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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全职高手同人)[全职高手]捕风-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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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希声凝视着屏幕上“周泽楷”和“林卿”并肩而立的名字,脑袋里先是“嗡”地一声,而后爆炸成了一片绚烂的烟花。
“周泽楷周泽楷周泽楷周泽楷周泽楷!”
盛怒之下,郑希声拼命敲打着键盘呼叫着周泽楷。
“?”周泽楷那边倒是淡然,只回了一个问号,便代表了千言万语。
“你喜欢林大队长?真的假的啊?”
“真的。”
周泽楷回复得很快,竟一点都不拖泥不带水。但郑希声没有放弃,又立刻打开了林卿的对话框。
“大队长大队长大队长大队长大队长!”
“干嘛啊!”
“我和周泽楷,你选一个!”
“周泽楷。”
“……你竟然都不带犹豫一下的吗!”
郑希声往后一靠,直接瘫作在了转椅上。
——敢情他们两个是两情相悦啊!
“那……我算什么?”郑希声望着黑白闪烁的屏幕,喃喃自语道。
自己一直视作女主角的林卿原来一直都和自己视作罗恩的好哥们儿周泽楷两情相悦。郑希声忽然觉得讽刺,这倒还当真是一幕《哈利·波特》的情节。爱情是他们的,自己除了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什么都没有。
郑希声本来琢磨着小学毕业后能和林卿去同一所初中,谁知道林卿竟然拿了民乐特长生的名额进了第一女中。郑希声再怎么痴心一片总不至于改了性别跑去女中追随林卿吧,于是便也放弃了这个想法。他倒是顺利地拿到了学校的推优名额,但没想到周泽楷这个额头骨高的家伙居然靠摇号和自己进了一个初中,还进了同一个升学6班。郑希声愈发觉得周泽楷不像个人了——他是一个幽灵,一个诅咒,萦绕在自己的身边,要把自己所有的好运都吸走。
有那么一段时间,郑希声总是用恶毒狠绝的眼神注视着周泽楷。郑希声总想,如果视线可以杀人,那么周泽楷大抵是已经死了不知多少个轮回。偏偏他对此无知无觉,倒还一直把自己当成是相熟的好友。这反倒让郑希声自惭形秽了。
郑希声总想着能找个心悦周泽楷的女生撮合撮合,即使不能让林卿回心转意也得让周泽楷移情别恋。他拣选了很久,最终才锁定程君霓。究其原因——还是因为走心。她程君霓就是长了一张能和郑希声做朋友的脸,这又怪得了谁?
然而郑希声没有想到,没有人能让林卿回心转意,没有人能让周泽楷移情别恋。他们是魔鬼吗?年纪轻轻就开始至死不渝了吗?
郑希声不甘心,但他也不得不甘心。
后来郑希声开始写小说,他把自己小学时代那些英雄梦想都写进了小说里。对外他是宣称自己没有起名的才能,故而才使用了熟人的名字;但是只有他知道,这些屠龙救世的故事,都曾经真真切切地上演过——在他的想象中,在他的脑海里。
至少在那个地方,林卿是爱他的。
郑希声写完那一本也没再往下写了,梦做完了,一切都该醒了。他自己倒也没有想到,自己在班级里带起的这股小说浪潮,竟然阴差阳错真的铸就了程君霓这个青年作家——当然,这是后话了。
反正郑希声是从来不相信年轻人没心没肺非黑即白敢爱敢恨这种鬼话的——他很早就体会到了这种粘稠而油腻的感觉:你爱一个人也爱不干脆,恨一个人也恨不彻底。哪能办?一边爱一边恨着呗。无非是对林卿的爱比恨多一点点,对周泽楷的恨比爱多一点点。这多出的一点点又不至于影响他正常地和他们嬉笑打闹,反正他们也不会在意他在想些什么。
就是可怜了当年那满怀壮志与英雄梦的自己。
“老程啊。”
“做啥?”
“我问你个龌龊问题。”
“你平时就已经够龌龊了。”
“不不,这比我平时还龌龊,龌龊多了——”
“你他×的快问。”
“你有没有想过睡周泽楷?”
“……下流!”
“有没有有没有有没有?”
程君霓死不承认,那就是有。郑希声早就看穿了——呵,女人。
郑希声后来也有过几个正儿八经的女朋友,为爱鼓掌之类的事情也没少做,但是郑希声绝对是能对着皇天后土发誓:自己对于林卿,是一丝一毫的龌龊想法都不曾有过的。
在郑希声心中,有一条线是泾渭分明的:灵是灵,肉是肉。代表神性之灵与代表兽性之肉是无法辩证统一的。林卿便是神性,便是灵,是光是暖是人间的四月天。这么多年了,他对她唯一的非分之想也只不过是揽着她的腰跃于天际,向全世界发表爱的宣言。更进一步、更深一层的事,郑希声不敢想,也不愿去想。
在郑希声所遇见的芸芸众生之中,林卿都是不同的。她是超然于所有人之上的存在,高高在上,是个被虔诚地供奉的女神。她身上似是包容了郑希声童年时代所有关于爱与美的幻想,是郑希声对于无暇童年的一种按图索骥。
——这种想法是不是非常弗洛伊德?
“我是从没想过要把林卿怎么样的。”郑希声一边转着方向盘,一边对程君霓说。
“我知道我知道,林卿是您的女神嘛。”程君霓的附和倒带了一些揶揄,让郑希声有点不舒服。
但是郑希声知道程君霓和林卿这种女人不是这样的,她们总是爱将灵和肉混淆在一起。她们爱一个人,便是爱他的身体、连同他的灵魂。她们不像郑希声,她们搞不清楚,便也永远无法理解林卿之地位于郑希声而言有多么特殊与重要。而且,女人决不会爱一个从心灵上便低贱于自己的男人。她们的爱总是要带有些崇拜的——就像程君霓和林卿那样崇拜着周泽楷。而崇拜着林卿的郑希声,从一开始,便已经注定了失败的结局。
“唉……女人都是傻不拉几的。”
“你才傻不拉几的呢。”程君霓反唇相讥。
在得知周泽楷和林卿领证结婚的那天,郑希声一时冲动坐了六个小时的高铁从B市回了S市。刚一落地,便拨通了程君霓的电话。
“老程啊,你有空伐?出来吃老酒伐?”
“郑希声,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他×的在B市,搞七捻三搞什么搞。”
“我回S市了呀,真的呀,不骗你的呀,你要不要喝酒啦?”
程君霓那边的声音冷了下来,她不再用方言和郑希声戏谑了。郑希声知道的,一旦从方言切换回了普通话,那便意味着一种情感上的疏远和疏离:“出什么事了?”
“林卿结婚了,”郑希声两手空空地挤过车站里闹哄哄的人群,声音莫名颤抖了起来——明明是早已经可以预见的结局啊,明明是他早就已经知道了啊……“和周泽楷。”
郑希声清晰地记得,那天大晚上十点,郑希声在外滩情人墙边见到了程君霓。程君霓都多大年纪的人了,那天却仍然素面朝天地出了门。感谢上帝,她终于不再扎她那乱糟糟的马尾了:她给她的头发烫了个卷儿,安分地耷拉在她的肩头。那天她穿了件浅灰色的羽绒服,踩着一双薄荷绿的NB运动鞋。
“哟呵,您老人家怎么还是一点女人味都没有,还没对象呢吧。”
“你小样别以为你在B市待了几年就真的会用京腔了,”程君霓笑着从口袋里掏出一罐青岛扔给郑希声,“哪能想到约在这里啊,侬只乡下人!”
“侬也乡下人!”郑希声咔哒一下拧开啤酒罐,仰头一口豪饮。
他低下头,冲程君霓晃了晃手中已经空空如也的啤酒罐:“垃圾,还有伐?”
程君霓朝郑希声了然地笑:“就晓得侬小赤佬还要吃。”说罢,又从口袋里扔了一瓶给郑希声。
“痛快,爽气!今天杀杀搏搏吃一顿老酒!”
“就是啤酒呀,你杀杀搏搏个屁。”
但是郑希声是真没想到自己酒量那么好的一个人,那天居然喝啤酒也能醉成一滩烂泥。在断片前隐隐约约的记忆中,郑希声好像是和程君霓站在黄浦江边,望着对岸明灭的灯火,望着东方明珠金茂大厦金融中心,各种他叫得出叫不出名字的建筑物。他忽然感动了,他为这恢弘的建筑群,为这耀眼无朋的夜景,为黄浦江上呜呜驶过的一艘摆渡船——他骄傲!他自豪!他感同身受他壮志凌云他叹为观止他乘风破浪他眉飞色舞他望洋兴叹他放荡不羁他相见恨晚他浮生若梦他白驹过隙他鬼哭神嚎他心如刀绞!他对着万家灯火嚎啕大哭——
“周泽楷——!!!
“我!×!你!妈——!”
他的林卿,他的林姑娘林小姐林大队长,在今夜变成了周夫人周太太周泽楷的妻子。
他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林卿啊。
情深至此,梦碎至此,如何再爱?
如何再去深爱?!?
“老郑,我们这就回家了吗?”坐在后座的程君霓忽然问。
“否则嘞?你还想去外滩喝老酒?”郑希声好笑地问。
“去你的,上次差点被你搞得半条命没了。”程君霓瑟缩一下,干脆利落地拒绝了郑希声。
“那你问个屁。”
“我看新闻上说今晚有象限仪座流星雨。”
“哦?你想看?”郑希声回了个头,颇感兴趣地扬起嘴角,“哪儿比较合适?”
程君霓笑了,嘿嘿的,就像当初郑希声那般地笑着:“奉贤!”
“不远嘛。”郑希声伸手调了调高德地图,从反光镜里对着程君霓笑,“走着——”他用向大学室友学来的陕西话高喝一声,操纵着方向盘,忽然一个大转弯掉头,便朝着不同的方向疾驰而去。
郑希声忽然想起,在高考结束那年的夏天,他和程君霓曾经一起去佘山天文台看英仙座流星雨。漫天流光,程君霓扯着他的袖子叫他赶紧许愿。
郑希声对着那漫天坠落的星辰,一时之间看花了眼,也不知究竟哪颗灵验,便点头哈腰地一通乱拜——
“流星大老爷!我要上B市T大!”
——结果零志愿愣生生差了1分,直接被一脚踢去了S市T大。
“流星大老爷!让我妈别再那么烦了!”
——结果郑妈妈那几年正好赶上更年期,一年更比一年烦。
“流星大老爷!求求你了!这一次是真的!我想要林卿小女神!”
……
当时的郑希声不知道,他这个流星超人对着天空中这颗那颗流星大喊以后会不会出现奇迹。
现在的他知道了。什么流星愿望,什么奇妙能力,都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谎言。
郑希声他都这么牛×了,却还是得不到林卿这个傻×。他的女主角一直都是主角,而他却从来都当不成那个女主角的盖世英雄。他一直傻傻地在台上从头站到了末尾,一直都是那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配角。
——他也不过是芸芸众生。
——他从来都只是芸芸众生。
“老郑,你想好一会儿要许什么愿没?”
“想好喽——”郑希声猛踩油门,一口气提上了五档,“流星大老爷,我求您让周泽楷和林卿百年好合花好月圆永结同心白头到老早生贵子,来他个恩恩爱爱直到永远!”                        
作者有话要说:*引用自普希金《囚徒》
*一个彩蛋:(感谢@二夏君的人设图!)
代跋
我知道,那些夏天就像你一样回不来。
我已不会再对谁满怀期待。
我知道,这个世界每天都有太多遗憾。
所以,你好,再见。
——宋冬野《安河桥》
感谢阅读,下一篇文再见啦。
水翊汐
2018年1月20日17时16分
于S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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