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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读书岁月 作者:姚梦-第12章

小说: 读书岁月 作者:姚梦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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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悲的是,亚瑟偏偏相信自己就是那个人。而且,亚瑟穿上的盔甲,就是蒙泰尼里赐予的学识、道德和信仰。蒙泰尼里像海洋女神忒提斯一样亲手为儿子穿上火神的盔甲,然后等来阿喀琉斯的死讯。 
  蒙泰尼里不是那种胆小怕事的小人,也不像苏联电影里描绘得那么阴沉猥琐。用一个通俗的标准,他是一个清醒的人,但只求独善其身。当教会的丑恶和奥地利的凶残像国王的新衣一样走街过巷的时候,蒙泰尼里没有勇气做那个一语道破的孩子,也不会干皇室裁缝的龌龊事。 
  蒙泰尼里也不是一个没有坚持的人,在教会里,他还是改革派的代表人物。用他自己的话来说:   
  〃我毕生反对高压政策和残暴〃,〃我一直都不赞同各种形式的死刑〃,〃强烈抗议设立军事委员会〃,〃我所拥有的影响和权力都用于布施慈悲〃,〃至少我说的都是真话〃。 
  蒙泰尼里给自己设了一整套逻辑和退路。如果反对高压政策的残暴不行,就退而争取取消死刑,再不行就抗议军事委员会,还不行就布施慈悲。如果所有的行为都不能成功,那么至少,他说的都是真话。 
  遗憾的是,对于蒙泰尼里这样的人物而言,这个底线有些太低了。过低的底线很容易造成人物的平庸、消极和懦弱。这些影响反过来会成为一种借口,诱使人放弃底线。   
  蒙泰尼里生平只放弃过一次底线。在亚瑟出生的问题上,他撒了谎。这个谎言成了压垮年轻亚瑟的最后一根稻草,也封闭了蒙泰尼里和外界的最后一点牵连。接下来,他过了十三年理想化的生活,外表仁慈内心痛苦,他真正成了受难基督。 
  十三年之后,另一个受难基督出现了。牛虻带着他特有的尖锐和苦难的历程,来到这个令人昏昏欲睡的小城。如果说蒙泰尼里的苦难是由内而外的,那么牛虻的痛苦就是由外而内的。他从天界般的好日子里一步摔进了地狱,然后披着地狱之火号称前来搭救世人。某种程度上,牛虻更接近撒旦。当然,堕落天使也经常冒充基督。 
  神只能有一个。   
  这是主给蒙泰尼里最大的考验。面对自己的儿子,蒙泰尼里要压制住法衣下面的人性,将冷酷和无情变成绞肉机,绞碎牛虻这个魔鬼代言人,宣扬主的神圣。更险恶的是,直到最后一刻,蒙泰尼里才会看到事实的真相。上帝总是习惯于将自己的使徒放到最危险的环境,挖一个大坑,然后看他能不能爬出来。 
  在这个决斗里,作为人的蒙泰尼里无关轻重。战胜魔鬼,意味着他将放弃自己的儿子,放弃自己作为人的特质感情;输给撒旦,则又表明他的终生理想就此泡汤,神在他的心里还赶不上卑贱的肉身。而且,蒙泰尼里还各欠双方一笔债。为了一时快乐,他背叛了主,生下了亚瑟;为了赎罪,他又背叛了亚瑟,让他成为牛虻。凡人蒙泰尼里不光要决斗,还要还债。 
  当最后的决斗来临的时候,蒙泰尼里以他一贯的慈祥和庄严来到牢房。他以为这只是劝说一个迷途的羔羊,放弃挣扎和迷茫。但牛虻奋力一击,说出了最残酷的事实。蒙泰尼里迅速被推到了悬崖的边缘。这是一场不对称的战争,老教士被打得措手不及,惊惶失措之下抱着自己的儿子号啕大哭。当牛虻用最迷惑的声音诱惑他的时候,蒙泰尼里差一点就顺从了过去。如果不是身后的十字架和长期养成的呼唤主的习惯,蒙泰尼里或许早就和牛虻越狱走了。 
  不过,这还不是全部,上帝也不能笑得太早,决斗只开始了一半。当牛虻在刑场身中六枪倒在地上的时候,这个魔鬼的使徒用尽最后的力气,将自己的鲜血涂抹在十字架上。这个场景像一击重锤砸在蒙泰尼里的心房上,砸得他从鲜花圣洁的神话世界一下子摔到血流成河的当代社会。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想起来,原来他还有一个儿子,并且就死在他面前。 
  蒙泰尼里说:〃我碰过他,他死了。〃他想起了儿子临死前的遗言:   
  〃Padre您的上帝满意了?〃   
  死斗还没结束。在几天后的迎圣体节上,蒙泰尼里头戴镶嵌着宝石的主教冠,穿着华丽的法衣,长袍的下摆拖曵在地。在他的四周,〃各教区的教友举着十字架和旗帜,照亮了两侧的小祭坛;游行旗帜的丝绸褶皱在过道里垂挂下来,镀金的旗杆和流苏在拱门之下闪闪发光。在彩色玻璃窗户下,唱诗班教士的白色法衣呈现出缤纷的色彩;阳光照到内殿的地板上,闪耀着橘红色、紫色和绿色的方形光斑。祭坛后面挂着一道闪亮的银色织锦。〃     
  就在这个重要的纪念基督的日子里,身心憔悴的蒙泰尼里像一尊大理石像一样站在那里,看着人们踩过玫瑰花瓣铺设的道路。在这最神圣的一天里,上帝的仆人蒙泰尼里心里没有一点神性。在万种瞩目之下,他剥开自己的胸膛,让里面的声音泄出来: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但是告诉我,你们当中有谁想过他人的受难圣父的受难?他献出了他的儿子,使他钉死在十字架上。你们当中有谁想起过在他走下神座,俯看加尔佛莱的时候,圣父的痛苦呢?〃 
  〃因此今天是我在跟你们讲话:我就是我。因为我照顾你们的懦弱和凄苦,照顾你们膝下的孩子。眼看他们必须死去,我的心不禁怜悯他们。随后我又望着我那亲爱的儿子的眼睛,我知道赎罪的血就在那里。我竟自走去,留下他惨遭灭顶之灾。〃 
  〃他死了,我没有儿子了。噢,我的孩子,我的孩子!〃   
  他集中全身的委屈、愤怒和痛苦,高高举起装有圣体的龛子,砸向围观的教众基督徒。在这一刻,他宣布,他和上帝一样,为世人失去了自己的儿子。他就是上帝。   
  很难说,上帝和魔鬼之间的决斗谁赢谁输。   
  但至少,蒙泰尼里没有输。   
  二,爱情   
  你记得琼玛吗?琼玛·华伦,牛虻一生爱恋的对象,坚定的革命党人。当《牛虻》这本小册子风靡中国的时候,无数知识青年为琼玛所倾倒。这个美丽高贵、感情丰富、意志坚定,既能革命又能恋爱的女性形象,像一盏照亮前方的明灯,在上个世纪的中后期,指引大家心甘情愿地卷起袖子挑起扁担,上山下乡参加革命。 
  在我上高中的时候,狂热地喜欢过一个同班女孩。高考之后,我还固执地选择了同一个城市,继续我的追求梦想。这样的事情,结果当然不妙。到了最后,就变成我不断地幻想,有朝一日,自己英俊潇洒、功成名就之后,回来继续征服她。 
  从这个角度上讲,我和基度山或者牛虻,几乎是同一类人。   
  当亚瑟·伯顿被琼玛搧了一记耳光之后,青年的亚瑟变得心绪全无。爱情破灭了。就在不久之前,他还庄重地在祷告里,小心地向主奉献出自己的小秘密。现在,秘密变得可笑又乏味,甚至连充满窥视欲的监狱看守,都会觉得无聊。 
  于是,亚瑟·伯顿制造了一个投河自杀的假相,然后黯然离去。让爱慕的女孩,看看她究竟犯下了什么样的错误,并为此懊悔终生。然后,等待一个叫做牛虻的人出现,把女孩从懊悔中解救出来。 
  同样的情绪,也出现在爱德蒙·邓蒂斯那里。只不过在解救之前,他设计出一段复仇的故事,让这个故事欺骗了美茜蒂丝的眼睛。当这个女人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儿子即将死亡,却无能为力的时候,自诩上帝的基度山出来了,解救了她。让她活在悔恨和痛苦之中。 
  在心底里,男人都会发出这样的暗示:后悔吧,为什么你没有选择我!   
  于是,十三年之后,亚瑟·伯顿变成了牛虻。   
  成为另一个人是要付出代价的。用牛虻的话来讲:   
  〃我曾在肮脏的妓院洗过盘子;我曾替比他们的畜生还要凶狠的农场主当过马童;我曾在走江湖的杂耍班子里当过小丑,戴着帽子,挂着铃铛;我曾在斗牛场里为斗牛士们干这干那;我曾屈从于任何愿意凌辱我的混蛋;我曾忍饥挨饿,被人吐过唾沫,被人踩在脚下;我曾乞讨发霉的残羹剩饭,但却遭人拒绝,因为狗要吃在前头。〃 
  在大陆的另一边,埃德蒙·邓蒂斯也在伊夫堡的黑牢里苦苦挣扎,一遍一遍呼叫情人美茜蒂丝的名字。天降大任与斯人,必先苦其心智饿其体肤。亚瑟必须学会坚强和残忍,用结结巴巴的言语来培养牛虻的冷酷尖锐;爱德蒙必须掌握各种医药学和逻辑学能力,或许还有一些外语水平,在基度山的财富到来之前,先将自己操练得足够强壮且更像一个贵族。而我当时的想法,也希望在一个不短的时间里,能减掉自己的肚子,训练自己的眼神,成为一个成熟和潇洒的男人。     
  当然,小说和现实的区别,就是小说会梦想成真。   
  牛虻回来了。   
  在一个法国式的沙龙聚会上,琼玛出现在牛虻费利斯·里瓦雷兹的面前。牛虻〃很有礼貌地朝她鞠了一躬,但是他的眼睛却在盯着她的脸庞和身段。那种目空一切的眼神在她看来锐利无比,他正在上下打量着她〃。 
  这种眼光和大胆就是十三年的结果。   
  十三年前,年轻的亚瑟只能躲在一个细小的角落里,暗自感叹自己喜欢的女孩,就像〃黯然神伤的自由女神,正在哀悼毁于一旦的共和国〃。小男孩长大了,他敢正视自己想要的女人,敢把自己的欲望压制在复杂的情绪之下。他像一个风月老手,慢悠悠地看着每一个走过的女人,心底坦然地说:没什么,我迟早能征服她。 
  不到一刻钟的时间,牛虻就让琼玛再次认识了自己,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用一种花花公子评点裸体女郎的态度,把琼玛出于礼貌埋藏在心底的,对社交界的厌恶全部勾了出来。 
  整个大厅里,只有这个破了相的瘸子和自己感受相同,这对于孤傲惯了的琼玛而言,是一个不小的打击。她不能像法国女人一样夸张地张开怀抱,啊,我们多么相似!也不能小气的像个没落贵族,不让别人分享这种敏感。琼玛无所适从,她迅速感到和牛虻在一起,〃有一种压抑的感觉〃。 
  等到她在大厅里见到了牛虻的情妇,一个比自己更漂亮的女人,这种压抑就显得更加强烈。在回去的路上,琼玛告诉密友马尔蒂尼,牛虻〃就像是一个焦躁不安的魔鬼化身〃。天真的马尔蒂尼哪里想得到,女人的话要多角度去考察。琼玛的意思,实际上等同于,牛虻已经引起了她的注意。 
  在这个所谓回归的游戏里,最大的麻烦,就是女人发现了所有的谜底。基度山伯爵从一开始,就被美茜蒂丝看穿了。结果到了关键时刻,美茜蒂丝跳出来搅局,差点让基度山死在美茜蒂丝儿子的枪下。就像猜谜一样,谜底必须由设局的人解开,否则一点趣味都没有。 
  当蒙泰尼里主教十三年之后再次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琼玛回忆起了年轻的亚瑟。在得知亚瑟并非所谓的叛徒之后,琼玛忏悔了一辈子。她从亚瑟想到蒙泰尼里,从二人相貌的相似,想到他们可能的父子关系,尔后再联想到亚瑟的母亲。在琼玛眼里,冤死的亚瑟像一个天使一样圣洁,时刻缠绕在她的心里。 
  也就在这个时候,叼着雪茄、插着鲜花,伸出细长的手的牛虻,像一个学坏的亚瑟出现在琼玛眼里。他〃喜笑颜开〃、〃和蔼可亲〃,完全没有了平时的尖锐气。平心而论,人的长相可能出现的变化并不大。爱德蒙·邓蒂斯变成基度山之后,美茜蒂丝依然认出了他。十年之后,我的长相和高中时代区别不大。十年没见的同学看到我,依然可以老远叫出我的名字。 
  琼玛〃脸色变得煞白,帽檐下面的阴影几乎呈青灰色。因为呼吸急促,系在喉部的帽带瑟瑟发抖〃。当亚瑟出现在她心头的时候,她差点以为牛虻就是亚瑟。   
  牛虻是不是知道琼玛的这些内心波动,已经无从考察了。但有一点是非常成功的。牛虻不断地让琼玛徘徊在自责和苦闷之中,不断地怀念起当初的亚瑟。和大仲马相比,赞成无神论的伏尼契显然要更接近人物内心,也更清楚宗教的力量。当大仲马的美茜蒂丝在舞会上突兀地提出面包和盐的问题的时候,琼玛已经让我们知道,她在内心世界里反复忏悔了一千一万遍。 
  男人和女人不一样。女人回归是寻求依靠和谅解,男人回归是展示力量和成就。   
  基度山伯爵不断地声称自己是上帝的使徒,加百列的替身,复仇女神的情人,他带着强硬的意志赶回来进行复仇,生怕爱德蒙·邓蒂斯软弱的过去会影响他。   
  牛虻则干脆宣布上帝是个狗娘养的骗子,它存在的唯一结果,就是制造人间的悲剧和灾难。它飞在天上犹如行在地上,随意指使摩西参孙用成百上千的头颅,来炫耀自己的功绩;它挖好一个叫做陷阱的大坑,让心地善良的人误入其中,再艰难地高呼〃宽恕〃爬出来;当虔诚的亚瑟受尽磨难从监狱里出来的时候,这个骗子直接在他的耳边说出了两个词:背叛和遗弃。    
  接下来,在伏尼契也没有说明白的痛苦病症中,牛虻坚强的意志和不凡的经历感染每一个人,甚至包括对他始终抱有成见的马尔蒂尼。牛虻卧在床上,不断地拿那些小故事来胡弄大家,〃他滔滔不绝,谈起一则又一则的轶闻趣事。一会儿谈到了阿根廷战争,一会儿谈到了巴西探险,一会儿又谈到了伙同土著一起猎杀猛兽和冒险〃。 
  当辉煌的故事告一段落的时候,牛虻悄悄地告诉琼玛,刚才说的全是假话。   
  这是一个明显的有意拉近距离的做法。男人在大发议论胡吹海侃之后,突然凑进来,温柔对女人说:我只对你说真话。仿佛天大的秘密,只有两个人才能共享。   
  但牛虻所说的真话,成了另一种程度的蛊惑人心。故事是不到二十一岁的孩子,在野蛮的码头上遭受醉汉的毒打,一把火钳几乎敲碎了他身上所有的部位。而在那个环境里,周围的看客发出野兽一般的笑声。自此之后,牛虻就变成了瘸子。 
  还有什么故事更能打动女人的心吗?一个如此桀骜不逊的男人,内心深处也流着滚烫的鲜血。他悲惨的过去和他脸上的伤疤一样,是男子荷尔蒙式的勋章。当委员会的同志们喝着白兰地抽着雪茄烟,大谈革命和未来的时候,牛虻的过去和琼玛的敏感,已经合二为一,嘲讽着有闲阶级的无知。 
  他说:〃我从来没有朋友〃,却让琼玛把凳子挪近一些;他问:〃要我往下说吗〃,却自顾自地把更残忍的马戏团经历掏出来;他感叹:〃我成了一个懦夫〃,琼玛却握着他的手〃你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女人的心总是柔软的。这是她们的优点也是弱点。即便是最迟钝最无知的女人,也会趁着这个机会,把嗅盐用上一次。琼玛是女人,一个感情丰富又敏感的女人。她马上想到了为了纪念亚瑟,她们曾经立过一个十字架,上面刻着:所有的波涛巨浪全部向我袭来。而现在在她面前的,是另一个亚瑟。和亚瑟一样,这个男人经历了所有的苦难和折磨。 
  牛虻深情地吻了一下琼玛的手,爱情再次展开了。   
  事情进行到这一步,必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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