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耽美电子书 > 匿罪之梦里故乡少年郎 >

第1章

匿罪之梦里故乡少年郎-第1章

小说: 匿罪之梦里故乡少年郎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匿罪之梦里故乡少年郎》作者:燕雀之志
文案:
罪恶和暴行并不总是面目狰狞,它来时也许正披着华丽外衣,泥足深陷时方才看清它的面目……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花季雨季 情有独钟 虐恋情深 
搜索关键字:主角:方淮,沈宁 ┃ 配角:秦芮,王晋阳、何川 ┃ 其它:罪案,青梅竹马



第1章 楔子
“我叫方淮,今年27岁,垚关人,17岁跟随父亲移民英国,去年刚刚回国……
我不后悔杀人,再来一次的话,我还是同样的选择。
谢谢你们采访我,我希望沈宁的故事能被更多人知道,希望大家都能以此为戒,保护好所有你们珍惜的人。
只有这样,我们的痛苦和死亡,才有意义。”
新闻告一段落,林书安抬手关掉电视,扶了扶鼻梁上的无框眼镜,万分无奈:“方淮,你不该这样说,这只会让你的处境更加糟糕。”
“我以为我的处境已经糟糕到了底。”我的声音嘶哑得不像话,勉强自嘲一笑后,下唇的裂口渗出了血。
父亲连忙递上水杯,他原本优雅修长的双手不知何时布满了褶皱和青筋,像苍老的树皮一般,刺得我眼眶发热,我慌忙移开视线。
林书安不再多言。对我这个不听话、不配合的委托人,他从一开始的循循善诱到后来的威胁恐吓,无所不用其极,几番斗智斗勇下来,如今,已无计可施。
不是林书安水平不够,更不是我有意为难。相反,我很喜欢这位年轻有为的律师,心地善良,爱憎分明,在了解到沈宁的遭遇后,他义愤填膺的样子让我这个从不曾心怀天下的小人物突然油然而生一种“司法公正有望”的欣慰。
只是,一个将死之人能够回报他的,实在有限。
作为杀人嫌疑犯,即便是在医院,自由也是受限的。除了林书安和父亲的固定探视,能陪我解闷儿的,就只有我的主治医生江大夫了,一个三十多岁,安静的男人。
VIP病房的病人并不多,江大夫每天都能抽出一两个小时来陪我聊天,听我念叨和沈宁的过往,多数时候更像是我自言自语,他不搭腔,也不打断,直到有一天,他悄悄对我说:“或许,我能帮你联系一家精神鉴定机构。”
我笑着拒绝了他从医一来第一次,也许也是最后一次,疯狂的善意违规:“或许……我更需要一位代笔作家。”之后,代笔作家真的来了,江大夫却再也没有出现。我明白,跟一个一心求死的人成为朋友,就必须准备好悲伤,惴惴不安地等着命运喊出“预备,起”之后才能释放,这着实是件残忍的事。
江大夫找的代笔作家是一位姓袁的中年女士,嘴角总是带着温和的笑容,她说:“就算是死刑犯,也有著书的权利,何况你尚未宣判。我相信,你的故事应该会帮到很多人。” 



第2章 最是难忘故乡事
“我从未著书立传,该从哪说起呢……”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我既激动又局促。
袁女士打开录音笔和笔记本,坐在离我很近的地方,说:“就从你认识沈宁那天开始吧。”
“那可是很久以前了……”我长舒一口气,准备投入回忆。
袁女士笑道:“方淮,你才24岁,语气倒像是84。”
我也笑:“真的是很久以前。我俩可是从小学四年级就认识了……”
那是1996年的秋季,四年级开学的第一天,沈宁穿着一条姜黄色短裤和一件破了洞的小背心站在我们班的讲台上,彼时,外面正是凉风瑟瑟,秋雨绵绵。瘦弱矮小的他在老师身边微微发抖,嘴唇泛着青紫,两只手攥着裤边,不停地揉啊揉啊。
老师说他是新来的转校生,以后就是我们的同班同学了,他自我介绍的声音如蚊子一样细小,让大家连他的名字都没有听清。
在确定了这是一个不怎么有趣的新同学之后,大家失去了关注沈宁的兴趣,而我,却因为他不应季的衣着对他多了一分留意。
沈宁的短裤背心一直穿到了十月中旬,某个周一,我发现他终于换衣服了,一条藏蓝色的粗布裤子,和一件咖啡色的羽绒服,略大几号,穿在身上晃晃荡荡的。
我把这当成有趣的事讲给万叔听:“万叔,我们班新转来的那个怪咖终于换衣服了,直接从背心换到了羽绒服。”万叔是我家的司机,也是我的朋友。每天放学路上,我都会跟他念叨念叨这一天在学校发生的事,他很随和,也愿意与我聊天,跟他说话,像是平等的朋友,而不是大人与小孩。
万叔不喜我的态度,他说,那孩子的衣服不应季,可能是有不得已的原因,应该被理解和尊重,嘲笑别人,是最令人不齿的低劣行为。他不准我再称呼沈宁“怪咖”。 
我欣然应下,反正也无所谓,不过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
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没有再跟万叔聊起过他,因为他的存在感实在太低了,又安静又胆小,第一天的自我介绍过后,似乎就没再在班里说过一句话,而且寒冬已至,我猜,他短时间内不会再换衣服。
提醒大家班上还有一个沈宁存在的,是他惊慌的同桌,一个小公主一样的女孩儿……某天语文课上,她尖叫一声“恶心”,把他推倒在地。
下课后,女同桌添油加醋地跟其他同学描述着沈宁指甲里黑乎乎的泥垢、蹭的看不出本色的书包、和脏得发亮的袖口,有那唯恐天下不乱的坏孩子还吓唬同学们说沈宁身上可能会有虱子……于是,大家争先恐后地去“参观”,却又不肯走近,仿佛他是瘟疫一般,稀奇而又肮脏。
十岁的沈宁并不坚强,也没有朋友,被孤立和嘲笑之后,只能躲起来偷偷流泪,直到把自己哭晕在厕所,才得到老师的关注,班主任将他送去医务室,对全班同学说,以后不要再欺负沈宁同学了,他没有妈妈,挺可怜的。
老师的一句话让班里炸了锅,大家像得了什么重大消息一样开始热烈讨论,老师则转过身继续板书,粉笔划在黑板上吱吱嘎嘎的声音异常刺耳。
“老师,沈宁的病什么时候能好?”我问。
“营养不良而已,休息休息就没事了。”老师头也没回。
放学,我问万叔,营养不良是不是很严重的病,万叔蹙眉,表情有些凝重。他一下就猜出“营养不良”就是“乱穿衣的怪咖”。此后,他便时不常地在放学路上问问我沈宁的近况,因此我对沈宁的关注也逐渐多了起来。
四年级期末考完试就是例行的家长会,万叔特意带着我早早过去,还让我们班主任叫来沈宁。当时,我们家在垚关市可谓高不可攀的传奇,所以,凡是跟我家沾上边的人和事,必然得到礼遇。在班主任的配合下,沈宁开口叫了“万叔”,我记得,万叔给了他几块水果糖和巧克力,畏畏缩缩的沈宁难得展颜一笑。
第一次见沈宁笑,弯弯的眼睛一眨不眨盯着糖果,脏兮兮的小脸攒在一起,让我想起了动画片里的“小邋遢”,没忍住,我也笑了起来。
后来,万叔每天都会在学校门口的早点摊买一些包子、油条之类的吃食让我带去给沈宁,万叔郑重地告诉我,这是帮助,而非施舍。
自从上次病好归来,沈宁就一个人坐在了最后一排,没人愿意再跟他同桌。万叔带给他的早点,我会趁他不在的时候塞进他的书桌,反正是万叔给他的,不论是舍还是帮助,都跟我没什么关系。
早点送了十多天后,我收到了意外的回馈。那是夹在我练习册里的一副素描,画的是我听课时的侧脸,画纸右下角歪歪扭扭地写着“谢谢”。我悄悄回过头朝沈宁看去,他正埋头涂画,神情专注。
两天后,我又收到了一副素描画,一只鸽子,昂头挥着翅膀,自由而骄傲。
此后,我总会不定期收到沈宁的馈赠,实在没想到,这个小脏孩儿居然能画出这么好的画,我把它们按照日期一张一张收好,有时候也会拿出来临摹,但毫无绘画功底的我,无论如何也没法画得跟沈宁一样好。
我很开心能够收到沈宁的画,自那以后,每天送早点的时,我都会在沈宁书桌上放两块我最爱吃的大白兔奶糖。
万叔很快将沈宁家的情况调查清楚,他说,沈宁不仅没有母亲,父亲还是个酒鬼赌徒,这样散养的孩子很容易学坏,于是,五年级的暑假,万叔将他叫到万婶的奶茶店,说是趁着假期帮工,挣点生活费,实则是让万婶盯着他写作业,顺便给他口热饭吃。据万婶说,沈宁很乖巧,主动帮店里干了好多活儿,假期结束后却将万婶给的工资悄悄放回了收银台。
有一次,踢完球路过万婶的奶茶店,我看见沈宁正坐在窗边,伏着身子奋笔疾书,我停了下来,头抵着玻璃想看看他是不是又在画画,没想到他突然抬头,与我看了个对眼。他第一次朝我笑,抿着嘴,像个姑娘,少顷,他还端出来一杯冰凉的白开水给我。
每年寒假父亲都会带我去一趟英国,探望我那黄头发蓝眼珠的外祖父。外祖父很疼我,会给我买好些国内没有的玩具和吃食,而我则乐意将它们都带到学校炫耀一番。
96年,美版动画片变形金刚新一集播出,国内后知后觉,过了一两年汽车人才又在国内火了一轮,男孩子们都为之狂热,我从英国带回来的“擎天柱”自然备受瞩目,同学们拿着“擎天柱”轮流把玩,赞不绝口,爱不释手。
当然,什么样的热闹都不会有沈宁来凑,我透过人群缝隙看向他的座位,正好对上一双笑弯弯的眼睛。一个假期不见,他似乎又有了些许改变,白了,胖了,还笑出了八颗牙,身上穿着新买的蓝色运动衣,应该是万叔给买的吧,不错,整个人看起来清爽多了。
我想,我应该过去跟他说句话,上课铃却不适时地响了,下午再去吧,带着“擎天柱”,沈宁应该也是喜欢的吧。
然而,“擎天柱”却在下午失踪了。
那是我心爱的玩具,还没捂热乎就丢了,自是又生气又难过,每个摸过它的人都成了嫌疑犯,正当大家为了撇清自己的嫌疑争论不休时,我的同桌李峰一语惊人:“我觉得是沈宁偷的,他之前经常鬼鬼祟祟地在方淮座位旁边晃悠!”
“对,就是他!”
“一定是他,看他那样就像是小偷!”
大家随声附和,一派群情激奋。躺枪的沈宁缓缓起身,瞪大了眼睛,有些不知所措。
“不是我……”他悠悠开口,带着委屈。
“就是你!你经常在方淮座位旁边晃悠,我都看见好几次了,你敢说没有?”
“我也见过,他还翻方淮的书!”
“谁不知道方淮穿的用的都是好动西,你一定是想偷了去!”
“真的不是我……”沈宁边说边转头看向我,眼睛里都是期盼。
我想我当时的脸色一定不好看,生生吓退了沈宁想要来触碰我的手。这时,李峰箭步上前,将沈宁一把推倒,说:“小偷!真不要脸,我们这就去告老师!”
沈宁终于哭了,大喊着:“不是我,我没偷!”
“你没妈,你爸也不管你,你这种人,肯定就是小偷!”
“就是,有娘生没娘教的小偷!”
大家还在叫喊着什么,我似乎都听不到了,只一味地看着沈宁趴在地上,涕泪横流,说些毫无意义的话为自己争辩……
良久,我走上前去,几乎是用喊的对他说:“别哭了!一个男孩子,哭哭啼啼的不丢脸吗?”沈宁吓了一跳,怔怔地看着我。
我蹲下身:“别哭了,沈宁,我也没有妈妈。”语毕,沈宁真的不哭了,看得出,他忍得很辛苦。
我转身离去,他亦步亦趋。
每每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我都会很感慨,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哪里来那么多伤人的话,又怎会对自己的同学抱有如此满满的恶意。若是当初没有万叔告诉我何为善恶,那么我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当众说自己没有妈妈,对一个六年级的小孩来说,的确需要勇气,看不惯沈宁不争气的样子,一时冲动脱口而出的话仿佛用尽了身体里的全部力气,我急需休息,于是,我旷了人生中的第一次课,自己跑到操场上蹲着。沈宁也跟了来,蹲在我旁边,递来一颗大白兔。
“擎天柱”终究没有被找回来。
我丢了心爱的玩具,沈宁受了不白之冤,万叔为了补偿我们,给我俩一人买了一双新球鞋,还带着我们去踢了一下午的足球,我擅长运动,沈宁则体力不济。夕阳西下时,终于三个人都累了,坐在绿茵场上休息闲话,万叔说沈宁得多吃多练,我说他是画家,不擅长体育很正常,沈宁说他不是画家,他妈妈才是,他画的比他妈妈差多了。
万叔拉过沈宁的手,端详一会儿,说:“又细又长,果真是适合画画,沈宁长大一定会有成就的。”
沈宁腼腆一笑:“等我长大当了画家,就给万叔买一个带足球场的大房子,给小淮买一屋子的变形金刚,让你们都开开心心的。”
听了沈宁的话,万叔乐得要命,直摸着沈宁的头说“好孩子”。万叔就是这样一个容易感动的人。而我,则在第一次跟沈宁深入相处之后,将他划在了朋友这一栏里。
“你的父亲呢?总听你说万叔,却没听过你父亲。”听完我一口气说了这么许多,袁女士提了第一个问题。
我:“我的祖父很早就不在了,据说也是一代风云人物。父亲顶着祖父的光环,成为打开国门后第一批出国留学的年轻人之一,在英期间,他认识了我的母亲,一位中英混血的美女,不是我自吹自擂,我母亲真的是超级漂亮。”
袁女士点点头:“嗯,我相信,若是没有你父母亲强大的基因,你也不会长得如此出众。”
“可惜,她在我懂事之前便罹患癌症撒手人寰,我也是从照片上看到她的样子。”我说:“母亲过世后,父亲没有再娶,一心扑在事业上,一手缔造了他现在的商业帝国,我想,不仅垚关市,甚至整个中国北方,应该没有不知道方氏企业的。”
“的确。”袁女士说。
我继续说:“所以啊,打从我记事开始,就知道父亲很忙,偶尔见一面,他也是严肃的,高高在上的样子,我一直很敬畏他。
平日里,哄我入睡的、给我做饭的都是保姆,送我上学的、给我开家长会的、陪我踢足球的、听我讲心事的,都是万叔。我和万叔很亲近,万叔也不遗余力地想要将我教导成一个优秀的人,发生这件事之前,我一直都是他的骄傲……如今,我成了这副模样,万叔的心痛不输我的父亲。”
“我看电视了,你说你不后悔这么做。”袁女士问。
这话,我无法作答。
在奶茶店呆过一个寒假之后,沈宁便成了万叔家的常客。我们一起做作业,一起画画,一起祸害万叔的花圃,万叔拿着他的喷壶一边骂“你们这些不省心的小兔崽子”一边追着我俩到处跑。
万婶总会准备一桌子好吃的,等我们玩累了开饭,她端着热气腾腾的菜喊我们吃饭的样子,真像是我们的妈妈。
有时候太晚了,我和沈宁便住在万叔家,沈宁他爸每天醉生梦死,儿子夜不归宿他也无所谓。为了方便说话,我和沈宁睡在一个被窝,万叔进来时,我们闭眼装睡,万叔离开后,再起来聊天,经常一聊就聊到天亮,无非是同学、考试、足球,还有长大以后。
一天晚上,我们又聊到了变形金刚,沈宁问我:“你为什么相信不是我偷的?”
我嗤笑一声:“我丢的要是个肉包子,肯定怀疑你!”
沈宁楞了一下,随即也笑了起来。
“我也有一个问题。”我接着说:“上学期,你同桌为什么骂你?”
沈宁撇撇嘴:“那天她的手被笔头扎破,我吓了一跳,想伸手帮忙止血,结果……我的黑爪子被人家嫌弃了。”
我哈哈大笑,笑过之后学着万叔的样子,抓过沈宁的手仔细端详:“以后等我们沈宁变成一个又帅又厉害的大画家,让她后悔去吧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