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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旃罗含-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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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赫拉远了细看,说道:“翡翠,是你啊。”
    那人弱柳扶风一般,微展眼眸,说:“呦,是澄哥哥呀,这么巧,撞到你怀里去了。”说着便笑了起来。
    沈赫见她要往外走的架势便问道:“这么早就回去了?”
    这个被沈赫称作“翡翠”的“女人”娇嗔一声,说:“还不是我家的死鬼,招魂一样,短信一条一条地叫我回去。家里死了人也不用这么赶着我往死里催啊,”说着嫣然一笑,“你慢慢玩吧,我先走了。”
    才走出几步又回过头来,盯着宋晓君前后睨了两眼,咯咯一笑便款款地抽身去了。
    这里沈赫两人踏进墨漆大门,刚转过影壁屏风,便听见响声震天动地。
    宋晓君上下顾盼,飞盏流光,珠环玉绕,尽是他不曾见过的场景,心里暗暗生怕。
    看着一圈围院场地不大,人却着实不少,三五作堆,六九成双地聚在一起,也有扭动着腰肢随乐舞动的,也有端着酒杯谈笑风生的,说到开怀便摇然大笑。
    宋晓君随沈赫走到哪里,便有眼神跟着他们转动。有人搭讪沈赫,他微笑着脱身。又有人走上前来堵着宋晓君的路问他要电话号码,他避又不是,留也不是。还好沈赫看见了,走回来,拉起宋晓君的手,笑微微地把他带开,嘴里说着:“小朋友跟紧点,人多别走丢了。”
    电子音乐揉杂着摇滚的声音一齐胀动,震得人心口砰砰乱鼓。走进内间,只见吧台座前的位置有个人正朝着沈赫的方向径直喊道:“阿澄,到这边来!帮你位子留好了。”
    宋晓君顺着沈赫的目光看去,吧台边坐了个头染黄发的男孩,正高举着左手挥摆不止。
    他们挤过舞池里的人群走上前。这男孩身边留了两个高脚的座位。
    两人侧身坐下。吧台内的侍应微笑着问:“帅哥要点什么?”
    “金汤尼。”沈赫回答道,一边转身问宋晓君,“你要什么?”
    “随便。”
    沈赫便点头对侍应说:“来两杯金汤尼。”
    坐在身旁的黄发男孩笑盈盈地看着他们俩,等点好酒水,便开口问道:“你就是宋晓君?”
    “是。”宋晓君也报以微笑,只是多少有点拘谨。
    “我听阿澄说起过你。今天总算见到了。你几岁?”
    “十八岁。”
    “我也十八岁。我叫‘金金’。哈几米马西代。”
    宋晓君愣了一下:“什么?”
    沈赫笑着拦他:“你理他呢,学了两天日文就成个东洋鬼子了。你别信他有话没话一车乱说。他今年二十一岁了,哪是什么十八岁。读日语的,大学三年级。大名叫王鑫,三金‘鑫’,圈子里的人都管他叫‘金金’……”
    金金在边上一听便急了,忙上来堵沈赫的嘴说:“谁要你这个‘户籍民警’在这里帮我报家门。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都说出来,我跟人家小帅哥是初次见面哎,你帮我留点神秘感好不好。”
    宋晓君听了他这两句话不禁笑了起来。
    不一会儿,酒水送上,是两杯略带刺激的澄净液体。宋晓君才一沾嘴唇,舌头便哆嗦了起来,把酒杯放回桌上。沈赫看见便问道:“不好喝?”
    “不是,”宋晓君抿了抿嘴唇说,“只是以前没喝过,感觉怪怪的。”
    这时乐近中烧,正播着最火热的曲目,舞池上下晃作一团。
    金金凑过来问道:“宋晓君,去跳一支舞怎么样?”
    “我不会。”宋晓君尴尬地应道。
    金金耸了耸肩,旋即一笑说:“那我自己找搭子去了,帮我看好位子。”
    宋晓君转身看向舞池。一众人群仿佛到了世界末日一般,舞得惊心动魄。宋晓君忍不住左手的指节也随着乐曲的旋律在桌子上轻轻地敲打起节拍。沈赫自顾着喝酒,不管身后莺莺燕燕,唐歌宋舞。
    忽地一只手掌拍到他的肩头。
    未及转身,就听见说话声音:“喝得痛快啊,来了也不先到我这里报到一下,就坐在这儿一个人享受起来了。来,来,来,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沈赫回头笑道:“是段哥呵。”
    宋晓君早见到这个戴金丝边眼镜,板寸平头的男人了。等他走近了,拍打沈赫的肩膀说话,宋晓君又细看了看,只见他单薄的眼皮,刚毅的脸型,眼神短促有力矍铄果敢,说话的时候底气十足。听着就让人觉得心头一震。
    沈赫微笑着说:“近来生意行情日见看涨,这屋子快塞不下,看来要开分店了。”
    段哥哈哈一笑说:“托你吉言了。”说着伸手搁在吧台上打了个响指招呼侍应:“再来杯好的,这边。记在House帐上。”
    酒杯端上,段哥注意到了沈赫身边的宋晓君。
    便问:“你的朋友?”
    沈赫笑了笑,引见两人,说道:“介绍你们认识。这位是段哥,这间酒吧的‘大掌柜’。这是宋晓君,我新近认的弟弟。”
    段哥仔细看了宋晓君一眼,然后对沈赫说道:“ 你们俩长得还真有点像。不告诉我是认的,乍一看倒以为是你亲弟弟了。”说着嘴角一扬笑了起来。
    宋晓君不知怎地,听到这话竟红了脸。
    段哥见宋晓君有些怯,便主动问道:“还是学生吧?”
    “是。九月份开学就要念大学了。”
    “什么学校的?”
    宋晓君犹豫了一下,没有直接回答:“录取通知书前两天刚收到。我念的是德语系。”
    段哥淡淡一笑,说:“语言系的学校……好像和那个谁是一样的。”说着眼望沈赫,像是一时想不起要说的人是谁。
    沈赫往下接道:“你是说金金吧。没错,他读的是日文。”又面向宋晓君,“看来你们俩以后要作校友了。”
    正聊着一圈舞曲结束,金金浑身热气腾腾地跑了回来,伸出胳膊把手肘搭在沈赫肩上问道:“说我什么坏话呢?”
    段哥笑道:“数你鬼灵精怪,耳朵最尖。”
    沈赫抬起肩膀,推开他,道:“这一身的臭汗还往我身上蹭。快躲远点。”
    “去你的。我还没嫌你臭呢。”金金不以为然地拿起桌上喝了一半的饮料“咕咚咕咚”几口吞下。这时下一段舞曲开始了,调音台的DJ正在调节气氛,不停地玩弄音乐节奏和灯光配合上的技巧,很短时间就把整个场子的情绪煽到了高潮,舞池内外一片百花齐动,声潮澎湃。
    宋晓君像是突然想起什么,慌忙左右问道,“现在几点了?”
    段哥抬腕看表:“十二点半。”
    “我该回家了。”宋晓君认真说道。
    “那我送你。”沈赫边说边随着宋晓君站起身。
    门口玻璃影壁转角处还有源源不断的新客,十二点一过酒吧的生意才刚是个起头。金金诧异道:“这么早就要走了?”
    沈赫望了他一眼说:“人家是正经学生。家里管教很严格的。都像你似的成天野在外面没人管那还了得了。”
    金金听了这话倒也不生气,冲沈赫做了个鬼脸,故意搭拉着宋晓君说道:“像我这样的家伙自然是没人疼没人爱的了,野在外面死了都没有管。你是个好福气的,晚回家了还有人作‘护花使者’。告诉我,上哪儿找来这么个懂得‘怜香惜玉’的好人作哥哥,改天也帮我寻一个吧。”
    宋晓君明知他指桑骂槐,话里话外都是冲着沈赫去的,但是脸上仍不免有些尴尬。
    沈赫拉起宋晓君,轻声耳语道:“别理他,我们走吧。”回头对段哥告辞:“下次再要有什么好玩的叫上我。我带我弟弟一起来捧场。”
    “好啊。路上当心。”
    两人到了门外拦下一辆出租车。司机翻倒记价器,踩下油门。汽车飞快开动起来。
    沈赫笑着问道:“段哥说你和我长得像。你觉得像吗?”
    宋晓君看了一眼身边的沈赫,想了想,答道:“不像。你笑起来的时候有酒窝,我没有。眼睛也不像,虽然都是双眼皮,但你的是内双。整个脸架的形状差别也挺大的……”
    还要往下说,却发觉沈赫笑而不答,好像压根也没打算比较有什么具体的不同,只是随口一问,哪想到他就有板有眼地作答起来,不禁莞尔。于是宋晓君笑了笑便也止住了。
    汽车的收音频率正播放着电台夜间的点歌节目。声音有点茫然。 路灯飞晃,宋晓君无意中瞥见沈赫的脸颊上有一道红印,像是被什么利器拉出的伤痕,便问:“你的脸怎么了?”
    沈赫侧过头,隐在黑暗里,回答说:“没什么。”
    宋晓君禁不住好奇,接着问:“像是个伤口,被什么东西划开的吧?”
    沈赫低沉着嗓音,仍是一句:“没什么。”
    宋晓君不好再问下去,转回头,眼睛望向窗外,视网膜上还有刚才灯红酒绿的残印。耳朵里喧躁的声响也似断未断。
    不一会儿声与色就都消散了。灯酒霓虹最终化成了一缕清风,合眠在晨曦未明的露水里,静如旷野。
第四章
    (四)
    每一段不同的生活都有一首独特的“背景音乐”。
    大街小巷的音像店里耳熟能详的旋律被反复播放,有些歌今天唱完明天就忘了,有些歌曲传唱了一段时间,终究还是被锁进了仓库。曾几何时在耳畔嘴边进进出出的曲调,能够回想起来的究竟还有多少?
    偶尔撞入心里的小小一截歌词被真正体会到的人收藏在了记忆里,从此不再愿意与人分享。
    当一首歌成为“背景音乐”的时候,就会在做着什么认真细致工作的同时,不知怎地就把它哼了出来,唱完之后还不觉得,等意识到怎么又在唱这首歌的时候,才有些许的惆怅。
    流行音乐的新旧替换总是让人感到应接不暇。宋晓君有一段日子迷上了“羽·泉”的《彩虹》,空闲下来就一遍遍地听,不知疲倦。
    “爱了就别伪装,迷失了也别彷徨。不管未来怎样,你都要保持坚强……”
    临近暑期结束,宋晓君就要去大学报到了。
    他手揣着录取通知书,坐在公交车上一路向城市的东北角驶去。车厢外壳装裹着的是NBA篮球赛的广告宣传口号。
    “I love this game!”
    时节已过立秋,天气依然燥热难当。校门前宽阔的马路上,有两排绵延而去不见尽头的银杏树。夏尽未秋是她们最美的季节,暖风乍归,一身嫩绿换作翠黄,十分招摇而欢快地舞动着。
    宋晓君深吸了一口校园里的清新空气,四处的景致透着说不出的新鲜惬意,周围擦肩往来的全是一张张青春的面庞。
    暗红色的香樟树叶间或飘落在脚跟边,宋晓君忽然有种熟悉的感觉。是不是所有的故事其实都有过预演?草稿合格以后便接受一次彻底的洗脑,然后集体重来。每迈出一步都经历了无数次的彩排,可是却没有任何改过的机会,错了的依然还会再错。
    倘若真是这样,那么每个人只需踏着自己既定的道路,心如沉石,目无暇给,一路前行就可以了。不用在意身边太多的枝蔓波劫。
    然而宋晓君毕竟还是不太确定自己现在走的路是不是自己真的必须要走的路,所以困惑在所难免。他可以选择,但却不能比较。
    有的时候近在咫尺的东西反而看不清。一定要等走远了,错过了,回头了,才跌足叹道:“哎呀,原来是这样。”
    校园里人群熙熙攘攘,不时还有车辆过境。
    正走着听见后面有个声音喊叫:“宋晓君!”
    宋晓君回头搜索,不知是谁在叫自己的名字。
    嗓音加大了分贝:“宋晓君!”
    人头攒动,一只手掌在跳跃挥舞,宋晓君定睛一看,只见一头金光灿灿的黄发在太阳底下格外显眼。
    是金金正推着一辆轻型摩托车向这边走来。
    “你也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吗?”金金还未走近,就已经喜形于色,开口问道。
    “是啊。大一的新生,今天是报到的第一天。”
    金金把摩托车定住,撑脚架放在地上,兴高采烈地说:“真好。那以后就是校友了。”
    宋晓君见金金这么热情便也面带微笑与他攀谈起来。宋晓君仔细看时,发觉金金笑的时候嘴里露出一对伶俐娇小的虎牙,衬着浅粉红的嘴唇、太阳底下稍稍泛白的脸颊、金光灿灿的头发,一笑起来倒也十分可爱。他把视线从金金的牙齿上移开,问道:“你这是要往哪里去?”
    “你们‘新人’一到,我们这些‘老人’就都要搬家了。这是赶着去换寝室楼呢。”
    “学校真大。你们熟门熟路的到哪里都方便。我这初来乍到的,就怕一个不小心迷了路。”
    金金扬动眉毛:“你要往哪里去,告诉我,我来带你。”
    “不用了,今天事都办得差不多。我这就要回家去了。”宋晓君惦念着姐姐晚上不回来烧饭,自己得早些回去亲自下厨。
    “也好。等开学了再见,那时我再细细地带你转两处好玩的地方。”金金一边道别一边发动摩托,跨腿翻身骑了上去。
    一回头湮没在人群里,一点金黄转了两个弯就从视线中消失了。
    校园广播开始播放点播歌曲的节目。男主持的声音青涩甘嫩,却故作老成地说道:“盛夏时节即将结束,度过一个漫长的暑假,我们再次回到校园。新的一个学期又要开始。今天先送上我们电台的第一道祝福。这首点播歌曲是由文学院的匿名男生送给同班女生冯颖颖的。他在信里这样写道‘我想你应该猜得出我是谁,听到这首歌希望你能明白我想对你说的话’。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这首庾澄庆的《情非得已》。”
    一阵切换音过后,歌声便如水波般荡漾开。金金脚下的车轮转动着昏然欲睡的韵律。歌曲唱的是一见钟情的故事。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眼睛。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挥散不去。”
    金金的眼睛被太阳照迷了,车子怎么也骑不快。歌里的意思飞入脑海,却半点不能引起他的共鸣。金金从来不会对感情有这种如痴如醉的状态。他是个含着金汤匙长大的男孩,爸爸是政府机关的要员,从小锦衣玉食,把他一路培养到进大学。生活上的养尊处优让他对任何东西都提不起精神来,没有什么是超出他意料之外可以让他感到惊喜的。包括爱情。别人历尽波折才能得到的东西,他总是唾手就能获得。因此他的眼里所有事情都应该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他的“司空见惯”比起沈赫来少了一分冷漠,更多的是一种玩世不恭。
    在金金看来,和喜欢的人在一起,目的仅仅是为了快乐。除此之外,其他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所以他一直都觉得,情侣之间感情的投入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合则聚,不合就散。在他而言,只有游戏的心态和快乐的感觉是最重要的,其他怎么样都无所谓。
    这就是他对爱情的全部理解。
    这种想法由来已久,不知道根源起头在哪里。
    也许事情可以追溯到和他第一个上过床的男人。
    如果从头想起的话,其实已经记不清那个男人的脸了。
    然而要是稍稍多用一点时间,金金仍能大约回想起整件事的来龙去脉。那是他高中一年级时候的事情。
    那时金金的家里虽然有钱,但爸爸教育子女却很有原则,从小不让他胡乱花钱。
    金金看中了一双名牌的运动鞋,好说歹说也劝不动爸爸帮他付帐,索性只能从自己早饭点心的钱里扣存。可是悬殊实在太大,无论如何也凑不满买鞋所要的数目。
    放在别的孩子身上说不定也就算了,可偏偏金金打小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混世魔王。父母不给就自己去赚。什么没听过的事都敢做。
    也记不起是通过什么途径碰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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