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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如果世界了无遮掩(全文)-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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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在不堪天堂与地狱的落差时,我非常期望某人开口如是说,烟雨,你还能作如此深刻的反省,还能如此清楚地展露自己的原形,活罪难饶,但死罪可免。    
  作者手记:    
  今天,在2008年飘的第一场雪里,在不知道谁演绎的“我为歌狂”主题曲《我的舞台》的音乐声中,完成了这些文字。此时,已经凌晨一点,窗外的世界很静,积雪似乎也已经睡过去,即使开着空调,敲打键盘的手还是冻僵,但思绪依然活跃,很真切地发觉,写字的夜晚,阅读的夜晚,有他人故事相伴的夜晚,真的很恬淡,并且美好。    
  人在这不自控的社会,总得有一种自我救赎的方式,比如寄托,如伟大的音乐家雷?查尔斯,寄托于音乐,便有了和世俗抗衡的武器,便能让杂念暂时消遁,让心瞬间变得纯净。我真的很希望自己在世俗的社会能抵挡住诱惑,追求那一片纯真的世界。         
第132节:不知如何是好(1)   
   不知如何是好    
  朋友第三次电话催我就某个男人的感觉表明态度。    
  我依然只回了两个字:还好。    
  还好是什么意思?你能不能直截了当地告诉我,是行还是不行?    
  不知道。    
  我的上帝,你不知道?你竟然说不知道?那谁会知道?!朋友说话的音量太高,震得我耳朵嗡嗡作响。    
  我说,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为什么会不知道?很简单的事情啊,感觉好就继续,感觉不好就Stop。      
  我不知道为什么不知道,真的。我说得很诚恳,我的诚恳中甚至透着些许的委屈。    
  真要被你气死了,你当他是鸡肋?我告诉你,这个男人已经很优秀了,再挑三拣四,你就……    
  你就真气死了,我还是不知道。没等我把这话说完,朋友就气呼呼地挂了电话。    
  握着手机,一时有些茫然,想起她说的“鸡肋”,悚然一惊,猛地发觉最近已经不是第一次在面临选择(不仅仅包括情感,还包括其他诸多物事)的时候说“不知道”了。所谓不知道,也就是得不出明确结论,结论不明确也就说明既不敢给予承诺,又不愿彻底放手,颇有些含着怕是块骨头,弃之又怕是块肉的感觉。我不认为这是纯属于圆滑世故的一种表现,事实上,对于作不出明确抉择的人来说,无法决断的痛苦较之于等着你鲜明亮出底牌的被决断对象的痛苦更甚,更甚何止百倍?    
  我曾经是一个怎样都毫不含糊的女人。    
  或者是源于先天的秉性,又或者是源于后天的教养,又或者是源于职业的熏陶,利落与果敢成为我非常鲜明突出的特点。我以为我的利落与果敢在于我有足够的判断力,在短时间里为自己的选择提供有力的理论和非理论支撑,也有足够的信心为自己的选择作出责任或非责任性的承担。    
  如果把利落与果敢,把利落与果敢的选择归结于人的优秀品质,不知道会不会有自我吹嘘的味道。但我依然要说,事实就是这样,绝不拖泥带水的处事风格已与我如影随形了小半辈子。    
  回首过往岁月,那些或浓妆艳抹的季节,或清淡如水的日子,或守着繁荣热闹,或拥吻寂寥冷清,我有过许许多多或漂亮或不怎么漂亮或根本不漂亮的选择。在婚姻感觉困厄的时候,我勇敢地选择了逃离,排除一切非常的舆论阻碍,尚无任何其他的风景入侵我的眼帘可以作为依凭;在爱情变色变味的时候,我绝情地选择了封杀,即使明知道那种自戕会痛到极限,依然毫不留情手起刀落;在友情染上污垢的时候,我冷冷地选择了封存,尽管在这个极度拥挤又极度空旷的世界,我深刻地迫切地需要着长久的和鸣。至于职业的选择以及关乎职业的选择,良心的选择以及关乎良心的选择,都能够让人鲜明或隐约地感受到有一腔热血在不知疲倦地沸腾着。         
第133节:不知如何是好(2)   
  可是,今天,当生命的季节越来越临近秋日的时候,当生命的内涵越来越丰厚的时候,那个无法无天的女人却变得谨小慎微,开始患得患失,喜欢瞻前顾后。是的,面对生命起伏不定的时局,我常常手足无措,不知道如何是好。突然就有了一种滞重感,很努力地也寻不着当初那种轻灵。少了年少的轻狂,多了中年的犹疑;少了对于这个世界无知时的无畏,多了通透世事人情的怯懦;少了经年做梦的单纯,多了时时警醒的世故。这情形就好像一个人一直在尽兴地挥毫泼墨,突然间墨水浓粘于笔端,怎么摆弄也无法潇洒地挥洒出更具劲道、更显空灵、更简洁明快的线条。    
  有人说,烟雨被时光酝酿、被日月磨砺、被风雨修饰成女人后,真的成熟了,理性了,沉稳了,内敛了,从容了。对于如此的评价,我会微笑,娴静地微笑,优雅地微笑。我恬淡的笑容和淑女似的娴静引来更多的赞美甚至是非常的羡慕。殊不知,那些赞美那些羡慕令我充满了无法言说的惭愧和酸涩。我惭愧与酸涩在于我很清楚地明白自己如今不轻易动弹、不轻易表态、不轻易选择,并不是因为不想动弹、不想表态、不想作出选择,而是不敢,是真的不敢轻举妄动!    
  其实谁不想快意人生?可是,快意人生的故事,似乎总是发生在青春年少的时节。那样的日子,阳光热烈,草长莺飞,绿意盈盈,生命蓬勃出的全是令人敬畏的生机。只因为年轻啊,年轻便以为生命的秘密只需要勇气便足以迎刃而解。年轻便觉得行走于这个世界就像喝一杯下午茶那么悠闲与单纯。等粗壮到夺目的青春只留下一条精瘦的尾巴被胡乱地拽在我们手中的时候,才无可回避地明白一切无可拒绝地变得厚重甚至是沉重起来。    
  于是,我时常像个孩子,于黑白时光交替的时候,无助地站在十字路口,看红绿灯闪闪烁烁,看车辆行人来来去去,良久地站立。那个时候,多情又无情的晚风掀起我愈来愈色泽凝重的裙衫,戏弄我愈来愈缺少章法的发丝,撩拨我视线模糊的眼球。于是,我像个无助的孩子,站立,良久,在十字路口,不知道何去何从,不知道如何是好。         
第134节:不知如何是好(3)   
  生活突然像极了一道繁杂的多元方程式,我找不着解答的最佳方法,又或者说我无论由哪着手解答,都只会导致头绪更多,程序更繁杂。    
  有时候很想,真的很想很想,卸下那些看似可要可不要的负累,轻装前行,轻快地走完后来的岁月。比如,放弃关于春天旖旎的美梦,扼杀关乎风花雪月的浪漫情怀,从高到飘逸的云端沉落于黑糊糊的尘土,忘却唯美与趋于唯美的痴求,笑纳人生锦缎的瑕疵与缺漏。比如,遇见喜欢的风景,也自私地不择手段地灭了第二者第三者直到第N者的幸福,将原本属于他人的幸福劫入自己的囊中;听见凤求凰的动人鸣唱,暂别灵魂上的交谈,忘却性别的解剖,楼台不要高锁,身体可以先行。比如,为了钞票,就同流合污吧;为了名气,就卑鄙无耻吧;为了舒服,就放纵与堕落吧……可是,关键时刻,往往又犹疑不决,又徘徊不定,像一个初做新郎的处男,迟迟不敢动手生吞活剥他那活色生香的新娘;像一个多年成功意淫的淫贼,突然厌倦也厌恶了自己的贼淫,却又终于狠不下心、下不了手挥刀自宫。    
  男人的生殖器一直被称为男人的命根子,所谓命根子,便是说有根子才有命,这足见生殖器之于男人的宝贵。那么,那些飘离于红尘的奢念,那些脱离于世俗的梦想,那些不肯同俗的所谓的雅兴,那些敢想却不敢为的创意,那些敢为却不曾多想的言行,难道也是我命赖以依附之根?阉割了它们,便阉割了我赖以骄傲的人性?也便阉割了我赖以坚挺的人生?    
  只是如此坚挺,好累,像经历了一场最激烈的竞技。站在已经白热化的竞技场上,我摇摇欲坠,不知道是体力不支,还是心理羸弱。    
  我对自己说,这场竞技坚持不了,为什么不可以中途退场?扛不动了,为什么不可以完完全全抛却?撑不下去了,为什么不可以趴下?难不成退场了我就成为笑料?难不成抛却了我就失了斤两?难不成趴下了我就从此变成狗熊?退一步退一万步说,即使从此成了笑料从此没了分量从此变成狗熊了,那又怎么样?获取不了做雄鹰的幸福,那就要做狗熊的快乐吧。         
第135节:不知如何是好(4)   
  人生倘若真如一场游戏,那么,我说,我不想玩了,我不玩了!不行吗?    
  可是,一转身,一睁眼,触摸到的竟全是瞳人,黑的,白的,红的;热切的,冷峻的,嘲弄的。它们织成一张无形的却极具张力的网,将我罩住,并不断提升直至把我悬于半空。我只能痛苦挣扎,却容不得我突出围困得以解脱。    
  秋风起了,落叶飘飘,落座秋风的清凉里,看着凋零的叶片凄美的葬礼,听着城市永不疲软的喧嚣声,感受着汽车载着一颗颗不肯安分的心脏划破城市胴体的尖利,游离于热闹之外,游离于红尘外围,游离于生命边缘的只能也只可能是半个灵魂,其他半个灵魂携其完整的躯壳,只能也只可能负重卷入滚滚红尘。    
  是吧,秋天毕竟不是一个单纯的季节,那看似清爽的空气里,承载了春天和夏日沉甸甸的希望;那沁人肺腑的芬芳中,也早已附上了冬天的冥想。    
  是吧,从春到夏到秋,一路上,我把那些紧要的和并非紧要的风景都贪婪地自私又无私地揽上,层层包裹,包裹成了我生命的附加值。    
  揣着臃肿,我看见冰冷的冬季无可抵赖地守候在秋的尽头,恭迎着我,恭迎着我们,恭迎着生命……    
  作者手记:    
  听了不止十首歌,在这样的夜晚,在这样的文字里,唯这首《迷惘》令我一听钟情。钟情源于其悠扬中略带感伤的旋律和苍茫中渗透无奈的词句,这旋律和词句与本篇的意境以及此时我的心境极其吻合,反复地听,感觉我们达成了一种彼此理解互相怜惜彼此抚慰的默契。    
  此刻,我们互为知音。    
  极想找到那歌词,以为依偎着这些散落于红尘的忧郁落寞的音符,阅读那些漂浮在繁华又孤寂的街市里长长短短的句子,想象携影子一起的彷徨与惆怅,是可以沉落,可以沉静,可以宁静的。         
第136节:找个绝对的理由去堕落(1)   
   找个绝对的理由去堕落    
  小欣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我正对着电脑发呆。    
  烟雨,在干什么?她总是那样粗声粗气,不了解的人,光听声音一定以为她粗鲁得像个男人。事实上,她的确不怎么淑女。但光看外表,还是很有女人味的。      
  发呆,发呆,发呆呢。我一连说了三个发呆。    
  她就笑,你有没有搞错,大好时光,在家里发呆,怎么对得起自己。陪我跳舞去,今晚真是郁闷。    
  不去。我一向不喜欢晚上出去,我只想躲在家里,躲开世俗的生活,与宁静做伴。有朋友说我封闭自己,怎么会啊,白天把自己交给繁杂的工作,晚上还不把自己还给自己,那就真是太对不起自己了。    
  你干吗?!她有些生气,她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容易生气,一生气就骂粗话。    
  我不敢惹毛她,赶紧解释:我在等电话。    
  等谁的电话?不会自己打过去?告诉他有事打手机。    
  我等电话。他说过如果想我,就会打电话给我的。    
  天天晚上等电话?你这个笨蛋。    
  他好长时间没打电话了,我想今晚他会打过来的。    
  你这个蠢蛋!什么臭男人什么破电话!我过来接你,出去跳舞,让他的电话见鬼去吧。你给我收拾收拾,就这样了。她不容分说就挂了电话。    
  我没有动弹,依然对着电脑发呆。我最近常常对着电脑发呆,心里却一直在等他的电话。是的,他说过如果想我,就会上网见我,就会打电话给我。可是,电话一直沉默,网络上他的QQ头像也一直没有闪光。    
  只是,我依然等候,在每一个夜晚。    
  门铃骤然响起,她说来就来了。    
  打开门,她的妆容吓了我一跳,脸上的妆浓得像要上舞台唱戏,白色的吊带裙露得让人瞧着脸热,幸好肩上还披着一条白色的纱巾,在灯光下产生出若隐若现的效果,像个妖精。    
  你怎么还没换衣服?    
  她摔掉高跟鞋,拖鞋都没穿,就光着脚冲进了我的卧室,粗鲁地打开衣柜,很不耐烦地拨弄柜子里的衣服裙子,嘴里嘟囔不已。    
  烟雨,不是我说你,你瞧瞧你这都是些什么裙子,这么保守。女人哪,这身体就是要给男人看的,懂不?不露点,如何吸引男人。我给你说啊,征服男人要从他们的眼睛开始。    
  你刚才还说臭男人呢?干吗让他们看?    
  她回头看了我一眼,耸耸肩:男人是没好东西,但征服男人是种享受。         
第137节:找个绝对的理由去堕落(2)   
  我静静地看着她,她什么时候都会把自己打扮得很性感,让人忍不住想入非非。比如,她会把她滚圆的臀部包裹得紧紧的,而将她显得修长的大腿裸露直到膝盖上方一厘米的地方,不到冬天是不穿袜子的,她认为穿上袜子会影响男人对女人大腿的想象。对于男人的研究,她的确很有心得,这让我很惭愧,我永远搞不懂男人到底有些怎样的心思,因此,在男人面前,我很失败。    
  不过,对于小欣,我多少有些奇怪,论学历,初中都没读完;论家世,从她父亲上溯到她的曾祖父,都没走出过那穷乡僻壤。可是,她从乡下走入城市,只几年时间,就全部褪掉乡村味道,和一般的城市女人完全没有两样。是她有着改造自己的潜能,还是城市对女人有着不可低估的改造能力?我得不出答案。她十六岁从乡下来城里打工,先是在一家饭店做服务员,后来因为嫌工资太少,转到一家服装店做清洁工。她花了两年多时间研究那个店老板,终于在十九岁那年成功地成为店老板唯一的情妇(那店老板据说是个非常传统的男人,一直守着清规戒律,但最终还是做了漂亮女人的奴隶),一年后她为那个比她大了十六岁,胖得走了样的男人生了个儿子,八年后,男人出车祸死了,服装店便留给了他们的儿子,她便替儿子经营着,一转眼七年过去了,服装店已经扩建,生意相当的好。这其间,她又买了一套更大的房子,买了车。朋友调侃她,让她也花钱买个帅哥做老公,她非常的不屑,她认为只能是女人花男人的钱,男人绝对不可以花女人的钱。花女人钱的男人让他去死吧——她这样总结。但是,我知道她有个情人,那个人是一间服装公司的副总,他们既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也是情感与肉体上的合作伙伴。    
  烟雨,就穿这个,太勉强了,哪天我送你一套。她终于帮我选定了一套红底缀黑色叶片的裙子。    
  十五分钟后,我们到了一个叫香香的舞厅。舞厅叫香香,让人觉得不够大气。但走进去,看里面的装潢,倒很有格调,散桌里面是一个长方形的舞厅,不是太大,但由于天花板的装饰很特别,穹隆形,让人不觉得压抑,咖啡色的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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