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话红楼-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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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娘,您自己是不能去找宝二爷的,您把遗诏交给我,我去跑一趟吧。”挑琴说完就穿上披风。
贾妃想了一下,却也无可奈何,只好把遗诏找了出来,用油纸包好,千叮咛万嘱咐,才交给挑琴。
挑琴把油纸包儿揣在怀里,一拍胸脯,说:“娘娘,这事儿都交给我了,您就只等着听好的吧。”说罢提起一个买菜的篮子,溜溜达达地走出了庵门。
第七十六章 探春夜送遗诏
天色阴沉沉的,好像又要下雪了。
挑琴在街上随便买了几块豆腐,一棵白菜,就提着篮子沿着什刹海边上慢慢地走着。怀里的诏书像一团火一样,烧得她心神不安。看看左右前后没有人,她把篮子往小树林里一藏,匆匆地向荣国府走去。
荣国府的门官认得挑琴,就笑着打招呼:“挑琴姑娘,怎么好久不来了?你和咱们娘娘都好吧。”
“还好,还好,”挑琴点点头,”唉,咱们老太太走了,娘娘难过得不得了,身子也病了,叫我再来给老太太磕几个头。”说着穿过前院,走进了大观园。
大观园里一派衰微破败的景象。挑琴心里暗暗难过,娘娘回家省亲的时候多热闹繁华,才几年,竟然沦落到这个样子。她匆匆穿过竹林,不由得一愣:怎么怡红院门上挂了一把大锁?宝二爷到哪里去了呢?
忽然有人拍她的肩膀,挑琴吓了一跳,急忙用手护住怀里的诏书,转身一看,原来是湘云,后面还站着丫头翠缕,这才松了一口气,埋怨说:“云姑娘,你吓死我了。”
湘云笑着说:“哎哟,对不起啦,挑琴姐姐,谁让你这么胆儿小?今儿个是什么风把你吹来了?娘娘还好吧?”
“凑合活着呗,还能有什么好的。”挑琴笑着说,”云姑娘,我听说你前儿个订亲了,大喜呀!”
湘云羞红了脸。翠缕笑着说:“挑琴姐姐,那天我也看见我们姑爷了,真是一表人才呢!”
“那太好了,要是老太太还在世不知道该多高兴呢!”挑琴说。
“可不是,”翠缕说,”要不是老太太在的时候总派人催促,我们家的老爷太太哪里会惦记着我们姑娘这个侄女。”
湘云正不好意思,听说起贾母,不禁又难过起来,说道:“也不怪他们,叔叔婶子自己一大家子人,怎么顾得上我。老太太生前那么疼我,怎么突然就去了呢。
我今天就是来给她老人家灵前磕头的。”
“是啊,我一会儿也要去给老太太磕头,”挑琴说,”对了,你知道宝二爷搬到哪里去了么?娘娘有事要我交代给他。”
“宝二爷不见了,”翠缕插话说,”那天林姑娘被人劫走了,宝二爷去追,就再没有回来。”
“啊?林姑娘被劫了?”挑琴大吃一惊道,”那,林姑娘和宝二爷他们,他们别是出了什么事儿吧?”
“大概不会吧,你去问三姑娘吧。”翠缕神秘地一笑。
挑琴心里奇怪,可是也没有心思和她细聊,就说:“好,好,我去找三姑娘。云姑娘,我先走了。”说着转身就要走。
“喂,你别往那边走,”湘云笑着止住她,”我刚才听侍书说,三丫头又去梨香院赏梅花了。”
探春独自一人站在梨香院里发呆。自从上次在这里的小楼上把自己的镯子给了麦克,一闭眼睛就是他那碧蓝的眼睛,金黄的头发。长相思,摧心肝,今日才知道相思之苦。府里现在乱得一团糟,宝玉一去毫无消息,环儿在府中当家,就知道巴结权贵,还把大观园划出几处房子给雍王府做牢房了。他一直想利用自己的婚事结下一门有力的靠山,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同意自己嫁给麦克的。麦克这几天怎么也不来了?唉,能再听听他唱歌也好。
挑琴急匆匆地走了过来,连声叫道:“三姑娘!三姑娘!”
探春吓了一跳,忙问:“怎么,娘娘出什么事了么?”
“没有,”挑琴喘息着说,”娘娘有事要找宝二爷,你知道他去哪里了么?”
“这个”探春看看四下无人,就把宝黛二人假装被劫,远走高飞的事儿告诉了她,还一再嘱咐除了娘娘,谁也不许告诉。
挑琴只听得脸红心跳,心里又暗暗羡慕,想不到他二人还真是敢想敢为呢。可是宝玉不见了,自己怀里的诏书怎么办呢?
探春见挑琴发愣,就笑着说:“娘娘找他什么事儿?说来听听,看我能不能办?”
挑琴犹豫了一下,这机密按说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可是自己现在怎么办呢?当然不能再带回观音庵去,说不定雍王府的人已经去那里搜查了。三姑娘虽然也是个女流,可是出主意办事情比男人一点儿也不差,而且跟宝玉和娘娘又亲,不如告诉她算了。于是就把事情经过详细讲了一遍:皇上写了两份遗诏,立十四阿哥继位,一份已经被四阿哥勾结张廷玉改掉了,另一份皇上交给娘娘藏着,现在想要宝玉送到十四阿哥手里。
“三姑娘,”挑琴焦急地说,“宝二爷不知道哪里去了,我们能不能找个别人给十四阿哥送去呢?”
探春听得心惊肉跳,原来只是在书上看过争夺皇位骨肉相残,今天居然真有这事儿,还让自己家卷进来了。可是宝玉不知道哪里去了,叫谁去给十四阿哥送去呢?自己信得过的人只有麦克,可是太危险了啊。不过,如果这件事办成了,麦克就给十四阿哥立了大功,十四阿哥登基以后肯定会同意赐婚,把自己嫁给麦克。
想到这里,她的脸上飞起一片红晕。
挑琴催促说:“三姑娘,你快想个办法呀!”
探春皱皱眉头,心想:叫麦克去似乎是最合适的。可是到哪里去找麦克呢?
正在此时,墙外传来几声丁丁冬冬地调吉他的声音。
“是麦克来了。”探春心中大喜,含羞对挑琴说,“你从小角门那里出去,把墙外面弹琴的那个人带进来。”
挑琴奇怪地看看探春,转身走到墙边,打开小角门,一看就明白了。她压低嗓子叫道:“麦克,麦克少爷!”
麦克前些天受了他父亲的嘱托去天津接一个传教士,一回到北京,就不由自主地又来到了荣国府墙外。他亲吻了一下探春送给他的玉镯,调整了几下吉他的弦子,就开始唱歌:“有凤有凤来远方,遨游四海兮求其凰……”忽然听到似乎有人叫他,回头一看,认识,原来是挑琴,就高兴地走了过来,问道:“挑琴姐姐,别来无恙乎?”
挑琴笑着说:“还好啦。你过来一下,我们三小姐叫你。”
麦克一听是探春叫他,心中大喜,笑着说:“小生遵命,请姐姐带路。”麦克在天津看戏时学了”小生”这个词儿,觉得很酷,就随口用上了。戏文看得多了,说话也不那么转文了,变得半文半白,时不时地还蹦出几句戏台的词儿。
探春见麦克和挑琴二人有说有笑地走了过来,只觉得脸上一热,不由自主地低下头去。
麦克走到探春面前深施一礼问道:“三小姐一向可好?”
探春急忙还礼道:“谢谢公子惦记,托您的福,还算好。”
挑琴笑着说:“看你们两个人客气的,真是相敬如宾。”
探春的脸更红了,只好假装没听见,岔开话头问道:“挑琴姐姐,你不是有事情要跟麦克公子讲么?”
挑琴的面色变得严肃起来,说道:“麦克少爷,我家娘娘有一件重要的事,要托付给一个特别靠得住的人去办。我们三小姐就向娘娘推荐了你。”
探春一愣,心想:我什么时候在娘娘面前推荐过?可是也不好反驳。
麦克一听说探春在娘娘面前荐举了自己,更是喜不自胜,向着探春一抱拳,说道:“谢谢三小姐看重,小生一定尽力而为。”
“不过,”挑琴犹豫地说,“这件事情可非同小可,搞不好就是掉脑袋的事。”
麦克不满意地哼了一声说:“当初我替宝玉兄弟送信,险些丧命于弘历之手。难道这次更险过那个不成?”
“是的,比那次还危险,”挑琴忧心忡忡地说,“不但关系着我们娘娘和贾府的成败,而且有关全国的命运呢。”
“果然有如此厉害?”麦克疑惑地问。
“对,”探春说,“这次如果能成,十四阿哥就铁定当皇上了。国家的改革变法就能继续下去,娘娘就能被平反,贾府就能免除灭顶之灾,我们,我们……”最后四个字声音低得几乎听不出来了。
看到探春那娇羞的样子,麦克只觉得热血上涌,他清了一下嗓子,坚定地说:“三小姐,在下和宝玉是好朋友。十四阿哥也信任在下。在下一直把中国的变法改革视若自己的事业一样。自从与三小姐相识以后,在下恨不得把心窝子都掏出来给你。现在既然有用得着在下的地方,就是上刀山,下火海,粉身碎骨,也在所不辞!”
“看你,不要说这么不吉利的话!”探春忙打断他,自己的眼圈却红了。
看到探春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儿,麦克更激动了,他朗朗地说:“能得到三小姐的关心,吾死亦足矣。”
探春叹了一口气,就对挑琴说:“挑琴,你把事情跟他说说吧。”
挑琴点点头,就把皇上写了两份遗诏,立十四阿哥继位,其中一份已经被四阿哥勾结张廷玉改掉了,另一份皇上在把娘娘打入冷宫之前交给娘娘藏着,现在娘娘想要在四阿哥篡位以前把这诏书送到四阿哥手里的事儿说了一遍。
麦克在英国就最爱读骑士小说,从小就幻想自己骑白马提长剑,冲入古城堡,杀掉喷火的毒龙,救出美丽的公主。现在英雄救美的机会来了,而且这美人就是自己仰慕已久的三小姐,不禁觉得豪情万丈,大声说道:“三小姐,挑琴姐姐,请二位静候佳音。在下一定不辱使命!”
挑琴从怀里掏出一个黄缎子包儿,然后说道:“麦克少爷,这是皇上立十四阿哥继位的诏书。只要能把它送到十四阿哥手里,那么四阿哥的阴谋就全都白费了。”
麦克接过来,打开包儿。探春从来没有见过圣旨,也凑过来看,只见黄绢上用朱砂写着: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十四子人品贵重深肖朕躬必能仰承大统特传位十四子着继朕登基即皇帝位。
麦克看了一会儿,用缎子把诏书包好,揣进怀里,笑着说:“三姑娘,挑琴姐姐,事不宜迟,在下今天就离京。”探春赞许地向他点点头。
麦克回到家中,简单收拾了几件行李,就准备上路了。可是这诏书藏在哪里呢?
当然不能就在怀里揣着。藏在头发里?不妥;靴筒里?不妥;缝在衣服里?还是不妥。急得他大冬天的浑身冒汗,解开衣服,用蒲扇扇着,胸口上两寸来长的黄毛一起一伏。他忽然灵机一动,从抽屉里拿出剃刀,小心地把自己的胸口上剃出一块四寸见方的地方,把诏书叠好,用薄油纸包上,再用胶水粘在胸口剃光的那块地方。打点糨糊,把边缘抹平,最后再把剃掉的胸毛粘在上面。自己以俯卧撑的姿势趴在炭火盆上,一会儿,糨糊和胶水就都烤干了。
麦克照照镜子,几乎看不出来,只是稍微显得胖了一点儿。他满意地笑笑,穿好衣服,拎起行李,跳上马向崇文城门方向跑去。
第七十七章 弘历抓麦克
丰台大营辕门外。
一胖一瘦两个守门官儿都是从雍王府的侍卫调过来的。他们正闲得无聊,忽然见远方有一白衣女子骑白马奔驰而来,马上来了精神。那瘦子兴冲冲地迎上前去,死皮赖脸地喊道:“哟,小娘子啊,大冷天的,你怎么一个人”
话没说完,那人已到面前,扬起手里的马鞭”刷”地一甩,那瘦子脸上顿时出现一条血痕。
那瘦子大怒,两眼一瞪,刚要发作,忽然认出是年小妹,雍亲王的侧福晋,马上矮了半截儿,心惊胆战地忙着施礼道:“福……福晋,小的给您请安了。”
年小妹从观音庵出来,在城外兜了好几个圈子,估摸着贾妃应该把康熙的遗诏送出去了,才打马来到丰台。见了那瘦子的狼狈相,她哼了一声说:“今天我没有工夫和你们计较,王爷在大营里吗?”
“王爷一大早儿去卢沟桥视察火器营了,”那胖子走过来讨好地说,“现在是弘历贝勒在这儿主事儿。”
年小妹长出了一口气,这就好说了。她知道四阿哥老奸巨猾,自己把赵昌来报信的事儿告诉他以后,他肯定会问赵昌是什么时候来府的?你是什么时候出门的?
怎么会走这么长时间?这个谎也不太容易编呢。现在他出去了,弘历虽然狡猾,毕竟年纪还轻,给他几句好话也就蒙混过去了。
正在这时候,弘历溜溜达达地从辕门里走了出来,看到年小妹,眼睛猛然一亮。
原来年小妹自从进了雍王府,心中一直愤愤不平,对谁都爱搭不理的,下人们偷偷地给她起了个”冷美人”的外号。弘历年纪不大,可是最喜欢成熟有风韵的女人,每每见了年小妹都热情地赶着叫姨娘。可是年小妹从来不正眼瞧他。碍着名分,弘历也不好主动献殷勤。现在看到年小妹单身来到丰台,心里高兴得不得了,笑嘻嘻地迎了上去说道:“姨娘,您老人家好,是什么风把您吹来了?”
年小妹本来最看不惯弘历那副色迷迷的样子,可是现在正好利用他这一点,就噘着嘴说:“什么风?你们爷俩把我扔在家里,尽喝西北风了。我来看看你们还不行?”
“当然行,当然行。”弘历忙走过来给年小妹牵住马。年小妹跳下马来,顺手用鞭柄在弘历的头上敲了一下,笑着说:“乖儿子,还蛮孝顺的么?”
弘历从来没有见年小妹对他笑过,此时不由得身子酥了半边儿,结结巴巴地说:
“当然,当然,当然了,我最……最孝顺您……您老人家了。”
年小妹进了大帐,大剌剌地往中间一坐,大声叫道:“好渴!儿啊,你有好酒没有,给我热点儿上来。”
“有,有!”弘历连声答应着,亲自带着侍卫出去操办。
不一会儿,一桌精致的酒菜就摆上来了。年小妹一笑说:“儿啊,你还挺会过日子的么,来,咱们娘儿俩一起喝。”
弘历本来酒量不小,可是和年小妹一起喝酒,没喝两杯就觉得脸红心跳,说话舌头也短了:“姨,姨娘,您,您今天好漂亮啊。”
“是么?”年小妹笑着说,“可惜我今天来有事儿,不能陪你多喝。”
“嗨,有什么事可那么着急呢?咱们再多喝几杯吧。”弘历眼巴巴地说。
“这可是你说的,那咱们娘俩儿今儿个就好好亲热亲热。”年小妹笑颜如花,给弘历斟满了酒杯。
弘历已经看呆了,笨手笨脚地接过杯子一饮而尽连声说:“谢谢,谢谢姨娘!”
年小妹又劝了他几杯酒,才把赵昌来报告,说皇上还写了一份遗诏,要十四阿哥继位,偷偷存在贾妃那里,简略地说了一遍。
弘历一听这个,酒吓醒了一半儿。如果那遗诏到了十四叔手里,父王和自己的一片苦心不就都白费了么?而且那些阴谋一旦被揭穿出来,自己不死也得脱层皮。
他虽然好色,可是政治上却精明得很,想到这里不禁埋怨说:“姨娘,这是性命攸关的大事,您怎么不早说呢?”
年小妹双眉一竖,问道:“怎么啦,不是你说不要紧的么?要先陪我喝酒么?大冬天儿的,我这么大老远的,只身跑来给你们送信,喝风吃土的,还不是为了你们爷儿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