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将你捡走-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清凉甘甜的山泉水让林时远觉得自己总算活过来了,莫名其妙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就算了,一睁眼就被卖了,还差点进了狼窟。
看了看自己这脏兮兮的身体,林时远有点受不了了,从他醒过来就没洗过澡,都臭了,幸好现在是夏天,洗个冷水澡刚刚好。
终于把自己搓干净了的林时远把身上唯一的衣服顺道洗了,晾在一块大石头上,一回头从水面上看见了自己现在的脸。
他不禁发出一阵惊呼,“哎?这不是我的脸吗?”虽然瘦了点小了点,但这确实跟林时远原来的脸一模一样。
唯一的区别是这张脸的眉心上有一颗痣,看起来就比原来要多了几分贵气。
林时远摸着眉心仔细看着这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一时间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猜想,“怎么会这么巧……”
咕咕咕,他的思绪被肚子的抗议声打断了,皱着眉摸了摸腹部,“得找点吃的。”从王婆子那里顺来的那点干粮早就在半路上吃光了,不然也撑不到这里,那狠心的老女人,每天就给小孩一碗稀的不能再稀的小米粥,自己却整天大鱼大肉,每天闻着那肉味,差点没把自己馋死。
林时远正在想着找点野果什么的,突然水中冒出几个银色的影子。
“鱼?对呀,这河水可以喝肯定就有鱼。”他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真的是换了个壳子连智商都下降了。
找到之前丢在附近的刀,挑了几枝粗细刚刚好的树枝,把一头削尖,再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举起手中的武器猛地一扎,水面最先冒出的是一跟头上有鱼的树枝,随后林时远才从水中浮了上来。
第一击就中了,这条河压根没人来过,水里的鱼都特别大一条条的,林时远也不贪心,先把这鱼收拾好,再从附近找了些枯枝细叶,把火生了起来,把鱼分成两半,用树枝那它们分别串起来,斜插在火堆附近的地面上。
反正这鱼这么大,一时半会儿也熟不了,林时远打算在附近找点别的食材,这附近小动物倒是不少,一往里走就发现不少它们活动的痕迹。
好几株植物被顽皮的小动物给翻出根来了,确实有的草食动物会专门扒植物的根系吃,里面含有丰富的淀粉。
林时远本打算换一边走,又突然觉得露出的根茎让他很眼熟,“山药?是不是啊,长的好像,挖出来看看。”
挖出一根长的跟现代的山药很像的长条根茎,但长度跟手肘差不多,有三指粗,林时远切下一小块放进嘴里嚼了嚼,眼睛一亮,“真是山药啊!”
扛着这节野生大山药,又找了一些小时候吃过的野果,回到原地,烤鱼也已经熟的差不多了。
表皮焦香,由于是斜插着烤的,没怎么被烟熏,肉色呈现出的是诱人的橙黄色,这鱼还挺肥,一层薄薄的油光贴在表面,也没什么调料,林时远把刚刚偶然发现的紫苏叶撕碎洒在上面,给鱼翻了个面,然后把山药和野果拿到水边清洗干净。
刚好衣服也干了,虽然没人看见,但光着走来走去还是挺不自在的,林时远赶紧把衣服穿上了。
用棍子扒开火堆,将山药扔在里面,重新用炭火盖上,一阵阵香味从烤鱼上传出,用刀将鱼肉花开,里面白嫩得诱人,已经熟透了。
林时远直接举起半边烤鱼咬了一口,表皮真的很香脆,仿佛可以听见清脆的咔嚓声,里面的鱼肉佷筋道,不像超市卖的那种人工喂养出来的,嚼碎了就可以感觉到它的细腻鲜美,咽下去之后唇齿留香,一点也不腥,紫苏叶是可以解腥提香的,小时候吃鱼都会放它,村子每家墙角旁边都会种上几株,林时远也不客气,把一整只鱼都消灭了。
这鱼确实美味,不过还是还是有点没吃饱,刚好山药也差不多了,林时远把它从火堆里扒拉出来,用刀切下一截拿在手上,先把已经变硬的外皮剥掉,露出里面米白色的纤维,咬上一口,味道微甜,口感跟土豆很像,但是比土豆更加软糯,让人忍不住大口大口吃掉它。
吃饱之后,林时远就开始犯困了,随便找了一处比较开阔的阴凉树荫下,就躺下闭上眼睡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主角当然不会被抓住啦,虽然本文的主角看起来有点惨,但是该有的光环作者还是会给他戴上哒~
第四章
啁啾啁啾~咕咕唧唧~此起彼伏的鸟鸣响起。
树下酣睡的少年不安的蜷缩起自己的身体,伸手想要将扰人清梦的闹铃关掉。
少年清新俊逸的面容突然僵住了,这触感似乎……不对啊,纤长的睫毛抖了抖,还是不情愿的睁开了那双灵动的眼睛,果然,不是做梦,我是真的到了这么个不知道什么朝代的世界。
林时远坐起来抚着额头,自嘲道,“呵,真的是什么倒霉的事都能让我遇上。”吐槽完还得面对现实,还是先离开这个破地方找个有人的镇子再说。
林时远把自己收拾了一番,把昨天摘的野果当早餐吃了,带上剩下那半截山药和唯一的武器,沿着河往下游走,这样总能走出这片林子。
又走了一天,饿了就吃山药和沿途的野果,太阳快下山了,林时远就在离河岸不远的一片空地上生了堆火,晚饭还没着落呢,总不能又吃鱼吧,这附近鸟倒是挺多的。
正转悠的林时远看见不远处的小树杈上有个鸟窝,想到小时候没少掏鸟窝找鸟蛋,挑了挑眉,兴致盈然的走到树下,找好下脚的位置,唰地就窜上去了。
不大的鸟窝里四颗比鸡蛋稍小的鸟蛋静静的并排躺着,林时远可顾不上什么爱护鸟类,只知道珍爱自己的小命,伸手全都带走了。
又找了会儿山药,结果却意外发现了一小片竹林,摸了摸这品相不错的竹子,幸运的是发现有野笋,用刀取了两颗,林时远怕把来时的路忘了,就打道回府了。
回到营地旁边却发现有只兔子倒在一颗大树底下,林时远赶紧把兔子抓了起来,用藤蔓捆紧了,这下好了,荤素都齐全了。
火堆快熄灭了,正冒出大股的浓烟,这只兔子约摸是被黑烟从洞里熏出来的,熏久了可能有点缺氧,忘记了洞口附近有颗大树,把自己给撞晕了。
林时远可不管自己是始作俑者,还对着兔子嘲讽,“原来守株待兔里撞死自己的傻兔子真的存在啊。”
林时远也不想让这只自己送上门的乖兔子多受苦,手起刀落,非常利索的送它轮回转世去了,处理干净内脏,把笋切片塞进肚子,做了个简单的支架,把整只兔子挂在上面,时不时的转动,让它受热均匀,火烧得很旺,渐渐开始有油脂滴落,剩下的几个鸟蛋用叶子一包,再用湿泥糊好,放进火堆里。
饿极了的少年眼巴巴的盯着油滴四溅的兔子,过了会儿,嫌弃这兔子太难熟了,又用刀把兔肉划了好几个道子,这下油滴得更快了,肉香味也越来越浓。
实在忍不住了,把埋在火堆里的鸟蛋挖出来,戳开表面的泥层,打开叶子,四枚看起来普普通通的鸟蛋,但是对于一个走了一天路没吃什么东西的人来说,它就是可以填饱肚子的佳肴啊。
少年迫不及待拿起一颗,剥开蛋壳,塞进嘴巴,一咬下去,整个蛋的味道就在嘴里蔓延,比鸽子蛋多了几分鲜香,好吃!一连四颗蛋进了肚子,还是没什么感觉,胃一旦被唤醒,反而更加难受了。
往火堆里又添了一回柴,架子上的肉开始冒出‘滋滋滋’的响声,让人忍不住开始咽口水,又过了好一会儿,整个肉呈金黄色,用自制的筷子一戳,里面软软的,终于可以吃了!
把整只兔子放在已经洗净的大叶子上,香气扑鼻,捏着腿骨轻轻一转,一只完整的兔腿就出现在了手上,迫不及待咬上去,一扯,一大块肉就在嘴巴里了,非常的鲜嫩,最大的感受就是细滑,肉很紧致很细腻。
埋头痛吃的林时远非常享受,打开腹部,里面的笋片也很好吃,清甜可口,吃起来连肉里也带着一股竹笋的清香,也没有过分油腻的感觉,很快的,整只兔子就被消灭掉了。
不知怎么的,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吸引自己往这边走,自己已经在这深山里过了两天两夜了,幸好没遇上什么凶猛的野兽以及毒蛇之类的,这几天也一直放晴,希望在找到栖身的山洞前,最好别下雨。
林时远在脑子里默默想着这几个问题,躺在火堆旁边铺好的叶子床上慢慢睡着了。
……
在王婆子介绍的迎春楼里享受了两日后,橙衣人带着酒足饭饱、心满意足的一群弟子踏进了王婆子所说的深山。
一个黑衣人来到林时远第一晚休息的河边,发现了残留的火堆和鱼骨。
黑衣人调动灵力,催动传讯器凝结出一个画面,“长老,我发现他的踪迹了,在西南方的河岸边。”
画面中的橙衣人凌厉的双眼一眯,“看来这小子还真是福大命大,这都没死,我这就召集所有人过去。”
一个瞬间橙衣人就移动到了黑衣人所在的地方,不多时,其他黑衣人也全都出现了。
最先发现这里的黑衣人双手抱拳,“弟子查看了这附近,他应该是沿着这条河往下走了。”
“走,沿着河往下找,一旦发现立马抓捕,别杀他,要活的。”橙衣人说完率先从原地消失。
他们也不敢走的太快,万一这小孩找漏了,回头更麻烦。
第二天天一亮,林时远就醒了,刚洗了把脸,就下起了雨,怕河水突然涨汛,他也就没靠河边太近,走着走着,突然起雾了,一米开外就看不清了。
林时远只能顺着自己的直觉继续往前走,不知道走了多久,雾渐渐散了,前面有个山洞,林时远不大放心,怎么就突然出现这么个山洞?
但是雨又下的挺大的,再继续淋下去,很可能会生病,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冲了进去,先避避雨再说吧。
一身狼狈的少年冲进了山洞,甩了甩身上的雨水,小心翼翼查探山洞四周,没发现什么不对的地方,走到深处收罗了一些枯枝生了堆火,把湿衣服脱下来烘着,淋了半天雨实在是扛不住了,本来这具身体就很虚弱,林时远还是发起了烧,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
早上林时远刚走没多久,橙衣人就发现了他昨晚生的火堆,“这小子生存能力不错,这火刚熄没多久,旁边的脚印还很新,可能是因为下雨了,所以早早就离开这里找地方避雨去了,继续沿着河往下找。”
身后的一群黑衣人明白之前是他们小看这小傻子了,长老似乎很生气,全都单膝跪地,整齐的回了一句,“是!”
作者有话要说:
当当当当~主角光环闪闪发光有没有,都看到这里了,不留个评论跟作者唠唠嗑或者收藏一下吗?
第五章
林时远觉得身上好热,但不是生病时的那种燥热,而是一种非常舒适的热流在自己的身体里蔓延,热流经过的地方带着一点刺痛,就像是身体正在被疏通一样。
“嗯……诶……”也许是太过享受这种酸爽感觉了,林时远不自觉小声的哼唧。
等到他从这神奇的畅快中苏醒,却发现洞口已经一片漆黑。
“这么快就到晚上了?”一股难以言说的酸臭味冲进了鼻子,林时远皱着眉,“什么味啊?”
不对!
这味道好像是从自己身上传出的,洞里边黑嘘嘘的,他也不知道自己身上到底怎么了。
点燃一堆篝火后,往自己身上一看,吓得瞪大了眼睛,“谁能告诉我为什么我就睡了一觉,身上就多了这么一层恶心巴拉的黑色污垢!”
咦?有风!
林时远的位置已经是这个山洞比较靠里的,但他还是察觉到了一丝从身后吹来的微风。
“所以这后面有通道?”根据他看过的武侠小说惯有的套路,一般后面那条小道会通往某个藏着很多金银财宝的密室。
“我就说嘛,肯定是老天爷看我上辈子活得太惨了,特意把我接到这个世界,让我体验一把人生赢家的奇遇。”他一边傻笑着,一边幻想着之后坐拥万贯家财,娶一个温柔体贴的娇妻,再生两个可爱聪慧的小可爱,这圆满的人生啊!
不过林时远可不傻,还是觉出来有点不大对劲,自己的身体似乎比之前轻松很多,睡了这么久了也没觉得饿,还精神奕奕的,连五感也变得敏锐了。
越想越觉得蹊跷,林时远走到洞外,就着大雨把自己身上那层垢洗干净,走近火堆,拿起放在旁边已经烘烤干的衣物,幸好没穿着衣服睡,不然自己宁愿光着也不会穿沾满黑垢的衣服。
找到丢弃在一旁的刀,举着自制的火把,走到洞后风口,果然被石壁挡着的后面,有条狭小的缝隙,侧着身应该能通过。
少年就这样一步一步慢慢的往深处挪动,但他不知道的是,他来时的那条狭小的缝隙竟自己慢慢合上了,从外面看丝毫不会让人觉得曾经有个小小的路口。
一直兴致勃勃的林时远丝毫没有疲累的感觉,突然前方出现了一丝光亮,“这么快就到了?”他还觉得纳闷呢,但实际上他已经走了一个晚上了。
已经习惯黑暗的眼睛突然感受到强光,刺激的根本睁不开,林时远倚着洞口缓了好一会儿。
再次睁开双眼,这里已经不同之前的植被,也有了动物的生气,热闹很多,林时远握紧手中的刀,缓步直走。
“哼哼……哼……”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一只落单的野猪正往这边冲来,这里应该是它的领地,闻到了陌生的气味闯入,觉得这是在挑战它。
林时远顾不上什么风度了,撒开脚丫子死命往前跑,他可不想被野猪顶死。
“哼——!”野猪怒了,这只该死的小蚂蚱竟敢逃跑,这是看不起他,不屑跟他决斗吗?我偏偏要追上他,跟他打一场。
野猪也加速了,甩动着它那肥硕的小短腿,死死的赶在林时远身后。
林时远敏锐的听觉告诉自己,那只野猪速度很快,吓得他冒出了一身冷汗,用上大学体测50米短跑时的速度,千万别被这只大家伙追上,被只野猪弄死也太凄凉了。
玩命跑了十来公里之后,终于甩掉了那只执着的野猪,就算是这个被强化过的身体也快要吃不消了,林时远双手撑着膝盖,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
野猪之所以不往前面追的原因是,这里有一个实力比它强的家伙,虽然没见过,但对方散发的气息不是它能惹得起的,“哼……”这个可恶的两脚兽惹上它比惹上自己更惨,大嚎了一声之后就往回走了。
歇了半晌的林时远觉得喉咙里要冒烟了,回想起来又觉得好笑,果然人类的潜力是无限的,自己都能拿马拉松当短跑跑了,舒了长长一口气后,林时远还是得继续往前走。
也不知道到底跑到哪里了,突然冒出来一株挂满果实的大树,林时远眼睛里闪着渴望的光,这几天已经练出技巧的他不怎么费力的就爬山了树,这果子形状长的有点像梨,但颜色是那种白里透红的,有好几个都被停歇在树上的鸟类啄食了大半。
林时远心想应该没毒,有毒他也忍不了了,当一回白雪公主也没啥,咔嚓一声,果肥汁甜,好吃!
一连啃了七八个的林时远才终于停了嘴,用衣服兜了几个跳下树,打算坐在树下小憩一会儿,刚一屁股坐下,就被一个小硬块硌着了,明明之前检查过没有石头啊!
起身一看,发现了一个核桃大小的米白色颗粒,林时远拾起来捏在手指上,“难道是种子?”
又四处看了看,这附近除了草倒是没别的树了,“收着吧,这果子挺好吃的,不知道外边还有没有。”说完揣进衣服里了。
林时远怕再遇上什么猛兽,趁着天还没黑继续往前赶路。
天快黑的时候,找了个不大不小的山洞他就睡下了。
半夜,起风了。
某只老虎趴在一石块后边,涩涩发抖,委屈的低吼了一声,“太欺负虎了,占了我的巢穴就算了,还不准我呆在洞口附近避避风。”
林时远似乎是听到了野兽的嘶吼,不安的皱了皱眉,又被身上传入的暖流安抚,进入了深眠。
过了一会儿,隐隐有光从他衣服里透了出来,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