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玄幻电子书 > 征服天下 >

第117章

征服天下-第117章

小说: 征服天下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几天你做什么了?”我随口问道。看到丹尼尔斯脸上决然的神色,我知道事情已经不可挽回,他连伟大的理想都不去实践了,我还能怎么办?!
  “没做什么。”丹尼尔斯熊脸上多了三分兴奋:“我只是在四处乱转一圈玩玩。”丹尼尔斯还没有在繁华的城市玩过,这几天,这家伙将这里玩了一遍,现在路认得比我熟多了,哪像我还经常迷路。说起来,迷路好像是我的一大特点,我托起了有些浑圆的下巴,苦思著其中的原因。
  “既然要走了,不如我们俩出去走走。”我建议著,我到这里还没有好好玩过,正好拿他当导游。我是想找朱骋东的,只可惜林芳苞那婆娘就是不让她们出来,还说什么敢出来就用军法侍候,我倒想用军法来治治她。
  “不了,我有点累,我得歇歇。”丹尼尔斯恢复了常态,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道:“我得回去再睡一觉,这几天我觉得特别困。”
  “那随你便。”我无奈的道。丹尼尔斯又点了一下熊头,转身回房了。
  目光无意中扫光丹尼尔斯背部,眼睛突然一眯,紧紧盯著丹尼尔斯的后背。我发现丹尼尔斯衣服是洗过的,在肩膀处还有些许裂缝。
  功聚双目,仔细观察,他后背上原有一道特别大的裂缝,只是用针线缝上了,要不是特别在意看不出来。
  我记得前两天丹尼尔斯衣服还是好的啊!丹尼尔斯的靴子也脏得很,虽然经过了擦洗,但上面还是有不少的黄泥,斑斑点点的。
  我心中疑云大起,丹尼尔斯靴子上的黄泥不是在硬地上弄来的,不然不会连靴面都沾的,应该是在烂泥地里弄来的。他没事跑到烂泥地里做什么,是去看风景?看他那五大三粗的样子也不像。
  “秋雷。”林芳苞出现在我面前,挡住了我投向丹尼尔斯的若有所思的目光。
  “什么事?”我收回目光,懒洋洋的道。看她这脸色,就知道不会有什么好事。我全身缩进椅子里,做好了迎接催眠的准备。
  “在城外发生了血案,当地的官府请我们帮忙找出凶手。”林芳苞走到我身边,将桌上的碗筷移到旁边,一手撑在桌子上道。
  “找凶手?血案什么时候发生的?找我又有什么用?”我心里升起讶然与不安。不会是铁云山庄的人报警了吧!那我可要当心了,我想找出不在场的证据还真不容易。
  不过只要没有确凿证据,当地官府也不可能怎么样,挺多也就是敷衍一下,发个公文,让各地官府留意可疑之人。
  “昨晚十四点到今天凌晨四点左右。”林芳苞脸色平静,像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右手还能称上纤纤的玉指轻弹著桌面:“远处的农家听到了不寻常的动静,再加上当地现场的一些情况,所以才可以肯定这个时间。”
  “那你不是开玩笑吗?昨晚的事,现在你让我上哪去找凶手,我哪有那种本事,我又不是捕头?”我马上加以拒绝,这种事情花费时间太多,而且还有完全未知的危险,我可不愿意干。
  “凶手并没有走,被官兵堵住了,但这些人神出鬼没,我们人手不够,无法搜出他们。”
  “那我去有什么用,连官兵都拿他们没有办法?”脖子有点酸,我将头低下,揉著脖子。坐在椅子上,要抬头与林芳苞说话,时间一长当然会酸。
  “我们需要你召唤死灵的绝学。”林芳苞居高临下俯视著我的双眼。
  “一起去吧!”林芳苞后面的朱骋东也道,脸上有一种期待的神色,我好几天没与她在一起了,她可能也希望能有时间与我在一起。如果我不去,她就又不能与我在一起了。
  “那好,我去看看。”小美女都这么说了,我还能说什么,再说我也确实想去那里看看,那么多人一起行动其实不会有什么危险,这里的治安毕竟还是不错的。
   
 
 
 
  
~第三章屠杀~
 
  天气有些阴,压抑人的心灵,虽是清晨,鸟鸣少闻。
  一群人在一处农庄前停了下来,整座农庄里异样的静寂,没有丝毫的声响发出,庄前看不到应该有的鸡、鸭一类的动物,更没有狗,只能听到远处隐约的水声。
  周围有不少的人,不是平民,而是官差,整个村庄用一条长长的绳索围了起来。
  我们十几人走了进去,刚进入大厅就看见一群屍体并排的放在院里,屍身有些凌乱,全身都是被刀剑所劈的伤痕。我看了几眼,胃部有些不舒服,忙长吸了几口气,才跟着林芳苞她们再往前走。
  阳光越发黯淡,森森的气旋在周围流动。
  跟着众人在前庄逛了一圈,我的脸色越发的苍白。
  农庄里足足死了三百余人,几乎所有人的身上都有十道以上的伤痕,虽童子也不例外,似是力战而亡。大部分的人看来并没有高超的身手,而是被人轻易斩杀的。
  最前面的屍体中有老有少,有男有女,在其中我还看见不少十四、五岁的少男少女,身上鲜血殷然。不知是哪个组织,竟然有如此的影响力,能令这些人如此奋勇作战,宁死不降。
  在后庄我又看到一堆屍体,都是被一刀毙命的,看样子,他们甚至是被排好后,集体屠杀的。屍体足有百余具,其中不乏只有三、四岁的小童,每具屍体都排得好好的。
  地上暗红的色泽在阳光下散发着血腥的气息,整个场面看起来极为诡异。我不是没见过死人,死人我见多了,但这些人死得却让我觉得有些噁心。
  这件事分明不是寻常的仇杀。
  看到最后的场面,在我旁边的朱骋东终于忍不住,一下子呕吐了出来,我也觉得胸中烦闷起来,胃部一阵翻腾,似有什么东西正在乱搅着胃部,有液体想冲出喉部。
  双眼一阵模糊,眼前的景色成双成对,脑部有一阵晕眩的感觉,只感到有一股热流涌上面颊。
  我踉跄的走到一旁,扶着墙壁,将身体转了过去,掐着喉咙,乾咳了几声,声音之乾涩绝不像一个人能发出的。
  阳光完全敛去的阴沉天空突然响起一声暴雷,隆隆的雷声在天边滚动,冬雷滚滚,但降下雨的可能性却是非常之小。
  自从与联合体融合后,我就处于一种奇异状态,可以说是一种性格分裂症,博爱与杀戮之心在我心中不断的交织、互相影响。
  博爱的性格源自超脑那维护生命的精神,正是受到这股力量的影响,我才会决定解放奴隶,也才会派出十一名黑人侍卫去解放南非,将那里的黑人从西方的奴役下解放出来。
  也正是受到这股力量的影响,我才颁布了种族平等的政策,更不断的发展经济来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设各种设施来娱乐、方便我的人民,并且传下不少功法来提高人民的能力。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我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为了解放奴隶而得罪整个大陆的国家。
  当年精神体与超脑融合时,虽然放弃了主意识,但它仍留下了后手,它可以不断的侵蚀超脑,可望在三亿年后重新夺取控制权。
  可惜的是超脑也发觉了它的意图,于是特地找了一个还没有被欲望迷住心窍的我,来成为生物晶片的所有者,与我那还没受到污染的心灵结合,一起对付精神体的邪恶影响。
  由于超脑与我在性质上接近,造成了二者脑波频率相近。融合之后,超脑思想占据了主导地位,失去本体的精神体再也无法击败超脑。
  但精神体不易毁灭的特性再次发挥作用,虽然受到遏制,但仍能存在,并对我加以影响。精神体是靠各种负面情感处得到力量的,我受到精神体影响,会不时的被精神体挑起各种欲望,色欲、权欲、口腹之欲、征服欲不断的被精神体挑起,有时精神体也会挑起我的恐惧、悲伤等负面情感,精神体从中得到力量,以维持自身的不灭。
  超脑与精神体在我的脑内经过了长达二十年的斗争,且这场斗争仍将继续下去。二者一直都在争夺对我的思想主导地位的控制。
  最剧烈的斗争是我发现二哥与三哥想要反叛时,精神体引诱我去杀死自己亲人,只要杀掉与我有着血缘关系的人,就表示我一只脚踏入了地狱的深渊,精神体就可以从中得到强大的力量,就有可能与超脑分庭抗礼;而超脑则是竭尽全力的阻止此事的发生。
  二者在我的脑内展开了不为人知的激烈争斗,由于血缘与亲情,失去依附的精神体再次战败。二哥与三哥正因此才没有遭到杀害,甚至我还再次给了他们机会。
  精神体没有放弃对我的影响,将人类所特有的一些欲望给释放出来,于是杀戮在我的心中激荡,这才有了不断的对外征服。
  但超脑对这事却没有加以阻止,不但不阻止,它还加以支援,因为解放奴隶符合它的设定,超脑也从中得到了力量。
  精神体又想引诱我色欲的兴起,这件事超脑加以强大的阻止,但食色性也,是人体本能的欲望,在这件事上超脑没有彻底的击败精神体,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处于下风,于是超脑试图引导我,让我不至于沉迷于欲海中。
  我先天形成的本质还是受到了超脑很好的保护,虽然手段可能会过激,但出发点一般都能保持在正义的状态中。
  这次看到这种屠杀场面,我实在是受到了很大的震憾。这是屠杀,对没有抵抗能力者的屠杀,不是以前那种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杀伐。
  以前我下命令时,我也没看见过命令执行时是什么场面,对这种血腥之事自然是不会有太多的想法。
  但现在是活生生的屠杀场面摆在我的面前,对我的冲击绝不是平常想像能够比拟的。这并不符合超脑对智慧生物的保护设定,超脑与我自身同时引起了强烈的抵触情绪。
  我并不是一个真正天真的人,所以我不会被林芳苞的谎言所欺,如果只是普通的仇杀事件,哪会劳动红粉骑士团的人。
  红粉骑士团来此的任务是为我的南巡做好准备,只有反贼之类的事,才能劳动她们。然而,反贼会杀一个村庄的人?
  我心下明白,死去的这些人可能是楚淮的志士,这才是唯一合理的解释,不然又怎会连十四、五岁的少年都奋战而死。天知道他们出动了多少人,才能将这里完全围住,没有上千人是不可能的。
  这些人肯定都是死在密探手里,也就是我的手下干的,很可能林芳苞就是其中的一份子。想到这里,一种说不出的情绪昇起,我突然萌生去意。
  目前我自然是不能就这样离开,否则林芳苞她们不宰了我才怪。
  我已经窥视到他们的部分秘密,虽然还不足以直接要我的小命,但也足以让他们不肯放我自由活动。
  现在我只有走一步算一步,抓住一个让人不会怀疑的机会后才能跑,现在却仍得为他们服务。
  我将二百多个死灵从地下召唤起,整齐的排列在我们的身前。死灵身上的血已经不再流,只是衣服上仍有浓重的血腥味,令人作呕。
  “你不是能召唤近三百个死灵吗?这一次怎么只召来二百,有什么特殊的考虑吗?”林芳苞委婉的表达了自己的质疑。她定定的望着我,眼里射出奇异之光,似是气恼眼前的男孩怎么总是要与她玩花样,就不能乖乖的听一次话?
  林芳苞比起大多数在战场上的千骑长、万骑长要实际的多,不像他们那样崇信武力能够解决一切,她知道什么时候使用什么样的手段才是最好的选择,武力要嘛是用来威胁人,要嘛,只是最后使用的手段。
  她正是看中我的能力实在有用,而且还有朱骋东这一着棋可以走,所以才与我“和平相处”。当然,我也是心知肚明,并不触及她的底细。
  “你怎么知道我能召唤近三百个?”我奇怪的问,我没记得与他们说过这话啊!暗藏实力一直是我的信条。
  “上次在十万大山里,我看到你召唤的死灵加魔兽足有三百。”
  林芳苞脸上有着不悦的神色,认为我在欺骗她,这是她所不能容忍的。
  “你以为召唤一只魔兽、一个死灵,就可以召唤两个死灵啊?”
  我恍然大悟,原来是从这里推论而来,一时间我不禁有想笑的感觉。
  这林芳苞不明白召唤术,还在那瞎叫唤,真是让人生气。不悦在脸上跳跃,像要跳出面颊:“不懂不要乱说话,再说当时在十万大山里,那种环境下很容易召唤到死灵,你以为这里是荒山野外啊!这里以前可是活人住的地方,生气太重。”
  “你是行家,我们听你的。”林芳苞脸皮先是一紧,但接着就又松驰,桌子也是颤动一下后静止。
  “那你在前面领路,我们一起过去看看。”我的语气又不客气了,一副命令的口吻。
  林芳苞并没有动怒,向其他人招呼了一声,转过身,脸上多了阴森的神色,心中喟叹:“看来光用朱骋东还不足以控制他,该多派一些人手看着他了。当叛乱的萌芽出现时,就应将它扼杀在摇篮里,否则引起的连锁反应就不是死一两个人那么简单了。”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上头既然让她消灭一切不安定因素,就算明知不对,她也会毫不手软的执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林芳苞是一个标准的好军人。
  农庄之后是一条宽阔的河流,周围是茂密却占地颇大的芦苇丛,藏上四、五百人不成问题。足有两百人的搜索队分散在四周,已经调来的狼狗在芦苇丛外的硬土上乱转。
  在这种场合,狼狗并没有多大的发挥余地,更何况对方在各处洒下了迷惑狼狗的药物,所以狼狗也只能在外围转转,吓唬吓唬逃跑的人。
  “凶手已经被我们堵在这片芦苇丛中,他们不可能从河面逃走,我们在岸边已经佈下了大批人手。河上有七艘船在巡逻,就算是有人下水,也可以直接射杀。但到了晚上,夜黑风高,那就难说了。由于人手大多在岸边,无法抽出人手参与搜索,所以只能依靠你的力量了。”
  林芳苞将我们带到了河岸边,指着芦苇丛。
  银白色的闪光在空中蛇行游动,空气磨擦而传出的“吱吱”声,也随后就进到众人的耳里,声音渐渐昇高,最后,轰然的雷声在芦苇丛上炸裂开。
  “我看不是吧!”我冷笑道:“恐怕你们是怕死得人太多!”
  林芳苞微微一笑,并不计较我话里的刺,最近她对我的脾气好的很:“你说得也不错,我们是不想多派人手进去搜,那太危险了。城主也不愿派出太多的民兵参与,他只是命人封锁了芦苇丛东面,守住西面与搜索就只能靠我们的力量。”说到底,他们是秘密行动,不可能明着运用官家力量,只能偷偷摸摸的用一点。
  河南北方的稳定只不过是近年来的事,由于农业持续的丰收,废除奴隶制度的贯彻实行,重新获得自由与尊严的平民们终于不再反抗帝国的统治。
  但是要说没有反抗,那也是不现实的,原来被剥夺了特权的人士,经常鼓动原楚淮平民起来反抗。而原来的奴隶、现在的平民,既不赞成也不反对现状,虽然他们对原来的楚淮没有半丝的认同感,但他们毕竟是在楚淮长大的,所以一般只是默然。
  但河南的南方却大不一样,那里原来就是楚淮生产力最高的地方,奴隶制度发达,因此那里的反抗要剧烈得多,到现在帝国也没有完全将其征服,整个南方光万人以上规模的起义军就有十二股,再加上拥护四个皇帝的各路人马,反抗的人数以百万计。
  朝中大臣曾进言,不可冒然将兵力投入南方的泥潭,南方太乱,进军河南将得不偿失,叛乱的人群足以让后勤补给变成一场灾难,帝国的精锐子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