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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时空风云录-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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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随着众人的脚步,踏着碎石小径,走进燃枫镇,枫叶形成一条红叶隧道,欣赏着路旁的枫红和各种尖塔为顶的建筑物,如同漫步在童话的花园。 
  整个龙牙佣兵团出奇的沉默,所有人都沉浸在这美丽的景色之中,尤其是在经历了一场血战之后。 
  有的人脸上透露出一丝丝伤感,有的人则是露出追忆的神情,美丽的家园是每个人都憧憬的,谁又想四处漂泊,居无定所? 
  但何处是这群流浪佣兵们的家?是不是眼前的美景勾起了他们的乡愁?是什么让他们走上了流浪的旅程? 
  低头看看身边的翠儿,看到她睁着一双海蓝的大眼睛,出神的盯着周围的景色,似乎沉浸其中。 
  “翠儿,喜欢这里么?”我疼爱地摸摸翠儿温顺的已经爬到了腰部的海蓝长发,触手柔软温顺。 
  “翠儿喜欢这里,这里好美。”翠儿喜悦的点头,依赖地靠在我怀里。 
  燃枫镇的广场,显然经过细心的设计和修葺,广场中心为一喷泉,喷泉中间高台上是一个戴着帽子的老人的石像,石像的老人外表沧桑,可双眼却炯炯有神,额头上皱纹深深,却依稀透露出一股书卷气,斐勒克带着敬仰的语气,向我们介绍,这个石像是他父亲,燃枫镇的第一任镇长单丁。基普,广场以他的名字命名。 
  单丁广场地面铺着一块块的麻石,虽然看起来有点零乱,却有一种古朴的味道。 
  泉水于广场中心汇聚成一水池,满溢而成一条清澈的小溪,清澈的溪流从广场边流过,溪边栽着一种像芦苇一样的纯白植物,长形的叶子,紫色的花穗,问了问斐勒克才知道这种植物叫荻花。 
  我们龙牙就被安排在广场的树林边扎营,这里靠近这条溪流,取水方便。 
  树林的另一头,隐约可以看到帐篷的影子,斐勒克介绍,那是疾风佣兵团的驻扎地。 
  安排完驻扎的事宜,孟风队长被斐勒克邀请去他家做客,孟风也请我陪同而去,我也想亲自去考察一下,这位可能是我们将来的经济支柱的商人,所以欣然前往。 
  斐勒克的家其实离广场很近,客厅宽敞明亮,装饰不显富贵,却有一股书香门第的氛围,所使用的家俱,均是深色木制,朴素而稳重,丝毫没有富贵人家常见的奢华之感。 
  在不显眼的地方,偶尔可见充满艺术感的几个珠宝饰品,颇有画龙点睛之感。 
  大家分别按主宾落坐,斐勒克起身再次感激道:“斐勒克感谢的话不再多讲,以后龙牙有什么需要我斐勒克帮助的地方,只要我斐勒克力所能及,一定不会推辞!”这几句话,一脸书卷气的斐勒克说的斩钉截铁,自有其独特气势。 
  说完,斐勒克挥手示意,立有穿着干净而朴素的仆人,奉上茶水点心。 
  斐勒克笑道:“这是我燃枫镇特产之炸红枫,龙牙的朋友尝一下。” 
  放在点心盘上的,竟然是有序迭于一起的红色枫叶,我惊奇地拿起一片,放入口中品嚼起来,香香甜甜又带着一点点甘味,不同凡响,孟风等人也是惊叹不已。 
  斐勒克满意笑道:“炸红枫又名红叶天麸罗,取燃枫镇特产之燃枫之叶,用盐腌一年,放干一夜后,用砂糖和山芋为裹衣,油炸而成。请大家再喝一口燃枫镇的枫糖茶。” 
  我依言喝了一口茶水,顿觉清新爽口如蜜,新鲜甘美,妙不可言。 
  看到众人的表情,斐勒克笑道:“燃枫可以制取枫糖,枫糖浆可加入茶水中,也可用点心蘸着吃,枫糖浆自从二十年多前由我父亲制取成功后,就成了燃枫镇必不可缺的生活用品,一天不吃都觉得不自在。” 
  说到这里,斐勒克呵呵而笑,眼神中却带着一丝追思,想必是想念父亲缘故。 
  “还请孟风团长介绍一下龙牙的这几位朋友,给我们认识。”斐勒克笑吟吟地看着我们。 
  孟风一一介绍道:“这位是龙牙第二小队队长玛花。诺门小姐,这位是龙牙财务总管冰剑。丹尼,这位是丹尼先生的未婚妻翠儿小姐。” 
  我已经和孟风说过,我只是龙牙的“财务总管”,绝对不是什么“军师”之流,无论在谁面前,也不会承认这一点的,所以孟风在这里才会如此介绍我。 
  对于我这个现任伽斯特国王最仇恨的对象来说,出名绝对不是一个好现象,尤其是现在我可能会化解体内的圣龙涎,来延长我有限的生命,我更是需要韬光养晦,不然只能给身边的人带来灾难。 
  就像第一次听到我和翠儿是夫妻的龙牙其他人一样,众人不禁露出诧异的神情,而斐勒克却奇怪的盯了我一眼,似乎若有所思。 
  “如非今日亲眼目睹,我穆克也不信天下竟然有这等佣兵,二百余人的队伍里,还有一百多名妇孺老弱,竟然能以一百之数,击败数千之敌! 
  “当年我疾风以七百之众尚且惨败!我穆克这条腿也是当年与暴沙一战被打瘸的,我们疾风的兄弟惨死大半。” 
  说到这里,穆克老泪纵横,想必此事给他打击是极其巨大。 
  “虽然我穆克为了给死去的兄弟善后,倾家荡产,但我从来没有后悔过;虽然我亲口宣布解散疾风佣兵团,我也没有后悔;我唯一遗憾的事情就是没有将暴沙消灭,没有为死去的兄弟报仇! 
  “若不是斐勒克收留了我,想必我就会如此老去!” 
  “拉罕团长言重了,当年你不过是接受了一个小女孩十金币的雇佣,就义无反顾和暴沙决战,这等道义心肠一直为我所感动。 
  “虽然疾风因为无力支付团员的佣金而被迫解散,但只看仍有二百余人不计薪酬跟随团长,就知团长平时待人如何了,而且若不是你来帮我,燃枫镇也不会到如今的规模。”斐勒克感动道。 
  听到斐勒克所说的往事真相,我也不禁动容道:“疾风佣兵团虽然解散,但疾风精神不灭!拉罕团长不必过于难过。” 
  听我如此说,老穆克大有知己之感,两眼感激向我看来。 
  斐勒克此时问道:“请问,孟风团长此次前来燃枫镇所为何事?” 
  孟风转头看向我,我不禁暗叹孟风过于老实,不知掩饰,我们此次来的目的,就是找个值得信任的合作经商伙伴,当然这个标准是以我点头为准,对于孟风等人来说,让他上阵杀敌容易,让他谈生意则难如登天。 
  作为龙牙的“财务总管”,当然这方面由我负责是最好不过了,所以他自然看向我。 
  我暗叹一声,向略微惊奇看着我的斐勒克道:“是这样的,基普镇长,我们龙牙在月华城看到了燃枫镇的需要佣兵守镇的任务,所以才来到了燃枫镇,看看能不能帮到什么忙。” 
  虽然斐勒克给我的第一印象很好,不过还应该从多方面了解他一点,而且目前还有另外的两个初次认识的佣兵在场,出于慎重,所以我含糊其辞,并不想立刻就说出口来。 
  斐勒克皱眉道:“因为燃枫镇靠近边境,治安颇乱,再加上近年来南伽斯特盗贼日益增多,所以自我父建镇以来,就很重视镇子的自卫力量,高薪聘请高手,教镇民练习武道弓箭,花钱造了城墙加强镇子的防御,并且有自己的商队护卫团,一直倒也平安无事。 
  “但最近数月,经常有小股盗贼骚扰我镇,并且袭击燃枫镇与月华城官道上来往的车队,护卫团五次遭到袭击,严重影响了燃枫镇的日常生活和商业运转,最近这批盗贼更是射来一封信,让燃枫镇每月向他们上交一万金币的安全道路费,不然,后果自负。” 
  说到这里,斐勒克已经脸色微愠,毅然道:“我斐勒克的钱是光明正大的挣来的,也会光明正大的用出去,鼠辈休想在我这里抢去一个铜板!这就是我给盗贼的答复。” 
  没想到一脸清秀的斐勒克,性格却是如此决然,看来他能创出如今这一份家业绝非侥幸。 
  斐勒克脸色平静下来,转身向孟风笑道:“对于能击败暴沙的龙牙佣兵团,我们当然欢迎之至,在帮忙守卫燃枫镇的时间内,包食宿,每月给予一千金币的酬劳。” 
  当孟风听到这本来目的是来察看斐勒克的人品,顺带以保护燃枫镇为掩饰的任务,竟然能得到每月一千金币的酬劳时,不禁惊愕地双眼大睁。 
  他以前能接的最高酬劳的任务,也没超过一百金币这个数目。 
  一千金币的月酬,已经算是三级佣兵团的标准月酬了,对于人数凑上妇孺才二百多人、以前一直是无级佣兵的龙牙来说,这绝对是非常优厚的薪酬。 
  孟风从惊诧中回复过来后,站起身道:“这个薪酬我不能接受!” 
  斐勒克略显愕然道:“如果孟风团长觉得这个薪酬低了,我们还可以商量。” 
  孟风摇头道:“以我们龙牙的人数实力,一千金币受之有愧,如果镇长坚持这个薪酬,孟风无颜以对,惟有离开!” 
  坐在旁边的我心中苦笑,别人是惟恐薪酬不够多,而我们这位团长却嫌薪酬过高,甚至以自己离开作为让别人降价的威胁,不过心中对孟风的敬意更深。 
  斐勒克愕然片刻道:“以龙牙能击败暴沙的实力,一千金币本人还觉得嫌少,孟风团长不必客气。” 
  无论斐勒克如何劝说,孟风就是不依,我在旁边憋笑不已,出钱的觉得给的少,拿钱的觉得给的多,这也算奇闻了,最后,斐勒克还是拗不过孟风的牛脾气,无奈接受了孟风每月五百金币的酬劳要求。 
  在旁边坐着的疾风佣兵团的拉罕父子却面有愧色,想必他们的薪酬也是一千每月或者更多。 
  谈妥价格后,再坐了片刻,孟风告辞,回到了广场旁边的营地,孟风召集各小队正副队长,以及分队正副分队长开会,宣布了接受保护燃枫镇的任务,请龙牙众人做好战斗准备。 
 
 
 
  
 ~第三章 虎啸盗贼~
 
  第二天凌晨,怀抱里的翠儿已经熟睡。 
  看着翠儿一头海蓝色的长发如被般,盖在我和她的身上,翘翘的睫毛可爱的卷曲,红润的双唇带着幸福的笑意微微上翘,想起我第一次来到这个时空时,看到的她也是如此模样。 
  此时此刻,我心中对翠儿的爱意不可抑止,低头轻轻吻在翠儿的双唇上,软热如玉,浅尝即止,生怕打扰心中所爱的深睡,只觉如果能有翠儿长伴身边,即是世间最幸福之事。 
  轻轻将翠儿抱着我腰的小手掰开,我慢慢起身离开翠儿温暖的怀抱,然后又缓缓的替翠儿盖好被子,离开这个温馨的小帐篷。 
  龙牙的驻扎所在是燃枫镇镇心单丁广场,此时的夜空镶嵌着晶莹的星光,星光下的广场幽暗如梦,小溪叮咚轻流,夜色如此凄美。 
  我离开广场,进入燃枫树林,摆好姿势,瞬间就将身外的一切忘怀,进入了自我的内在天地。 
  其实自从离开红天后,我就发现我对睡眠的需求,已经微乎其微,每天只需睡一个时辰已经足够,自从发现我还能活过四年时,对生命的渴望,让我努力的重新修炼圆光功。 
  每天晚上陪着翠儿熟睡后,就起床修炼到天亮,不知不觉已成习惯。 
  时间逐渐流逝,伴随着我强大精神力在体内不知疲倦的内视,真气如涌泉般从体内冒出,但瞬间就被体内无处不在的圣龙涎吞没,似乎毫无用处。 
  但经过这段时间不懈的努力,以前那种充斥全身的无力感,逐渐消失,虽然头发依然如此花白,皱纹依然如此深曲,但我却能敏锐的感到生命力在复苏的感觉。 
  生命是如此奇妙,对生的渴望又是如此的让人感动。 
  龙牙佣兵们在我的磨练下,早起已经成为习惯,很多人在晨跑时间前,就已起床练习圆光功,显然他们已经尝到了其中的乐趣,当规定的时间到了后,一声哨响,龙牙们在玛花和孟风的带领下,开始了每日必有的晨跑。 
  当然,燃枫镇的大操场是不够他们跑的,他们是在燃枫镇野外进行长跑。 
  玛花早在我的指示下,将我曾经教给她的轻功原理,悉心传授给参加跑步的每个佣兵。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在跑步时,让身体内那微弱的气流,在脚上如此流来流去是何道理,但对玛花的盲目崇拜,让他们完全自觉自愿的听从玛花的教导,自然某人也深信,如果他自己说这些话会产生相反效果。 
  经过长时间的肉体上的磨练,即使他们自己不控制气流的流动,在跑步时他们体内的真气,也会自觉的进行相应的配合。 
  所以龙牙现在的晨跑,已从以前的十五卡,延长到现在的三十卡,而他们所花费的时间,却没有多大的变化。 
  当然能做到这一点,是在晨跑中永远一路领先、神情淡然、即使跑到终点也不会喘一口气的玛花的功劳。 
  在她这个榜样的对比下,那些大小男人们即使跑得口吐白沫,也绝对不会有半句怨言。 
  当他们长跑回来后,天还只是蒙蒙亮,他们继续去燃枫镇的大操场上操练,此时疾风佣兵团也开始吹号晨练。 
  好在燃枫镇的操场比较宽大,即使容纳下龙牙和疾风二个佣兵团的人,也不显拥挤。 
  我站在操场边,观赏着疾风佣兵团的晨练。 
  疾风佣兵团曾经属于三级佣兵团,最辉煌时,人数达到过八百之众,但现在在操场上的疾风佣兵团不过二百余人,其实按伽斯特官方记录来说,疾风佣兵团已经解散,不复存在。 
  而现在的疾风,也是作为燃枫镇的护卫团的主力而存在,不过燃枫镇从镇长到镇民,都还是称呼他们为疾风,出于对他们的尊敬,我也用疾风佣兵团称呼着他们。 
  这二百余人骑在马上一手持剑,一手持盾,在他们年轻团长尼特。拉罕的带领下,似乎不知疲倦来回冲刺。 
  尼特手上长矛不时高举舞动,而骑兵队则在他的指挥下,不时改变阵列,从突破时的锥型阵型,变为正规冲锋的骑士方阵,再变为环形防御的圆阵。 
  尽管来回变换,但队形丝毫未曾散乱,可见平时训练有素。 
  虽然相距甚远,但重骑兵部队那堡垒般同时移动带来的威迫力量,却感受颇深。 
  此时,戴着黑盔的尼特,根本让人无法联想到他那腼腆的青涩模样。 
  相比而言,龙牙的训练就显得有些凌乱。 
  先是一系列来自地球的热身早操,然后是空手肉搏训练,龙牙的团员们热火朝天的一对一的如拼命般的“实战演练”,拳打脚踢,偷袭耍赖,丝毫没有一点高手的气质,有的人最后纠缠在一起在地上打滚,犹如流氓地痞。 
  看到这一幕后,丝毫不凌乱的疾风骑兵队形,竟然出现了一丝波动,竟然是这群佣兵,打败了曾经让疾风蒙受耻辱被迫解散的暴沙盗贼团! 
  毕竟这群受过正规骑士训练的骑士,很难理解来自地球的军事理念,在战场上只要活着,哪管你是用什么方式来打倒对手。 
  注重礼仪和气质放在战场上,本来就是一件可笑和荒谬的事情。 
  不过当看到一身红衣的玛花,没有加入这场混斗的行列,让这群骑士吁了口气,哪里知道,在初和我学空手道时的玛花,比眼前的这群男人还要狼狈。 
  空手肉搏训练完毕后,就是剑术和枪术训练了。 
  当这群刚刚还在地上打滚的佣兵们,拿起他们视如生命的武器时,一股迥然不同的气质,从这群身上还沾了泥土的佣兵们身上发出。 
  当看到每个龙牙佣兵的武器上,都或多或少的发出着微微的暗芒,一个惊呆了的疾风佣兵,甚至忘记控制坐骑转弯,一头撞上操场边的大树了。 
  这说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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