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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综英美同人)科技杀手-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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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的房间陈旧窄小,屋里还有股奇怪的味道。艾尔莎对生活条件一向没有什么概念,她没什么挑剔的,放下自己的空间箱,坐在床头吃着迟来的晚餐。

    甜食,真是最伟大的发明之一。

    这间卧室窄小,有个破旧的独立卫浴,里面的东西却破破烂烂的,淋浴头都坏了,垂下一半,是艾尔莎见过最破烂的。她想了想,从自己的空间箱里翻出水盆,最后只是接了点水擦拭身体,之后又翻出一套自己的枕头被子,垫了个厚垫子才躺在那吱嘎吱嘎响着的床上。

    她翻了几个身,在心里对巴基说了晚安,这才沉沉睡去。

    艾尔莎对于时差的适应特别给力,仅仅睡了一觉就觉得满血复活。

    突然想起她还没来得及跟夏洛克和华生报平安,急忙先编辑了一条短信发走,之后才洗漱出门。

    天已经亮了,艾尔莎乖乖地洗好衣服,换了一套便于行动的牛仔裤和带帽卫衣,这才拎着箱子离开这间破房间,出门的时候时间还不到七点——她还是记住了老鸨第一句说的话。

    而她下楼的时候,惊讶地发现,一颗包裹在红色布料中的脑袋从正对着她竖起的报纸后探出来:“早上好啊命运女神~昨晚睡得好吗?你的骑士为你守护,希望这些‘哔——’的小臭虫没有打扰姑娘美好的夜晚~”

    他的声调还是那么欢脱,似乎只是单纯地来和这个昨天认识的小伙伴打个招呼。但实际上,坐在高脚凳上的死侍虽然看起来在翻阅报纸,可他右脚底下正死死踩着六个叠在一起的男人,其中艾尔莎一眼就认出了其中一半就是昨晚被她小小地教训过一次的那几个。

    死侍对她眨了眨眼:“怎么样?哥是不是很靠谱?有没有被英勇帅气机智无敌的哥给圈粉?有没有一瞬间想要投入哥这宽阔的胸怀中?来吧妹子!哥的怀抱永远为你敞开!每一个美好的夜晚都随时为我的命运女神做好奉献精~力的准备!”

    他的语速极快,用词似乎有些俚语化,有些词艾尔莎都听不太懂。她看着随手扔掉用做道具的报纸并对她张开双臂敞开怀抱的男人,指了指他脚下。

    “哦真‘哔——’的该死,”死侍愤愤地吐槽,使劲地踩了踩,给脚底下不安分的蠢人又一脚,踢掉了那人从后屁股兜里掏出来想要攻击他的老式手·枪,“你们几个‘哔——’的‘哔——’能不能不要总给哥找事害得本来帅气的登场骑士现在仿佛一个那——么大的笑话。”

    他从高脚凳上下来,不再理会那几个惨叫的流氓,径直走向艾尔莎。

    他的套装制服和昨天的差不多,主要由黑红两色组成,布料似乎有点廉价,导致看起来有那么点滑稽。不过好歹是新的没有破洞,艾尔莎对这个在垃圾堆里打滚的男人已经没有什么最低要求了。

    死侍背着一个双肩包,里面乱七八糟的装了一堆东西。

    他走到艾尔莎身边,背对着那些小混混蹲在地上不顾形象地扒拉着他带着的东西。枪械匕首艾尔莎见怪不怪;安全·套润滑·油艾尔莎不太认识;等到什么泡面碗都翻出来的时候,艾尔莎不再想看这个家伙。

    而他身后,爬起来的几个小混混不知从哪里又掏出一把枪。

    为首的那个表情狰狞,他手中的枪口指向撅着屁股的死侍,口中挤出几句辱骂性的脏话。

    艾尔莎现在看到这些枪都觉得是在看玩具,只需要一眼,那把枪就在那个混混手里散了架。

    几个混混一脸懵逼。

    当然,一般人从来不会想到枪散架是因为变种人,他们只会愤怒自己花了大价钱买了假冒伪劣产品。

    既然远距离武器失效,近距离又打不过那个突然冒出来的红衣变态,几个混混互相看看,丢下那堆四散的零件,撂下一句反派炮灰专用的“你们给我等着”,跑了。

    艾尔莎不解:“……我们要等他们干什么?”

    死侍终于从那仿佛是异次元的背包里找出被团成一团的皱皱巴巴的纸张。他起身伸了一个懒腰,把展开之后破破烂烂的纸递给了艾尔莎:“谁要理会那群‘哔——’~”

    上面,一纸鬼画符,凌乱地写了几个地名,考验眼力。

    “……这是什么?”艾尔莎盯着这张破纸反复看,忘了刚才的话题。

    死侍已经重新装好包,把双肩包丢回背上:“九头蛇的基地啊,哥回忆好久呢。”

    艾尔莎半信半疑,她的指尖从几个陌生的地名上划过,在想到飞机上那位先生的话的时候,指尖停在“哥谭”这个名字上。

    “哥谭怎么样?”

    “哇哦,”死侍一边扭动身体挠脖子,一边继续巴拉巴拉地说话,“不错不错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黑色的小蝙蝠需要我死侍大人去拯救一下,妹子你的光环果然非常棒……我是说,哥带你去哥谭,现在出发。”

23。第二三章 哥谭

    艾尔莎已经得出经验,不要相信死侍那张嘴。他可以满嘴跑火车,但是她不行。

    死侍说,他要带艾尔莎去哥谭,结果最后是艾尔莎自己联系了租车公司,租了一辆车,外加还得请一位司机。

    电话里那头说得很热情,说既然要司机,那就一切和司机详谈。结果等笑容满面的司机听到艾尔莎他们的目的地,脸色立刻就不好看了。

    “这位小姐,为什么要去哥谭那地方?”司机是个拉美裔的年轻小哥,“说实话,那地方真的没什么人去的。”

    艾尔莎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但是她赶在死侍又要说话的时候先回答了司机小哥的问题:“去找人。”

    “这……”

    “不用开到市里,送到郊区就可以。”

    “……那……”

    “天黑之前你肯定回来了,我们不租一天,说好的价钱不变。”艾尔莎在论坛里看到过部分内容十分可怕的帖子,再加上她也体验到了金钱的腐蚀性……她这话说得很有把握。

    司机果然被金钱的力量打动了。他咬咬牙:“干了,说好啊,我肯定不进哥谭市里。要知道,就算是路过都有被抢劫的可能性。”

    艾尔莎指指身旁想要说话的死侍:“没事,他能打。”

    “……啊?”司机小哥一脸茫然。

    ***

    艾尔莎不缺钱,对理财也没有规划,但是她还是知道金钱的来之不易,一向花钱很节制。两个人租的是一辆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车子。

    从纽约皇后区到新泽西州的哥谭路途不算很远,上车的时候还不到上午九点,到达哥谭的时候还没过中午。

    艾尔莎一路上非常淡定,她占着整个后排戴着耳机听歌,而死侍有了新的人去烦,竟然完全没有打搅艾尔莎,甚至和那司机小哥发展出一段非常“感人肺腑”的友情。

    艾尔莎:拒绝回忆死侍到底说了些什么歪理。

    等到隐约看得到哥谭的身影时,司机小哥一脚踩下了刹车。

    他看着死侍的表情仿佛是在看什么人生知己,所以对无法送自己的知己去他的目的地;或者说是送自己的知己到哥谭这样的犯罪都市感到了十分为难。

    他的表情有点难过:“死侍先生……不然我拉你们回去吧……一般真的没什么人来哥谭的,除了哥谭本地人,没多少人愿意来这边……”

    艾尔莎已经收好了她的耳机,正用手机查阅那些关于哥谭的消息。

    说起来,博客上的信息真的挺多,但M好几天没有再上过线了。

    艾尔莎有一点点在意这个勉强算得上是朋友的人,但基于网络的存在她也……诶?说不定,如果对方在她的感知范围……她能凭着网络找到对方呢!

    灰发姑娘兴奋了不到一秒,耳边司机小哥和死侍的对话就又转了弯:“是的你做的没错,对喜欢的姑娘一定要展现出你自己的霸气来!要有哥这样完美无瑕的身材,哥这样热情火辣的面容,哥这样无与伦比的歌喉……”

    说着,他竟然唱起歌来。

    艾尔莎目瞪口呆。

    因为这家伙唱的正是她刚刚听的,好好的歌在他嘴里就能扭个好几扭,但开车的司机小哥还非常非常买账,就差松开方向盘为他鼓掌了。

    艾尔莎决定把那首歌移出歌单。

    哥谭近在眼前。

    车速从上次刹车之后就特别慢,快到地方的时候,司机小哥的表情又纠结起来:“不然……我给你们送进去?死侍先生这么好……”

    艾尔莎当即伸手戳了戳坐在副驾驶的死侍:“下车。”

    车子停下,然后以来的速度的三倍以上速度往纽约的方向开回去。

    艾尔莎:……有毒。

    从纽约到哥谭有一条大大的马路,上面的车子寥寥无几,唯二的两辆一辆从哥谭驶出一辆刚刚掉头回纽约。死侍站在公路边上活动关节:“这还是我第一次来哥谭。”

    艾尔莎叹了一口气:“我一直想说,你确认能在这里找到关于九头蛇的东西吗?”

    死侍特别无辜,他眨了眨眼:“不确定啊~但是哥拼命回忆了呢,要知道,脑子里的东西太多想找细节的时候就只能像是翻垃圾一样乱丢,哥的脑子里都是不同世界的东西,我现在还能和你好好说话可是因为妹子你的光环无比耀眼呢~”

    他把自己的背包抛起来,抽出背后的双刀挽了一个刀花又双刀归鞘,这才接住掉下来的背包:“‘哔——’的漫画出品公司太多,还不是一家,你知道哥付出了多少精~力才写出那几个地名,哦,哥把生命浪费在这种地方上面想想就觉得很委屈哦,妹子今晚跟哥一起睡~一觉不~哥很强哦~”

    艾尔莎伸出一根手指把他伸过来的脑袋戳回去:“……我还未成年,我不要跟变态说话。”

    再次被灰发姑娘归为“变态”的死侍先生终于不再开那些带着颜色的玩笑。他还是嬉皮笑脸,面罩都遮掩不住他的情绪:“好吧好吧,未成年小姐,我们现在去哥谭怎么样?然后去韦恩家的超五星级酒店享受一下,等夜幕降临再去寻找我们的目的地。”

    他双手握拳伸出拇指同时指向自己:“放心妹子,哥在,保证给你找出一点线索来。”

    艾尔莎:“哦。”

    两个非常人的体力非常好,司机小哥给他们丢下的地方离着哥谭市的中心建筑韦恩中心那边有着十来公里,最后他们到的时候已经过了正午。一路上时不时会遇到一些人,大部分都对着两个陌生人尤其是一副奇怪打扮的死侍视而不见,仿佛早就接受了这种特殊的设定。

    艾尔莎还不是很明白,死侍双手交握垫在脑后,走路一跳一跳:“不用奇怪,哥在这里一对比都是个正常人。”

    他嘿嘿笑了笑:“哥谭的特产是精神病哦~”

    说是特产精神病,但一路走来艾尔莎也看不出什么。这里是个繁华的都市,比活泼的纽约要沉寂一些,主色调是黑暗的,有些许的压抑感,但总的来说现代化都市是跑不了的。尤其是走在主干道上,来来往往的人也不少,欢声笑语的人同样不少,完全看不出来论坛帖子里那些畏惧的声讨。

    死侍提到的韦恩酒店就在哥谭中心区域,是顺着主干道走的必经之路。

    两人走到这里都没什么疲劳的感觉,就算是弱些的艾尔莎也不过额头泛起薄汗。

    她看着一脸无辜誓死蹭住的死侍,十分认真地要求开了一个单间。

    “诶???我呢我呢?”死侍拦住拿到房卡的艾尔莎,“妹子你不能这么过河拆桥啊!哥带你来哥谭不是让你丢下我一个人享受的~还是说你决定接受哥的服务了~带哥住同一间~”

    艾尔莎伸出一只手,用指尖点了点对方:“第一,是我租的车,我付的钱,你就是跟我来;第二,你猜?”

    怼完人的艾尔莎神清气爽,她拍拍手跟着笑眯眯的礼仪小姐去往属于她的房间。留下一个死侍站在酒店大堂特别无奈地摊了摊手。

    “好吧好吧,我就知道命运指示的小姑娘是不一样的,”他抬手摸了摸下巴,想起了自己的囊中羞涩,“还要给瓦妮莎攒些钱……韦恩酒店住不起啊……还以为可以蹭一宿呢。”

    他又在大厅里翻自己的包,翻出五张团成团皱皱巴巴的彩票,也就是比之前那张记着地名的纸好上一点点——没有破。

    他一张一张抚平,隔着面罩亲了一口那一沓彩票,仿佛在亲吻一摞钞票:“幸运女神啊,让我这次中奖了吧~”

    他美滋滋地拎着包走到酒店外头:“等我找到那个小臭虫恢复原来英俊无敌的美貌,就可以带着我的小美人儿去度蜜月~~~”

    幻想又不花钱,对吧?

    艾尔莎不知道死侍的故事,她对于勉强扳回一局还挺开心。艾尔莎相信那个红色制服的家伙绝对不会亏到自己,如果实在不行她再考虑给那家伙一点点照顾。

    随着她位置的变动,一个月前在她手机中埋下的程序突然启动。

    在阿卡姆疯人院里过得逍遥自在的小丑收到了消息。

    画着扭曲妆容的他看着屏幕中突然亮起的红点,配合地给他的老朋友回了一条短信:“礼物已到。”

    而刚从电梯里走出来的艾尔莎迟疑地从口袋里掏出手机。

    好像不是错觉,手机里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往外发散信号?

    脑子里飞快闪过一串夏洛克嫌弃她没脑子的训斥,艾尔莎颠了颠手机。

    她打开宾馆房间的门,倚在关好的门上,握着手机闭上了眼。

24。第二四章 韦恩

    艾尔莎的能力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

    使用能力可以给她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比压抑着舒服太多。

    而压抑,与控制,也不一样。

    艾尔莎闭着眼,将自己的能力附着在手机上,而后感应着那种隐隐约约的牵连感,皱眉。

    她望着窗外,只能确定大致方向,没法肯定。

    尽管把能力一再凝聚,但哥谭这座城市太大了,以艾尔莎目前的能力,她还做不到跨城市追踪,就算明知道她的手机在向外发送信号,艾尔莎也没有办法确认位置。

    灰发姑娘有些纠结,她下意识地撅起嘴,对自己有那么点小小的不满意。

    看起来还是需要继续训练,至少这个时候比夏洛克训练前的能力已经好很多了。

    思考只是一瞬间的事情,最后艾尔莎只能选择先掐断手机上那个程序和那边的联系。

    然后,她扑倒在软软的床上,享受起来。

    这张一看就很舒服的大床对艾尔莎有着致命般的吸引力。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昨晚睡的那个地方有多坑人的艾尔莎只想在这里睡一觉。

    对比之下,昨晚睡的地方算个球啊!昨晚根本没睡好,补觉!

    ——怪不得夏洛克大魔王说艾尔莎出门就是送菜的,就算经过他两个月的训练还是没什么警惕心。她过往的生活过于单纯,完全不习惯提起防备。

    韦恩家的酒店非常高级,最普通的房间都比艾尔莎之前住过的所有地方好,房间里散发着些许令人舒缓的香薰味道,床铺又柔软舒适,艾尔莎都来不及感叹就陷入了睡眠。灰发女孩儿裹在软绵绵的被子里,连眼睛都被被子一角遮住,只留出了鼻子呼吸。

    当天色微昏,死侍趴在窗外往屋里找人的时候,看到的就是睡得正香的艾尔莎。他敲了敲窗户,睡得迷糊的艾尔莎立刻坐起,她使劲眨眼让自己清醒,然后开窗把死侍放进来。

    “哦哈尼,你就这么睡过去了?把英勇帅气的哥就这么忘记在寒冷的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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