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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宁财神文集-第56章

小说: 宁财神文集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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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爱
  “求你,要我!”如果小说中一个女孩儿说出这句话,你会联想起什么来呢?一双凄楚可怜、充满欲火的眼睛?一种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大无畏献身精神?一种能够激发起你最原始欲望的梦中魔音?嘿嘿,错了,这种声音其实只是个幻觉,以前曾有过类似的呼声,阿Q 就说过:“吴妈,我想和你困觉”,这两句话其实是一个意思。亦即通过公开宣淫来达到从表象(想)到感受印象(受)的一个过程。这句话是具有思维张力的,有一种介乎主动和被动之间的游离感。这句话最早我曾经在八十年初刘益的一本叫做《苦社会》的小说中见到,只一句便把当时的情境描述得清爽,非常精彩,可是现在就被用滥了,小说且不提,我甚至在某论坛见到有人申请当版主也是用的这句话:“求你,要我!”,呵呵,弄不好以后谁去应聘,对着主管也要说那句求你要我耶。再说到做爱了,网文中关于做爱的描述非常繁多,好像当下有许多自认为是痞子文学的作者,都津津乐道于情色描写,一招一式极尽周折,天马行空任翱翔,嘿嘿,只不知,这费尽了功夫之后,您想表达些什么呢?经验丰富?风流成性?还是表示您是一老炮儿?五朝前一阵写过的一个叫做“流氓”的段子里,通篇累牍都是情色镜头,于是非常文盲的我,便以为这位爷是闲大发了,写点床戏给自己泄火来着。鲁迅说过:“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胳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私生子。”国人思维跳跃的功夫,非蛮夷能敌。好比咱们敦煌的半裸飞天,即使破烂不堪斑驳脱落,但只那飘然若仙的行姿便可叫人血脉贲张,再拿本playboy 试试?别说放到老旧黄,即使撕破一角,便足以让人意兴斓珊了。呵呵,说到这儿,大家不妨去重新读一下金瓶梅,虽是充斥情色描写,但是后来国内书局出的洁本,删去所有情色描写,文亦成文,丝毫不影响阅读的进度。而另一部情色文学肉蒲团,若都删去,就什么也不剩了。我曾试改过五朝的《流氓》,不好意思,删完了床戏后,谁也看不太懂。虽这么说,网上的痞文,比起肉蒲团来,究竟还是少了分元气,显得穷酸许多。有句老话云: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饿汉子不知饱汉子饱。
  ★冷漠
  先把它翻译成英文,cool,再把这个单词翻译成台湾话——酷。是的,冷漠、不负责任的男人就是酷,或者用北京话就叫牛逼,冷漠的人很牛逼。写手们致力于描述这样的一种形象,英俊、高大、不负责任(没有安全感)、冷漠(酷),这种人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不过我们一直用另外一个词去称呼——鸭。呵呵,建议写手去圈子里和鸭们聊聊,几个回合后,若他喝高了,您就知道原来努着劲儿装牛逼也不那么适易(上海话)。前面回过素衣姐姐的帖子讲到,平淡的生活,需要激情赎救,那么普通人无法给予的激情,可以通过金钱等价交换,而现实中无法实现这种交换的时候,就可以通过文字付诸实施。一个好的写手,可以带领你奔赴一种异态人生,体会一段你永远都不太可能经历的生活,且算作是意淫吧,这一类文章通常能够带给人们阅读快感,不是通过文字本身,而是文字背后隐藏着的情境圈套,使读者在完成后半圆的同时,逐步踏入,并达到思维高潮。早期的艾伦休斯是此道大师,文字妖艳诡异,想象力刁钻古怪,让人读来不免咋舌却又身不由己。网上的写手在完成前半圆时,经常有种下意识的功利,聪明的人知道读者喜好什么样的文字,下笔时情绪不免剑走偏锋,若控制不好,甚至有可能被情绪牵制导致混乱,而他们自己通常解释为情绪及语境的自然之美。粗看倒是符合康德关于情绪纯主观美学的讲法,但往后回溯,正统美学中提及的“鉴赏里的愉快”就荡然无存了。按照康德的意见,在纯粹美感中,不应掺进任何愿望,任何需求,任何意志活动,美感是无私心的,纯静观的,否则必会流于形式主义主观主义的泥坑,美若经历至此,则空虚之极,贫乏之极,可悲之极。这就好比如下的一个场景:在这样的一个被无数以脱水法处理的永不褪色的干花装饰得格外绚丽的庭院中,过度病态的美包围一切,它浓烈的气味使我们丧失了嗅觉,而虚张声势的色彩又令我们毁掉了眼睛!!在电影city of angels里面有个非常精彩的结论:没有灵魂,你便听不到天籁般的声音。
  本来倒是想就着“死亡/ 自杀”、“另类”、“脆弱”、“感性”、“受伤”等名词一一解释,但写到这里突然发现,逝者如斯,这本来就是个病态畸形的写作环境和审美、阅读环境,就算真把话都说满了,又能怎么样呢?该哀怨的还是要哀怨,该受伤得还是要受伤,该共鸣的还是要共鸣,该窥阴的还是要窥阴。不说了,由它去罢。下一步,我自己又该换个什么新办法哀怨呢?


  娶媳妇过年
  我想说的是,我要结婚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明年的正月初五,届时将由我媳妇象迎财神一样把我迎进门儿,然后我们俩就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什么的。用我一哥们儿雪溪的话说,我这就叫“有钱没钱,娶媳妇过年”。
  之所以想到要结婚,是因为有天晚上我睡得很早,睡前喝的水也很多,到凌晨四点,我被尿憋醒了,跌跌撞撞跑到厕所里放完了水,回到床上呆坐着,努力回想刚才睡醒前的梦境,感觉非常愉快。在那个梦里面,我是新郎,新娘貌美如花,我们俩在一个极其盛大的婚礼上转着圈儿给大家敬酒,在梦里我的酒量大得惊人,竟然能毫不费力地把师爷和烟客当场放翻,当师爷倒在地上口吐白沫的时候我还能谈笑风生。但这并不是最愉快的部分,真正使我心动的章节是:我身边那位美丽的新娘当着许多人的面说她会爱我一辈子,然后我竟然也对她说了这句话,梦里的话必须要当真,因为凭借我的低级智慧,是不太可能在梦里面也撒谎的,所以我相信我是深爱着那位新娘,并且能够爱她一辈子的。梦到这里的时候我就醒了,前思后想我决定给这梦讨个说法,于是就带着极其强烈的幸福感拨通了电话,“喂?”,她的声音听上去比较迷茫。我说:“盼盼,咱们结婚吧?”,她不假思索地回答:“行,没问题”,我又问:“真的?”,她说:“你等我睡醒的行么?”,我再问:“你真能嫁给我么?”,她说:“是啊,你怎么这么烦啊,结就结吧”。是啊,结就结吧,本来就没什么大不了的。该结的全结了,不该结的也结了,那我为什么不结呢?
  可照道理说,我是个不能结婚的人,因为打从出生起我就背上了一个宿命的包袱。您千万别以为我是阳萎或者同性恋什么的,我不是。
  从出生到现在,我被无数的先人告诫过,最好不要结婚,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到时候不光是离婚的问题,严重的话,还有可能出人命。别问为什么,反正我没有心脏病,不会在性高潮的时候突然死翘翘,“不能结就是不能结”,这就是宿命,不太讲理。
  人一旦背上了沉重的宿命包袱,就会变得很痛苦,你知道现在最让我痛苦的是什么?那就是我明知道自己根本没办法从宿命里逃脱出去,可还是忍不住谈了嚎多次恋爱,东一个西一个城里的村里的酒吧里的菜场里的,连手带脚估计加上脚指甲的算不太过来。这还没包括网上的,要是连网上的恋爱都算上,那可就真是天上的星星它亮晶晶、阿哥我没文化数不清了。说到网恋,我上网这两三年,好像除了谈网恋之外就没干过别的,这真让我惭愧。
  以前也曾经跟着师爷叫嚣过要练葵花宝典,杜绝网恋,可是杜绝了半天还是没扛住,前些日子刚在webchat踹完一个,一回头就又到IRC里找了一个,第一天我喝了点酒,跟那闺女说我要抛开一切浪迹天涯,天南海北到处打工,捎带脚看看外面的世界,这表示我沧桑,而且不羁。第二天我稍微清醒了一点,就改主意了,深情款款地告诉她说我要到山区去教书,以便能找回迷失在都市丛林中的自己,这表示我对自己是有要求的。光为了解释这两个远大志向,我就和那闺女聊了十万多字,那两天一下网我就打开刚聊过的log看,然后蹲在沙发上抽着烟猛乐,都高尚成这操性了,那还能是我么?就先别说出去流浪了,我现在懒得连同学聚会都不爱去。不过话说回来,IRC里那闺女也不是善茬儿,心里其实什么都门儿清,就跟老花猫耍小白耗子似的,她一直等我意气风发、神采飞扬地倾诉完所有理想之后,才不慌不忙道了句:“你这个人想一出是一出,太不可靠了,白白了您呐。”
  这不废话吗,我要是可靠,早就娶上媳妇了,盼盼至今还没能给我拖上地板洗上碗,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她觉得我太不可靠,太没有安全感了。
  没有安全感并不是件很可怕的事,随着岁月的流逝,每个男人都会变得成熟起来,变得富有爱心和责任心。我倒是觉得那些在婚前什么都没玩过、什么都没经历过的老实男人更加没有安全感,因为指不定哪天他就会无法抵抗诱惑、突然离家出走寻找美好新生活去了。根据这个理由,我觉得自己现在就挺成熟的,嫁给我会是件很幸福的事,因为除了历遍红尘后不太可能发生婚外恋之外,我还精通各种诸如唱歌画画洗碗扫地烫衣服等雕虫小技,可我还是不太敢把自己送到结婚礼堂里去,说到底,还是那个宿命的问题,它就象一顶巨大无比的钢盔死扣在我脑袋瓜子上,让我无时无刻不在担心害怕以至于经常无法正常呼吸。每逢此时,我就会走到马路上东张西望左顾右盼流着哈喇子贼着漂亮姑娘猛看。但我和盼盼在一起的时候就从来不正眼看她,因为那样会使她不自在,她会问:“你丫看嘛那?这么多年还没看够?”
  这口气听着有点象老夫老妻了,其实我跟她认识没多久,要到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二号才满五周年。
  四年多以前,也就是九五年六月二十二号那天,我从经贸大学学生舞厅的一角把她挖出来的时候,她还是个大三的学生。那天她穿了一件黑色的长裙子,看着弱不经风风姿绰约楚楚动人,我本来是想请坐在她身边儿的一个姑娘跳舞来着,谁知道刚把手伸出去,那姑娘就跟另外一特高特帅的小伙儿上场了,我就只能把那只伸到一半的胳膊尽可能靠向她,用特甜特腻带着南方腔的口音说:“请和我跳支舞吧。”
  她作茫然不知所措状站了起来,把手搭到了我的背上,然后就开始刨根问底。那时候我普通话还说不太利索,为了怕上海人不招人待见,我骗她说我是广东人。她也不是省油的灯,没出几个回合就把我问个底儿掉,最后我连自己在上海住徐汇区都老实交代了,然后讪讪地买了两瓶矿泉水,约她到学校操场上逛逛。当我们信步走出舞厅时,场子里开始放那首潇洒走一回,我说他们真土,她撇了撇嘴,说你也差不多。好久以后她说,那天晚上我给她的第一印象很怪异,因为在那个年代,很难看到一个打着领带却戴耳环的男人,虽然这男人看起来是个嫩茬儿,“我甚至怀疑过你是个同性恋”,这是她的原话。
  认识她的时候,我还只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半大孩子,每天除了紧盯K线图做盘子之外,所有的梦想就当一个不劳而获的大款,平白无故就能挣嚎多的钱、柳嚎多的蜜。由于宿命的缘故,我从来没奢望过有哪个女孩儿能够陪我走完一整段人生道路,但这并不妨碍我去体验短期的爱情生活,当初和盼盼这段感情对我来说有点象是放暑假,放完了假我就该干吗干吗去,直到后来我才发现,这假期似乎忒长了点儿,很有些被勒令退学的嫌疑,不过这倒也没什么,我本来就不是特别热爱学习。
  那天之后,由于我的不懈努力,我和她的关系进展得很顺利。我们开始频繁约会逛街看电影上馆子外带什么的。那是恋爱的初级阶段,一切看上去都很美,唯一的缺憾就是我不爱学习,她总呲儿我,连带着把上海人也骂了,“你们上海人怎么这么文盲?”这个结论让我啼笑皆非,但我不知道怎么反驳她,我实在不是个擅长辩解的人。前几天我在原创广场发完一个特深沉的贴子以后,把一小哥们儿刺激够跄,抄着板砖儿上来跟我呲牙咧嘴说他是文盲他怕谁,我真想告诉他,我他妈搞不清楚老庄是不是老子的真名儿的时候,你丫估计还在那儿暴背古文陋室铭呢。当然,现在这些我都门儿清,除了老庄的问题,我还知道不能把萨特叫萨特,得叫贝克特才显得牛逼,这就好像你必须得把冰糖葫芦和线性代数乃至结构主义联系起来说一样。
  被那哥们儿骂完以后,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竟然看上去象一个文化人了,不过我还是不能确定现在的盼盼是否比我更有文化,她这么热爱学习,估计已经能把叔本华的小名儿都叫出来了,想起这个,我有点沮丧。
  最让人沮丧的倒不光是文化高低的问题,没有文化并不可耻,可耻的是没有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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