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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少年神探事件簿by淘气骨头-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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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搬家后没多久,欧宇辰和张晗玥参加了全国统一的高考。欧宇辰不负众望,以高分被声名遐迩的b大录取,夙博罕很满意,送了他一辆低调而不失奢华的奥迪a8l作为奖励。
    而对于学习,向来采取“放羊吃草”政策的张晗玥,不出所料地进了一所三流私立大学,夙博罕早有心理准备,倒也谈不上失望。
    夙夜则在他们之后,考入k大。其实他的成绩也是可以上b大的,但他毫不犹豫地,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都填了名气和含金量差了整整一大截的k大,至于第三志愿,他压根没填。
    气得夙博罕直跳脚,指着他脑门,怒骂他脑袋进水了。欧宇辰倒象是早料到了,一点也没感到意外。
    三个人都选择了走读,三所大学又不在同一个方向上,如果现在还是住在郊区别墅,那么三个人每天上学放学,就都需要有司机专程接送。
    想象着那个场景,夙夜就觉得浑身不自在。所以,他对于搬家,是求之不得的。虽然这个院子远没有夙家位于郊区的别墅大,但搭公交车很方便,距离k大也不算太远,不赶时间的时候,完全可以步行上学放学,免去了他独自乘专车的尴尬。
    “喂,今天到底谁结婚啊?”邵壬好奇地问,“你们家现在也没有几口人,欧宇辰和张晗玥还不到法定结婚年龄,难道你爷爷老树开花了?”
    沉默了少顷,夙夜面无表情地回答:“是欧宇辰和张晗玥订婚。”
    邵壬愣了下,很快醒悟到,原来夙夜是因为这件事心情不好。
    他不禁暗暗不平,夙博罕再瞧不上自己的儿子,也不应该这么不待见自己的孙子吧。表姐订婚,都没让夙夜参加。
    其实邵壬还是想差了,夙博罕不待见夙夜是事实,可夙夜绝对不会因为被他冷落而影响心情。
    车子缓缓停了下来,没等夙夜动手,邵壬已经探过身子,伸手帮他打开车门。
    空间太狭窄,邵壬几乎是半压在他身上。虽然只是短短几秒钟,夙夜还是觉得别扭,他不习惯跟别人有太亲近的肢体接触。
    他默默地下了车。
    “喏,吃点东西,好好睡一觉,明天我再给你打电话。”邵壬探出头,关切地叮咛。
    大红灯笼暗红色辉芒的映照下,夙夜的脸孔显得格外惨白,没有一丁点血色,简直比《暮光之城》里的爱德华·库伦还像吸血鬼。没有回应邵壬的话,他转身走到大门前,在门旁的控制板上熟练地输入密码。
    “咔哒”一声,电子锁打开了。
    “夙夜,我——走——啦——”身后传来启动引擎的声音,邵壬的话被夜风吹得支离破碎。
    在原地静静默立了几秒钟,夙夜扭头,茫茫然地看着警车的尾灯渐行渐远,终于彻底消失在细雨霏霏的幽谧夜色中。
    邵壬是真的关心他,就是因为知道他的真心,夙夜才没办法狠下心肠拒绝他的一次次求助。
    推开大门,夙夜慢腾腾走进去。
    这是座庭院深深的宅子,中间是条宽阔平整的藏青色水泥板甬道,蜿蜒通向一栋中式风格的三层小楼。
    今天这种日子,理所当然,整座庭院都被精心装扮过了。
    几株高大挺拔的树,枝桠上拖曳着一条条彩色绸带,被雨水打得透湿,色泽因此变得分外鲜艳浓郁,含凝欲滴。
    旁边是个不大的喷水池,正中央兀立着嶙峋怪石垒成的假山,人工瀑布从山顶喷薄而下,如飞花碎玉般,哗啦啦溅入池中,激起白花朵朵。
    绕过水池,就能看见一栋古色古香、雕梁画栋的三层小楼。
    搬来那天,张晗玥曾经很得意地跟他炫耀,这整座院子,包括小楼,都是欧宇辰十四岁时设计、博宇下属建筑企业承建的。

  ☆、68|二 昔拉的复仇(5)

“他很棒吧?!真的很棒吧?!!”她说这话时,脸上是满满的骄傲和自豪。
    欧宇辰的确很棒,很出色。夙博罕会特别宠爱他,当然是有理由的。
    都说上帝造人是公平的,可是,假如真的有上帝,夙夜毫不怀疑,欧宇辰一定是他的私生子,得到了太多的偏爱:聪明、好看、气质佳、成绩好、运动棒……被许多人羡慕和喜爱着,走到哪里,都像轮小太阳,闪闪发着光。
    此时夜色深深,小楼内却依然灯火辉煌,一派热闹喧嚣,连空气中都洋溢着喜庆欢乐的因子。
    静静地看着,不知怎么,夙夜脑海里突然蹦跶出《牡丹亭》中的那句:“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从来没有一刻,让他如此深切地感受到句子里的凄凉和无奈。
    挺直脊背,夙夜向小楼慢慢走去。
    透过大大的落地玻璃窗,可以清晰看见一楼宽敞明亮的客厅内,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衣香鬓影中,他一眼就看到了欧宇辰,虽然是主角,他今天的服饰却很简约,毫不张扬。
    黑色饰边的浅蓝色衬衫、棕色铜纽宽腰带,下身是一条白色长裤。在满室华丽得不能再华丽、精致得不能再精致的男男女女中,反而有种遗世而独立的清雅华贵,分外夺人眼球。
    其人如玉、风华熠熠说的就是他这种人吧。
    近两个月来,欧宇辰似乎特别忙碌,在家里也不怎么能见到他。说心里话,夙夜还挺惦记他的。不由自主地,停下步子,多瞧了他两眼。
    欧宇辰歪坐在角落里的吧台旁,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单手支颐,睫毛低垂——无论肢体语言,还是微表情,都清清楚楚透出疲惫。
    夙夜感到纳闷,是什么让他这么累?以至于在订婚的大喜日子,都完全提不起精神?
    肯定不是因为学业或者筹备订婚。同住一个屋檐下,夙夜当然知道,欧宇辰成绩向来很好。他头脑灵光,应付学业还是比较轻松的。至于订婚的事就更加用不着他操心,夙博罕早早就交代给宋伯,让他全权负责。
    而欧宇辰向来不是喜欢亏待自己的人,想休息就休息,高三时嫌学校里课时长,请假在家里呼呼大睡的事,都没少干。现在怎么会搞得这么疲惫?
    夙夜正琢磨着,一团火红的身影,忽然旋风般直扑到欧宇辰面前。
    是打扮得格外明艳动人的张晗玥,拉着他的手,满脸兴奋地说着什么。
    欧宇辰抬眼,微微勾起唇角,轻轻摇头。
    张晗玥不依不饶,叽里咕噜地说个不停。欧宇辰拗不过她——或者是不想在这种日子惹她不高兴,耸了耸肩,终于满脸无奈地被她拉了起来。
    俩人旋转着,很快融入客厅中央跳舞的人群里,随着音乐节拍翩翩起舞。
    俊男美女的搭配,宛如风景画一样赏心悦目。
    像他们这种家庭的孩子,音乐、绘画、舞蹈等等社交场合需要用到的知识,理所当然都接受过专业老师的指导,未必多么精通,起码拿出来唬人是足够了。
    欧宇辰的舞姿像他的人一样,优雅而绅士,有张有弛,很会“带领”。张晗玥虽然身材略显丰胰,但肢体却非常灵活。
    在欧宇辰的带动下,像一只灵动的乳燕。款步移动,如弱柳扶风,轻盈旋转,似疾风过境。腰肢款摆,不时作出几个下腰或者劈腿的高难度动作,身姿甚是曼妙。
    一时间,一袭红裙簇拥着清雅华贵的美少年,满场蹁跹欲飞。
    客人们都很识趣的,当然知道今天是谁的主场。索性都不跳了,退到旁边,热烈地鼓着掌,或嫉妒或羡慕或赞叹地欣赏他们的“表演”。
    嘈嘈杂杂的欢声笑语,和着欢快旖旎的音乐,从敞开的门窗,稀里哗啦流淌出来,在风中悠悠荡荡。连被雨水浸润着,显得泠泠的凄惶夜色,仿佛都被晕染上了抹喜悦的色彩。
    夙夜抿紧嘴唇,对欧宇辰来说,张晗玥显然并不是一个体贴的好对象,她甚至粗心到一点都看不出他的疲惫。
    但娶了她,就能成为博宇的继承人,这一筹码足以掩盖她所有的不足。
    垂下眉睫,对眼前的一切装作视而不见,夙夜加快步子,绕过正门,准备从小楼侧面的旋梯直接上二楼,结果走得太急,没提防迎面撞上个人。
    那人和欧宇辰年龄相仿,亚麻色的短碎发,额头挑染出几缕醒目的银白。俊秀的面容、抢眼的五官,比起欧宇辰竟也毫不逊色。雪纺绸立领衬衫的扣子,随意地解开了两三颗,露出精致的锁骨。
    他满面通红,满嘴喷着酒气,毫不客气地一把将夙夜推搡开。
    夙夜身体单薄,被推得连连后退了好几步,扶着旁边的凤凰树,才勉强稳住身形。
    不悦地瞪着他,衬衫男语气很冲:“靠,哪儿冒出来的死小子?!没长眼睛啊?!”
    夙夜没吭声。
    “你哑巴呀?!撞到人都不知道道歉!”衬衫男绷着脸嚷嚷。他脖子上戴着条银白色项链,坠着玉质的骷髅坠子,随着肢体的动作,在胸前晃来晃去。
    低垂眼睛,夙夜没有搭腔,抬脚欲走。
    “哟呵!还挺横的!竟然不把本少爷放在眼里,”衬衫男恼了,一把扣住他肩膀,斜着眼睛警告,“快跟本少爷道歉!要不然本少爷让你吃不完兜着走!”
    夙夜用力挣了两下也没能挣脱。
    俩人正僵持不下,忽听有人不冷不热地叫道:“夙夜少爷,华少爷,你们这是在干什么?”
    礼貌而平板的语气,夙夜一听就知道是管家宋伯。
    “老宋啊,”衬衫男瞅着宋伯,朝夙夜努努嘴,问道,“这小子是哪根葱啊?”
    “华少爷,这位是我们家夙夜少爷,”礼貌地欠了欠身,宋伯不卑不亢地给双方做介绍,“夙夜少爷,这位是华天娱乐的华子强少爷,跟欧少爷、表小姐是发小。”他稍稍停顿了下,“请问你们二位之间有什么误会吗?”
    “原来是晗玥的小表弟啊,”华子强挤出丝僵硬的笑容,扣住夙夜肩头的手松开了,改为亲昵地拍了两下,“哥哥喝多了,别见怪啊,改天叫宇辰带你出来,哥哥请你吃饭。”说罢,他摇摇晃晃地走了。
    等他走远了,宋伯望着夙夜,不紧不慢地说道:“华天娱乐是我们博宇的老主顾,每年光顾不少生意,欧少爷待他向来都很客气。”
    “……”夙夜没有吭声。
    宋伯也没纠结这个话题,略略踌躇了下,又说:“表小姐交待过,请您回来后直接去客厅,见见客人们。”
    他最后一句话尾音咬得稍微有些重。
    夙夜愣了几秒钟,随即缓慢地摇摇头:“你别跟她提起看见我了。”
    宋伯十几岁就在夙博罕身边做事,早就熬成了老人精,倒也没说废话,问道:“那您是去餐厅用餐呢,还是我叫兰姐给您送到房间里?”
    这两个选项清清楚楚表明了他的态度。
    “不用了,我没什么胃口。”夙夜说完,转身往楼梯上走。
    宋伯张了张嘴,终于什么都没说。
    少年的背影孱弱而单薄,步伐不疾不徐,每一步都踩得稳稳当当。
    如同一滴徽墨,几乎是不着痕迹地溶入暗沉沉、冷清清的夜色中。至于小楼内的璀璨和辉煌,似乎和他全无关系。
    见微知著,从他上楼的小小细节,就可以轻易看出,他其实是个心思很细腻的男孩子。
    夙夜来到夙家已经一年多了,宋伯也慢慢摸清了他的性子,似乎不是个会惹是生非的主,但也让人着实喜欢不起来。
    特别大而突兀的眼睛,经年累月挂着明晃晃的黑眼圈。身材瘦削得惊人,似乎一阵风就能刮倒。男孩子长成这样,肯定是不讨喜的。性格却比长相还不讨喜,总是一副郁郁寡欢、心事重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印象中,都没见他笑过,难怪老爷子不待见他。
    宋伯说不上是同情还是怜悯地摇了摇头。
    ***
    回到房间,夙夜简单地洗漱完毕,从书橱里抽出本《犯罪心理学》,躺在床上慢慢翻看。
    他没吃晚饭,要说一点也不饿,那是不可能的。
    可是的确完全没有食欲,鼻腔里似乎还充斥着腐尸的恶臭味,一闭上眼睛,仿佛就能看到形成*巨人观的可怕尸体。
    这栋小楼是博宇旗下子公司承建的,给自家老板盖房子,质量当然没得说,隔音效果也相当不错。
    只是,现在楼下实在是太吵闹了,无论多厚实的楼板,也不可能阻挡住。高低起伏的音乐和着欢声笑语,一股脑地蹿上来,吵得他脑仁鼓鼓的胀痛。干脆绑上双脚,蒙头睡觉。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意识渐渐恍惚起来,窗外的雨由小而大,把玻璃窗敲打得噼噼啪啪脆响,室内泼墨似的浓黑,伸手不见五指。

  ☆、69|三 莫名其妙的自殺(1)

楼下的声音不知不觉弱了,消弭不见了,整栋小楼彻底安静下来。
    应该是他们终于散场了。
    迷迷糊糊地,夙夜陷入沉沉的梦境中。
    他梦见了很久以前的事情。
    记不得五岁还是六岁,那天,天空灰蒙蒙的,像抹了层锅底灰。晚秋的风,裹挟着飒飒凉意,如同一把无比巨大的扫帚,翻卷着枯黄、残破的叶子,在街面上一拨一拨拂过。
    夙夜瑟缩着肩膀,双手托着小脸,使劲吸溜着鼻子,蜷坐在工厂门口,眼巴巴瞅着里面。像往常一样,安安静静地等着爸爸下班。
    爸爸赚钱不多,他当然也没能去读幼儿园——那时候的幼儿园,还是国营的,收费远远没有后世的高。不过,对于他们家来说,也算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能省则省了。
    妈妈总是很忙,整天见不着人影。家里那台12吋的黑白电视机,信号不好,只能收到央视一台的节目。画面晃动得特别厉害,还布满了雪花点,让人丝毫提不起“观赏”的兴致。
    仅有的几本连环画,夙夜早就翻看过无数遍,说是倒背如流,一点都不夸张。
    他唯一的乐趣,只剩下去距离家属楼不太远的工厂,等着爸爸下班,一起回家。
    等着等着,一直等到冻得瑟瑟发抖、瘪瘪的肚子咕咕叫着抗议了,爸爸才夹杂在一群穿着灰蓝色帆布工装的人流中走出来。
    “真是的,不是告诉你不要跑出来吗?天这么冷,冻感冒了怎么办?路上车来车往,很危险的。”爸爸嘴里唠唠叨叨地嗔怪着,眼睛却笑眯眯的,弯成了月牙,显然完全没有不高兴的意思。揉揉夙夜的小脑袋,牵起他冰冰凉的小手,牢牢包覆在满是硬茧的掌心,“今天爸爸有赚到额外的装车费,给夙夜买个香喷喷的烤红薯吧。”
    “真的吗?”夙夜又吸溜下鼻子,兴奋地叫。
    “嗯。”爸爸用力点头,笑得很温柔。
    经过家门口,再穿过两条街,有个十字路口。
    那个年代,被老百姓诸多诟病、却不得不存在的城管还没有出现,占道经营是司空见惯的事。卖烤红薯的、卖豆腐的、卖瓜子的、卖菜的……都聚在那个路口,自动自发形成了个初具规模的小小市场。
    远远地,夙夜就闻到了烤红薯的甜香、炒瓜子的焦糊味还有卤鸡爪的酱汁味……
    夹在卖大白菜的中年妇女和卖袜子鞋垫的老婆婆之间,有辆支得稳稳当当的双轮小推车。车上放着个某某化工厂废旧的橘红色大铁桶,烧得滚烫滚烫的,桶盖上摆着几个烤熟的红薯,热烘烘的,氤氲着白色的袅袅蒸汽。
    卖烤红薯的老爷爷穿着明显不合时令的破旧夹袄,两个袖口都磨破了,露出白花花的棉絮。他双手抄在袖管里,坐在小马扎上,灰褐色的脸膛,布满了纵横交错的褶皱,像干旱龟裂的贫瘠土地,用略显生硬的外地口音叫卖着:“烤红薯嘞!喷香喷甜的烤红薯嘞……”看见他们走近,立刻漾开笑脸,“恁给娃仔买个红薯呗,黄瓤嘞,甜甜得嘞。”
    爸爸挑了两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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