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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花千骨+古剑同人) 花千骨+古剑 弦歌-第2章

小说: (花千骨+古剑同人) 花千骨+古剑 弦歌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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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自来习惯了对人体贴,见她如此,便道:“漫天若是困了,便睡吧。”
漫天十分意动。但想到眼前这披着孩子皮的人内里是个不知活了多少年的老怪物,便心下警惕,不能安心。朱明自来体察人心,而漫天素来单纯,他又怎么看不出她的想法?他无奈地叹了一声,自嘲道:“漫天大可安心!便是在下真想做点儿什么,凭借这年仅十岁的身体,也是有心无力啊!”
漫天脸上一红,尴尬地倒打一耙:“你……你还想做什么?”
朱明“嗤”地一笑,往火堆里又添了几根柴薪,笑问道:“在下便为漫天守着这篝火,保它彻夜不灭可好?”
漫天本就是欺强怜弱的性子,他这样一说,顿时便让她觉得极不好意思,忙道:“我……我没有别的意思!这样吧,到了半夜,你叫醒我!”
见她神色坚定,朱明便知晓:他若不答应,她是不会安心入睡的。而他对这个才认识不过一时三刻的“朋友”十分欣赏,自然不会让他为难。于是,他便点头应道:“也好。漫天快去休息吧。”
“一定要叫我啊!”不放心地又叮嘱了一句,见他连连含笑颔首,她才蜷缩在火堆旁,沉沉睡去。
过了许久,估摸着她睡熟了,朱明起身,拣了一块儿尖利的石头,接着石壁上最左侧的字迹刻道:“开皇二十八年,余病逝于衡山县客栈中。其时,有北堂氏夫妇携幼子投宿于此。其子讳曰:朱明,年不过十岁,虽已非最佳渡魂对象,却也别无他法…………天降大雪,积雪封山,余攀爬彻夜又盈日,终至故园。是夜,遇一奇女霓氏,小字漫天,自言异世来客…………”
朱明终究是没有叫醒她。等她醒来时,天光已然大亮,而篝火依然烧得旺盛。朱明就站在洞口,不知是在看天,还是在看雪。
听见动静,朱明转过身来,笑道:“雪已经停了。”他的躯壳虽才十岁,但因着魂魄的缘故,已有了如玉君子般的淳淳温雅之气。这无形中就模糊了他的年龄,让人不自觉的信任他。
漫天揉揉眼,迷迷糊糊的起身:“雪停了啊?”等她走到洞口,才发现天已经亮了,“你怎么不叫醒我?”
朱明笑道:“见你睡得鼾熟,在下实在不忍打扰!”
人家本是一片好意。就算这好意不是自己想要的,漫天也不好说什么。她不是不识好歹的人,只能憋着气道谢:“谢谢你了啊!”
“不必如此。”朱明分明做了好事,此时却偏带着歉意,“原是在下自作主张,拂了漫天的好意。还望漫天见谅!”说着一揖到底。
他实在是太会说话!漫天的那点儿气恼就这么被他的三言两语给安抚了。非但如此,还令漫天对他好感倍增!便是现下,漫天已为他的处境担忧起来:“你日后有什么打算?”
朱明笑道:“我好歹也是仙魂,总不至冻饿而死。漫天不必担忧!”
漫天闻言,不由蹙眉,不赞同道:“这是什么话?我说过了,当你是朋友!这样好了,反正我也是一个人,你就先跟着我吧!”
朱明笑了。
——他方才之言本是试探。就如他昨夜宁愿彻夜不眠也不肯在半夜叫醒漫天一般,他非是好心,却是不信任她!他不知道,漫天会不会像他昔日的亲友一般,趁他熟睡杀了他!他死后虽可再次渡魂,可渡魂之事却不可频繁。毕竟,魂魄之力也是有限度的。待魂力耗尽之时,便是他彻底消散之日!
而试探的结果,令他很满意!上天毕竟还是顾念他的。
“如此,恭敬不如从命!”
雪既已霁,漫天便带着朱明御剑下山。两人找了个无人的巷子落地,便由朱明带领,寻了一家故衣店买了两件冬衣。等出来的时候,漫天一不小心撞上一个人。那人骂骂咧咧的:“谁呀?不长眼睛……”说到这里,突然就像是被谁掐住了脖子,喉咙里“嗬嗬”直响。
漫天抬眼一看,却是个满脸老树皮的小老头。他穿着一身灰鼠皮的袄子,带着一顶兔毛的皮帽子,怀里抱着一个青皮包袱。此时,他满脸的惊恐之色,脸上青筋暴起,神情扭曲至极!漫天顺着他的目光望去,正看见一脸温和笑意的朱明。
“……你……你……你……”小老头儿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惊骇欲绝地低吼,“你还活着?”
朱明缓步上前,拱手施礼:“是在下命大,让老板失望了。”好一派君子风范!说出的话却令小老头儿脸色灰败。他假作好奇地看着小老头儿怀中的青皮包袱,悠悠问道,“这是……”
小老头儿下意识地将包袱抱紧,结结巴巴的说:“没……没什么!”
“是么?”朱明呵地冷笑,迅雷不及掩耳的伸出手,一把扯出包袱一抖,几件华服与紫貂裘散落在地。
“啧!”朱明低头看了看,高声道,“唉呀!这不是和我们一同投宿的谢郎君的贴身衣物吗?怎么,他也被你害死了?”
故衣店里的人不多,可三人却是在门口狭路相逢的。街上积雪虽厚,可因新雪初霁的缘故,街上的行人也颇多。朱明故意拔高了声音,立时便引来了一群看热闹的。
那小老头儿原是将北堂朱明扔到衡山山沟里的客栈老板。凡开客栈的,最怕惹上人命官司!那朱明的前身谢君珏来投宿时,跟本看不出病弱之相。哪知他突然便殁了,令小老头儿措手不及!
那小老头儿也不是个善茬,早年曾在山上落过草。也是年纪大了,一心求个安稳,才带着几个兄弟来到衡山脚下开了间客栈。他平日里看着慈眉善目,遇事却极狠的下心!一不做二不休,带着俩小伙计将谢君珏的一身好衣服扒了个干净,尸体剁成了碎块儿喂了后院的大狼狗,毁尸灭迹!
今日里,他本是来典当谢君珏的衣物,不曾想竟遇见了北堂朱明!想起北堂氏夫妇临走时对他说的“儿子被秽物附身”等言,做多了亏心事的小老头儿差点儿没被这“鬼”给吓死!
见围上来的人越来越多,对自己指指点点,议论纷纷,小老头儿暗道:不好!今日这事儿若不能澄清,他的客栈肯定是开不下去了!
他强自镇定,色厉内荏:“黄口小儿,你胡说什么?我老张头在衡山县开店二十载,自来童叟无欺,又哪来的胆量杀人?”
他毕竟是地头蛇,平日里又笑脸迎客,周围的人也大半不信他敢杀人的。大伙儿之所以围上来,不过是看热闹罢了。听他这么一说,就有人声援:
“是啊!老张头胆子小的很!杀人?杀鸡还差不多!”
“哈哈哈,他哪敢杀鸡呀?杀鸡的从来都是他家婆娘!”
“对对对,他婆娘厉害!”
小老头儿见大家伙儿都向着他,心就落回了肚子里,趾高气昂地对朱明道:“小子,以后说话小心点儿!”
朱明脸色一白,神情瑟缩,低低道:“我……我明明看见……看见你将谢郎君分尸……喂……喂了狗的。你……你……昨天那么大的雪,你邦住我的手脚将我丢到了山沟里……若不是……若不是……”他抬起头,感激又庆幸地看了漫天一眼,抿着唇不再言语。
周围一阵静默,大伙儿齐刷刷地扭头去看小老头儿。而小老头儿却是面色大变,惊恐之极!
——他非是因分尸之事被人看见而惊恐。他明明记得,是先将这少年丟进山沟,后将谢氏君珏分尸!可是,这少年是如何知晓谢君珏之事?他立时就想到了北堂氏夫妇的话:“我儿命薄,被秽物附体。掌柜的,您……担待一些!告辞了!”
怪力乱神!
他再怎么凶悍,手上沾了再多人命,毕竟还是一介凡人!又岂能不惧鬼神?
见他露出这种神色,大家心里头都开始犯嘀咕:看起来,像是真事儿啊!
其中更有小老头儿的同行。自古同行是冤家!他们就想着:就算没这回事儿,也要给他做实了!能把他的客栈搞垮最好!当下,就有人悄悄去报了官。
等官府的人一到,众人一阵哄闹,四散开来。而漫天与朱明便也趁机溜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本文首发在贴吧,所以章节分的不是很清,大家多多担待!

☆、天下第一

接下来的事,不用多说。在衡山县其他客栈老板的共同努力下,虽没找到小老头儿杀人的证据,却也成功搞臭了他的名声,使他的“祥福客栈”门可罗雀,很快就开不下去了!
漫天被朱明拉着,隐在暗中看完了整场闹剧。
此时,两人正走在衡山县外的小道上,朱明笑问:“漫天有何感想?”
漫天叹道:“当真是,人言可畏!”她自来被门中同辈捧惯了,也自以为天下也可去得。可如今她才发现:自己还是太嫩了!
朱明并不满意,蹙眉追问道:“你……便没有对在下有什么想法?”
“你?”漫天一怔,旋即恍然,“哦~”她连忙拱手拜谢,“多谢北堂教导之宜。”
若换个知悉世事的,定然要骂朱明一句:有病!
——可不就是有脑子病嘛!不过是因为漫天知晓了他的秘密且并不反感,他便肆无忌惮的将自己的阴暗面尽数坦露——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不过三言两语,便能逼得人走投无路——这简直是逼着人接受他!若别人稍露恐惧之意,他便受不了了,一边说世间无一人能接受他,一边将人杀死!
也不知幸还是不幸,他这回遇到的,是个对人情世故一窍不通,却偏又因天生仙骨的缘故而蔑视凡人的娇小姐。她跟本就不认为他断了小老头儿这种恶人的生路是什么大事!
——更有甚者,不食人间烟火的蓬莱少主,跟本就不知道老张头儿的客栈开不下去了,就是被断了生路。
对她这种超出意料的反应,朱明除了叹息着叫她不必多礼,实在不知还能作何反应。
漫天是初来乍到,对这个世界的一切都不了解。两人虽看似漫无目的的游荡,实际上却一直是朱明在不着痕迹地引导。漫天初时不觉,时日久了又怎会不知?
她从来都不是逆来顺受的性子,在朱明再次提议往南行时,她就一意往西。理由就是昆仑在西方。
朱明的心思何等敏锐?立时便察觉到自己的意图被人发现了。他自来是个能屈能伸的性子,不但顺势答应改道西方,还很快便对自己先前的行为道歉:“却是在下的不是。在下原以为漫天并无特定的目的,便想邀漫天同游江都。却不想,漫天欲往昆仑求仙问道。”
漫天立时便被他顺了毛,亦解释了一句:“在我们那个世界,除却东海,修仙门派最多的便是西方的昆仑、长白等山。我便猜测这个世界也差不多。”
“原来如此。”朱明微微颔首,对她说起了此界的修仙门派,“此界仙道最圣之地,除却蜀山,便是昆仑八派:琼华、天墉、紫翠、碧玉、悬圃、玉英、昆仑、阆风。两百年前,天下第一大派琼华图谋举派飞升,最终毁于天罚。现如今,执正道之牛耳的是蜀山与天墉城两派。且在下听闻,天墉城有意请天下御剑第一人的紫胤真人入驻,怕是过不了多久,便要超越蜀山了。”
“紫胤真人?”漫天对“第一”二字十分敏感,听闻此言,立时便道,“咱们去天墉城,我要拜紫胤真人为师!”
朱明虽喜欢江都与琴川,却也不是非去不可,自是无可无不可地应了。
既然知道了紫胤真人要到天墉城,两人也不着急,一路走走停停。特别是不久之后,漫天就发现了这个世界有一样特别能满足她行侠仗义之心的东西——侠义榜!
据朱明所说:侠义榜乃是一样全国相通的榜单,由有困难的人发布任务,有意者可自行揭榜,一来积累名望;二来也可赚些盘缠。
——盘缠什么的,蓬莱少主是不在乎的。可是名望嘛……从来不嫌多!
于是乎,等二人走到安陆县时,漫天已是个小有名望的少侠了!
进了安陆县城,漫天照例是先去看县衙外张贴的侠义榜。
安陆只是个小县城,城中人安居乐业,侠义榜上只有些东家丟鸡、西家找鹅的小任务。漫天翻了半天,满脸的失望:“怎么都是些这种任务?
——帮李大娘找回走失的花猫;
——帮张大爷追回离家出走的黄狗;
——帮刘大婶抓住偷鸡的黄鼠狼……
这……这……咦?有张县衙悬赏:南城外十里处的小汤山上,有一伙山贼经常骚扰百姓,影响百姓的生活。请侠士剿灭山贼,还百姓一片安宁。
嗯,这个还有点儿意思。就这张了!”
她在前面挑选,朱明便在一旁等着,面上无奈又纵容,心下却对她于名望的追逐十分不以为然。
——在他看来,人类是这世上最最善变的种族:前一刻还是温言细语,下一刻便可利刃相向;前一刻对你的救助感激涕零,下一刻就会怨恨你为何救他?使他落得更悲惨的境地!
可是,漫天生来就是又高傲又倔强的脾气,最容不得人质疑反驳。他也只能在不着痕迹地诱哄之余,尽量顺着她了!他倒要看看,口口声声当他是朋友,说好了要为他遮掩之人,待他有朝一日渡魂归来,又会是怎样的嘴脸?
城外的山贼人数不多,只有二三十人。使用的兵器也不过是些柴刀斧头之类的。漫天一路行来,已积累了不少经验。她先是暗中探查,摸清了贼窝的分布。见人数不多,也没有什么机关、陷阱之类的,便坚决不让朱明帮忙,一边抱怨:“若是能用微观术就好了!”一边提剑而上,将一窝贼子灭了个干净!
她这几个月也没放弃修炼,且有实战练手,进境极快,离“知微”之境也只差一步而已。
将山贼灭尽之后,她便找了个绳子将山贼的脑袋穿成一串提下山。相较与最初杀人时脸色发白,如今她已然能面不改色的边绑人头边啃干粮了。朱明在一边看得啧啧不已,暗暗感叹:人族的适应能力,当真是强悍之极!
等到县衙缴了榜,漫天上下抛着刚得来的赏银,也不顾自己一身血污,笑嘻嘻道:“走吧!姐姐请你吃顿好的!”
有洁癖的朱明欲言又止,但想想漫天那不容人质疑的本性,明智地笑道:“那便多谢漫天了。”
漫天当然不会就这么去吃东西了,她虽然没有洁癖,但也是很爱干净的。
安陆县只有一间客栈。因安陆地处偏僻,来往行人不多,也没有多少人投宿。但客栈的老板却十分热情好客,对每一个客人都抱有极大的善意。
那是一对夫妻。他们早听说了有侠士揭了榜,去城外剿灭了山贼。因而,见漫天一身血污,夫妻二人也全然不惧,老板一边热情地招呼两人坐,一边吩咐妻子去烧热水给她洗漱,一边喊厨子做好菜。他搓着手对两人笑道:“两位可真是我安陆县的大恩人!今日这顿,一定要让小老儿请,聊表谢意,聊表谢意!”
漫天早不是那个不识民间疾苦的娇小姐了,听着方才老板给厨子报的菜,便知道在安陆这个小地方,这一顿吃下来,老板半个月便白干了,连连推脱:“不必,不必,我们也只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
老板坚持道:“要的,要的。侠士别客气!”
两人你来我往,都固执地很。最后,老板娘看不下去了,对两人道:“二位就当是安我家这口子的心吧!我家这口子最是固执,若不能谢二位这一顿,晚上必是睡不着的。”
漫天早就不耐烦了,闻言微微色变,几欲吐口而出:“……”本小姐更固执!
幸好,她旁边还有朱明。朱明暗暗拉了她一下,对老板夫妇笑道:“那就多谢二位款待了。对了,热水可是烧好了?”
老板这才高兴了:“烧好了,烧好了!已经给二位弄在房间里了。两位,二楼请。”他亲自引着两人上楼,分别进了天字一号、天字二号房。
虽然是天字号房,但里面的陈设也极其简陋,不过一床、一桌、一几罢了。但房间收拾的极其干净,看得出来主家很用心。屋子中央放了一个大木桶,里面已盛满了热气腾腾的水。也不知是谁的巧思,大约见漫天是个女孩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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