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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日本幽灵-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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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效力”等等,对于这些,归国士兵都严禁谈论。 
  在日本司法省密档中有一份叫作《散布谣言事件一览》的文件,为1938年度思想特别研究员西谷彻检察官所写,记载了因违反密令而受处罚的事例。比如,一个尉官说:“我们在南京时,有五、六个中国女学生替我们做饭,烧完饭要离开时,我们把她们全杀了。有个走投无路的八岁男孩在哭泣,我的部下把他抱起来,因为小孩反抗,其他士兵就把他刺死……”这个尉官被判监禁三个月;一个老兵说:“在战地,日本士兵三四个人一组到中国老百姓家抢猪抢鸡,或强奸女人,把俘虏五六个人排成一列,用刺刀刺杀”,他因而被判监禁四个月;另有一个士兵说:“日军真乱来,最近从大陆回来的士兵说,日本士兵由于没尝过杀人的滋味,想杀杀看,就大杀被俘中国士兵和农民”,他被判监禁八个月。 
  皇亲自然在最严密的保护层中。 
  其二,日本投降后,以当时日本政府及军部意志混乱、怕军队对天皇诏书生疑为由,朝香宫于8月17日亲抵他曾经的嗜血之地,与中国派遣军司令官冈村宁次密谈,从后来战犯庇护自己罪行的手段和事实来看,他不会不为自己的罪恶进行清扫。冈村宁次与包括蒋介石在内的国民党诸多高官关系甚密,后来连他本人这个侵华一号战犯也得已逃脱审判。而对朝香宫这样一个罪恶昭彰的大战犯,国民政府在给国际军事法庭的战犯名单上从未提起。死难者的血债被埋得更深,死难者再一次受难。 
  朝香宫终未被送上法庭。另外的几名屠城主犯,日军第十军军长柳川平昭1944年病死;会攻南京的第十六师团长中岛于1945年10月死亡,他们真的死了吗?第十八师团长牛岛与第一一四师长末松下落不明,他们是战死了?是自杀了?还是藏匿起来了?成了历史之谜。 
  他们中的两个,第十军参谋长田边盛武被印尼爪哇军事法庭处决;第六师团长谷寿夫在巢鸭监狱被关押半年后,被作为乙级战犯,于1946年8月引渡到中国受审。在中国政府提出要求之时,美国有关人员同中国法官还有一段莫名其妙的交涉。盟军总部法务处处长卡本德忽然跑到东京帝国饭店的中国法官住处,问梅汝璈对此事有什么个人意见。他似乎很严谨,对梅汝璈说:“我担心中国法庭能否给谷寿夫一个‘公正审判’,至少做出一个‘公正审判’的样子”。 
  “你放心,”梅汝璈明白了卡本德的来意,直感到受难国人的血浪在胸口激溅,他义正辞严地对卡本德说:“根据一般国际法原则和远东委员会处理日本战犯的决议,对于乙、丙级战犯 ,如直接受害国引渡,盟军总部是不能拒绝的。”   
  亚述魔王留下指甲(1)   
  亚述魔王留下指甲 南京 1946——1947 
  一月份的南京,天空晦暗,郊外雨花台荒丘凹里的野草在嗖嗖的阴风中抖瑟。渗透着鲜血的冻土被铁锹和镐头一下一下刨开,渐渐露出了森森白骨。这些尸骨有的反绑双手,有的一劈两半,有的身首异处,有的紧紧抱在一起,弹洞、锐器砍杀的痕迹……望着这惨烈的景象,在场的人们都哭出了声。国防部军事法庭庭长石美瑜也哭了。 
  1945年11月6日,作为处理战犯的最高权力机构,国民党政府成立了以秦德纯为主任委员的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12月中旬以后,分别在南京、北平、汉口、广州、沈阳、徐州、济南、太原、台北等十处成立了审判战争罪犯军事法庭,分别审理各地区的战犯。1946年2月,国防部直属的南京审判战争罪犯军事法庭成立,由在民国21年司法考试中名列榜首的福州才子石美瑜任庭长,审判官有叶在增、宋书同等人,检察官有陈光虞等人。 
  经过紧张而仓促的准备工作,1946年10月19日开始侦讯谷寿夫。 
  谷寿夫于1946年2月2日应中国政府请求在东京被捕,关押在巢鸭监狱;8月1日盟军总部用专机将他押解到上海,关押于上海战犯拘留所。战犯处理委员会认为:谷寿夫是侵华最力之重要战犯,且尤为南京大屠杀之要犯,为便利侦讯起见,决议“移本部军事法庭审判”,10月由上海押解南京,关进国防部小营战犯拘留所。 
  谷寿夫的模样,如同后来的电影描绘日本旧军人最常见的那种:一撮生硬的仁丹胡,堆着骄横肉疙瘩的嘴脸,身材矮粗结实。即使此时脱去了军装,穿一件呢子大衣,还硬充斯文地顶着灰色礼帽,照样遮不住一副嘴里叼着刀斧、皮围裙上沾满了血腥的屠夫相。在讯问中,当问及他的侵华路线时,他对答如流,但否认在南京犯下过大屠杀的罪行,说在南京的街上连死人也没有看见过。 
  他写了一份《陈述书》为自己狡辩:“南京大屠杀的重点在城内中央部以北,下关扬子江沿岸,以及紫金山方向……与我第六师团无关。”“我师团于入城后未几,即行调转,故没有任何关系。” 
  他的脸上写着十二分的诚恳,也写着十二分的泼赖。 
  “七·七”事变爆发后,他率部从日本熊本县出发,入侵中国华北。他的部下大都来自九州岛的熊本和大分两县,素以骠悍残暴闻名。侵占保定和石家庄后,他又乘船南下,在淞沪战役中率先于杭州湾登陆,旋经松江、昆山、太湖,一路飘进,从中华门首先攻破南京城。 
  一位西方军事评论员以传说中魔法无边的恶神来描述他,说他“以亚述魔王般的疯狂暴怒,在大雾中向四面八方飞驰冲击。” 
  兽军一路烧、杀、奸、掠,沿途三百里到处是焦糊的残赅,劈成两半的幼童,砍掉四肢的汉子,割去乳房的妇女,奸死后阴部里插进竹竿的妇女……一位英国记者记录下了松江镇遭劫后的惨状:“几乎见不到一座没被焚毁的建筑物,仍在闷烧的房屋废墟和渺无人迹的街道呈现出一幅令人恐怖的景象。唯一活着的就是那些靠吃死尸而变得臃肿肥胖的野狗。在一个偌大的曾经稠密居住着约十万人口的松江镇,我只见到五个中国老人,他们老泪纵横,躲藏在法国教会的院子里。” 
  进了南京城,谷寿夫当即宣布解除军纪三天。于是血雨喷洒,火光冲天,女人惨遭双重的虐杀。 
  第二次侦审,第三次侦审,人证、物证……事实!事实!事实!一束束白炽的光汇聚在一起,照亮了已沉入过去之暗雾的一切。 
  石美瑜、叶在增、陈光虞等带人到花神庙、中山码头、草鞋峡、燕子矶、斩龙桥、东岳庙等日军大屠杀场地收集证据,在雨花台周围挖掘出六处万人坑。 
  法庭在南京12个区公所遍贴布告,号召各界民众揭发谷寿夫的罪行。惨痛的记忆点燃了,刻骨入髓的仇恨点燃了!人们涌向区公所。这一天飘起了大雪,大团的雪花像漫天的纸钱。从早到晚,中华门外雨花路第11区公所更是挤满了人,挤满了滚烫的眼泪。这眼泪一半是祭死去的亲人,一半是咒杀人魔王的下场。他们留下证言,发了誓,按指印,画十字。 
  审判官:宋书同 书记官:丁象庵 
  民国36年1月28日 上午 
  命引陈同氏入庭 
  问姓名 年龄 籍贯 住址 
  答:陈周氏,女,61岁,泰州人,住雨花台55号。 
  问:南京沦陷时你家有人被害么? 
  答:我丈夫陈德银在(民国)26年冬月12日在邓府山地洞 
  内因为日本人要强奸我丈夫的小老婆,我丈夫哀求他,连一个 
  孩子共三个人都被刺死了。 
  问:你丈夫的小老婆叫什么名字,多大岁数? 
  答:陈谢氏,那时27岁。 
  问:强奸的时候你看见的么? 
  答:我看见的,也是我收的尸。 
  问;当时是什么情形? 
  答:先打死丈夫后强奸陈谢氏,奸后又打死了,小孩哭了 
  也打死了。 
  问:这小孩叫什么名字? 
  答:小孩叫洪根。 
  问:当时有几个日本人? 
  答:有四个日本人轮流奸的。 
  问;是什么人打死陈谢氏的?你知道他的名字么?   
  亚述魔王留下指甲(2)   
  答:是第一个奸的人打死的,名字不知道。 
  问:你说的是实话么? 
  答:是的。 
  命引刘德才入庭 
  问:姓名 年龄 籍贯 住址 职业 
  答:刘德才,男,72岁,山东登州荣城人,住养虎巷一号,从前开雨花茶社。 
  问:你家有些什么人? 
  答:我儿子在兵工厂做事,随政府入川的,孙子同我在一起。 
  问:南京沦陷时你知道有什么人被害么? 
  答:我家后面有避难室,有10个人被日本人烧死了。 
  问:是什么时候? 
  答:是日本人进城的第二天或第三天。 
  问:日本兵驻在南门外什么地方? 
  答:我家旁边都驻的日本兵。 
  问:你知道还有别的人被害么? 
  答:养虎巷有两个地洞,共死了34个人。一个地洞在我家内,一个在我邻居家。 
  问:在地洞内的人是怎么死的? 
  答:烧死的。 
  问:你当时看见的么? 
  答:我看见的。 
  问:这些人的尸首也烧了么? 
  答:尸首是我埋的,埋在东边山上。 
  问:都是烧死的么? 
  答:有一个是上来时被刺刀刺死的。 
  问:还剩没有死的人么? 
  答:只有一个姓王的同姓李的没有死。 
  问:来了多少日本兵到你家内? 
  答:有十几个日本兵。 
  问:地洞内当时有多少人? 
  答:一个洞内10个,一个洞22个 
  问:这些尸首是你一个人埋的? 
  答:还有个姓戈的人同我一起埋的。 
  问:是什么部队? 
  答:都是从南门进城的部队。 
  问:你说的都是实话么? 
  答:实在的。 
  张陈氏:我儿子张进元被日本人拉夫拉去至今生死不明。我媳妇张孟氏生产才几天被日本人强奸,没几天就死了。小孩也死了。我门口地洞里打死三个人…… 
  萧潘氏:,我大儿子萧宗良,当时31岁,在冬月11日,日本兵进城,我家有几十个人。我儿子正在吃中饭,听说日本人来了,就躲进地洞里。以后我听到枪声出去看,死了七个人,我儿子也在内,我儿媳被日本兵强奸了…… 
  陆夏氏:我的公公、婆婆、丈夫、小叔子四口被害。公公名陆荣龙,婆婆名陆李氏,丈夫陆锦春,叔叔三代子,于26年冬月11日晚上因房子被火烧了,我们躲在乱坟上,来了许多日本兵,碰到我公公,说是中央军,就开了枪打死了。我叔叔去看,也打死。我的丈夫因为头上有帽痕,也说是中央军用刀砍死,我的婆婆去看,也被砍死了…… 
  周顺生:我妻子周丁氏那时20岁,26年冬月14日在土板桥白下村仓库被日本人强奸不遂,拉出去就开枪,打了肚子一下,四五天就死了…… 
  马毛弟:我父马民山在风台巷于26年冬月13日被日本人拖出去一枪打死了…… 
  人们痛陈着,他们说出的每——个字都是心底的硬伤,他们只有一个愿望:把谷寿夫推上断头台,以慰亲属和同胞的九泉之灵,以雪国之耻辱。 
  法官们前后开了20多次调查会,传讯了1000多名证人,获取了大量证词。书信、日记、照片和影片等罪证资料。在这些资料中,有一本5X10cm大小的长方形相册,封皮上画着一颗深红色的心和一把白刃刀,刀上滴着鲜血,画的右侧是一个重重的“耻”字。相册内剪贴着16幅日军行凶作恶的现场照片。这本相册的经历有一段曲折的故事。 
  1938年1月,原在南京中山东路“上海照相馆”当学徒的罗瑾躲过死劫,回到家中,到新开的、“华东照相馆”做事。一天,来了一个鬼子少尉军官,要冲洗两个120“樱花”胶卷。罗瑾在漂洗照片时惊呆了:其中有几张日军砍杀中国人的现场照片!他怀着激愤的心情偷偷地多印了几张。此后,他格外留心,从日军送来的胶卷里加印了30多张这样的照片,集中在自制的相册里。1940年,18岁的罗瑾参加了汪伪交通电讯集训队,住进了毗庐寺大殿,就把相册带去藏在床板下。这天隔壁的汪伪宪兵二团传来严刑拷打声,据说汪精卫要去那里出席毕业典礼,不料在检查内务时发现了一颗手榴弹,汪精卫闻知吓得没敢来。宪兵队加紧了搜查和控制。罗瑾心情紧缩,在茅房的砖墙上掏空一个洞,将相册塞进去,糊上泥巴。岂料一周后相册不翼而飞,罗瑾大惊失色。 
  相册转到了另一个学员吴旋的手里。那天早晨他走进禅院低矮的茅房,看见砖墙下的茅草丛中有一样灰蒙蒙的东西,捡起一看,直感到热血冲顶脑门,赶紧将它塞进怀中。此前相册已被不少人传看,汪伪的政训员和日本教官都进行过逼胁追查。为了保住这难得的罪证,吴旋冒着生命危险,把它藏在他们住的殿堂里一尊菩萨的底座下。毕业后,他把相册带回家,藏在自己的小皮箱的最底层。 
  吴旋把相册送到了南京市临时参议会。 
  罪行擢发难数!检察官以极大的民族义愤,正式起诉谷寿夫。《起诉书》历陈谷寿夫纵属所犯的累累罪行,并请对其处以极刑。 
  1947年2月6日下午,中山东路励志社的门楼上打开白底黑字的醒目横幅:“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法庭里拉出了有线大喇叭。四周中被群众围得水泄不通。作为审判大厅的礼堂里座无虚席,站立的旁听者挤满了通道。全副武装的宪兵分布肃立。   
  亚述魔王留下指甲(3)   
  谷寿夫押上被告席。他的脸色灰白,浑身战栗。显然,他在用全部的精力支撑着自己。 
  石美瑜庭长问过了姓名、年龄、籍贯、住址后,检察官陈光虞站了起来,宣读《起诉书》:“被告谷寿夫,男,66岁,日本东京都中野区人,系陆军中将师团长……”宣读完《起诉书》,法庭宣布指定律师替他辩护,他断然拒绝:“我比律师先生更了解事实。” 
  法官:“你对检察官指控你在南京大肆屠杀无辜百姓的犯罪事实,还有什么话说?” 
  谷寿夫:“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我奉天皇之命向中国作战,交战双方都要死人,我深表遗憾。至于说我率领部下屠杀南京人民,则是没有的事。有伤亡的话,也是难免。” 
  他称他的部队都是有文化的军人,不会擅杀百姓,至于百姓的伤亡,可能是别的部队士兵干的。他上推天皇,下推邻军。 
  法官请《陷都血泪录》的作者郭歧营长出庭作证。 
  郭歧:“我要问谷寿夫,日军攻陷南京时,你的部队驻在何处?” 
  谷寿夫:“我部驻在中华门。” 
  郭歧:“《陷都血泪录》所列惨案,都是我亲眼所见,都是发生在中华门,它正是你部残酷屠杀中国百姓的铁证!” 
  谷寿夫仍要狡辩:“我部进驻中华门时,该地居民已迁徙一空,根本没有屠杀对象。我的部队一向严守纪律,不乱杀一人。” 
  这也是一种强暴!无耻无赖的谷寿夫当面称讹,歪曲事实,激起了人们的新仇旧恨。法庭里整个审判大厅里有如山呼海啸,怒骂声,狂呼声,诅咒声,号啕大哭声激撞在一起,有人眦目切齿地挥舞着拳头,不顾一切地向谷寿夫冲去。这是石头城的暴怒,是滔滔长江的暴怒,是整整一个中华民族的暴怒! 
  枯萎的谷寿夫,多么渺小,多么卑微! 
  石美瑜庭长也激怒了,他大呼一声:“把被害同胞的头颅骨搬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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