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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欧洲历史上的战争-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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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s;1958。这一字眼用在海上和陆上的战争是颇为恰当的。16世纪,供养一支海军比供养一支陆军更费钱。陆军可以雇用或特别征召,在战役结束后付钱。普通水手也可以到时候雇用或因某种原因解雇,但是,不管有没有战争,舰只总要建造,总要保养的。投资是很大的。要求有一套基础设施:船坞,造船木工,领港员,制图员,军械专家——这些实际上是一支付工资的、永久性的专业服务队伍的核心。对塞缪尔·佩皮斯(Samuel Pepys)与科尔贝尔来说,在17世纪后期建设这么一支海军,找到钱来付工资,是够困难的。一百年前,简直就是不可能的。美洲银币使西班牙建设海军较容易些,但是伊丽莎白女皇政府可就为此破了产。斯图亚特王朝试图用重征造船税来振兴皇家海军,结果酿成政局上的大灾难。
    在缺少钱源的情况下如何才能维持住海上威力?所有的欧洲王侯都求助于同一种权宜之计:发行“特许证”,特许私人船只攻击敌人,获得奖赏,国家从中抽肥。因此,私掠船从某种角度来说,也相当于雇佣兵。但是,持有特许证、被允许攻击敌国船只的私掠船,同只有枪炮、没有特许证、任意向碰上的船只开火抢劫的海盗之间的界限是很单薄的。
    而后者是大量的。1595年,一位在“西印度公司”任职的西班牙官员抱怨说:“近四年来……海盗船既多又猖狂,他们就像是在自己的国家里……从海上入港的每一条船只都躲不开它们,出港的船只也一样。”Andrews;ElizabethanPrivateering; P171。印度洋上,海盗也不少,载着宝贵财物的荷兰或葡萄牙的大商船常常被劫持;北海与英法海峡有从敦刻尔克出来的海盗肆无忌惮;巴巴利沿岸巴巴利(Barbary)沿岸指北非伊斯兰教各国(埃及除外)。
    的海盗则实行恐怖统治,不仅在地中海,而且包括大西洋,有时还去到英格兰南部沿海,到处掠夺财物与划船的奴隶。
    17世纪早期,事实上“可见到残酷、混乱的战斗到处泛滥,只有武装良好的船舰或者不起眼的小船,才有点信心敢于驶行。”J。 H。 Parry;The Age of Reconnaissance;London; 1963;P324。这个问题,经过政府逐渐控制海盗基地,解决得很缓慢。1650年以后,在“西印度公司”任职的英国、荷兰、西班牙与法国官员抛弃前嫌,联起手来对付海盗,到本世纪末,海盗几已绝迹。但他们控制不了北非海岸,该处的海盗活动一直延续到19世纪。所以,欧洲商人不管他出去是不是有意找麻烦,一定要有心理准备,一定要配备武器。
    私掠船作为政府的助手,也延续到19世纪,但当海军舰只变得航速更快,炮火更有力后,私掠船的价值便降低了。到装甲船出现以后,私掠船实际上就消失了。作为私掠商船的武装快船,仍有它的价值,直到“拿破仑战争”;但比起法国在打“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701-1714年)时使用这类快船的规模,要差多了。
    科尔贝尔提出的“捕捉敌方商船”的政策,允许政府动员私人商业力量,执行得颇为顺利、有效。另一位伟大的法国战略家塞巴斯蒂安·勒·普赖斯特·戴·沃邦(S。P。de Vauben),也把这一政策作为重要的战略思想。因此,法国的私掠船由政府组织起来,成立一些庞大的航运公司。私人资本家提供金钱,王室提供船只,配有皇家的武器弹药,雇用的水手都经过军事训练。这些私掠船同法国皇家海军紧密合作。法国军舰攻击英国与荷兰的护航舰,迫使英荷两国的商船四散逃开,以便法国的私掠船猎娶捕食。英国与荷兰如进一步采取保卫措施,其代价将非常昂贵,因此不值得再继续进行贸易活动。
    法国私掠船的主要活动区域是英吉利海峡与北海,但“他们远至斯匹次卑尔根群岛Spilzbergen;属今挪威。以破坏荷兰人的捕鲸活动,去到亚速尔群岛Azores;位于大西洋西北部。
    拦截葡萄牙人同巴西人的贸易,去到圣筋勒拿岛St。Helena;英国殖民地,大西洋沿岸。拦截荷兰与英国从远东运来的货物。”
    J。H。Owen;War at Sea under Queen Anne; CambridgeUniversity Press; 1938; P。61…63。一百年前德雷克与霍金斯的零星冒险活动,比起现在杰恩·巴持,德·福宾,杜奎·特鲁因等计划周到、装备精良的多次“冒险”活动,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
    政府鼓励私人冒险以增加国家财富与威势最著名的例子是几家特许公司。其中,英国的“东印度公司”(EnglishEast India Co。)始建于1600年,是最老的、存在时间最长的一家。两年后,荷兰仿照创建了“荷兰东印度公司”,1621年又成立“荷兰西印度公司”。17世纪早期,在北美成立了多种英国公司,这些公司有它们自己的理事会,有总督,有充分权力去同外国当权者谈判,决定战争与和平,有权修筑要塞、购买武器、建立军队与舰队。法国人仿照较慢,但一等科尔贝尔出现在政治舞台,便开足了马力。荷兰与英国的公司主要地是同政府联合起来增长私人财富,政府以这种或那种方式从中取得巨额红利。而法国公司的业务则事无巨细都置于科尔贝尔的监督之下,公司成为法国政府不明确的工具与代理人。“法国东印度公司”创建于1664年,贸易中心设在马达加斯加,竞争区域是印度洋。法国的“西印度公司”于同年建立,活动范围从西非起,穿越加勒比,北到加拿大。“北方公司”打算把荷兰挤出波罗的海贸易圈;“勒凡公司”打算控制地中海。科尔贝尔公开地把这些公司形容为军队,也确实把它们真的变成了军队,力促路易十四向荷兰开战。法国公司也许因为成了政府不明确的工具,可又远离中央政府,政府鞭长莫及,因此没有荷兰与英国公司发展得那么成功。
    这些特许公司在海外、在世界舞台上作为独立角色赚钱、开战、停战,直到19世纪非洲大陆的开发,产生新一代的特许公司,在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二世(Leopold II)与塞西尔·罗兹(Cecil Rhodes)那样的暖昧人物的指挥下,把那些特征几乎延续到了现代。可以想想“矿业工会”在喀坦加Katanga;扎伊尔国的一个剩的所作所为,的确,我们今天对这些东西也并非不熟悉。
    到了18世纪,这方面属于战争性质的活动,例如小规模的私掠船之间的冲突,逐渐从属于或依赖于政府的控制。
    欧洲列强的海军已完全是专业性的了,舰只在皇家码头建造,由正规的军官指挥,军舰的种类已序列化、专门化,舰只行动必须符合政府制定的战略。当然,战略的主要点总是限制敌人的贸易以有利我方;遏制敌方贸易或保护本国贸易占用了皇家海军的大量时间与精力。但是,1741-1815年法国同英国的海军大战(其间只有很少的间断),就不能简单地归之为又一嘲商人的战争”了。像博斯科恩与霍克,罗德尼与纳尔逊这样一些人物也不会把自己看作是雇佣军被政府雇来服务,从中得一份好处,即使有大量“战利金”留给了海军供付薪水之用。他们是,或他们把自己看作是专业的海军军官,而他们为之作战的,或他们自认为为之作战的,是某种他们称之为“国家”的事物:有特权,有财富,有重要性,有威力。18世纪末,“专业化”与“爱国心”已成为欧洲国家间的战争的主要因素。
    迈克尔·霍华德
    欧洲历史上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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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专业军人的战争
    到了18世纪,欧洲的战争都由我们今天比较熟悉的那种专业军队来进行了,军队里的军官已不再是原先的骑士阶级成员为了荣誉与忠诚去打仗,也不是同人签订了付酬的合同。他们是国家的公仆,国家保证按常规雇用、按常规发薪,事业是有前途的。无论战时或平时,都献身于各自的州或国家(一个更富感情的词)。只有这样的专业军队的出现,才能在社会上明确划清“军人”与“平民”的界线。
    这种演变是渐进的、不平坦的。在普鲁士军官团中间,出于封建的或前封建的概念,个人对“军阀”效忠的思想,直到20世纪还是影响很深的。直到法国大革命,法国军官团里边仍有大量吵吵闹闹、任性放纵的贵族,政府官僚机器不得不为他们找出路——安排一场海上追逐战。英国军队从一群独立不羁、参差不齐的杂牌军发展成为一支集中统一的武装力量,直至今日也还很不完善。然而,在1700年,基本的轮廓已经出现:国家机器有责任、有能力维持一支全日制的步兵,无论战时或平时,都发给工资,管吃管住,配备武器,发给制服。军队成为互抱成团、高人一等的一群人,自成一种明显的亚文化,与社会上的其他人迥然不同,不仅因为职能不同,而且在生活习惯、衣着打扮、人际交往、享受特权以及职务所要求他们承担的责任方面,都不相同。
    这种演变是渐进的、不平坦的。在普鲁士军官团中间,出于封建的或前封建的概念,个人对“军阀”效忠的思想,直到20世纪还是影响很深的。直到法国大革命,法国军官团里边仍有大量吵吵闹闹、任性放纵的贵族,政府官僚机器不得不为他们找出路——安排一场海上追逐战。英国军队从一群独立不羁、参差不齐的杂牌军发展成为一支集中统一的武装力量,直至今日也还很不完善。然而,在1700年,基本的轮廓已经出现:国家机器有责任、有能力维持一支全日制的步兵,无论战时或平时,都发给工资,管吃管住,配备武器,发给制服。军队成为互抱成团、高人一等的一群人,自成一种明显的亚文化,与社会上的其他人迥然不同,不仅因为职能不同,而且在生活习惯、衣着打扮、人际交往、享受特权以及职务所要求他们承担的责任方面,都不相同。
    政府权力的发展与组织程度的提高,固然使专业军队的出现成为可能;但更重要的因素是军事实践与技术的发展。
    指出他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时,不能忽视另一个同时发展起来的因素:政府控制社会资源的能力加强了,才有可能发展一支专业的军队;反过来,专业军队作为服务工具,不仅能加强国防,而且也是对内镇压的力量。这一观点由S。 E。 Finer教授详细阐述过:Charles Tilly(编者);The Formationof National States in Western Europe; Princeton; 1975。军队的存在,可以胁迫不赞成发津贴的某些等级议会由三个不同阶层的等级组成。投票赞成给军队发津贴;胁迫不愿多付税的国民顺从地付税,以便增加更多的军队,军队现已成为可供王室支配的吓人的力量。这种力量已足够吓唬1688年英国宪法的设计者,以及一百年后大西洋彼岸的摹仿者,使他们即使在和平时期也不敢大幅度缩减军队。此处可以顺便提到一个像联合王国这样的国家,不仅在宪法体系与政治制度方面有其特殊性,而且在整个文化模式上也有其特殊性,由于它幸运的地理环境,数百年来只把军队看作是多余的奢侈品。至于普鲁士,德国历史学家汉斯·德尔布吕克(H.Delbruck)写道:“发展军队的历史……同时也就是普鲁士国家的历史。”Hans Delbruck; Geschichteder Kriegskunst; Vol。IV; Berlin; 1920; P281。前面有一章已提到,联合行省在发展职业化军队方面曾起带头作用。荷兰从海外贸易中得来的财富使他们几乎在17世纪早期的欧洲各国中唯独一家能整年维持一支军队。
    又因为他们能按时支付较高的工资,因此在两件事情上都超过了欧洲各国的雇佣军。一是可以让士兵挖壕,一是可以使士兵受训,这两件事在增强防御能力方面有极大的重要性。
    头一件事的重要性不言自明。正是创造出不断挖掘战壕,加上护城河的天然保护以及科霍恩建造的永久性碉堡,才使联合行省维持这么长久。第二件事:训练,主要是因火力在战场上的重要性日益显著。16世纪末,奥兰治的亲王莫里斯(Maurice)头一个清楚地看到如今火力比冲锋更具有决定性作用,长枪只能掩护滑膛枪,而不是相反。因此,在布阵时,有必要最大限度地发挥火力的威力,在实施上应确保能连续地、有控制地发射。16世纪通行的是数千名壮汉组成长枪方阵,由不多几名手枪手掩护着往前行进。莫里斯一反这种阵法,他把滑膛枪手列成每十排一组,各组之间穿插着长枪手,长枪手是用来对付敌人骑兵前来冲撞的,对滑膛枪手起保护作用;滑膛枪手开火后,即作反方向行进,以便重装弹药,这样,最前列的滑膛枪手总能向敌人不断开火。
    指挥这样的战斗要求在战场上有高度控制的能力:控制行动,控制火力,更重要的是自我控制。如今军队已不再挤成乱糟糟的一团易受攻击,而是串成一排排地便于发挥火力。因此,训练是必要的;再者,比训练更重要的是,要强调纪律。军队要守纪律这个概念我们已习以为常了,为此很难理解在17世纪的欧洲,它竟还是个新事物。封建武士是全然无纪律的,他们并以此为荣。雇佣兵也如此,他们带着自己的工具来干他们的活,相互之间视作与自己同等的人,分工不同,但等级上是平等的。纪律是一个不受欢迎的概念。尽管联合行省付的工资不低,但军队中开小差的数量很大。这已不是什么新问题。同许多同时代有教养的军人一样,莫里斯翻阅古名的军事教科书,尤其是多次重印的艾连与维吉托斯的著作,从希腊人、罗马人那里寻找军队的组织与调度办法。他的一些更有学问的同事【特别是莱顿大学的贾斯特斯·利普西斯(Justus Lipsius)】重新发掘斯多噶学派(Stoic Philosophers)哲学家有关自我控制、自我克制、服从权威等方面的教导,来作为罗马军队模式的机制的必要补充,单独这些精神就能驱使士兵去干活。这种斯多噶式的自我牺牲与服从精神同新教徒的节制精神协调一致,证明更能使人接受,不仅荷兰人,而且瑞典人、苏格兰人、勃兰登堡人都较能接受;英格兰“新式军队”中的骑兵,同西班牙、法国、意大利的军队一样,也还能接受,尽管这些国家的军队中个人主义、光荣感、爱炫耀、追求荣誉等习俗继续在起着重要作用。
    尽管莫里斯和他的同事们研究、讨论了所有这些问题,操演了各种队形,训练了军队,并在锡根建立了一所军事学院以教育该地的清教徒贵族接受新的学说,但是,对阵战实际上很少发生,军队的实习机会太少。莫里斯的学生中,有一位瑞典贵族雅各布·德拉加蒂(J.Delagardie),成为居斯塔夫·阿道尔夫(Gustavs Adolphus)亲王的军事顾问,阿道尔夫亲王于1611年继承瑞典王位,他把此后二十年的余生都用来打仗,首先同波罗的海几个邻国打,后来,在哈布斯堡王室的军队实行蚕食政策把触角逐步伸向北方时,又同哈布斯堡王朝打。为此,居斯塔夫有更多的机会去实际运用与发展荷兰学校中学到的东西,他把这些东西用到不同种类的军队身上。
    封建主义或多或少地把瑞典略过去了。在众多的湖泊与众多的森林中,瑞典人易于保留人人服兵役的军事组织的有效形式,而英国人与德国人在北欧人与马扎尔人大举入侵前的9世纪已不得不放弃这一制度。16世纪,瓦萨王朝曾恢复义务征兵制,以便支持对丹麦人与波兰人的旷日持久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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