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天庭发微信-第5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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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薄西山,一辆二八杠铃铃铃向前。
那是一个十九岁的少年,叼着大前门,穿着一身地摊货,看起来很是平凡。
但二八杠上,却座着一个美丽的少女,看的路人纷纷羡慕嫉妒,暗道原来吊丝也能逆袭白富美。
这少年自然是刘飞,而少女则是杜诗雅。
没办法,龙山区域大堵车,骑二八杠是最佳的选择。
“飞哥,你究竟给尽孤城说了啥?为什么他的态度,一下子就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啊?”杜诗雅一脸好奇。
“我告诉他,只要好好跟着我混,以后保证他成为人仙。”刘飞笑道。
尽孤城已经一百岁了,便是如今踏入了神境,也只有几十年活了。
但人仙,却不同。
一旦踏入人仙之境,那么尽孤城的寿命,就会达到三百年之久。
换句话说,只要尽孤城臣服于刘飞的话,那么他就能多活两百年。
尽孤城之所以会考虑后代子孙,不过是因为自己命不久矣,无法抵抗生死罢了。
如今忽闻能多活两百年,哪怕这承诺有些飘渺,尽孤城也愿意去尝试。
毕竟和长生的诱惑相比,一切子孙后代和权势,那都是浮云罢了。
唯有自己强大和长生,这才是尽孤城的追求!
这个追求,也是天下所有武道强者的终究追求。
从这一点来看,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尽孤城,宁愿抛弃所有面子,也要给刘飞下跪道歉了。
这就是真相!
那么问题来了,刘飞真有这个实力?
杜诗雅有些好奇。
“尽孤城已是神境武者,但他却依旧打不过我,而我根本不是神境,不过是大成宗师罢了,这点尽孤城非常清楚。”
“所以他应该很明白,我掌握的武功和力量,和他根本不是一个层次,值得他去冒险。”
刘飞一声大笑,补充说道:“另外我传授了他几句修炼口诀,等他领悟到其中妙处之后,自然会对我死心塌地,深信不疑。”
“这样啊。”杜诗雅点点头,崇拜的望着刘飞。
……
尽家,大院中。
三日后,一道光芒冲霄而起,瞬间将房屋弄来轰塌。
而后,浑身弥漫着滔天气息,就连白发都有些变乌黑的尽孤城,从房屋中走了出来。
“爷爷,您……更强了!”尽千帆一脸激动。
“老爷子自龙山之役后,竟然又突破了,太好了。”尽远航也是一脸激动。
自从尽孤城闭关疗伤之后,各种关于他的传闻,就一直在流传。
虽说尽孤城那天当众跪地认主,但所有大佬都在暗中观察,想看看尽孤城出关之后,究竟会如何抉择。
而今天,就是答案揭晓之日。
迎着尽家父子期待的目光,尽孤城威严而苍老的声音,刹那间响彻全场:“老夫决定,从今日起,我尽家……”
第一千两百二十六章 传说
在尽家众人的期待目光中,尽孤城沉声说道:“从今天起,我尽家以少将军为尊,化为附属家族。”
轰隆!
晴天雷劈!
闻言,尽千帆一声怒吼:“爷爷,曾阿牛那个逼,将我腿都打断了,你……!”
尽远航脸色发黑,恨声说道:“父亲,以您如今的武功修为,便是龙傲天出世,恐怕也不是您的对手,我们尽家凭什么要臣服曾阿牛?”
“你们不懂!”尽孤城摆摆手,一脸严肃的说道:“若非少将军给的仙法,老夫又岂能武功更进一筹?”
“仙法?”闻言,尽千帆和尽远航,无不眼皮子一跳,感觉不可思议。
尽孤城戎马一生,乃是开国虎将之一,曾随太祖南征北战,见识过不少不为人知的事情。
这其中,就有关于“仙法”的事情。
虽说太祖废四旧,灭封建,提倡白话文。
但实际上,太祖对于“仙”,内心是复杂的。
一方面,太祖是唯物者,不相信鬼神。
但另外一方面,一些特殊现象,是无法用科学来解释的。
当初尽孤城剿匪之时,就曾在十万大山的崇山峻岭之中,在一个上古山洞中,偶然获得过一本仙法。
但是尽孤城不信这个,随手将仙法扔了,但却被副官收起来。
当时尽孤城并没有在意,但后来一件事,却改变了尽孤城的看法。
原来那名副官,在几年以后,被人发现居然是敌人的奸细。
当时尽孤城带兵去抓副官,却不料在危急关头,那副官居然不慌不忙,直接腾空而起,步步生莲,一路朝远方而去。
那时候尽孤城已经是武道宗师,却无法飞行,只能眼睁睁看着副官离去。
好在就在这个时候,天地忽然变色,一道天雷轰隆而下,将那副官瞬间劈成了焦炭。
尽孤城抄副官家之时,这才发现副官写了一本笔记,详细记载了他得到仙术的事情。
原来这副官是一个历史爱好者,本也不信仙法玄功,只是抱着研究古籍的心态,随意阅读。
但看多了,副官就蠢蠢欲动,想练练试试。
没想到这一修炼,居然成功了!
副官大喜,将仙法牢记在心,然后一把火将古籍给烧了。
副官被雷霆劈死,至此仙失传。
那副官肯定不是神境,否则他当时根本不需要逃走,直接就能硬抗子弹,杀光所有人就是。
此事当时尽孤城并没说什么,但心中却肠子都悔青了。
一本不需要踏入神境,普通人修炼了就能飞行的功法,这不是仙法,那又是什么?
此事尽孤城曾多次叹气,尽远航和尽千帆自然知道。
“爷爷,您是说曾阿牛,他赐予了你仙法?”尽千帆瞪大眼睛,一脸不可思议。
尽孤城当初被刘飞打成重伤,闭关数日就恢复修为,而且武功还跟进一步。
这宛若开挂的一幕,自然让尽孤城和尽千帆很困惑。
但如今老爷子一解释,父子二人顿时恍然大悟。
那么问题来了,仙法珍贵无比,刘飞为何要给尽孤城?
“你们不懂。”轻抚白须,尽孤城苦笑说道:“少将军给老夫的仙法,仅仅是一个片段而已。”
刘飞临走之前,传授了尽孤城一句疗伤口诀,便让尽孤城受益匪浅,修为大进。
那如果尽孤城获得完成的仙法,又当如何逆天?
这越想,尽家父子,越发震撼。
然而接下来尽孤城的话,更是让父子二人,目瞪口呆,一脸骇然。
“少将军曾言,他有把握让我踏入人仙!”尽孤城凝重说道。
轰!
闻言,尽千帆和尽远航,无不倒吸冷气,陷入了大恐怖中。
人仙!
那可可寿元三百年,能在虚空静止,宛若真神的强者啊!
神境固然强横,但却不是神,只是达到了神的境界罢了。
神境固然能调动天地灵气,却无法真正和天地融为一体。
但人仙,却可以短暂做到!
所以神境只能低空翱翔,但人仙却能虚空静止,二者威力不可同日而语。
牛逼!
在人仙的诱惑之下,尽孤城无法淡定。
“爸,便是这诱惑很大,可我和千帆都废了啊。”尽远航一脸不甘心。
“你虽然废了,却还能经商,问题不大。”
“千帆虽然废了,但只要老夫踏入人仙,便有办法让他重新获得天赋。”
“另外按照老夫的估计,以少将军的威能,只要千帆改过自新的话,说不定还能拜入他麾下。”
“甚至千帆足够忠心的话,来日未尝不能踏入神境!”
尽孤城这话,说的条理清晰,有条有据,听的尽千帆和尽远航热血沸腾,无不眼睛发亮。
“爷爷,我明白了,以后我一定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就怕少将军不敢收我当小弟。”尽千帆咬牙说道。
如果刘飞和尽千帆的实力,只是差距不大,那尽千帆自然不服,想要打脸回来。
但如果刘飞如泰山般巍峨,那就算是尽千帆250个胆子,他也不敢和刘飞作对!
不是尽千帆不愿意,而是尽千帆不傻,明知道无法做成的事情,为什么还要去做?
便是臣服刘飞,只要自己能走的更远,那又算什么呢?
与其给泰山当个狗,那也比在平地窝囊当人,要强二百五十倍!
“父亲,我明白了,我尽家虽然成了少将军的附属,但家族未来却会变得更强大。”尽远航咬牙说道。
“嗯,你们能明白这一点,老夫很欣慰。”尽孤城点点头,一脸慈祥的笑了。
其实就在刚才,尽孤城已经打定主意,如果这父子二人,还要继续冥顽不灵的话,就亲手灭了他们。
不是尽孤城不爱儿子和孙子,而的尽孤城的儿孙众多,又不是只有尽远航和尽千帆。
尽孤城是喜欢这父子儿子,但如果因为他们的原因,就让尽家走向毁灭的话,这是尽孤城无法忍受的。
便是这父子二人死了,尽孤城多的是儿子孙子,未来慢慢培养就是。
如今这父子二人服软,尽孤城自然欣慰。
……
另一边,一辆直升飞机划破虚空,最终降落在龙城军区之中。tqr1
舱门开了,一名不可思议的强者,从直升飞机中走出来。
第一千两百二十七章 异能觉醒者
从直升飞机上下来的这名强者,鹰钩鼻,金发碧眼,皮肤发白,身高足足2米,居然是一名中年白人军官。
准确的说,这是一位来自国外的少将。
“约翰少将。”龙城军神宋老,带着几个战士走过来,亲切和白人少将握手。
“宋前辈,唷,上帝,终于看到你了。”白人一脸激动,和宋老热情拥抱。
在警卫员的指引下,二人踏入迎客厅。
简单寒暄之后,约翰也顾不得和宋老客气,端着碗大吃猛吃,一口气吃了足足八大碗米饭,这才停了下来。
“约翰将军,莫非贵国正在闹饥荒?”宋老一脸愕然。
约翰生的高大威猛,又是一名“觉醒者”,他在最虚弱的时候,甚至一头牛都能吞下去。
如此猛人,一口气吃八大碗米饭,这本没什么。
但问题是,这人居然只吃饭,一口菜都顾不得吃,这得多饿?
“噢,抱歉,让您见笑了。”约翰盛上第九碗饭,这才恢复了优雅和从容,一边吃菜一边吃饭,开始讲解自己的事情。
所谓的“觉醒者”,便是指“特殊能力觉醒者”,也称之为“异能者”。
觉醒者拥有特殊的力量,能操控各种元素,拥有各种凡人无法想象的力量。
比如“蝙蝠侠”,便是“风”元素的觉醒者,宛若蝙蝠般飞行,留下传说无数。
又比如“蜘蛛侠”,便是一种领悟了“土”元素的觉醒者,能如蜘蛛网攀爬,速度迅捷。
而眼前这名叫“约翰”的少将,乃是一名领悟了“金”元素的觉醒者。
无论什么东西,一旦落到约翰的手中,都可以化为钢铁,杀人于无形,厉害非凡。
约翰曾在米国接受地狱训练,在无数精英中脱颖而出,并被外派到非洲地区,进行一些特殊的军事行动。
后来因为某次失误,约翰被开除了军籍,驱逐出军队,还险些被一群土著的陷阱给弄死。
觉醒者只要用的好,是足以和武道宗师一战的。
但觉醒者毕竟不是武道宗师,应用场景很是有限,如果没有军方的支持,成就很是有限。
米国身为世界霸主,崇尚的是科技为王,虽然一直在暗中招收“觉醒者”,却从不会让普通人知道。
毕竟能飞天遁地的觉醒者,一旦堂而皇之出现的话,势必会对现有科学体系,造成一定的冲击,甚至引发各种反科学运动。
这样的结果,可不是米国想要看到的结果。
若是在龙国的话,一名堪比武道宗师的觉醒者,那绝对会被当成宝贝供着。
但米国,却不同。
米国战力强大,科技为王,便是你神境武者来了,米国也能用热武器将你击退。
米国需要的是最忠实的狗,便是你武者强大无匹,若是你违背米国意志的话,那也是被通缉乃至轰杀的对象。
所以约翰虽然强大,但在强大的米国面前,也没有任何脾气。tqr1
“前辈,当年若非您相救的话,我在非洲在死了,哪里还有日后给女娲当护卫的荣耀。”
一口气又吃了三大碗饭,约翰这才打了饱嗝,放下了大碗,很江湖的给宋老抱拳,一脸个感激。
“如果老夫没记错的话,你应该是女娲财团,外派到非洲塞凡尔比亚,这个酋长国的将军,为何会如此狼狈?”宋老皱眉说道。
就当刘飞和尽孤城在龙山大战的时候,宋老麾下的一只特种战队,偶然救下了一名白人。
宋老看了照片后,立刻发现此人,便是自己当年在非洲,曾经救过的约翰。
约翰年轻之时,险些被土著弄死,最终被宋老所救,并在宋老推荐之下,加入了米国非常著名的女娲财团。
从那以后,约翰便一直常驻在塞凡尔比亚,从未回过米国。
不是约翰不想回去,而是身为一名“觉醒者”,约翰明白一旦自己回归的话,便会被米国暗地里的其他“觉醒者”。秘密给处理掉。
因为通过这些年的调查,约翰已经调查清楚,明白当年按照米国的意志,自己是要被消灭的。
只不过米国为了体面点,假装仁慈饶恕了约翰,暗地里缺派遣出了战士,准备没啥约翰。
只不过因为约翰意外掉入了土著陷阱,又意外被宋老所救,这才造成了时间差,让约翰捡到了一条小命。
可这一次,究竟又是怎么回事?宋老表示疑惑。
女娲财团,乃是米国最大的华人财团之一。
女娲财团的领袖,华裔女人武晓天,更是拥有巨大的权柄,是能和锁螺丝一起喝茶的大人物。
所以在约翰加入女娲财团之后,只要他不回米国,那么米国是不会对付约翰的。
非洲虽然落后而贫穷,但那里自然环境保护的很好,天地灵气相对浓郁,是修炼者的天堂。
全球多个国家的修行高人,很多都隐居在非洲密林深山中,足不出户,对外界丝毫不关注。
只要没人却招惹他们,便是外界爆发第三次世界大战,那也无所谓。
可如果谁要去占据他们的地盘,那便要付出极为惨烈的代价。
便是米国称雄全球,在非洲也是小心布局,不愿意和那些修行者发生冲突。
因为非洲实在太大了,修行者无数,而且还组建了联盟。
要是谁敢招惹他们,明面上不怕,但暗地里搞点恐怖活动,那绝对会让米国很头痛。
所以说非洲看似落后和不怎么样,但凡是了解非洲的人,都知道里面的水非常深。
塞凡尔比亚是非洲密林中的小国,民风彪悍善于狩猎,约翰呆在那个地方二十年,配合特殊的装备,力量极为强大,甚至不逊色当初的古裂天。
如此强者,又在塞凡尔比亚组建了武装力量,更是背靠女娲财团,却几乎被人弄死,这究竟为什么?宋老想不明白。
“前辈,这是我的失误,不久前武主席给我一个特殊任务,让我护送一个美丽的女人,前往塞凡尔比亚暂住。”
“可这位天使般的女人,刚到塞凡尔比亚不久,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