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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少年神探事件簿by淘气骨头-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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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夙夜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沉吟了片刻,低声说:“这个凶手很有意思。”
    “有意思?什么意思?”邵壬不解。
    “你们开始并不认为这几起案子是同一个凶手做的。”夙夜说。
    “是的,”邵壬坦言,“从行凶手法到作案细节,实在是相差得太多了,完全不像是同一个人所为。”
    “所以,从第三起案件开始,他在被害者的身上,留下了标记,向警方宣告自己的存在。”
    “我们分析认为,这是一种挑衅,不少犯罪分子,都喜欢向警方和社会公众发出挑衅的信号,以满足自己的某种变/态欲/望。”
    “你们怎么解释他作案手法的不同呢?”
    邵壬很认真地考虑过这个问题,所以慢慢说道:“事实上,很多罪犯的犯罪手法,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时随地随着心境的不同,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变化。”
    “凶手在被害者身上留下的刻痕呢?你们怎么看?”夙夜继续问道。
    邵壬清了清嗓子,拿出烟盒,抽出一根香烟点燃了,烦恼地狠狠吸了一大口:“数字很简单,代表着被害者编号,那三个英文字母trb,就比较复杂难解。
    嗯,我市东城区有家餐厅就叫这个名字。
    我们详细调查过,无论是餐厅老板,还是餐厅的其他工作人员,跟这一系列的案子,都扯不上什么关系。
    另外,trb还有其它的英文解释。
    譬如,捞雷艇——veryboat。
    老师登记委员会——board。
    战术审查委员会——tacticsreviewboard。
    转子叶片的尾巴——rblades等等,这些都简称trb,我们实在想象不出,到底哪一个才是凶手要表达的意思。”
    夙夜摇摇头,声音低沉地说:“泰德·邦迪。”
    泰德·邦迪?
    这个名字邵壬曾经听说过,努力回想了下:“美国十大连环杀/手之一,被称为‘优等生杀人王子’的那个家伙?”
    夙夜轻轻点了下头:“泰德·邦迪,英文名字theodorerobertbundy,缩写为trb。”
    “你是说,凶手自诩是泰德·邦迪?或者说,凶手是在模仿泰德·邦迪的手法杀人?”邵壬挑了挑眉毛。
    夙夜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而是慢慢说道:“1946年11月24日,泰德出生于佛蒙特州柏林顿的一个单身母亲收容所。
    他的父亲是个飞行员,终其一生都不知道这个儿子的存在。
    泰德的外祖父母,在他的生命中,扮演了父母的角色。
    而他的亲生母亲埃莉诺,则谎称是他的姐姐。
    泰德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外貌英俊,运动方面也很出色。
    他在华盛顿大学读书时,遇到了自己的梦中情人斯蒂芬妮·布鲁克斯,俩人度过了一段非常美好的时光。
    但是,斯蒂芬妮并不像泰德那样全身心的投入这段感情,她认为泰德不够成熟、稳重,不能给她以想要的生活。
    所以在她大学毕业后,毅然与泰德分手。
    这件事,给泰德带来很大的打击。
    紧接着,泰德又发现了自己的身世,知道他一直叫‘姐姐’的人,实际上是他的亲生母亲。
    这让泰德有种被整个世界欺骗、背叛的痛苦感觉。
    从华盛顿大学毕业后,泰德一边学习法律,一边投身政治。
    在事业上,他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曾经出任华盛顿州共和党主席罗斯·戴维斯的竞选助理。
    也就是在这一时期,他重新邂逅了初恋女友斯蒂芬妮。
    俩人很快重修旧好,但是,泰德很快就冷却下来,他对斯蒂芬妮感到无比的失望。
    他清楚地意识到,斯蒂芬妮喜欢的是事业有成的泰德·邦迪,而不是泰德·邦迪。
    这次,他选择了主动离开,毅然决然地和斯蒂芬妮分手,就像斯蒂芬妮曾经对他做过的那样。
    同时,他开始了疯狂的复仇计划。
    从1973年12月开始,到1989年被逮捕、处死为止,他承认共奸/杀了30名女学生。
    但是,警方估计,受害者人数高达百人。
    泰德·邦迪对受害者异常的残暴,甚至凌虐她们的尸体。
    但不是像其他强/暴/犯那样,出于性/冲动的渴望,而是单纯的、愤怒的发泄。
    他憎恨这个世界,憎恨年轻的女学生。”

  ☆、131|3。15 /

夙夜离开人民公园的时候,已经快到十一点了。
    胃部隐隐作痛,头也有点晕乎乎的,他才恍然想起,原来还没有吃早餐。
    刚刚看完那具只能用“惨不忍睹”四个字来形容的尸体,他实在没什么胃口。
    在公园门口的小卖部,买了一盒不知道什么牌子的巧克力。
    剥开铝箔包装,掰了一小块放嘴里,甜腻微苦的味道,在舌尖一点一点化开,说不上喜欢,但也谈不上讨厌。
    不知不觉中,他又想起了欧宇辰,欧宇辰是不大吃巧克力的。
    他虽然喜欢享受,喜爱美食,但是对经过太多道工业程序处理过、加了一大堆乱七八糟添加剂的食物,却没什么兴趣。
    夙夜记得,某年某月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欧宇辰懒洋洋地歪躺在床上,漫不经心地翻着本食谱。
    像是忽然间想起来什么似的,他坐了起来,将食谱丢到一边,冲夙夜微微一笑,快活地眨了眨眼睛:“夙夜,你知道食物本身的初衷是什么吧?”
    夙夜当时坐在书桌旁,单手支着下巴,也在看一本书。
    一本鲜血淋漓的、令人作呕的,插图满是断肢残骸,市面上绝对看不到也买不到的《公安系统内部大案要案内/参》——邵壬拿给他看的。
    面对这样一本内/参,夙夜是绝对没有兴趣跟他讨论食物问题,所以保持沉默。
    “我跟你说,”欧宇辰笑得眉眼弯弯,漂亮的瞳子波光流转,神采飞扬的样子,简直让人移不开视线,他得意洋洋地侃侃而谈,“食物本来是为了填饱肚子存在的。
    但是,越昂贵、越精雕细琢的食物,离它本来的目的,就越南辕北辙。
    你说是不是很搞笑?”
    夙夜想起刚到夙家没多久的时候,欧宇辰跟他讲过类似这种极富有哲理性的话,那次是关于建筑的话题。
    当时夙夜就想,爷爷没有选错人,欧宇辰的确很出色。
    富有蛊惑力的语言,配合金属质感的完美声线,再加上犹如日本动漫中走出来的完美外形,简直就是为了打击别人的自信心而存在的。
    只是可惜了欧宇辰收集的那些建筑模型,都跟兰姐一起葬身火海了。
    想起那个不幸的女人,夙夜轻轻叹了口气。
    不可避免的,又联想起刚刚看到的被害者。
    马路斜对过就是b大。
    今天是国庆假期的第三天,但是也有三三两两的学生,从校门口进进出出,一个个朝气蓬勃、青春洋溢。
    夙夜不难想象,那个在几个小时前惨遭屠杀的女子,本来也有着和他们一样的青春和梦想,却以一种最悲惨的方式,结束了鲜活的生命。
    刚才,邵壬提议让叶子辉开车送他回家,被他拒绝了。
    他想走一走,沉淀下混乱的思绪。
    离开前,他对邵壬说出了自己的判断:“我认为,凶手是男性,年龄在二十二岁至三十五岁之间,身体强壮,衣着整齐。
    家就住在本市市内。
    他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来源。做事谨慎、认真、勤勉。
    熟悉犯罪现场调查的工作,大概是个侦探小说爱好者,或者曾经从事跟法律有关的职业。”
    想了想,他又补充了一句,“凶手的左手手臂或许会有几道抓痕。”
    邵壬诧异地问道:“能说说,你是怎么做出这些判断的吗?”
    夙夜淡然解释:“奸/杀案的凶手为男性,这没什么可说的。
    关于他年龄的判断,是因为凶手的虐尸行为。
    这种行为,表现出他强烈的发泄和怨恨情绪。
    拥有这种情绪的罪犯,一般年龄都不会太小,也不可能太大。
    太小,犯案的时候不会这么冷静,犯案手法不会如此有条不紊,犯案现场也不可能打扫得如此干净利落。
    这个凶手已经做了好几起案子,都是开放式的公共场合,却既没被人发现,也没有一点线索留下来。
    他的心里素质和行为能力可见一斑。”
    邵壬思索着他的话,默默地点了点头。
    夙夜又说,“如果年龄太大的话,他早就应该犯案了,不会等到现在。
    因为这种偏执的、怨恨的情绪,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形成的,需要一个长期积累、爆发的过程。
    就像泰德·邦迪一样。
    还有,参照被害者的年龄,我们也能推测出,凶手应该属于这个年龄区间。
    他憎恨的是二十岁左右的女大学生,那么他理所当然的不会太小,也不应该太老。”
    邵壬再次点了点头。
    夙夜继续解释道,“第一起凶杀案,凶手是从背后,用木棒袭击被害者,不需要耗费多少体力。
    我留意到第二起案子中的被害者,是被勒死的,第三起案子中的被害者则是被掐死的。
    无论是勒死还是掐死,在体力上都必须占据绝对的优势。
    尤其第三名被害者,我看到资料上写着,她是校羽毛球队的队员,身高一米六八。
    这样一个青春期的女生,又经常参加体育运动,她的体力和耐力应该是很不错的。
    所以我判断,凶手是个体格强壮的家伙。
    至于性格和职业,从他打扫现场的耐心细致程度就能看出来。”
    “抓痕呢?你依据什么推测出他左手手臂有抓痕的?”邵壬疑惑地说,“法医尸检的结果,并没发现哪个受害者指甲缝里,提取到疑似凶手的皮肤组织。”
    夙夜看着不远处的槭树林,很慢很慢地说:“那你应该注意到,第三名被害者,就是农业大学那个布衣族女孩,她的双手被锯了下来,丢进了附近的垃圾桶。”
    “嗯。”
    “她的右手食指和中指,指尖都破破烂烂的。”
    “因为是在垃圾桶里发现的,有啮咬过的痕迹,所以,我们怀疑是老鼠干的。”
    “也许老鼠的确咬过她的手指,但也有可能是凶手故意弄出老鼠啮咬的迹象。
    或者,在凶手破坏过之后,老鼠又进行了二次破坏。”
    夙夜清冷的嗓音,滑进邵壬的耳中,让他惊讶而难以置信,毕竟,没有任何证据支持夙夜的猜测。
    像是看透了他的想法,夙夜又解释道,“我之所以会有这个假设,是因为我很纳闷。”
    “纳闷什么?”
    “我们姑且假设被害者和许多人一样,常用手为右手。
    那么在凶手掐住她脖子,想要扼死她的时候,她会本能地挣扎。
    鉴于活动范围有限,她最容易给对方造成伤害的,就是右手在凶手左手手臂上留下抓痕。
    而在做出抓挠动作的时候,主要实施攻击行为的手指,就是食指和中指。
    恰好这两根手指被老鼠啃得破破烂烂,你不觉得太巧了吗?”
    邵壬没说话,但是心里已经有些相信夙夜那近乎匪夷所思的推测了。
    沉吟了片刻,夙夜又说,“还有件事儿我想不通。”
    “哦,什么事儿”
    邵壬这么一问,夙夜再次露出犹豫的神色:“凶手很谨慎,很狡猾,并不想被逮到。”
    邵壬心想,废话,哪个罪犯想被逮到?
    夙夜接着说道,“警方开始并没有意识到这几起案子是同一个凶手所为。”
    “是啊。”邵壬有点惭愧地点点头,“我们的确是失误了。”
    “我的意思是……”夙夜轻声说,“让警方误会下去,不是对他更有利吗?侦破反向压根就错了,对他来说,不是更加安全吗?
    那么,他为什么要故意留下英文字母和数字编号,提醒警方要并案调查呢?”
    “我说过啦,也许他是在故意向警方挑衅,就像开膛手杰克,喜欢寄信给新闻媒体,宣告自己的存在一样。”邵壬说。
    “可是,你别忘了,他模仿的不是开膛手杰克,而是泰德·邦迪。
    其实,只要他持续犯案,用不了多久,即使他不刻意提醒,警方也会把几个女大学生被奸/杀的案子,联系到一起的。”夙夜反驳。
    邵壬皱起了眉头:“你的意思是……”
    “我感到,他很急切,唯恐警方错认为,凶手不是一个人。
    他现场处理得很干净,表示他不想被逮到。
    但他又不愿意警方分散侦破方向。
    这看起来实在很矛盾。”
    邵壬沉吟,夙夜说得有一定道理,对凶手来说,警方的调查,误入歧途才是对他最有利的。
    那么,他的故意提示,就很值得琢磨了。
    跟邵壬谈完后,夙夜就独自离开了。
    已经将近晌午了,天空还是阴沉沉的,铅灰色的云层,密密匝匝地笼罩着大地。
    有风吹过,便感到深深的寒意。
    头顶的树枝,哗啦哗啦作响,在凄凉的秋风中,瑟瑟发着抖。脚边的枯叶,打着旋扬起再落下。
    马路上空荡荡的,没有什么人。
    夙夜慢吞吞走着,他想,凶手是不是也是经过这条道路,来到公园的呢?
    他是怎样在众目睽睽之下,泯然融入芸芸众生,不被任何人留意到的呢?
    ***

  ☆、132|3。15 /

回到夙家,已经错过了午饭时间。
    姜白一边给夙夜摆上饭菜,一边说:“十点多钟的时候,宇辰少爷打电话找您来着。”
    夙夜的手机被叶子辉打没电了,后来叶子辉又把电话打到座机上。
    夙夜听说他在门口等着,急匆匆跑了出去,连早饭都没顾得上吃,当然是把手机忘得一干二净。
    没想到欧宇辰居然会找他,夙夜的表情没什么变化,但是他夹菜的动作,稍微停顿了下,问道:“他说找我什么事儿了吗?”
    姜白将手中的盘子放下,毫不在意地说:“应该没什么要紧的事儿,我跟他说您出去啦,宇辰少爷说那就算了,听他口气,挺轻松的。
    后来我还问他,是不是等您回来以后,给他回个电话,他说不用了。”
    那就是真的没什么事儿了,可是想到自己竟然错过了欧宇辰的电话,夙夜多少有点失落。
    把饭菜都摆妥以后,姜白跟夙夜打了声招呼,说他去忙别的了。
    看他左脚似乎还有点不大灵便,潜藏在夙夜心底的疑惑,又开始蠢蠢欲动。
    姜白是什么时候来到夙家的呢?他试着回忆,大概是四个月前,蔡瑛妹离开以后。
    想起那个叫蔡瑛妹的女孩子,夙夜难得的,对欧宇辰有了点小小的不满。
    夙家本来就没有几口人,兰姐过世后,里里外外的家务活,就一股脑地统统交给了洛梓洋和忠叔。
    虽然他俩并没有抱怨,但是的确忙得脚不沾地。
    欧宇辰瞧在眼里,也觉得不落忍,在跟夙博罕煲电话粥的时候,就顺便提议再雇个打杂的工人。
    夙博罕向来对他言听计从,当然不会反对。
    家里有不少需要洗洗涮涮的零碎活儿,现有人口都是男人,当然是找个女人更适合,心思也更细腻些。
    欧宇辰还是很慎重的,找了家口碑很好的劳务公司,在他们推荐的几个人选当中,精挑细选了一番,挑中了蔡瑛妹。
    蔡瑛妹年方十九岁,长得并不算漂亮,但是一双漆黑的眼瞳水汪汪的,清澈得没有一丝杂质。
    配上纤长翘挺的长睫毛,小麦色的健康肤色,和略显丰满的身段,也算是诱惑力十足的年轻女孩。
    和柔弱的外表不同,她是个性格很刚强的女孩子。
    蔡瑛妹七岁的时候,她的父母离婚了。
    本来她判给母亲抚养,但是母亲很快改嫁,将她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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