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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少年神探事件簿by淘气骨头-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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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子辉!”孟彦名冲叶子辉招招手,叶子辉恋恋不舍地把眼珠子从面碗里硬□□,点头哈腰地问:“孟哥,您老有什么吩咐?”
    孟彦名悠悠然问:“又没吃早饭吧?”
    叶子辉愁眉苦脸地猛点头。
    “饿了吧?”
    叶子辉继续点头。
    “我想,夙夜不介意你吃他的剩饭,不过,你确认要吃?”
    叶子辉满脸纠结,饿肚子是个大问题,可是吃别人的剩饭……如果那个人是夙夜的话,也无所谓吧?那小子,干净得就像张白纸。
    他刚想点头,孟彦名指指礼品盒,“干正经事儿要紧,你先把尸体上的苍蝇和蛆虫处理掉再吃。”
    “尸体?”叶子辉糊里糊涂从忠叔和洛梓洋中间挤过去,凑到餐桌前,定定地朝着礼品盒里看了一会儿,喉结不由自主地上下蠕动。
    几秒钟后,他猛地转身,跌跌撞撞扑到洗碗池前,揪肠扯肚地哇哇狂吐,吐得脸都青了。
    他早晨没吃东西,倒腾出来的都是隔夜没消化干净的陈货,半溶不溶的。厨房里迅速弥漫起一股子刺鼻的、酸腐恶臭的味道,难闻得要命。
    众人都惊悚了,齐刷刷后退半步,无比怨恨地瞪向孟彦名,这家伙也忒坏了,不带这么捉弄人的。
    “亏你还是个警察,心理素质也太差了,还需要多多历练呐。”孟彦名理直气壮地对叶子辉表示蔑视。
    叶子辉又干呕了几口黄浊的酸水,终于确认什么都吐不出来了,拧开水龙头,把呕吐物哗哗地冲进排水孔。
    又把脑袋凑到下面,接了几口水,在嘴巴里来来回回转圈。
    可是不管怎么洗怎么涮,嘴巴里总象是还有股怪味,别提多膈应了。
    吐得腿都有点软,抹把额头冒出的虚汗,他倚靠着流理台,随手从上面放着的纸巾盒里,抽出两节纸巾,擦擦嘴角,气呼呼地瞪向孟彦名。
    从来没这么丢脸过,居然在出现场时吐了,这不是给人民警察抹黑吗?
    叶子辉又羞又恼又怒,恨不得把罪魁祸首塞马桶里,直接顺水冲走。
    孟彦名可没工夫安抚他受伤的小心肝,打开工具箱,在一堆小塑料袋里,很认真地翻翻捡捡了一番。
    然后拿出其中一个,扯开封口夹,从里面挤出一块……呃,貌似是烤得油汪汪的骨肉相连?
    他直接塞嘴里了。
    除了夙夜,围观群众集体石化……
    有群乌鸦嘎嘎叫着,扑棱着翅膀从头顶,哦,不,楼顶组团飞过。
    身为一名资深法医,能不能别这么有性格,这么特立独行?
    孙启森借调到b市公安局后,第n次涌起想买块冻豆腐,干脆一头撞死的冲动。
    他现在一点也不妒忌邵壬毕业后能留在经济比较发达的b市了。
    身边的同事,除了神经有问题的,就是智商有问题的,压根没几个正常人!

  ☆、104|三 尸体的控诉(4)

孟彦名嘴巴里咯吱咯吱嚼得脆响,满意地点点头:“味道不错,下次还去这家买。”
    说完,他戴上乳胶手套,若无其事地挥挥手,把围绕着婴尸嗡嗡乱叫的苍蝇们都轰走了。
    又从工具箱里拿出个物证袋,用小镊子夹了几条蛆虫放进去。
    根据蛆虫的生长状态,能够判断出死者大致的死亡时间。
    随手把驱虫标本放在那堆小零食袋旁边,孟彦名掏出卡袋里的卷尺。
    叶子辉知道这是要测量死婴的基本数值了,也顾不得难受了,敲敲吐得晕乎乎的脑袋,赶紧振作精神,拿出本记事簿准备做记录。
    依次测量出死婴的长度、头围、胸围、腰围,孟彦名嘴里跟爆豆似的,随口报出相应的数字。
    “能大致判断出这个婴儿几个月了吗?”孙启森拍了下他的肩膀,问道。
    孟彦名摇摇头:“等回局里做完x光检测,我才能给你答案。”
    孙启森有点失望,但没说什么。
    他心里也清楚,婴幼儿由于从胚胎时期就存在鲜明的个体成长差异,所以躯干各部位测量出的数值,是不能作为判断年龄依据的。
    孟彦名虽然看起来不太着调,但他在工作上,向来很勤勉谨慎,没有把握的话,不会轻易说出口。
    小心翼翼拨弄着死婴细软的头发,细细查看她的脑壳,孟彦名随口问道:“夙夜,考你个问题,判断婴儿年龄,国际法医学上公认的标准是什么?”
    夙夜正专注地盯着他的动作瞧,想也不想地回答:“骨头和骨头的形成程度。”
    “那你知道人体的骨头有多少块?分为几部分吗?”孟彦名又问道。
    大概是觉得这个连小学生都晓得的问题,太简单太无聊,夙夜没吭声。
    “我告诉你吧……”等了一会儿,见他完全没有答话的意思,孟彦名开口了。
    他是一片好心,实实在在想教夙夜些东西。
    毫无疑问,在研究犯罪心理及犯罪行为方面,夙夜是个极有天赋的少年。
    孟彦名知道,假以时日,夙夜一定会成为国内甚至国际上顶尖的犯罪心理学专家。
    即使将来的成就超越约翰·道格拉斯(原注3),孟彦名也不会觉得意外。
    而对于一个犯罪心理学家来说,掌握必要的法医学知识,在从事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研究的时候,无疑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夙夜却没兴趣听他废话,慢吞吞打断了他:“人们通常认为,成人的骨头有206块,分为头颅骨、躯干骨、上肢骨和下肢骨四部分。”
    他的声音,在略显逼仄的空间里,听起来格外清冷。
    “没错,”孟彦名点点头,接着问道,“你说‘通常认为’,难道你还有别的看法?”
    沉默了几秒钟,夙夜淡淡说道:“其实206块这个说法,只是针对全球人类的‘总体’而言,人群在这方面存在着个体和种族的差异。
    我国科学工作者在1985年曾经做过大规模抽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事实上大多数中国人只有204块骨头。
    这是由于大多数中国人的脚上第五趾骨为2块骨头,而欧美人有3块骨头。每只脚少了1块骨头,所以只有204块。”
    扫了眼孟彦名面前的婴尸,他继续说道,“至于儿童,他们的骨头却比成年人多。
    因为儿童的骶骨有5块,长大成人后,会合为1块。
    儿童的尾骨有4或5块,长大后也会合成一块。
    儿童有2块髂骨、2块坐骨和2块耻骨,到成人就合并成为2块髋骨。
    这样加起来,儿童的骨头要比成年人多11~12块,也就是说,有217~218块骨头。
    根据医学资料记载,有的初生婴儿,骨头竟然能多达305块。”
    孙启森张大了眼睛。
    事实上,除了欧宇辰,其他人都齐刷刷地张大了不可思议的眼睛,连洛梓洋都不例外,用看外星怪兽的眼神,满脸惊悚地看着夙夜。
    足足过了有半分钟,孟彦名才既讶然又无比郁闷地嘀咕:“你不但研究犯罪心理学,还在钻研法医学吗?
    记得居然比我都清楚,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拍死在沙滩上啊,这还让不让人混了?”
    孙启森摸着满是胡茬的下巴,暗自感慨,这死小子,果然不是善茬,怪不得局里的同事们被他玩得团团转,死得不冤,一点都不冤呐。
    夙夜啪啦啪啦说完那一大段话,一点也没留意到别人的反应,或者说看到也不会在意,杵在欧宇辰旁边,又变身成了木雕鸡。
    被他重重打击到,孟彦名彻底熄了“好为人师”的心思,同时也被撩拨起兴致,好奇他究竟懂得多少,所以忍不住又问道,“你能不能再说说,怎么判断婴儿的年龄?”
    夙夜面无表情地回答:“通过检查有哪些骨头,以及这些骨头形成的情况,能对婴儿的年龄,做出相对比较准确的判断。”
    “完全正确,”孟彦名更郁闷了,“你是犯罪百科全书吗?怎么什么都知道?”
    他不过随口发句牢骚,夙夜却一本正经地回答:“我读过好多本犯罪学和法医学的著作。看得多,自然记住的就多些。”
    旁边早已听得瞠目结舌的叶子辉恨不得撞墙。
    不带这么打击人的,你看看书就什么都知道了,我们好几年的警校是白念的吗?真是让人情何以堪!
    孟彦名也呕得想吐血,轻轻拨了下婴尸的小脑袋,打量她额角的瘀痕,对孙启森说道:“尸体有轻度*,初步判断,死亡时间三天左右。
    两侧的太阳穴附近都有明显的碰撞伤,凭肉眼,我不能断定是对冲伤还是打击伤。”
    他忍了又忍,还是没能按捺住好奇心或者说是好胜心,“夙夜,你能不能再给大家科普一下,什么是对冲伤,什么是打击伤。”
    目光凝注在婴尸上,夙夜半天都没有开口。
    孟彦名心里终于舒坦点了,笑呵呵说:“我有几本很不错的书,改天拿给你看看,多学点总是好的。”
    夙夜摇摇头。
    “不想看吗?”
    沉默了几秒钟,夙夜慢吞吞说:“我觉得你的书,对我可能没什么用处。”
    这家伙还真是……太自负了,孟彦名几乎给他气乐了。
    只听夙夜不冷不热地说,“法医学上的对冲伤,是指被打击或碰撞作用力方向对侧的脑皮质,发生的挫伤。
    如枕部受打击或碰撞,额极和颞极脑皮质会发生的挫伤。
    而其相对的对侧脑组织也会出现出血和挫伤,但并不伴有头皮损伤和颅骨骨折。
    这是因为,颅骨在高速运动过程中,头颅突然静止,形成了头皮损伤处的脑损伤。
    由于惯性运动,对侧的脑组织撞击颅骨内壁,也形成了出血和损伤。
    例如跌倒时枕部着地引起的额及、颞极及其底面的脑损伤,属于对冲伤。一般常见于运动中头部受到外力作用后突然做直线减速运动时。”
    稍稍停顿了下,他接着说,“综上所述,对冲伤基本可以确诊是头部减速运动形成的损伤,比如摔跌、头撞墙等。
    而所谓打击伤,是用工具直接击打头部,会造成头皮、颅骨损伤,皮下脑组织出血、挫伤,但是在对侧的脑组织是不会出血挫伤的,那是在头颅加速运动过程中才能形成的。
    所以简单地说,对冲伤,大多是受害者自己失误,或者由于意外造成的。
    而打击伤则必须有加害者。”
    狠狠吸了口气,孟彦名追问:“关于这具尸体,你怎么看?是打击伤还是对冲伤?”
    孙启森不悦地睥睨他一眼,显然不满他没完没了地跟夙夜讨论案情,但孟彦名毕竟不是叶子辉,孙启森也不好说什么(不要怀疑,这就是传说中的欺善怕恶!)。
    “我倾向于对冲伤。”夙夜想了想。
    孟彦名没作声,他跟夙夜的想法是一致的。
    婴尸脸上,被剜掉眼球的部位,只剩下个凹洞,孟彦名有条不紊地清理干净蛆虫,里面黏哒哒的,糊满了蛆虫分泌出的浑浊液体。
    他头也不抬地对孙启森说:“眼眶周围没有明显的瘀伤或者大量出血迹象,这说明,女婴是在死后被人剜掉眼球的。
    当时,她的血液已经停止了循环,所以眼眶部位连起码的瘀伤或者血肿现象都没有出现。”
    欧宇辰看了眼夙夜,他记得夙夜只瞧了瞧,就做出了同样的判断。
    孟彦明并没有试图清除眼眶中的粘液,而是继续在尸身上寻找能作为物证的痕迹。
    谨慎地扯动婴尸胸腹部被剖开伤口部位的皮肤和肌肉组织,他低声咒骂了句:“妈的,这女婴的心脏不见了。难道我们遇到了有食人癖的变态?”
    有食人癖的变态?室内的几个人面面相觑,都从心底里感到阵阵发冷。
    在人类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喜欢吃人的罪犯比比皆是。
    譬如臭名昭著的美国连环杀手阿尔伯特·菲什,他的绰号是“极端的月光杀手”、“ria狼人”以及“布鲁克林吸血鬼”。
    据犯罪心理专家们分析,他是个虐待狂,同时又是个妄想症患者。
    他居然以作恶为乐,在一系列疯狂的、令人发指的罪恶行径中,能得到极大的满足。
    除了被证实是个连环杀手和食人恶魔,阿尔伯特还是一个有恋童癖和偏执狂的人。

  ☆、105|四 凶手的签名(1)

据警方的调查资料中记载,阿尔伯特大约对三百位受害者作出过性侵犯行为,并杀害了其中十五名幼童。
    同时,他具有严重的自虐倾向,在杀害那些幼童后,会肢解并吃下他们的尸体。
    阿尔伯特杀死的第一个被害者,是个十岁的小女孩,名叫葛瑞斯·巴德,是阿尔伯特当时雇主的女儿。
    巴德夫妇对阿尔伯特非常友善,常常邀请他来家里做客、共进晚餐。
    彼此间的关系,一直都相处得很融洽,所以完全不存在挟怨报复杀人的可能性。
    因此,让人无法理解也无法原谅的是,在将格瑞斯骗出家门、杀死、吃掉六年后,阿尔伯特特意将他怎样虐杀这个小女孩,并将她一点点分尸、烹煮、吃掉的详细经过写了下来,寄给了小女孩的父母,以此侮辱和刺激他们。
    就是这封信,暴露了他。
    警方经过详细调查,找到了当时使用假名的他,同时还发现了他的其他种种罪行。
    1936年1月16日,由于阿尔伯特·菲什的犯罪手法实在残忍至极、无法宽恕,在纽约北部地区的辛辛监狱以电椅的极刑被处死。
    时年六十六岁。
    在西非塞拉利昂,有一个自称革命联合阵线的革命组织,则热衷于对敌人进行截肢,当着受害者和其他俘虏的面,集体分食、吃掉他们的肉。
    据说,这样做是为了从吃人肉中获得力量,还能恐吓敌人,一举两得。
    日本人佐川一政,1981年在巴黎大学攻读英国文学专业时,迷恋上了25岁的荷兰女学生里尼·哈特维尔特。
    求爱失败后,将她杀害,并生吃了她的肉。
    捷克女子莫埃洛娃信奉极端教派,长期禁锢、虐待她的两个儿子,并用刀子割下其中一名儿子的肉,做成菜肴,分给家人吃。
    德国食人魔阿明·迈威斯,2001年在网站上发布广告,称寻找一个自愿被杀死并将被吃掉的人。
    要求此人体格健壮,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竟然有个名叫布兰德的人,真的应征了。
    俩人约定在圣诞节见面,然后开始了简直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匪夷所思的罪恶计划。
    麦维斯将布兰德杀害、分尸以及慢慢烹煮、食用的过程,整整录制了50卷录像带。
    在中国,也不乏类似的案例。
    湖南郴州桂阳县曾经破获一宗恐怖食人魔案。
    居住在当地深山坳里的一名萧姓男子,50岁。
    多次挟持、拐带少女回家,奸杀后分尸,再烹煮人肉食用。
    该食人魔甚至热衷于邀请亲友一同大快朵颐,并谎称是山里面打猎所得到的野味。
    经警方证实,至少有四名女性受害。
    静静看着女婴的尸体,夙夜心里充满了愤怒。
    姑且不论她的死因,能做出剜眼、剖心举动的人,根本不能称其为人。
    但这能说明作案人有食人癖吗?
    不,夙夜并不那么认为。
    他想起了曾经轰动全国、至今令许多人念念不忘的n大刁x青碎尸案,又称“1。19”案。
    1996年1月19日,一名负责打扫卫生的妇女,在n京新街口附近的华侨路捡到一个提包,包中用塑料袋装着500多片煮熟的肉片。
    这名妇女以为是谁不小心掉下的,拿回家中,打算食用。
    结果在清洗肉片时,发现其中混杂着三根手指,随即报案。
    很快,尸体另外的部分陆续在n京水佐岗路和龙王山等地被发现,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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