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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农村的死法-第4章

小说: 农村的死法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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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良心的东西,孝顺不?   
  报应!   
  前世造的孽。   
  凡我所知道的,仅以上所写的而已,亲眼所见的也唯有自己当时能见的好奇了。如果说在“行将就木”的时候,让我说一句公道的话,那么我只得受到良心的谴责了。   
  啥东西,总会有报应!   
  如此而已。      
五、儿子们给死去的父亲的丧事的大顺   
  1   
  这儿要写的是我亲身见证过的“丧事大孝顺”。幼时,上小学时,露天电影还十分盛行,村上的人也喜欢看,即使走上十七八里路,打个火把也愿意。   
  然而我在这儿要写的“丧事大孝顺”便与这露天电影有关了。我直到现在也弄不明白为什么那儿子们偏要让死去的父亲在别人的欢笑声中享受他们的孝顺。我弄不明白,恐怕村上的许多人也弄不明白。   
  那家人有钱,手头也宽裕,放几天的露天电影当然不在话下,可问题是人家看电影总不至于哭,而且,电影是那样地诱人,丧事是大可让人家忘去的。   
  七天的道场是吓人的,不仅道士遭罪,死人也遭罪。死了人,入土为安,可是七天的道场没完,死人还得供奉在家里,整天整夜地享受道士们的锣鼓声。   
  本来,在我们那儿,一个生产队死了人,要去吊丧的人也大都是同一个生产队的人,其它生产队去人,除非人家与死者家有非常好的关系,否则是不会不请自到的。   
  然而这一回不同了,全村上下十五个生产队,每个生产队都有人去,而且都是在晚上,打着火把,三五成群地去。去,不是吊丧,也更不是送上点东西,给死者打个躬,叩个头,而是看电影。   
  我现在记不起了那时所看的电影的名字,但是每晚的每一部电影,我及村上的许多人都是看了的,而且还时不时的发出叫好的欢呼声。   
  死人呆在家里,在棺材里躺着,如果他泉下有知,或者他阴魂不散,我——我不清楚会发生什么,他会报复,变成恶鬼,找欢呼的人算账。那时,我胆子小,在看电影时总想着鬼魂的出现,怕由于自己的幸灾乐祸而被鬼魂拉去。我不便笑出声来,但是实在忍不住的时候便也会随着众人大笑起来。   
  屋里的死人,因为睡在棺材里,眼睛也是紧闭的,不会死不瞑目,那时——我这么想。因为这么想,头天晚上的顾虑便在余下的几个晚上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将大笑,让笑声陪伴死去的英灵。   
  2   
  那死去的那人姓唐,因为他是上了年纪才死去的,而我在那时也才十岁,所以他叫什么名字便无从知道了。   
  本来在列这《农村的死法》的提纲的时候,或者早在去年的8月份,我定下心来要完成这篇《农村的死法》的时候,便想一定得写真人真事。我曾想过去问一下年长的人,那死去的人到底叫什么名字,他们的历史到底如何,然而我终就是没有去问的,因为我知道,时间久了,年长的人也会把死去的人忘掉。   
  寒假有近四十天的时间,可以说长,也可以说短。长,无非是因为我比我的朋友后开学;短,无非是因为一个寒假很快没了。   
  我曾经去打听了一下老蒋老师的全名,但很可惜,不善于作社会调查的我没有打听得到。后来,也就是在写序的那个夜晚,我下定决心,《农村的死法》还是得处理一下,死去的人已经死去,而且也过去了好多年,而活着的人都还活着,真实的人和事,于我,我还害怕得罪了活着的而死去的人,因此,在写序的当晚我便定下了一个原则,即:   
  此文以写实为主,只不过得将真实的人和他们经历的事稍做处理,使其不得贻害活着的人,包括我自己。   
  好了,原则定了下来,我便少了一份活儿,大可以按照我的记忆及他人的记忆来写了。姓唐的那人死的时候已有七十四五岁了。生前,我不认识他;生后,我也不认识他——死人的魅力怕赶不上电影对那个年代的活人的吸引力,尤其是小孩子,更是闹着非去不可。   
  屋里的道士们照旧的诵经打鼓,口中念念有词,却不见得旁人听得懂,听得明白。一会这,一会那,好像死人的钱的确比活人的钱更好赚一样。   
  我照旧地看电影,虽然站在较前头,但是人小,个子矮,大人们站在前面,还得努力地使目光绕过他们的身体,投放在幕布上。   
  小伙伴们与我一样,但是由于大人们的特殊及我们的特殊,所以吃多了亏便知道了往前挤,挤到幕布前面,或者往树上爬,往凳子上站。   
  电影十分精彩,人群中时时传出欢呼的笑声,称好的叫声。一部电影结束了,或者电影放到中途必须得换带,这一阵子,即使只有三五分钟,痴迷的电影迷们也会抱怨放电影的怠慢。   
  “怎么搞的,早不弄好?”   
  人群的不安,即使是在夜晚也不压于白天里干活的那股劲儿。   
  “来快点,怎么搞的?”   
  放电影的也的确有技术,很快便使人群安静了下来,而人群的注意力也很快或者说是马上投入到电影上了。   
  一个晚上大约得放两部半电影,我记得是。一部电影要放两个小时左右,两部半电影便需要足足五个小时,每天晚上从六点半开始放,一直放到十二点左右。   
  我现在记不清楚那时的看电影的人是如何的兴奋,如何的高兴。但是那姓唐的孙儿孙女的十分兴奋,十分高兴——他们不仅没有因为爷爷的死去而伤心、流泪,反而因为父母们的对爷爷的孝顺而与他人一样高兴,是人性么?人的本性便是自私的么?祖辈到孙辈也不过间隔了一代,难道祖孙关系就真的跨越了二万五千里了么?我不清楚,即使在那个时候我也认为理所当然,但是到了现在,发觉自己的天性竟那样的坏的时候,未免感到羞耻起来。   
  3   
  每晚的十二点,是人群开始散去的时候,也是电影放完预定片子的时候,更是道士们和守夜的人吃午夜饭的时候。沉了迷的人们不想离去,睁着眼睛,死死地盯着白茫茫的幕布,像是在乞求放电影的继续放下去。   
  人群渐渐地散了开去,放电影的院坝顿时通亮了起来,是人们点着火把让院坝在一天的结束时“回光返照”的,也更像是阴间的鬼魂在空气中游荡,时刻准备着离去的人们的死去,他们好到阎罗王那儿交差。   
  恋恋不舍的人总喜欢等待奇迹的发生,我也是,与我一道去的小伙伴也是。众人渐去之后,稀疏的“游尸”就只有等待奇迹的人了,包括我,也包括小伙伴。   
  那时正值秋冬交接之季,虽然算不上好冷,但是十几年前的秋冬交接绝不会比现在的秋冬交接暖和。身上穿著一件与身高极不协调极不搭配的棉衣,而且是大人们的蓝布棉袄。棉袄没有比身高还高,但是穿在身上却使整个人像一件挂得不高的棉袄。因为穿衣较多,所以能够感觉得到冷的便只是手、脚、鼻子、脸和耳朵了。   
  我及其它的小伙伴因为不想离去,但是又不能再看电影,所以就跑到桌上,与道士们及守夜的人一起吃午夜饭。午夜饭是十分简便,仅比平常的早饭丰盛,吃完午夜饭,即使我及小伙伴们都不想离去,也非回家不可,一阵子小跑,很快便回到了自己的家。   
  夜似乎应该这样地结束,一天也似乎应该到此为止,该睡觉的时候也应该往被窝里一钻,双眼一闭,马上就睡着了。然而,电影的引诱,死人的可怕,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往往显得更让人兴奋而且害怕。   
  我不敢入睡,即使自己希望忘去电影的精彩和死人的可怕,但是也不能克服,直到有一个时候,自己在不明不白中,进入梦的境界,夜的归宿。而这,现在想起来,不也正是死的最高境界么?   
  4   
  连续一周的电影,村上的人可高兴惨了。少睡点觉是没有什么的,早上起床晚一点便可以补上了。而我及与我年龄相仿的人却没有大人们那么幸运,晚上的电影一直放到12点过,早上七点左右还得起床吃饭上学,懒腰一伸,就是起不了床,父亲母亲都喊起床啦!不早啦!可是作用不大,逼得没办法时,起床脸都不洗,吃两三口饭,背上书包,一两分钟便跑到了学校,坐在了教室里,等待老师的到来。   
  固然在那时,由于我还在上学,没有放假,头一两天晚上去看了电影,父母亲也没说什么。因为他们知道,看电影的机会是很少的,即使那时每一年学校都会组织孩子们到镇上的电影院看一次,但是那也是少得可怜的,可是过了两三天,父母便不大准许我去看了。同时,其它与我年龄相仿的伙伴们也遭到了与我一样的禁令。   
  禁令是有的,便是说什么也不能让你去。可是禁令有用么?当然也不能说无用,胆子小的伙伴们便听了父母亲的话,没有去。   
  然而胆子大的伙伴还是照样去,父母先去,父母去之后,便从床上爬起来,穿上衣服,找上同伴,照样地去。而那时的我,也照样地被精彩的电影吸引住了,也如同小伙伴,父母亲一去,飞似的去看了。   
  电影还是照看,而且每一部都是看完了的,只不过在之后的几天,每晚回家一定得赶在父母回家之前罢了。   
  死去了人,尤其是在电影的陪衬下,很可怜。死的人也不见得怎么让人同情,且为其痛苦,悲伤。看电影的人们像是忘去了死的人,而死了人的那家人也像是没有死人,除了几个道士及十几位头戴孝帕的人,好像死人的气氛也不怎么浓厚。   
  放电影的院坝一角,自从开始放电影的那天开始,每天都有几个做灵房的人。开始两三天,那几个人都在划篾条,只把灵房的大致结构扎了出来,而其后的几天,五颜六色的纸裱了上去,直到最后一天,灵房的美轮美奂终于呈现在人们的眼前了。   
  且不说那灵房有多么漂亮,活着的也不一定享受得起。村上的有些人说,比刘文彩的大庄院都还要好看。当然村上也根本没有人去过见过刘文彩的大庄园,但是可以想象要做出那样的特具规模的灵房非花上一大笔钱不可,所以村上的人说,   
  “唐老太爷这回就真该享福了,活着的时候吃多了苦,死了也该享受一下了。”   
  我不知道村上的人说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谁也不能把这话理解成一个意思,不同的人,他说这话有或褒或贬或认同或讽刺的意味。   
  我实在是见识不广,应属于孤陋寡闻的那一类,以至于直到今天,现在的这个时刻,都还没有再一次见过那一次所见到的金碧辉煌的“大庄园”。   
  在埋葬了唐老大爷的当天晚上,道士们选出了一个吉时,而这吉时便是烧灵房的吉时——灵房只有烧掉,唐老大爷才可能享受得到。的确;唐老大爷也够幸运的,村上有谁能够在死之后都还有那么大的福气。   
  烧灵房的地点是在一块荒置已久的地里。灵房也够大,那块荒地也的确不够大,居然刚好合适。唐太爷的几个儿子请人搬了许多的火纸到灵房的内外,直到把灵房都淹没了。   
  第二天早晨,天亮不久,唐老太爷的儿子们便去看父亲去收没有,左看右看,还拿着电筒,终于发觉黑色的灰烬上有猪的也有说是狗的脚印。   
  谢天谢地,唐老太爷终于还是要了儿子们的孝顺,那脚印便是见证;然而我没有亲眼看见。我曾见有几次在人家烧了灵房的第二天早晨去看黑色的灰烬上是否有脚印。的确,很奇怪,也不知为什么,总有一些让我诧异的事儿出现,每一次去看都有意外的惊喜。   
  5   
  人死了,在我们那儿有一种说法,这说法便是,即使那个人在世的时候修了很多的正果,来世也不会变作——作为人而存在。   
  我相信,我们那儿的这一种说法,几次亲身的验证便是证明——我一次也没有见过人的脚印会出现在燃烧后的灵房,火纸的灰烬上。   
  唐老太爷的来世,大概只有作猪,作狗。他的儿子们去看,据说还说了一句,爸,来世您老还是我们的爸。   
  的确,按我们那儿的说法,唐老太爷的儿子死后,即使轮回转世也不可能做人。然而我想,即使作了猪狗也像是对他们的绝大的宽恕。   
  七天的露天电影是余味未绝,村上的人也在那之后的几天继续谈论着电影里头的精彩,一点儿也不觉得那几天的电影放得不是时候。   
  我也是,   
  做牛马畜生也不为过。   
  我想。      
六、想死死不成,而最终还是死去了的老夫难妻   
  1   
  如果我有幸,在将来,我希望有一位能够陪伴我到老的伴侣。当然,这仅仅是我的希望,我的相貌是如此的丑陋,以至于天蓬元帅都比我长得帅气;我的德行是如此的浅薄,以至于齐天大圣都没有我胆大,敢有如此的希望。   
  我见过一些可以称得上的恩爱夫妻,但是亲眼所见的仅仅是表象,而且在他们之中,我也只是凭着感觉在说他们是恩爱夫妻的。没有更为确凿的证据,我仅能够说,他们可能是恩爱的夫妻。   
  人若到了老年,有老伴陪着,有儿孙儿媳伴着——这,当然算得上幸福,但是有多少人能够享受到这种幸福呢?尤其是在农村,我敢说,即使有《二十四孝图》的那些真实人物来也未必会是个大孝子。   
  年轻的时候,我们有力气,朝气蓬勃。可是到了老年,做什么事都不太随意了,凡事都希望有人照应。   
  人若到了老年,失去了老伴,固然是不好的事。可是生老病死仍是自然规律,谁也免不了一死,好像惟有死才会有真的归宿。   
  在自然界,死的概念是普遍的,在世上呆了太久,生活了太久,相反会觉得无聊。我知道在人类的思维里,只有人才会有意识,有观念。但是,我想要问的是,难道仅仅只有人才是自然界的一员么?以人的标准去衡量自然万物,我不敢说这样的做法不对,但是我敢说,这样的做法也不怎么有理,高明。   
  人是有感情的,也难怪古时的中国人都希望儿孙满堂,四世同堂。现在,不可能有儿孙满堂的景象出现了。四世同堂倒还可以存在,可是我现在不是写这儿孙满堂、四世同堂的事。儿孙满堂,四世同堂,又有什么用呢?如果儿媳、儿孙都不孝顺,要那么多的子孙又有什么用呢?   
  中国人历来向往大同社会,以为大同社会便是美好的社会。可惜时至今日,中国人的向往也仅仅是近了,近了。仅仅是向往再和往大同,如此而已。   
  《礼记•;大同》篇中有云: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之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必谓大同。”   
  当然,在《礼记•;大同》篇中的大同,与后世的大同略有差别,然而“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却是历代德行渊博者所提倡的。   
  在农村是不太讲究礼中的礼的,因为长期以来,礼不下庶人。农村是俗,也即礼的一种变调,习俗罢了。我没有必要用礼的礼来约束定格的农村的俗。然而在现今的农村,俗的转变却实在令人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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