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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玫瑰烟斗-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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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整个天都市被薄雾笼罩着。透过薄雾,我可以清晰地看到远处翠绿的山岚,以及若隐若现的船只。也仿佛看见我跟阿俊正沿着江边跑步……
  “小朔,你身体素质越来越好,我都快追不上你了。”
  我得意地一笑:“呵呵?那当然!我们一起跑了十几年了,想身体素质不好都难。”
  阿俊笑了,每次听到我自吹自擂的时候,他总是用这种不置可否的神态一笑而过。似乎我再怎么自吹自擂,他都认为理所当然。
  阿俊边跑边说:“小朔,你还记不记得,小时候妈第一次喊我们起来跑步时,你怎么了?”
  我想了想说:“好像哭了吧?”
  “不是好像,你就是哭了,而且简直称得上是耍赖,妈说什么你都不肯起床。最后,妈实在没办法,就故意小声对我说,阿俊你自己出去锻炼吧,等会儿妈给你买榴莲,你偷着吃。”
  我问:“结果呢?”
  阿俊笑着说:“结果你‘呼’地从床上爬起来,立刻穿好衣服,乖乖跟我出去了。”
  “怪不得妈总说我是用榴莲换来的,坏人能用榴莲把我骗走。”我又问阿俊,“为什么不用妈哄,你自己就能起来呢?”
  “因为我是哥哥,我得给妹妹做榜样。再怎么不愿意做的事,也得按妈的要求做。妈一个人把我们养大,多不容易啊?再说,妈都是为我们好。”
  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阿俊,你想得可真周到,我就想不到这么多。”
  阿俊安慰我说:“你不用想那么多,你是咱们家的小公主。只要你开心,我和妈就会开心。”
  ……
  不知不觉,我已来到天都大学门口。我慢慢走进校园,红砖绿瓦的图书馆、隐藏在大树下面的食堂,以及气派威严的教学大楼。对我来说,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亲切和熟悉。我和阿俊在这里度过四年大学生活,周一一起上学,周末一起回家。
  现在正是假期,校园里显得很冷清。我坐在荷花池边,看着池塘里那些即将败落的荷花发呆。我注意到,在不远处也有一个女孩子跟我一样,坐在荷花池旁,看着池塘里的荷花发呆。
  我在这里坐了很久,直到火红的太阳刺得我眼睛发酸,我这才站了起来。可能起来的太突然,我感到一阵头晕目眩,结果脚下一滑,差点掉进池塘里。
  “你没事吧?”
  我抬头一看,跟我说话的是刚才坐在不远处的那个女孩子。我连忙对她说:“谢谢你!我没事,刚才起来猛了,有点头晕。”
  女孩子很漂亮,但看起来面容憔悴,又长又弯的睫毛,把眼睛衬托得又大又亮,清瘦的脸颊苍白得没有一点血色。我问她,是不是也在这里坐了很久,她点点头。
  我又问她,是否正在这个学校上学,她说是,在中文系,下学期就念大四了。当她听说我们是校友、而且又都念的是中文系时,显得很激动。她说,她特意来这里走走。
  我说我也是。我们便一边沿着校园散步,一边聊了起来。女孩儿告诉我,她叫杨威。她说,她现在她心情沮丧,感到前途一片迷茫……
  二
  我生长在一个家教特别严厉的家庭里,父亲是军区副司令,母亲是军医。我从他们那里得到的教育可以称得上是军事化的。从我记事的时候起,就几乎没有什么开心的事。
  父亲不苟言笑,在家时多半是在书房里看书。只有在餐桌上我才可以见得到他,跟我说话的内容离不开学习。他好像天生就不会笑,总是板着面孔。我回答他的话时从没敢抬头看过他。饭吃进肚子里以后,胃里很不舒服。我从来没胖过,总是吃不下东西,也不觉得饿。
  我从小到大一共挨过三次打。第一次是在六岁那年。我从四岁开始学钢琴,每天练琴时间不会少于三个小时。往往一段曲子要弹上几十甚至上百遍也不一定能过关。

  我不喜欢弹琴,但我从来没说过,也没人问过我是否喜欢。我习惯了听候父母安排,一向是他们叫我干嘛我就干嘛。我像是无意识地长到六岁。我之所以不喜欢弹也能弹,可能是因为我的钢琴老师吧。
  我的钢琴老师是个三十几岁的女人,很美。名字也很美,叫宣儿。她那种美我很少见过。眼睛不大,是月牙型的,笑的时候弯弯的,皮肤白嫩得像要往下滴水。
  她的短发把整张脸衬托得无比俏丽,她总是喜欢穿高领衣服。即使是炎炎夏日,也是如此。
  她的身体裹在高领束腰旗袍式的裙子里,真是美极了。尤其她走路的样子,昂首挺胸,速度不快不慢,高跟鞋踩在地上发出“咔、咔、咔”的声音。她像天使一样令我着迷。
  好像我学钢琴,只是为了看到老师。等我长大以后,学到“妩媚”这个词,我才知道我的钢琴老师应该用“妩媚”来形容。而且我认为这个词就是专门造出来形容宣儿老师用的。
  宣儿老师不仅会弹钢琴,而且歌唱得很好。她经常唱给我听,都是一些好听的歌。这些歌曲大部分都是邓丽君小姐演唱的,柔美,缠绵。
  老师唱歌时,总是一边弹琴,一边唱。她的头向一侧歪着,身体随着音乐摆动。每当她喝完一首歌,总会微笑着问我,小姑娘,好听吗?
  在我的印象中,钢琴老师似乎永远都是开心快乐的。我羡慕她,那种感情几近崇拜。
  一天,钢琴老师叫我弹一首新学的曲子,是一首赞美军营的。不知怎么,我对这首曲子特别讨厌。大概是因为一提到军营,我就想到了严厉的父母。
  我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不说话,也不弹琴。老师问我怎么了,我也不回答。就那么一直坐着,直到父亲回来。父亲见我这个样子,就生气地质问我。我还是不说话。
  父亲气得冲我大喊,宣儿老师赶紧把我从琴座上抱下来,叫我快回答父亲的话。我不看父亲,也不吭声。突然,父亲从老师怀里一下子把我拖到地上,照着臀部就是两脚。
  我立刻坐在了地上。这时,父亲用很大的声音叫我起来。我不动。他又重复了一遍,我还是没动地方。
  父亲忍着气对钢琴老师说,你可以回去了。老师刚一走到门口,我迅速起身朝她跑过去。我已经意识到老师走了以后,父亲还会打我。
  这次,父亲没有大声喊叫,只是轻声地叫我放开老师。他越是叫我放开,我就越是把老师抓得更紧。僵持了一小会儿以后,猛然间,父亲暴跳如雷冲到我身边,照我身上就是一脚。
  我本能一躲,这下连老师带我一起倒在地上。父亲像抓小鸡一样,把我拎到他的书房,把门反锁上,开始打我,不分头部还是脸部。
  妈妈回来时,我已像半死一样,连哭的力气也没有了。父亲把我关在书房里,没有给我吃晚饭。我躺在地毯上,感觉得到鼻子里的血在往外流。昏头昏脑,身体像飘起来一样,轻轻旋转着。
  等母亲叫我时,我已经睡着了。母亲把我带到客厅,父亲坐在沙发上。我不敢抬头看他,只是低着头看他的两只脚。
  父亲的脚好大,把拖鞋撑得很紧,二脚趾要比大脚趾长出好多。小脚趾最好玩,又胖又小,像手指饼干。就在我研究父亲的脚时,父亲再次问了我同一个问题。
  我看见他的脚慢慢向后缩着,潜意识告诉我。他又要发怒了。我吓得连忙告诉他,我今天头疼。听了这句话,父亲没说什么,母亲却生气地指责我,为什么不早点说出来。
  从那一刻起,我知道,对母亲我是憎恨的。上舞蹈课时,别的小朋友摔倒了,家长会立刻跑过来把孩子扶起来。可我总是要自己起来。
  有时候,真的是摔得很痛,很想要妈妈也过来帮我。可每次我用乞求的眼神看着她时,她回答我的是眼睛冲着我狠狠地一瞪。我只好忍着痛自己爬起来。
  在超市购物时,我装进蓝子里的东西,总会被母亲放回去。她从不允许我吃任何小食品。她说,那些东西都有添加剂,对身体没有好处。

  直到高中我才晓得薯片的味道。饮料更是没喝过。从幼儿园到高中,每次学校举行运动会时,我总是很痛苦。因为所有的同学都是带一大袋子各种小食品和饮料,坐在那边吃边看。
  只有我,手里什么吃的东西也没有。我常借故走开,一个人回教室看书。那时候,我心里对母亲的反感是无可言喻的。几乎每一个见到母亲的人都会夸她漂亮。可在我眼里,她一点都不漂亮。
  尤其听到有人说我长得像母亲时,我就更加反感,我不愿意像她,她是一个冷血动物。她从没把我抱在怀里亲热亲热,也从没像别的妈妈那样跟孩子有说有笑地聊天。
  她跟我说的话都是必须说的,没有多余的语言。我感觉我五岁的时候,他们当我十五,而我十五岁的时候,他们又当我是五十了。我几乎从没在他们那里得到过小孩子应该享受到的一切,包括最简单的跟爸爸妈妈撒娇。
  父亲跟母亲之间也是很严肃的,他们彼此从不开玩笑,即使在家里,对对方的称呼也是官方的。我爸叫我妈蔡医生,我妈则称呼我爸杨司令。大概是在单位叫习惯了,回到家里改不过来了吧。我永远忘不了这样一件事。
  一次,我爸的衣服扣子掉了,他找出针线盒自己缝起来。我妈正好他从他身边经过。妈说:杨司令,我来帮您吧。爸说:谢谢蔡医生,我自己可以,差不多弄好了。
  我当时都觉得好笑,觉得他们俩是不是有点太滑稽了。
  这种死气沉沉的家庭生活,使我常常有一种幻想,希望我的父母是另外两个人。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放学后,我没看见妈妈在大门口等我。
  就在这时,我同桌白丽的妈妈来接她了。她把白丽身上的书包拿过去,拢了一下白丽的头发,然后拉着白丽的手说说笑笑的向远处走去。
  我羡慕地看着她们,竟不知不觉地跟在她们后边。我听见白丽对她妈妈说,她很喜欢我们班朱姗姗今天穿的那条漂亮的连衣裙。
  她妈妈立刻问白丽那条裙子是什么样子的,还叫她明天上学时,问朱姗姗是在哪买的,她要带白丽去买。我还听见白丽的妈妈告诉白丽,吃完晚饭后,爸爸妈妈带她去步行街散步。
  白丽说,那她晚上不吃饭了,要在步行街上吃大排挡。她妈妈连忙点头,说“行行行,就这么着”。白丽跟她妈妈上了公交车以后,我一个人站在站台发呆。想象着,白丽跟她爸爸妈妈一起正在步行街上吃大排挡,他们开心地说着笑着。
  我不知在那里站了多久,等我回到学校大门口时,妈妈正四处张望,这时,父亲的车也到了。他不由分说,从车里钻出来就对我大声斥责。我小声说了一句“就会喊叫”。
  这是我第一次公开对父亲进行反驳。父亲先是楞了一下,接着便“啪”地给了我一个耳光,又连着两脚。
  回到家以后,父母开始罚我站着。我那种站着不是简单地站在那里,而是面壁,身体直立,头抬起来,鼻尖要挨到墙上。
  这种处罚方式,我在小学一年级时就领教过了。只要我考试打不了双百,回家后肯定罚站。最长时间我站过四个小时。腿站得又酸又麻。
  我这次挨打,以被罚站三个小时、写一份五百字的检讨书而告终。写检讨书,是父母在对我的教育中所实施的必不可少的一个措施。检讨书的数量及质量必须保证。
  写完之后,我要当着父母的面自己读出来。读的语气也算在考查之列,如果语调不够真诚、不够严肃,则被认为对错误认识得不够深刻。我要重读,直到他们认为满意为止。
  这么多年来,我从父母那里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是军人的后代,你的一切必须服从军人的要求。这也是我最讨厌的一句话。对这句话的厌恶,直接导致了我第三次打挨。
  那是我上初中二年级的时候。那是个星期天,父母都不在家。我写完作业,就开始打开电脑听音乐。我听的是邓丽君唱的那首《我只在乎你》。

  我高兴地随着乐曲一起大声唱了起来,正在我唱得起劲时,父亲走了进来。他立刻把音箱关了,扳着面孔对我说,这是靡靡之音,军人家庭不允许听这首歌。
  我气晕了,马上反驳父亲说,难道军人就不是人了吗,军人家庭就应该是死气沉沉的僵尸味吗。
  父亲一听这话,气得瞪大眼睛看了看我,忍了又忍,最后还是把我打了一顿。那次,他叫我站了四个小时,写了一千字的书面检讨。我改了三次,读了四次才通过。
  从那以后,我暗暗发誓,不再跟父母作对。我被他们彻底制服了。我变得乖巧听话,只知道学习,父母说什么我听什么。直到上了大学以后,我仍给大家这样一个好印象。
  按父母意愿,我学的专业是英语。他们说,未来的军事需要懂英语的人材。
  我的钢琴过了八级以后就不再学了,之后也没再见到宣儿老师。但我心里始终记着她。她弹琴的样子,唱歌的表情,以及走路的姿势,经常在我眼前浮现。
  我常常幻想自己就是宣儿老师。到了晚上,我就情不自禁地穿上宣儿老师那样的服装,那样的高跟鞋去酒吧里听歌。后来,我觉得这样不过隐,就干脆去酒吧当歌女。
  每天晚上,我在三四个场子之间跑来跑去,总是弄到后半夜二三点钟。我累极了,想结束这一切,又无力摆脱。在酒吧,我遇到不少追求我的人。
  第一个追求者是一名外国男子。他叫约翰,是一个英国人,三十几岁,不太爱说话,喜欢一个人坐在那里静静地喝啤酒。
  我唱歌的酒吧当中有一个叫大地的,去那儿的人特多,而且观众非常热情。我一走上去,人们就会向我吹口哨,打响指。往往我刚开口唱第一句,他们就会报以热烈掌声。
  每一位客人的心情似乎总是那么好。相比之下,约翰就显得很安静。他经常微笑着看着我,或者举起杯子冲我来个干杯的动作。
  一次,当我正在用英文演唱一首歌时,约翰走到我跟前,用英语对我说,他喜欢我。从那以后,只要我去大地,准会收到约翰送给我的玫瑰花。
  这种情形大约持续了半个多月左右,之后,约翰开始约我。只要我晚上没有演出,就会跟约翰在一起。我的英语口语之所以进步飞速,跟这点有直接关系。
  我们最初的约会地点是在外边,咖啡厅,酒吧,剧院。我还带约翰看过东北的二人转。约翰汉语很好,连一些地方方言他都可以听得懂。他喜欢唐装,尤其对唱二人转的小伙子穿的绸缎衣服感兴趣。
  剧院的演员都特能逗,说的话以及讲的那些笑话,总会把观众逗得哈哈大笑。约翰也多半跟着笑。周围的人都奇怪这个老外怎么连东北方言都听得懂。
  在跟约翰频繁接触中,我发现他是个非常绅士的男人。在我印象中,外国人都很开放,爱对女孩子动手动脚。但约翰不是这样的人。
  我们在一起那么久,他连我的手都没拉一下。正因为如此,我才肯接受他做我的朋友。一次,我们在喝咖啡的时候,约翰告诉我,他想家了,想他的老婆孩子。
  他第一次跟我讲起他的家人,还从兜里拿出全家福照片给我看。照片中,他们一家三口人互相拥着站在一个牧场里,笑得很开心的样子。他的妻子是个漂亮的女人,儿子也很英俊。
  看得出,他们生活得很幸福。约翰告诉我,他很爱妻子。妻子是英国一家大报的一名资深记者,平时工作很忙。但只要有时间,全家人就去父母的牧场那里。
  约翰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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