上兴奋地发过贴,她说她要在草原,在夕照、驼与羊之间,拍一组婚纱照,风吹草低,繁花似锦。
  他说:“你花嫁那日,我去看你。”
  键盘上的针刺穿透了她的手指,流出白色的血。她狠狠心,打出一行字:“来不及了。”婚期就在三天后。
  她一定是,最心不在焉的新娘。婚礼那么嘈杂,她满脸笑容迎向每一个宾客,寒暄、退回、再迎向下一个,这像是一个游戏的死循环,她是被卡死的灵魂。
  那日靡靡有雨,婚礼长得仿佛永远不会结束。巴赫的音乐声中,忽然闯进一只受伤的灰鸽,在教堂里乱撞乱飞。“我愿意”三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已经被打断。灰鸽惊惶地乱飞,一头扑向她怀里,片羽与血滴,缓缓落在,她无瑕如雪的婚纱上……
  是他来了。
  在等待婚礼开始的无聊间隙,她用手机上网,看到论坛上,他的室友发了一个惊惶失措的贴,说他三天前昏迷,至今不曾醒来。而他的电脑屏幕上,还是她那一句永恒的话:“来不及了。”
  从南半球,到北半球,从他的城,到她的城,有多少距离?她深深体会,他甘愿死在她怀里的决心。

  卡桑德拉的眼泪

  这么相爱的两个人,为什么还不能相守?她不明白,他也不明白。
  最山穷水尽的时候,他突然宣布自己的婚讯,对方是他的初中同学,没太读过书,然而清秀温婉。他说他的心已经死了,化为尘土归为石,他愿意凿成千片万片筑巢,任何一个女人都可以在巢里坐镇,贤妻良母更好。
  她挣扎着问:“你爱她吗?”
  他咬牙切齿:“爱情?狗屁。”
  她哗哗泪下:“你不会幸福的。”
  他倒笑了,那笑容里全是对自己的狞恶:“是吗?不如你等着瞧瞧。”
  她此后一直单身。陷身时间的斗兽场,一寸寸被逼向墙边,她有时也会心灰意懒,想随便嫁谁也好,爱情是狗屁。一念至此,她顿时有一种寻死的绝望,她仍然不相信,人可以活在感情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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