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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亲爱的空想家-第14章

小说: 亲爱的空想家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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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上午的拍摄内容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情节,是久远把自己不用的一本德语词典送给了朱白华。
    陈一平始终认为邓廷歌没有把握好情感的分寸。他急躁起来,直接拿着大喇叭在片场吼:“忘掉之前的剧本!忘掉朱白华对久远的感情!你只是把他当做一个前辈!听懂了吗!”
    那本原本属于久远的词典是久远的老师送给他的。词典又重又厚,扉页上盖着老师的藏书章,书页里一根鲜红的细绸带,软软夹在字词之间。久远对德语没有任何兴趣,但这份毕业礼物他是非常重视的。邓廷歌认为久远决定把词典送给朱白华的时候,在崇敬和尊重之余其实心里是有期待的。他的老师希望这部词典能令自己的学生看到更广阔的世界,他没有做到,因而希望朱白华能做到。
    陈一平却认为不是。
    “久远在那一刻不应该出现这么多复杂的感情。他仅仅是因为朱白华需要,所以就给了他。朱白华也清楚久远的意思,至少在那一刻,这两个人之间还是纯然的友谊,没有任何别的东西。”待邓廷歌补完妆又回到片场上,陈一平又继续跟他说戏,几乎说得口干舌燥,“我要一个反差,明白吗邓廷歌,反差。这个电影里处处都是反差,前后不同的社会环境,每一个角色所怀着的憧憬和他们遭遇的死亡,全都是反差。你太敏锐了,我不希望你把敏锐放在久远身上。他只对自己感兴趣的部分敏感,其余的时候都是相当迟钝的。朱白华也一样,他的感情没有苏醒之前,他仅仅将久远看做一个真挚的朋友。”
    陈一平停了一会。
    “这和你之前熟悉的话剧舞台很不一样。”他说,“在我的镜头面前你要学会收敛。你要把你的敏感、聪颖全都藏起来。演员自己要思考,他还要代替角色思考。你觉得久远应该这样,应该那样,没有用。我要的是,久远本人在行动,在说话。”
    他的声音已经微哑,此时终于变得轻柔:“你忘记了吗?久远他后来是知道朱白华对自己的感情的。他没有回应,他把自己的所有反应都藏得很深很深。小邓,活在你身上的这个人是一个很懂得隐藏自己负面情绪的年轻人。你要变成他,不是单纯在演他。”
    邓廷歌咬着唇,皱眉听得十分入神。
    他觉得有些茫然,但又充满新鲜感和挑战欲。面对镜头演戏和直接面对观众演戏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体验。邓廷歌被说服了,没有再坚持自己的观点。
    久远将德语词典递给朱白华的时候说,白华,你什么时候翻译好了,我能做第一个读者吗?
    朱白华将词典托在手心里点点头。“我每翻译好一章,就带过来念给你们听。”
    围坐在院子里的年轻人们脸上都露出欢喜的笑容。灿烂的阳光从葡萄架上漏进来,照得人人都精神饱满。这是故事开始没多久的时候,一切都还很平静,久远甚至还没意识到身边坐着的杨春霞是个值得自己喜欢的姑娘。他们热烈地讨论文学、科技、政治,浑然不知外面的世界悄悄开始变化。
    拍摄的任务实际上并不重,邓廷歌只是将大部分的时间都用在了揣摩和分析久远这个角色身上。他常常找陈一平讨论,陈一平和编剧组的老师非常欢迎他去聊天,各种好酒好茶都取出来任他喝。
    罗恒秋听他说起这些事,笑得有些古怪:“很受欢迎啊。”
    邓廷歌每天固定给他打一个电话,一般都选在晚上睡觉之前跑到旅馆的楼顶,蹲在水箱的背后悄悄说话。他发现自己实在是太能说了,一切大的小的,有趣的无聊的,能跟罗恒秋扯上一个小时都不腻。罗恒秋一般不怎么出声,大部分时候都在听他说,偶尔给一些回应,引他继续不停地往下讲。
    “并不是。”邓廷歌十分黯然,靠着水箱坐下来,甩着自己刚洗完还没吹干的头发,“几乎每天都被导演骂啊。”
    “这么难演吗?”罗恒秋说,“陈一平这么拽?我明天就撤了他们公司那个新人在《全民主持人》里的位置。”
    邓廷歌:“……啊?”
    罗恒秋问他撤不撤。
    邓廷歌囧了:“撤他做什么?”
    罗恒秋:“他老板凶你,看金主为你出头。”
    两人哈哈直笑。
    罗恒秋笑了一会,在那头嘶地吸了口气。
    邓廷歌立刻紧张:“师兄……还、还疼?”
    “有点。”罗恒秋碰碰自己的舌头,伤口又渗出点血丝。
    邓廷歌:“qaq对不起……”
    罗恒秋无语片刻:“行了,你已经说过好几次了。”
    邓廷歌捂着脸叹气:“我吓到你了。”
    罗恒秋在那头笑了一声,问他:“你没试过那样接吻?”
    “没……没试过。”邓廷歌有点羞恼,“我怎么会试过,我又没有谈过恋爱。”
    罗恒秋默了一会儿:“那挺好,我以后再教你些别的。”
    邓廷歌把腿盘起来,忍不住揪着自己胸口的衣服。心跳得很快,但不难受。
    “你喷点药吧。”他说,“这样吃饭也会疼。”
    罗恒秋说没关系。“你回来再帮我舔舔就好了。”他轻快地说。
    “……师兄……”
    邓廷歌顿时脸红,撑着自己额头蜷起身体,忍不住一边笑,一边抽气,从胸膛里发出震动的声音。
    “你怎么……你怎么这么……”
    罗恒秋:“什么时候回来?你不回来我就去找你了。”
    邓廷歌:“回……我这周就回。”
    罗恒秋:“嗯。那药我就不喷了。”
    邓廷歌:“……不不,师兄你——”
    罗恒秋在手机那头哈哈大笑。邓廷歌知道自己又被戏弄了,但也恼不起来,反而突然十分想见到他。沉静的夜晚和灯火稀落的城镇,白日里还觉得十分静谧美好,此刻却变得难以忍受了。
    第二天他还在化妆间里一边看剧本一边化妆时,接到了钟幸的电话。
    钟幸终于为他安排了一个经纪人。
    “叫常欢,我挖过来的。”钟幸说,“很有能力,你过两天有半天休假是吧?回来见一见。她手头上有几个还不错的剧本,你看看。”
    邓廷歌本想说自己想先拍完《久远》再想其他,随即立刻想起自己现在要走的是职业道路,不能再由着性子来,于是连忙答应了。只是放下手机才想起和罗恒秋说好休息的那半天要回去见面的,现在是不可能了。
    师兄会生气么?
    他想,应该会不高兴吧。如果不高兴应该怎么办……真要按他说的去舔……
    鲁知夏坐在他斜对面化妆,偶然抬头瞅他时咦了一声:“小苏,你腮红是不是拍多了?”
    化妆师:“没有。”
    鲁知夏:“哎哟,那脸怎么那么红。”
    邓廷歌:“……”

  ☆、第22章 吻(货真价实)

常欢是个瘦削干练的女人,她说你叫我欢姐就行。
    邓廷歌便十分礼貌地喊了句欢姐。
    她是钟幸很欣赏的经纪人,正好前段时间炒了老板鱿鱼,钟幸立刻趁机将她挖了过来。钟幸的工作室起步没有多久,绝大部分的事务都在钟幸的老本行上。邓廷歌这样的演员没有几个,因而个个矜贵。
    “钟幸夸了你很多次,我也看过你之前在人民剧场里表演和后来试镜的资料。你可以走得比现在好,我会帮你。”常欢说。
    钟幸自从第一次被罗恒秋拉过去之后,又自己偷偷溜到人民剧场看过邓廷歌他们表演,顺带和刘昊君聊天。他手里关于邓廷歌的表演资料远比邓廷歌知道的要多。常欢说了一会自己对邓廷歌表演风格的看法,从文件夹里拿出几份薄薄的文本。
    “我手头上有三个剧本,你全都看一看。这些剧本没成形,只是一个想法,但应该都是能顺利拍出来的。”常欢说,“三个项目的主导人都是电视剧圈里特别懂得游戏规则的行家。他们从来不做亏本买卖,所以这三个剧本每一个都比你的《久远》靠谱。”
    邓廷歌翻了翻这几个剧本,都是家长里短的社会伦理剧,符合主流观点,热闹喜庆中又有狗血剧情,拍起来难度不大但能造成社会话题。
    “欢姐,你觉得我不该接《久远》这个电影?”
    常欢很坦诚:“是的。你第一次正儿八经地在屏幕上亮相,观众看到什么样的你,你就是什么样的人。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你几乎没有任何机会去扭转这种印象。《久远》会框死你,你会成为一个只能拍文艺小众电影的演员,不要谈成名了,你甚至连更好的学习机会、更成熟的项目都无法见识。”
    见邓廷歌沉默,常欢继续道:“我承认,陈一平是个好导演,他也有操作成熟商业片的经验。但问题是,你太年轻,太嫩了。这个圈子里能博到一个镜头都是不容易的,对新人来说如何在一开始的亮相里让人记住、被人发现,对我来说,这是比你去思考怎么演好戏还重要得多的事情。”
    邓廷歌注视着她:“欢姐,我不太认同……”
    “你不需要认同我,钟幸认同我就可以。”常欢笑了笑,“小邓,你是个很好的孩子。但演员和经纪人是需要分工的,你可以不同意我的思考方式,也可以继续钻研你的演技,我尊重你的选择,也理解你的坚持。但是在其他对外的方面,请你也务必尊重我。我的工作是让你获得更多的曝光率,让你成为一个更好的娱乐圈人而不仅仅是只懂拍戏的演员。”
    强势,直接,又客气。
    这是邓廷歌对常欢的第一印象。他想了又想,心里其实承认常欢说的话是有道理的。
    他将桌上的三个剧本拿了起来,开始认真地看。
    “一个民国时期的爱情伦理剧,两个是当代的家庭剧。”常欢待他看得差不多了,开始跟他介绍这三个剧本的情况。两人在办公室里谈了很久,最后决定参加《古道热肠》的试镜。
    告别常欢之后,邓廷歌眼看还有时间便打算跟钟幸说几句话。但钟幸不在办公室。邓廷歌最后离开写字楼时,距离他必须搭乘的最后一班车还有一个小时。
    他并不打算约罗恒秋,时间太紧了。一般这个时候罗恒秋都在公司开总结会议,想见也见不到。他掏手机给罗恒秋发信息,抬头却看到一辆熟悉的车停在路边,罗恒秋正靠在车边抽烟。
    邓廷歌心里一下就刷的亮了起来,灿烂又光明。
    “师兄!”他奔了几步,突然想起常欢刚刚告诫他在外要时刻注意形象的话,连忙收了脚步,稳稳当当地走过去。
    罗恒秋手忙脚乱地把烟给掐灭扔了。
    “……又抽烟。”邓廷歌有点不快,“不是说好了不抽那么多么?”
    罗恒秋有些无奈地看他,看了一会就笑了:“好,不抽,今天都不抽了。”
    他本想带邓廷歌去吃饭,但路上又碰到堵车,时间已经来不及了。邓廷歌在肯基基买了汉堡套餐,两人寻了个僻静的街边,直接坐车里开吃。
    罗恒秋吃得不多。他舌头上的伤还没好,转头看见邓廷歌狼吞虎咽,不由觉得自己十分好笑。
    他并不是一个急切的人,但那天却迫不及待地要吻邓廷歌,而且是非常深的吻。
    邓廷歌根本反应不过来,在他的舌头探入齿间的时候忍不住一抖,就咬破了。当时确实十分狼狈,一个痛得惨烈,一个又惊又囧又心疼,呼啦啦地狂扯纸巾,连声道歉。
    罗恒秋觉得是自己应该道歉才对。一个直男被同性深吻,怎么想都不可能一下子就适应。是他做得过火了,没有控制好自己。所以虽然在电话里隔空还能挑逗人,但真的面对面时,罗恒秋反而更加拘谨起来。
    他也会感觉茫然,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才合适。太迫切,怕吓到邓廷歌,他会跑开;而太循序渐进,又怕邓廷歌觉得无聊,主动放弃。进退之间的度,罗恒秋一点眉目都没有。无人的夜里他甚至有时候会带着点自暴自弃的感觉想,干脆做点更直接的事情算了,等他教会邓廷歌怎么快活,说不定就真的离不开他了。
    然而他很快又嘲讽地想,世上又不仅有自己一个喜欢干男人的同性恋,同样的快活邓廷歌也可以从别人那里获得。
    翻来覆去,七上八下。但在两个人的通话里,罗恒秋从来没有表露出分毫。
    “吃完了吗?”罗恒秋问他,“我先送你到车站吧,路上万一堵车,可能得二十分钟。”
    邓廷歌抽出纸巾擦嘴:“不用急,还有半个小时,能到的。”
    罗恒秋嗯了一声,发动汽车。正准备倒车离开这个角落,邓廷歌突然拉了拉他的衣袖。罗恒秋迷惑转头时被他抱住,吻个正着。
    充满紧张和怯意的亲吻。罗恒秋稍稍一愣,甚至还从他唇上尝到了一点点食物的气味。
    邓廷歌不懂得如何深吻,也怕碰到他的伤处,不敢乱来,只是试探式地舔舐着他的唇。罗恒秋一动不动,握住方向盘的手心沁出薄汗。
    “……我,我不太会。”邓廷歌稍稍退开,低声说,“是这样吗?”
    “是的。”罗恒秋轻声道,“就是这样,你做得很好。”
    他的声音低沉温厚,又带着几分难言的、似是被刻意压制的喑哑。邓廷歌脑袋一热,又贴了上去。
    作为一个二十多年来从未正式谈过恋爱和亲吻过别人的好汉子,邓廷歌不久之前还觉得自己可能会接受不了和男人接吻。
    可是这怎么可能呢?他后来回忆起那天在车里咬伤罗恒秋舌头的时候,除了羞愧之外,忍不住一次次回想起罗恒秋吻他嘴角、告诉他“不能反悔”时候的表情。
    他觉得在那个时刻,在面对那种表情的时候,不可能有人能抗拒得了罗恒秋的吻。何况在还没有发生流血事件之前,那些吻热烈又缠绵,让他浑身发热,几乎控制不住自己。
    他此时突然亲吻罗恒秋,本意是想道歉,但再接触下去,觉得一切都不太对了。
    罗恒秋张开口发出像是喟叹一般的喘息声,邓廷歌忍不住抓着他的肩膀,忘记了他舌尖的伤口,主动要和他那根同样绵软的器官纠缠。
    手机铃声突然从邓廷歌的衣兜里传出来。
    两人的动作都是一顿。邓廷歌立刻放开他,脸上露出尴尬的表情,伸指擦过罗恒秋的嘴角:“对、对不起,我又忘记了……疼吗?”
    “不疼。”罗恒秋顺势抓着他的手指吻了吻,“我很喜欢。”
    邓廷歌呆了一瞬,害羞地笑着挠头,顺手掏手机。罗恒秋让自己平静下来,开始倒车。
    “妈。”邓廷歌的语气里有无端的紧张,“哎,跟朋友在吃饭……”
    罗恒秋嘴角的笑意很快就消失了。他面无表情地开车,穿过数个红绿灯,载着邓廷歌直奔车站。
    此时,在客运站斜对面的公寓楼里,方仲意正从房间里打着呵欠走出来。
    “在家里吃吗?”他靠在厨房门上问,抓抓自己睡得乱蓬蓬的头发。
    钟幸煮了两碗面,让他端出去:“我不想出去了,你吃这个么?”
    “吃啊。”方仲意坐在他对面,拿了筷子调羹就开始吃面。
    钟幸看了看他的衣服。他穿着宽松的睡衣,露出颈上的吻痕。“你出门的时候注意一点。”他指指方仲意的锁骨,“有印子。”
    “你太用力了。”方仲意含糊不清地说,“下次轻一点好吗?”
    “你也一样。”钟幸还想掀开衣服说话,突然觉得自己这样太蠢,顿时不说话了,低头吃饭。
    方仲意吃饭的时候也没闲着,手机刷个不停。他吃了一半就放下筷子,歪着脑袋看手机轻声笑。
    钟幸的心被一种熟悉的、令他不愉快的预感攥紧了,跳得他难受。
    “跟谁聊天?”他尽量平静地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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