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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陈氏家族全传-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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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陈果夫对蒋感激不尽。
  陈果夫人难敷出,和法币大幅度贬值有直接关系,他一本书即可得六七万元的稿费,到1948年发行金元券时,六七万元的法币只相当于金元券的10几倍,而随后,金元券跟着贬值,甚至一文不值,所以,蒋介石资助陈果夫,只能给美金或银元。
  陈果夫虽然得到了蒋介石的资助,但毕竟是杯水车薪,无法满足陈果夫治愈不治之症的开支。
  迁到台北以后,陈果夫又面临经济拮据,但是不论什么人来看他,问他是否需用钱,需不需要资助,他一概说不用。
  陈果夫在生命有限的时间里,仍然坚持读书与写作,三天内看完《现代科学丛刊》30余册,除写了《老爷歌》、《太太歌》聊作消道以外,7月30日在病床上完成了《老病人谈中西医》,这是他最后的著作。8月,编辑《求是集》,内载最近作品及早年著作,共66篇,为短篇文集,尚未完稿,原定于66岁生日出版文集,已组成编辑委员会,也得到了陈果夫的允许,谁知,他却没有等到出版这一天。
  据《陈果夫日记》载:7月15日这一天,体温高,而且“脓愈多,心脏亦兼弱,自12日起,自吴迪、林茂生商定用PAS,一面服,一面由旧创口射人,每针药水原为10CC。但初次仅打2CC,约3刻钟后,咳嗽味苦,可见其已人空洞矣。14日注射4CC,越10余分钟,咳嗽甚烈,吐出苦水苦痰,有时几乎转不过气。”
  8月18日,经医生用X光拍照,证实结核菌已由左肺浸人右肺,并由右肺浸人血管,再由血管进入脑后,其生命已经处于垂危之际。
  这天,陈果夫仍坚持写日记:“今天我的肋膜炎原与内不通,故外面可以封口,自三十七年大吐血之后,内外相通,致封口有影响于内部。今后的确比前为难也。”
  陈果夫知道自己剩下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一种“自觉死生忙”之感悄然而起。
  临死之前,陈果夫仍然关心着国民党的前途及台湾的政局,他将自己长期思考的对政治、对社会、对人生的各种意见集中起来,挣扎着起床,由人搀扶着,写在纸上,名为“净谏之文”,派人呈交蒋介石,以表明他对国民党和蒋介石的忠心。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亡,其鸣也衷。”病入膏肓的陈果夫不顾死神一天天靠近,不遗余力地倾吐着他对国民党对蒋介石的“善言”。
  8月25日上午,陈果夫病势急转,体温骤然增高,口中发出吃语,好像要说什么,但什么也说不出来。
  到下午2时后,便进入昏迷状态,体温高达摄氏40多度。
  陈果夫面色蜡黄,呼吸微弱,口吐白沫,手向空中乱抓。
  朱明把身子探过去,抓住他的手,问他:“果夫,你想说什么就说吧,我在这听着呢。”
  陈果夫喘着粗气,他死死地抓住朱明的手,朱明把脸贴近陈果夫的脸,再一次问他:“果夫,你有什么话要说吗?你的儿女们都在跟前,有话就说吧。”
  然而陈果夫抓住朱明的手,嘴张了几次,没说出一个字,又陷入昏迷状态。
  医生们紧急会诊,然却无力回天,延至4时52分,陈果夫带着一生对国民党和蒋介石的功与过,荣与辱,忠与怨离开了人世,享年59岁。
  面对陈果夫僵硬的尸体,家人们失声痛哭,唯有朱明欲哭无泪,她知道陈果夫迟早有这一天,这一天真的来了,她又感到突然,虽然病魔伴随了陈果夫大半生,每当看到他痛苦的样子,她就十分难过。然而,毕竟夫妻恩爱一场,她舍不得他走。
  没有遗嘱,而有遗言《铮谏之文》;没有遗产,而有遗著《老病人谈中西医》。
  一生风雨坎坷,功过自有后人评说。
  国民党蒋介石虽对陈果夫已不再信任,但人死万事休,生前虽未红得发紫,但死后也让他倍享哀荣。
  蒋介石下决心要为陈果夫厚葬,以慰在天之灵。
  陈果夫去世的当天,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会”便成立了治丧委员会,推定委员73人,又委派CC系骨干洪兰友任总干事。
  8月26日,81岁高龄的陈其业从台中专程赶到台北悼丧,见儿子先他而去,白发人送黑发人,表示出极度悲痛,老人几次昏厥过去。
  陈果夫寓所陷入一片悲痛之中。
  蒋介石于26日、27日两次到枫东殡仪馆吊唁,他望着陈果夫的遗体,脸上浮现出极度哀痛的神情并几度鞠躬。
  人死如灯灭,尚在世间的恩恩怨怨将一笔勾销。
  蒋介石似乎要求陈果夫的在天之灵对他宽恕。
  蒋介石为了表达对陈果夫的哀悼之情,亲手书写“痛失元良”匾额一幅。
  27日下午3时,陈果夫遗体入殓。
  9月15日,蒋介石特颁“褒扬今”:
  “前国民政府委员、监察院副院长陈果夫,资性弘毅,志行纯笃,城承革命家风,效忠三民主义,越四十年如一日。溯自民前加盟,先后参与武昌起义暨讨袁、北伐、抗战、勘乱诸役,赞襄缔创,卓著勋勤,中经办黄埔军校,主治淮河水利,敬恭将事,均彰越绩。嗣更外膺疆寄,内佐栓衡,肃政培才,弥宏实效。对于共匪倡乱,尤能灼识机先,襄力防杜,冒险犯难,弗渝初志。至其匡维礼俗,研考卫生,改革地政,倡导合作,盖画良漠,有稗建国,乃以优劳,触发旧迹,黄志澄逝,追怀政迹,转怀弥深!应予明令褒扬,从优议邮。生平事迹,存备宣付史馆,用彰政府驾念动庸之志意2此令!”
  陈果夫生前受到蒋介石的冷落,死后却倍享殊荣,对陈氏家族的死者和生者都是莫大的安慰。
  9月16日,各界假台湾大学法学院礼堂为陈果夫举行公祭典礼。
  下午3时,陈果夫灵枢被安葬在台北市郊观音山西云寺右侧的一块山地里。这里青松翠柏,云蒸雾蔚,环境幽雅,景色秀美。
  选择了这块墓地,似乎满足了陈果夫的遗愿。但陈果夫最理想的地方倒是他的家乡浙江吴兴,他生前十分喜欢自己的家乡,曾写过一首名为《故乡》的诗:
  我希望我的故乡,
  山河无恙;
  我希望我的故乡,
  人文发扬;
  我希望我的故乡,
  腥膻洗尽,
  从此无人敢侵略;
  我希望我的故乡,
  爱我如慈毋,
  不让我漂泊他乡,
  我爱我的故乡,
  我永远不愿离开,
  我的故乡。
  诗行中,跳跃着他爱故乡的故乡情结,诗韵里,寄托着他对故乡的思乡之情,只可惜,就像他不能选择自己的生与死一样,他已没有权力回到自己的故乡了。
  这对陈果夫来说,不能说不算一件值得遗憾终生的事。
  陈果夫愿自己终生永远不离开自己的故乡,永远依偎在秀丽的莫干河边,浩瀚的太湖水边。
  但是,茫茫的海峡却将观音山隔为天山一隅、水天一方,尽管如今的吴兴已是陈果夫诗中所描述的“山河无恙,人文发扬,腥膻洗尽,从此无人敢侵略”,而陈果夫却只有抛骨异乡,含恨长眠了。
  1951年11月4日,陈果夫的灵枢在鼓乐声中放在观音山基地。
  陈果夫的特务政治生涯也随之葬入了冥冥地府。
  3.最后的挣扎
  陈立夫和陈果夫兄弟,一走一亡,使CC系陷于崩溃的边缘。
  剩下的特务们中,有的见风转舵,另投“明主”,有的意志消沉,不问政治。从整体上看,CC派从组织到势力是一落千丈。
  作为当年一个全国性的派系组织,CC系在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所吸收的人员庞杂不齐,其成员的共性是坚决“反共”。但在如何“反共”的问题上,有些人拥护蒋介石搞专制独裁,崇尚“党政”,但也有些人希望走资本主义国家民主和法制化的道路。
  这两类人,前者都担任各省市党部的要职,即通常所说的党棍;而后者则依仗CC群体的支持,进入“立法院”、“监察院”、“国民大会”这三者合称“中央民意机构”亦即国民党政权的“国会”。
  “改造”之后,CC系中的党棍被甩到一边,而走议会道路的这批人,却因国民党要维护“法统”而得以享受到事实上的“终身制”,成为当局轻易奈何不得的贵族式人物。
  出于自身的政治观念,也为了地位有保障,这批人以“国会”为据点,在肯定“国民党统治合法性”的大前提下,扮演所谓“忠诚反对派”的角色。因为是站在“国会”的立场上,这些人自然要求扩大民意机构对行政机构的监督权,自然要对当局的施政横挑鼻子竖挑眼,自然要大声呼号“民主法制”。
  于是便出现了这样一种有趣的现象在大陆时被视为极端保守派的CC派,到台湾后,竟在政治磁场的引力下,被塑造成替无权的老百姓讲话的“开明派”。
  这批人的主要代表,有“立法委员”梁肃戎、齐世英。吴廷环、张子扬、胡秋原、费希平等。“监察委员”于振洲。陶百川、曹德宣、曹文名等。
  CC派的元老张道藩、谷正鼎、方治、萧挣、洪兰友、余井塘、程天放、田昆山、白云梯等,则或公开或暗中支持他们。
  1951年10月,CC派“立法委员”逼以陈诚为背景的“立法院长”刘健群辞职。
  翌年3月,推出张道藩为“立法院长”。
  这是CC派的一大胜利。
  1952年3月24日,“立法院”通过《出版法施行细则》,其中第27条规定:“战时各政府及直辖市政府为计划供应出版品,及中央政府之命令所需之纸张及其他印刷原料,调解辖区内新闻纸杂志数量。”以此为由,台湾当局于4月11日下令停止报纸登记,并限定原有报刊的张数和版面,这就使新报纸无法诞生,老报纸无法扩展,从而开始了延续35年之久的“报禁”。
  “报禁”的主因是《出版法施行细则》。
  在“立法院”讨论这一法案时,CC系“立委”胡秋原。费希平和无党籍“立委”成合我,均慷慨陈词,指出这一法案违背“宪法”及“自由言论”的原则,不能通过。
  后来此法虽获通过,但费希平等仍不断在“立法院”呼吁,要求废除此法。
  但是,台湾当局不退反进。
  1954年4月28日,又颁布《戒严期间新闻报纸杂志图书管制办法》,对言论出版进行更加全面的控制和严厉和钳制。
  紧接着,于同年11月5日,又抛出《战时出版品禁止或限制登载事项》九条。
  其中很多规定笼统抽象。如“不得发表有违基本国策的主张”之类,可以作为一项伸缩自如的帽子,随意给当局不满意的刊物扣上。
  此法案一公布,各民营报刊纷纷抗议,到“立法院”请愿,要求废除。
  CC派的“立法委员”也群起而攻之。
  “行政院”被逼无奈,于*月9日宣布暂缓执行,计此件出笼仅5天便告夭折。
  由“终身制”的“中央民意代表”组成的“国会”,实际上是国民党的橡皮图章,如果党籍委员们一致投票,必稳获多数。
  但如果CC系的“立委”转向,与民社党、青年党及无党籍的“立委”联合一体,就有可能使当局提出的法案通不过。
  从这个意义上讲,“行政法院之所以收回“九条”,是因CC派反对所致。
  1955年6月,属CC派的“立委”余俊贤、于镇洲、吴大宇、王文光、陶百川、萧一山等在国民党开明元老于右任的支持下,对“内政部”擅创“违反发行旨趣”的罪名摧残出版界的行径提出纠正案。
  纠正案指出此事乃“法外苛政”,并指出“内政部”仅抓住一两篇文章便给民办刊物《世界评论》扣上“登记时曾为不实之陈述”的帽子,勒令《世界评论》停刊10个月。此举“不独苛酷”,抑且违法,应请“行政院”予以纠正,“以后不得援例。”同时,该纠正案还要求“行政机关剥夺人民权益之任何处分书,必须详叙所以剥夺之事实及理由”,出版界向行政机关诉愿,行政机关应予受理,10日内答复。
  与此前后,CC派元老谷正鼎公开讲话,称蒋氏父子“以派系消灭派系”,气得蒋介石要开除他的党籍。
  CC派要员潘公展,则跑到美国创办报纸,不时对台湾政权予以批评。
  据说,CC派还成立了由张道藩、谷正鼎、方治、萧挣。洪兰友等人组织成的中心小组,负责协调该派系的活动。
  为平息CC派的怨气,维护内部团结,蒋介石在1957年10月召开的国民党“七大”上,提名陈立夫、谷正鼎、方治。洪兰友、余井塘、程天放、萧同兹、白云梯、田昆山等20余名CC派担任“中央评议委员”。
  这批人毕竟追随蒋介石大半生,在蒋对他们安抚之后,虽然仍有牢骚,但还是尊重蒋介石的安排,退出政坛第一线。
  这批人退出第一线以后,致力于办一些“大陆灾胞救济总会”之类的团体,为蒋介石的反攻大陆摇旗呐喊。
  这时,CC派的主要代表,便从陈立夫等变为梁肃戎、于镇洲等中年“立、监委员”,他们继续扮演“忠诚反对派”的角色,首先是在“监察院”内发动一连串弹劾案。
  1956年12月,CC派“监委”提出军人、公务员和教师的生活日益窘迫,而若干“政府机关”则殊多浪费,建议“行政院”采取纠正措施。用节余下来的开支调整军、公、教人员薪水及津贴之用。
  这批人还特别点出“行政院长”俞鸿钧既在“行政院”领薪,又在“中央银行”享受总裁供给制,是浪费的典型。
  1957年3月,CC派“监委”终于促成“监察院”通过了一项纠正案,其中包括俞鸿钧“兼职领薪”在内的各项浪费事实,要求“行政院”查找纠正。
  3月26日,此件案寄到“行政院”。
  “行政院”于7月19日和24日两次函复办理情形和结果,却引起“监察院”不满。
  不满的原因是:“监察法”第25条规定,答复期限为两个月,而“行政院”却是过了4个月才答复,而在发函中也没有说明对“监察院”所要求纠正的问题采取了哪些改善和处置措施。
  “监察院”一看势头不对,不得不于9月、10月、11月、12月连续4次邀请俞鸿钧到“监察院”备询。
  “行政院政务委员会议”讨论结果,决定拒绝“监察院”的邀请。
  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会”也通过决议,不赞成俞鸿钧到“监察院”备询。
  “行政院”有了中央的撑腰,胆子更大了,率先在报纸上披露此事,并列举理由说明“监察院”属于无理要求。理由是:“宪法并未规定行政院长必须到立法院报告工作或被查询,行政院长只对立法院负责,不对监察院负责。”
  “监察院”则反驳说,“宪法”虽未规定“行政院长”必须到“监察院”报告或被查询,但也未规定“行政院长”不须到“监察院”报告或查询。
  同时,“宪法”第95条定:“监察院得按行政院及其各部会之工作,分设若干委员会,调查一切设施,注意其是否违法或失职。”从这两条的法理而不是从文字上讲,可知“行政院长”的工作也在“监察院”监察范围之内,“监察院”既有权弹劾“总统、副总统”,自不容“行政院长”享有免受“监察院”质问、调查及弹劾的特权。
  而按“监察法”第20条规定,“监察院”有权对调查对象“指定地点询问”,当“监察院”指定俞鸿钧到院备询时,并未违反上述规定,故俞鸿钧拒绝到院是违法的。
  两院的这场争论,延续数月,引起台湾各界人士的广泛注意和舆论界的热烈讨论。据统计,各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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