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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锐舞派对-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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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雅子的朋友五花八门,〃 我解释,〃 她认识一个卖打口磁带的小贩,那人脑袋后面梳着十几根维吾尔族少女的小辫子,前面蓄了一把大胡子。〃 我笑起来。维嘉吸了一口烟。
  〃 她还是个孩子。〃 隔了半晌,维嘉自言自语。我耸耸肩膀,雅子当然是个孩子,这一点毋庸置疑。
  〃 有烟吗?〃 我郁闷地问,闻稻森给了我一支。
  〃 谢谢。〃 我说。诊室里不能抽烟,我知道。但只要我一想起维嘉熟稔地点起他的古巴雪茄,一想起他那个优雅的姿势,我就控制不住自己,非来一支不可,像毒瘾发作。
  〃 谈谈雅子吧。〃 闻稻森看着我。我吸进一口烟子,滋味有点涩,我呛了一下。闻稻森把纸杯递到我手中,我喝了点茶水。
  〃 雅子是浙江人。〃 我再吸一口,依然被呛住,这烟不适合我。我在桌角敲了敲烟灰。那是个粗野的动作。也许闻稻森会介意。管他呢。
  〃 她父亲据说是当地一个什么局里的头儿,母亲是体操教师,雅子是独生女,〃 我眯起眼睛,〃 养尊处优。〃〃哦?〃 闻稻森略微吃惊,〃 她父母舍得送她到这么远的地方念书?〃〃她高考分数很低,在本地上不了本科。〃 烟身在我手中慢慢燃去,我盯着那灰黑的一截碎末。
  〃 你不知道,她刚来时,连袜子都不会洗,他妈的。〃 我说了句粗话。闻稻森在我的杯子里续一点水。
  〃 她死了以后,她父母赶到学校来,她妈妈当时就急疯了,脱光衣服在街上跑来跑去。〃 烟头烧到我的手指,我把它扔进纸杯,茶水〃 磁〃 地响了一声。
  〃 后来怎么样?〃 闻稻森扶扶眼镜,〃 我是说她母亲。〃〃肯定没什么大不了,〃 我烦躁起来,〃 反正人都已经没了。〃〃闻医生,你去过敦煌吗?〃 我突如其来地问。
  伍辰几乎是同时认得我和雅子,但他爱上了我,而不是雅子。开初我们拍拖的时候总喜欢领着雅子,有时看电影,有时散散步。我的手放在伍辰的掌心中,雅子蹦蹦跳跳地走在前面,时不时回头等着我们,她什么都不在乎,只挂住玩。
  我们提早一点送雅子回宿舍,宿舍前有很深很茂密的一片林木,我和伍辰会进去呆一会。伍辰热烈地吻我,只是吻我,他的身体离我远一些,他甚至没有伸手抱住我,他用他的嘴唇有力地侵占我,仿佛那个柔软的器官就是他全部的欲望。他的舌头无限延长,不断伸入我的口腔,直抵我的咽喉,他不是在吻,简直就是在触探着什么。因此我必须紧紧依傍着一棵树,才不至于被他吻得倒下去。
  我与伍辰,我们像两条鱼一样贪婪地纠缠在一起。我刚允诺他那阵子,他患得患失,夜里睡不着,渐渐疑惑起来,天不亮就翻围墙进入女生宿舍,在窗下叫我的名字,我光脚跑出去,扑向他。但那种感动与痴狂如同转瞬即逝的焰火,很快地连他自己都平息了下来,他满不在乎地穿着汗衫拖鞋,拉着我的手去街边吃田螺肉。我们可以一两个钟头不说话,专注于味蕾的刺激。
  接吻的功夫熟极而流,不再有悬念,以及惊喜,我们就像两个演员,在剧集中倾力演出,难分难舍,待导演一声〃 收工〃 ,男女主角立即淡漠地拾起道具,退回真实的生活。
  〃 再后来,我捧着那朵致命的棉花糖,撞进了维嘉的怀里。〃 我看了看墙上的时钟,我的时间已近尾声。
  〃 对于你所爱的男人,你必须作出抉择,占有他的身体,或是灵魂,你不可能同时拥有两者。〃 我看着闻稻森的眼睛,他不会明白我的意思。
  〃 这就是宿命。〃 我补充。
  (C )
  一个名叫小君的女人(维嘉的往事)——我遇见的女人没有自己的名字刚做主持人是在南方的一家电台,开头并不适应,其间的喧嚣又有点与世隔绝的味道,而我盼望的是彻底的、放肆的、烟花似的轰鸣,一哄而散。我开始读女孩子喜欢的《红楼梦》,读了三次,我也看透了不少世事。人和猪有什么分别,出生是一小块无助的肉,死去不过是一大块无助的肉。
  台里没有房子,我自己租了一间。房东太太大概三十几岁,工作不太忙,每天变着花样煲汤,她的丈夫儿子喝得唏哩哗啦,都长得肥实,嘴唇红红的。而她很瘦,脸色不好,只有手指头肿得发亮,手背有些干裂,一身的旧衣,皮鞋是男式的,整个人就像她家餐桌上绣的那朵模糊的菊。
  她很客气,时常盛一碗汤请我尝。他们夫妻看上去挺恩爱,挽着手散步、说笑。半夜偶尔听见他们吵,她压抑地骂,流氓。一挥手弄响灯、杯等物,很快地,又静了。老鼠在墙角磨牙、走动。
  间或她邀我一起吃水果,切得薄薄的苹果或梨,她的丈夫一把一把地往嘴里塞,望着我含混不清地说,很贵呵,我做单身汉就没舍得买过。第二天她急着跟我道歉,他是那样口没遮拦的人。默一阵,又说,我听你的节目。
  她的床单洗得很勤,她那张大床式样考究,床单是一色的黄,由浅而深,有不同的花纹。有时我想象她丈夫那堆油腻的肉覆盖着她馥郁丰饶的身体,她的手一定无助地掐着黄颜色的床单。
  我下班的时间较早,她就坐在客厅里织毛衣,一边听着一首数年前的歌,停在我心里的温柔。整盘带子都是这首,不知怎么弄来的。她叫我帮她绕毛线,问我是不是可以借些好听的磁带给她。我本来挺多的,就随手选了几盒,下午漫长的时光她就坐在那里听着,全是荡气回肠的曲子。她竟不动声色,举止安详地织完一件又一件的毛衣。她的脊背瘦骨嶙峋,从背后看去像未发育的男孩子。
  看得出来她的丈夫十分疑惧,他不知道应当怎么做,他跟我说:〃 女人没意思,房子家具,没命地赚钱,都是为了她们。〃 或者〃 我不懂节目主持是什么职业,一天到晚放点音乐瞎说几句,你年纪也不小了,不要做这么吊儿郎当的事。〃 他偷偷地剪碎了磁带,扔进垃圾桶。临睡前他在阳台上练身,练得惊涛骇浪,他真是绝望的人物,肥胖、不修边幅,如何配得上她?
  有一天她到电台来找我,说是买东西路过之类的,但她两手空空。我们去了PUB,要了两大杯幽绿冰凉的啤酒,她喝得很凶,双郏似火,像是一幅油画。啤酒的细沫沸腾和旋转,她用手去试探,低着头,不看我。
  年轻的时候我不明白怎样爱人,现在却不再有机会。
  她说。
  我很震动,她何以说这些。她抬起头来,我发现她涂了紫色的唇膏,有淡淡的鬼魅气,并不适合她。倒是她平日略有倦意、不化妆的脸更自然。
  我有个沉重的包袱,背了好久了。
  她说。
  是什么?
  我问。她说,是我的感情。很平缓的语气,像在讨论买西红柿、刷墙壁一类的家居琐事。
  我不想谈下去,点了一支烟,我说抽完这支烟我就走。垂下眼睑,我才注意到她的衣领开得很低,戴了一串塔形项链,她很白,而且她的胸部并不瘦削。我想笑,真的就笑了。她也跟着我笑,我们像两个疯子。
  抽完一支烟我就走了,两天后搬了出去。我清理自己的衣物,我的每一本都被剪破,我知道一定是她丈夫做的,我很愤怒。她看着我收拾,她说:〃 别理他!〃我不作声,突然她从背后抱紧了我,把我拽到那张铺着黄色床单的大床前,床单上有数不清的玫瑰,一丛一丛的。她躺了下去,脱了她的衣服,她的身体果然很美。
  极度亢奋中,我不想让自己叫出声,我抓起床头的烛台,那是青铜质地的,冷隽、细致、华美,划过她的额角,立即渗出血来。
  之后我叫了的士,彻底搬走了我的行李。她还睡在床上,一丝不挂,面向墙壁。我喊她,我说,小君,我走了。
  第十章  一个解构主义的文本
  (A )
  我陪幻和鸟买换季的衣服,街上流行波希米亚,幻与鸟挑了大量吉普赛韵致的服饰,流苏垂缀的边饰、精细的蝴蝶、花朵蕾丝的刺绣,叫人想起卡门。那些东西全是当季正品,顶尖的牌子,我从来不给我的孪生妹妹买打折货。
  路过模具店,我花一百多块钱买了一个奔驰500SL 的车模,晚上林梧榆来的时候,我送给他。林梧榆虚眯着眼睛,举起来,迎着光线,转来转去地看了一阵,然后放到鼻子底下,仔仔细细地嗅了嗅。
  〃 干嘛送这个?〃 他信手扔到书橱里,〃 我宁愿你给大毛买个伴。〃 给大毛买个伴?这个笨蛋。如果他够实力,他不仅能够收藏一部真实的名车,还可以在房子里养一只纯白的俄国狗,一只大似狗熊的黑色藏獒,八只猫,几十只各色各样的鸟,百余尾观赏鱼,还有青蛙、蜥蜴,甚至一条蛇,只要他喜欢。
  〃 大毛又在发情了。〃 他说。
  〃 岂止三根木头,〃 我叹息一声,〃 你简直当得了三十根、三百根木头。〃〃是是是,〃 他举手投降,〃 我承认我可以用来修一幢木头房子。〃 我哭笑不得,疲倦地靠进沙发中。林梧榆走过来,吻我,沿着我的面孔一路吻下来,他把头埋进我的胸口,吻我受过伤的肋骨,他的头发漆黑浓密,痒着我的皮肤。我忍不住把手指插进他的头发中间,轻轻抚摩他。我必须承认,我是依恋他的。
  没办法,一个孤独的人很容易眷恋上另一个人的体温,以及源自肌肤的触感。那种眷恋直观而且强烈,深入你的身体,仿佛吃药上瘾,在一些虚弱的时刻,你必须吃进去许多无谓的药片,以确保某种清晰的存在。
  我们缠绕在一起,做爱。他微微踹息,温柔地贴紧我。他的眼神是缭乱的,在黑夜里有静止的蓝色光焰与白色碎羽逐一闪过。天使张开翅膀,抵达我的灵魂,悠悠闪闪地飞翔。在迷狂的欲望中,真实的林梧榆被分解成一些斑斓的泡沫,留在我眼前的只有他干净的嘴唇与清澈的躯体。
  〃 我明白,我什么都明白,〃 平息过后,林梧榆喃喃说,〃 但我真的没办法做你所希望的那种男人。〃 他转过身,隔一会,他发出了沉沉的鼻鼾。
  我摸黑点起一棵烟,吸了一口。我已经变成了彻底的嬉皮,我想。我茫然地吸着烟子,那烟很奇怪,有薄荷跟檀木的味道,比较浮,在肺里打个圈,自动地就出去了。我记起一名宇航员对太空生活的描绘,开始的时候,感觉像在泥浆里,一个星期后,感觉是在水银里,又一个星期,感觉是在水里游泳了。学会吸烟就是那样的一个过程。现在我是在水里,整个人放松,但没什么特别的刺激。即使是最烈的烟,也不能够撩逗我。你知道,那是很闷的。
  夜其实并不太深,有繁杂的市嚣,混杂成迷乱的一整块,就像庞大的风一样,我分不清里面有些什么。我抱住自己的手臂,突然间我无聊得要命。我摇晃着林梧榆,他睡眼惺忪地问我怎么了,我掀开被子,把赤裸的身子凑向他。
  再来一次吧。我说。我把他的耳垂含进嘴里,像一粒软糖一般吸吮着,同时模糊不清地恳求他,求求你,再来一次吧。
  每周一下午都有个部门例会,头儿一本正经地传达老总对我们部门的种种挑剔,老总是个愤世嫉俗、孤芳自赏的家伙,他似乎从没对任何事情满意过,当然那也许是策略,跑得再快的马儿,得空也还是要抽那么几鞭子的,林子这么大,谁叫你没出息,非吃他的草不可呢?
  散了会我胡乱翻看热线记录,看看里头有没有可供起哄的蛛丝马迹,有时候新闻就是在这样的胡乱翻翻里诞生的。咱们报老总的名言是:生活中并不缺少新闻,而是缺少一双发现新闻的眼睛。我呸!
  菜鸟任劳任怨地做她的接线生,接接电话、谈谈情,她那些男朋友忠心耿耿,每隔一个钟头就轮流打进来,与她肉麻几句。不断有人揭发菜鸟,头儿责备了她好几次,但爱情这玩意是烫手的烘山芋,烙得慌,不是轻易可以冷却下来的。我倒没闲兴管这档子小屁事儿,跟一个小姑娘较什么劲呀,别扭。mpanel(1);
  〃 苏画姐姐,〃 菜鸟缠着我闲聊,〃 你听听,我真想找个这样的男朋友,〃 她捧着一本杂志,一脸陶醉地念给我听,〃 喜欢穿棉布衬衣。平时用蓝格子手帕。只穿系带的皮鞋。从不穿白袜子。不用电动剃须刀。用青苹味道的香水。把咖啡当水一样喝。很瘦。〃 我惊骇地笑起来。那样的男人,老天,八成功能有障碍。我接过菜鸟的书来翻了翻,那是专门教导小丫头怎样做白日梦的一本畅销杂志。这种教育受得越多,对男人会越失望。因为杂志里的伪专家们总是把男人的形象按照一个王子来设计,是,他们是有很多缺陷,但统统都是王子的缺陷。没人告诉菜鸟们,男人大半有口臭,性高潮的时候不是像一只猪,就是像一匹狼。
  〃 要是真遇到了,该有多好啊。〃 菜鸟犹自惆怅不已。
  〃 这样的男人没可能出生在一个正常的、习惯了勾心斗角、争抢私利的中国家庭,〃 我懒懒地说,〃 也许你可以试试结交家住美国比利佛山庄的那帮混混。〃〃那也太富有了吧,我不想有那么多钱,〃 菜鸟嘟起嘴,〃 再说我可不想被传染爱滋病。〃 嘿嘿。这姑娘。还真是菜鸟哪。
  林梧榆的市长请客,他屁滚尿流地跑来接我,我推说有采访,他连哀求带威胁,最后急得几乎没扬言立马剁了我。我可不想闹出人命,赶紧换了条VERSACE 手工刺绣的吊带裙跟了他走。这是六月份,空气里漂浮着暖洋洋的金灰色光影,但我的裙子依旧是眩目的。
  林梧榆自己驾车,他找了部芙蓉政府行将淘汰的破烂皇冠。在红灯口,他掌着方向盘,皱眉瞧我的裙子。我知道,穿了这身行头,怎么看,都不是林梧榆这等小公务员消受得起的良家妇女。我挺直了脊背,故意对他微笑。
  我们去了市长家。市长住在芙蓉一幢普通的政府宿舍里,面积不见得太大,装潢也没什么风格,客厅里有一面墙全放着做工考究的书柜,不必走近,也知道那里头必然是最堂皇最正点的经济学、政治学、人文学著作。市长是我们的主婚人,认得我,跨前一步,与我握手。
  〃 大记者,最近忙些什么?〃〃老样子,无头苍蝇,瞎转悠。〃 我直言不讳地说。林梧榆暗地瞪我一眼。但市长够风度,很捧场地呵呵笑起来。
  客人陆陆续续来了,都是市政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包括司机、文员,携着家眷,黑压压的十几个人,他们大多出生于芙蓉本地,与林梧榆相似,说着一口与成都话略有差异的方言,脸上带着谦卑狡猾的笑容。
  市长夫人在法院工作,刚从瑞士学习回国,亲手下厨,宴请同志们,感谢大家对市长日常起居的照应。想得挺周到的。市长夫人穿着寻常的铅灰色套装,她是个美丽的女人,不是略带邪气、让人惊艳的那种,而是含蓄、得体的,像一株明亮,修直的行道树。
  〃 小林,娶了这么好的太太,大姐敬你一杯。〃 市长夫人对着林梧榆举起酒杯,优雅地一口喝干。这女人酒量惊人,与满桌的人一一干杯,回敬的,她也干。市长倒没怎么喝,笑眯眯地注视着他酒量杰出的妻子。
  〃 小林,什么时候要孩子?〃 市长夫人关切地询问,〃 要不跟周局商量商量,把太太调芙蓉广电局来吧,他们那里好象也有一张报纸。〃 我一惊。叫我在芙蓉这种荒凉的小城镇里,对着林梧榆这样的男人生活一辈子,不如早早把我埋到黄沙里去吧。
  〃 啊不不,〃 我忙谢绝她恐怖的好意,〃 我在报社是招聘的记者,体制不同,没办法调进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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