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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明恋-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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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林看了我一眼,甩开了陆赫的手。
  
  “我要出去。”他这句话是对我说的,说完就从我旁边挤了过去。
  
  陆赫追了过去。
  
  “跟着他们。”
  
  冬天的凌晨,纽约的空气冷得渗人,天还没全亮,路灯照得地上有种湿漉漉的错觉。
  
  我追过去,转过一个街角,看见米林站在那里,和陆赫吵架。
  
  我从没见过米林这一面。
  
  米林最为人诟病的就是冷漠,当年他红得不行,却拿不到一个影帝,多少影评讽刺他是“冰美人”“移动的雕塑”,他连在电影里,大多数时候都是安静的、冷冰冰的、一个侧脸一个慢镜头就成了一部史诗。
  
  但是现在他在吵架。
  
  像一幅画忽然鲜活了起来,浓墨重彩,活色生香,愤怒的眼神,高挑的眉毛。
  
  我走过去的时候,只听见零零碎碎几个字:“别跟着我……恶心……滚……”
  
  然后他转身就走。
  
  陆赫继续跟。
  
  然后米林和路边水果店的人在说着什么,我以为他要买东西,结果他接过了老板给他的一根棍子还是什么,转身一棍子就抽在了陆赫头上。
  
  我被这暴力画面吓得怔住了。
  
  惨白路灯下,米林只穿了一件白色衬衫,黑西裤,脚上还穿着酒店的拖鞋,一张脸漂亮得成了妖孽,他手上挥舞着一根甘蔗,面无表情地,像对待一个厌恶至极的陌生人一样,狠狠地抽着倒在地上的陆赫。
  
  我冲上去抱住了米林。
  
  他手上有血,温热的,一直淌到我手上来。
  
  “别打了,别打了……”我死死抱住他,路灯照得他一张脸雪白,嘴唇却冻得通红,冷漠得像高高在上的神祗,他眼睛死死盯住地上的陆赫,眼里满是刻骨的恨意。我从来不知道他的力气这样大,挣扎得我抱都抱不住,我心里有个可怕的想法:要是我今天没有赶过来的话,他今天也许会把陆赫活活打死。
  
  还好涂遥赶了过来,帮我拖住了米林。
  
  陆赫躺在地上。他没有闪躲,也没有护住要害,他就这样穿着他的阿玛尼大衣躺在地上,眼睛里一片灰败。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
  
  在我心目中,陆赫一直是一个永远高高在上的,用眼角看着所有人的,衣冠楚楚的、优越到让人咬牙切齿的独。裁暴君。
  
  我以为,看到他落难,我会很开心。
  
  原来不是。
  
  不过是一个情字而已,或早或晚,谁都要过这一关,伤筋动骨,血肉模糊,谁又有资格来评判是非,谁又有资格怜悯谁?
  
  …
  
  我带着米林,沿着街道慢慢地往回走。
  
  外面太冷,我把衣服脱给米林穿,涂遥把外套拉开,把我包在里面,勾着我肩膀往回走。
  
  我怕米林跑了,一直抓着他的手。
  
  灯光惨白,我只能看见他的侧脸,完美得像许愿池边的石雕,我不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什么。但是我知道我不会让他一个人面对以后的事,我不会让他饿着渴着冻着,我不会让人辜负他,欺负他,也不会让媒体来黑他,如果他想演电影,我就给他找电影演,如果他不想,我不会让任何人打扰他。
  
  这世界并不温暖,相反的,对成年人来说,它太过严苛。我并不是多厉害的人,但是如果我够努力,还是能让我在乎的人过得好一点。
  
  凌蓝秋已经死了。
  
  他是我的责任。
  
                      
作者有话要说:进入收尾PART,也就这两天的事了。



☆、123·孤岛

  〃大叔。〃
  
  “怎么了?”
  
  “陆赫到底犯了什么错?”
  
  “小孩子不要问这么多。”
  
  ……
  
  “如果有天我犯了这么重的错;大叔可以打我;可以骂我,想做什么都可以;但是千万不要不理我……”
  
  “……涂遥。”
  
  “嗯?”
  
  “你的意思是你以后也会像陆赫一样出轨吗?”
  
  …
  
  凌浩汤可以出院的那天;我决定带他搬到涂遥的那个岛上去。
  
  虽然这些天涂遥在不停地劝说,但我自己也认真衡量过,这是最好的打算。
  
  金熊奖的事之后;我短时间之内不能回国,现在国内的狗仔队见着我简直就像蚊子见了血一样。在国外的话;又不能让景天翔知道凌浩汤的存在;再加上陆赫又常常过来找米林;我问过米林,他也默许我想法,愿意去涂遥那里躲一阵子。
  
  走的那天是个大晴天,天气很好,街道两边堆着未化的雪,我带着一帮人,去接凌浩汤小少爷。
  
  小少爷被医院养得白白嫩嫩的,眼睛也睁开了,乌溜溜的像两颗葡萄,我们都围在它床边,小东西就转着眼珠,一会看下这个,一会看下那个,涂遥和小叶也像小孩子一样,争着说它看的是自己,争了半天。
  
  我替它穿好贴身的纯棉小衣服,穿好毛衣,用毛茸茸的毯子裹着它,像一只软软的小团子。米林在一边看着,屏着呼吸,大气也不敢出。
  
  我笑着把小团子抱到他面前:“米林,要不要抱一抱?”
  
  米林小心翼翼地看着小团子,像是用了莫大的克制力一样,依依不舍地摇了摇头。
  
  小东西却对他来了兴趣,圆溜溜的眼睛好奇地盯着米林,伸出手就抓他的脸。
  
  米林被抓得怔了一下,半晌才说:“它的手好软……”
  
  “是啊,”涂遥握着小东西的手感慨:“好像个糯米团子啊。”
  
  “嗯,糯米团子,倒是蛮贴切的。”我看着小东西怔怔看着涂遥的样子,笑了起来:“就叫你糯糯好了。”
  
  “糯糯好,”涂遥用一根手指,掂着糯糯握着他手指的小手,笑着逗它:“糯糯,糯糯……”
  
  …
  
  这一次人多,岛上派了船过来接,糯糯还小,不能吹风,我抱着它坐在舷窗边,看外面的碧海蓝天,小东西在瞌睡,头一点一点的。
  
  涂遥跑到甲板上站了半分钟,又风风火火地跑进来:“大叔,外面好漂亮,我们去看海。”
  
  我被他拖着,只能把糯糯交给小叶,小叶受宠若惊,盯着糯糯,声音都有点结巴了:“我,我抱着……”
  
  涂遥不管,一路拖着我上了甲板。
  
  天很蓝,很高,云淡风轻,海面上没有一点浪花,安静得像一幅画,朝阳刚刚出来,水面上浮着金子一样的光,我忽然想起自己的毕业论文,本来是准备写宋朝文人,范希文的岳阳楼记里写: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沙鸥翔集,锦鳞游泳……浮光跃金,静影沉璧。
  
  记忆里的字一个个跳到了眼前来,目光所及,每一抹颜色,每一束阳光,都是以我的词汇无法形容的美景。
  
  这些天来郁结的情绪,都好像在这样广阔的风景之间消散了。
  
  涂遥从身后抱住了我,手臂上酸软的肌肉被捏住,算不上娴熟地按揉着,我整个人都想往后倒。
  
  “刚开始抱小孩,还不习惯,以后就好了。”我轻声和他解释。
  
  他难得这样安静,下巴枕在我肩膀上,按了一会,捏过我下巴,悄无声息地和我接吻。
  
  阳光洒在他肩膀上,呢子大衣被晒得有了点温度,不知道什么时候,原本嚣张的少年也有了不算单薄的肩膀。
  
  客舱里小叶在小声哼着歌,米林在低声问她:“它睡了这么久,会不会饿?”
  
  不知道是风景太好,还是他动作太温柔,我忽然有点想落泪。
  
  情绪一点点沉淀下来,疲倦感肆无忌惮蔓延,我仿佛听到一个声音在心里说:就这样吧,都过去了,现在你该安安静静地过一点属于自己的日子了。
  
  前方的岛屿已经若隐若现。
  
  …
  
  小叶很喜欢这个岛屿。
  
  可惜她不能留下来。
  
  我让她跟着涂遥当助理,华天新派了经纪人过来,不出所料,是周子翔的经纪人Reid。
  
  其实涂遥现在已经不能完全算华天的人了,有聂寅之撑腰,他在外面弄了个工作室,签了两个演员,现在上节目,主持人都开玩笑叫他老板。
  
  我带着糯糯,不能脱身,只能远程看着,好在Reid是个经验丰富的经纪人,而且周子翔走的风格和涂遥也相近,出不了什么大篓子。
  
  米林倒是慢慢和我混熟了。
  
  米林其实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
  
  他在人际关系上,几乎是迟钝与笨拙的,但是他并不讨厌人群,涂遥和小叶回来的时候,我们一堆人围坐在桌边,吃着饭喝着酒聊天,他就安静看着,而且认真听我们说话,只是不插嘴。
  
  我想他喜欢热闹。
  
  他还很喜欢糯糯。
  
  基因是很强大的东西,我看着糯糯一天天长大,眉目渐渐长开,五官就有了凌蓝秋的样子。
  
  有天下午,我在洗奶瓶,米林抱着糯糯,拿手指摸着他脸逗着他笑,我转过头去看,糯糯笑得眼弯弯。
  
  他眼睛的轮廓和凌蓝秋一模一样。
  
  我瞬间就湿了眼眶。
  
  …
  
  涂遥还是很任性。
  
  他现在很高调,行程排得满满,两部戏同时在拍,乐子佼请了他去做男一号,还有JK的代言,各种综艺节目和宣传,一个月剩不下几天。
  
  但他一到月底就飞回来。
  
  哪怕只能呆一晚上,他都要飞回来。
  
  我经常半夜醒过来,被一个澡都没洗的家伙熊抱住,蒙头在我脸上乱啃,气得我拎着他一顿暴揍。
  
  我不知道这岛上有什么东西吸引他。明明半年前还畏如蛇蝎,《吕不韦》拍完他闲了三天,天天趴在客厅沙发上,米林带着糯糯在地毯上玩,糯糯刚学会爬,很开心地到处爬来爬去,他最近好像要长牙,抓到什么咬什么,涂遥在客厅沙发上趴着,忽然一声惨叫:“大叔,他咬我的脚!”
  
  我正在冲奶粉,跑过去一看,他睡裤裤腿上被咬得湿湿的,不知道是奶还是口水,他在一旁夸张地惨叫,糯糯完全不清楚状况,偏着头坐在地毯上一脸无辜地看着他。
  
  我顺手抓过茶几上的书在他屁股上“啪啪”地拍了两下:“咬你又不痛,鬼叫什么。”
  
  糯糯看他被打,开心得尖叫,在地上欢快地爬来爬去。
  
  涂遥臭着一张脸,在沙发上坐了一会,抓着糯糯把糯糯提起来:“小屁孩,你还敢笑我!”
  
  糯糯一点不怕他,以为他提起自己是在玩游戏,悬在空中兴奋得尖叫。
  
  涂遥把糯糯扔给沙发上,又开始找我麻烦。
  
  “大叔太过分了!”他一路追着我进了厨房:“自从有了这个小鬼,就不管我了!”
  
  我专心晃奶瓶:“你也才三个月?”
  
  “我才在家里呆两天!”涂遥头发睡得蓬蓬的,眼睛下面两抹青,眼神却倔强得很:“又不是没有保姆,等我走了再管这小屁孩!”
  
  “我给他泡个奶粉而已。”我懒得管他。
  
  “总要讲个先来后到吧!”他伸手就把奶瓶抢过去了。
  
  “你也要喝奶粉?”我狐疑地看着他。
  
  涂遥被气得说不出话来,愤怒地抓着我啃了两口。
  
  “一身奶味!这家里还有没有我的位置了!”
  
  …
  
  其实我没怎么管糯糯。
  
  我带过肖航,知道小孩子不能惯,越是整天围着他反而养得娇气了,动不动就哭。糯糯还好,一直不爱哭,只是大概是因为从小没有妈妈的关系,没安全感,睡觉的时候一定要有人在旁边。
  
  米林倒是闲,他不着急复出,我也不催他,他似乎挺喜欢糯糯,整天呆在糯糯旁边。糯糯也喜欢他,经常看见他冷着一张脸坐在地毯上看书,糯糯在他身上爬来爬去。
  
  我以前整天忙,现在也觉得太闲,岛上没什么书,好在地方大,我在花园里找了地方种花,涂遥有时候也带点书回来,给我放到书房里。
  
  我有时候也看看国内娱乐圈的新闻。
  
  出了那样大的事,齐楚一时也爬不起来,只能常常待在国外,凌蓝秋似乎给他留了后招,有人拍到他在香港出现。
  
  我知道赵黎在学着接手赵家。
  
  他的电视剧杀青了,人却没拍新剧了。有财经杂志拍到他和他名义上的父亲一起出入赵家名下企业,而那天是开董事会的日子。
  
  我一直没机会问他是怎么回事。
  
  他有天赋,有时间,有机遇,去做一个像赵易那样的导演,却停在了这里。
  
  来岛上之前,我打过一个电话,说我要去别的地方住一阵子,他问我,是你自己真心想去?我说是。
  
  我们很久没再打过电话。
  
  好在,他自己来了。
  
  


☆、124·风景
  
  这岛上的土壤很好;植物茂密得很;我想起以前去日本宣传,在富士山下看到一座寺庙还是什么;沿着小圆木铺成的狭长阶梯走上去;两侧都是开得蓬勃热烈的绣球花,蓝色的紫色的,热热闹闹地挤到路上来;天高云淡,一片碧蓝;是我那几年见过的为数不多的好风景。
  
  岛上气候温暖;管家替我订了绣球花的秧苗;用船装了来,米林也很有兴趣的样子,抱着糯糯,面无表情地跟在我后面,看着我把秧苗搬来搬去。
  
  花园里有个泉眼,水底铺了白色细沙,本来泉边是做成石头岸的,我嫌不好看,准备在泉边种上绣球花,水清沙白,一蓬蓬的蓝色绣球花把枝条压低,垂到水面上,光是想象,都觉得很漂亮。
  
  我小时候住在小城里,时光慵懒,到处都是植物,夏天四点钟就放学,我背着书包四处游荡,小城的建筑大都低矮,高不过五层,城南老建筑尤其多,小巷子两侧都是低矮围墙,时不时探出一大蓬开得正热烈的月季花。
  
  我从小就喜欢植物,我种花很厉害。我妈不太喜欢我,所以我放学之后就在外面晃荡,看见漂亮的玫瑰和月季,就问主人家要一枝来扦插,我常常拿我种的花和别人换,在城南有一家,住着个老人,是个退休的教师,他家里有棵很漂亮的合欢花,我常去他家做作业,他教语文的,教我背了很多古文。
  
  那时候,他妻子已经去世十多年了。
  
  我记得那棵合欢花的粉色花,像小小的羽毛扇子一样,午后的阳光照在上面,时不时落下一朵花在我书页上。
  
  我记得老人抚摸着合欢树,低声念一句古文。
  
  那是项脊轩志。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今已亭亭如盖也。”
  
  古往今来,无限伤心,一句记之。
  
  后来我大学选了中文。
  
  …
  
  “这是什么花?”米林忽然问我。
  
  我蹲在地上把花苗附近的土压好,弄了满手泥。
  
  “是绣球花。”我直起腰来,用泥手吓他怀里的糯糯,小屁孩什么都不懂,还以为我在和他玩,乐呵呵地傻笑。
  
  米林认真地看了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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