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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读书岁月 作者:姚梦-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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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女人真是古怪,穿这样不体面的衣服,谁也看不出她是什么职业?〃   
  〃你说的是那个女教师吗〃,我的师兄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不可能吧!尽管我知道你有通过细节看出别人身份的能力,但这次你也太草率,你甚至连看都没看一眼。〃   
  〃老弟,我不得不说,有的时候,你观察事物的能力的确有些低下。要知道,在两个小时之内你所做的所有事情,我都记得很清楚,而你却记不住我干的一些小动作。〃   
  〃这话怎么讲〃,我有些糊涂了,刘勃的逻辑极其严谨,他很少说一些和主题不相关的事情。   
  〃瞧,大约一个小时以前,你给一位漂亮的女士打了一通缠绵的电话,约好了晚上见面的时间,然后你去浴室洗了澡,换上整洁的衣服,坐到窗前等待出门的时间。我说的对吗?我亲爱的朋友?〃 
  〃完全正确,但这和我们讨论的话题有关系吗?〃   
  〃事实上,当你坐在窗前的时候,我曾经从你身后走过。大约是在……十分钟之前,那位女教师就已经在那里了。〃   
  〃哦,是吗?我不记得具体时间了。这么说你是看见她了。可你凭什么说她是女教师呢?〃   
  〃瞧,这就是我要说的。我在说你的观察力,你太容易沉浸在某种情绪中了!晚上的约会让你神魂颠倒,很难沉下心去思考问题。你看,这位女士穿着是不能体现她的职业的,对吗?〃 
  〃是的,而且她也太〃   
  〃噢,别跟我说你对踩脚裤的看法,我知道你对此抱有成见,但这是另一码事。你看,她频频地向我们这边看,很有些研究的味道。你觉得她能看到什么?〃   
  〃嗯,广告牌!〃在我们公寓的楼上,有着一副巨大的广告牌。   
  〃关于什么的广告?〃   
  〃洗发水!〃   
  〃上面说了什么广告词?〃   
  〃哦,我记不得了。〃   
  〃这就是你的毛病〃,我的朋友有些得意起来:〃观察,观察!〃   
  刘勃脸上的神色因为兴奋而显得有些异常,五分钟前那种经学家的颓废一扫而空。他得意地翘起二郎腿,拿着转经筒敲着桌面,一不小心把西藏喇嘛的专用器械都敲坏了,但他毫不在意。在他不能探案的时候,打击别人的信心是一种让他维持兴奋度途径。     
  〃广告词上写着:’保养护发,老师的最爱’。再看看这位女士,仔细看。在她左边的小腿上有着一小块白斑,而她右手的两个手指头也同样有些白色的粉末。看不清楚?你可以用窗台上的望远镜。记住,干我们这行,如果你看得不清楚,那是因为你靠得不够近!〃 
  我拿起望远镜仔细地观察了一番,的确如他所说。那位女士的手指头上是有些白色的粉末。   
  〃但仅凭这些也不能说明她就是一个老师,对吧?〃   
  〃是的。不过既然你使用了望远镜,为什么不看看她腋下夹的是什么书呢?〃   
  我用望远镜又看了一下:〃是中学代数。但或许这是她孩子的。〃   
  〃噢,别辩驳了,我亲爱的朋友。一个中学学生,是不可能将课本使用得如此之旧的。好了,我归纳一下。一位女士,她腋下夹着中学课本,手指头沾着白色粉末。或许她挠痒的时候将这种粉末也带到了腿上。她在研究广告牌,思寻着这种洗发水,是不是能更好地保护她的头发不受那种粉尘的危害。她看了那么久还没下决心,说明她的经济条件有限。那么,她的职业〃 
  刘勃微笑着做了一个思考的表情。我不得不承认,他说的的确有道理,这是一个女教师。   
  〃至于你说孩子,在我们这个保守的城市里。一位穿踩脚裤而没有配裙子的女士是否婚配,是很容易判断的。这点你比我清楚〃,刘勃一脸坏笑。   
  〃另外,根据我的研究,至少有三种办法可以区别粉笔的粉末和其他粉末的区别。其中一种,就是通过肉眼来识别的。这就是观察,我的朋友。最简单不过的事情。〃   
  刘勃把两腿放平,伸了懒腰:〃所以,当你认为我说话文不对题的时候。其实我要说的是另一个话题:关于你的观察力。〃   
  刘勃用食指朝我点了点,弯腰捡起地上的经文,继续他和西藏喇嘛的对话了。   
  熟悉的朋友一定看出来了,这是模仿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的,我要说的,就是关于他的侦探小说。   
  二,读者   
  如何写一部侦探小说呢?作为通俗文学的一种类型,侦探小说很大程度上就是要和那些挑剔又令人厌恶的读者打交道。他们不是普通读者,不是从报头看到中缝、新闻看到广告的家伙,不是随便在地摊上捞一本旧杂志就能消磨一个下午的人物。他们有自己的选择。 
  让我们来看看读者对侦探小说都用了些什么词汇。在网上有一篇叫做《我们的侦探世界》的文章,文章给侦探小说提出了一些关键词:刺激、惊险、异域风光、幽默、推理。在这里〃推理〃 
被放到了最后一位,它是侦探小说的灵魂,绝对的主导,所有的情节线索都围绕它展开,但是它被读者排到了最后一位。读者需要看到的是刺激的场景、惊险的镜头、美丽的异域风光、幽默的文学语言。至于推理,则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东西。关键词里加上〃科幻〃,那就是科幻推理小说;加上〃政治〃,就是政治推理小说;它也可以被替换,换成〃间谍〃,就是007系列小说;换成〃爱情〃,嗯,就是琼瑶的爱情小说。 
  事实上,对于大多数读者而言,他们需要的是在寒冷的冬季,靠在壁炉边上,喝上一杯咖啡或者加冰的威士忌,在临睡前读上那么几张纸。如果小说内容比较精彩,或许会多看上一会儿,以便下次遇到什么人的时候,能多一点谈资。对于这样的读者,他们不是很关心小说中侦探的推理,他们至多只是关注一下小说主人公干了什么,待到推理结束谜底解开的时候,他们会很满意地叹一口气:哦,原来是这样啊! 
  柯南道尔早就意识到了这些,他不动声色地在《铜山毛榉案》的开头来上一段,讽刺一下华生的读者:   
  〃啐,我的好朋友,对公众广大不善于观察的公众来说,他们根本不可能从一个人的牙齿看出他是一名编织工,或从一个人的左拇指看出他是一名排字工,他们才不会去注意什么是分析和推理的细微区别哩!〃 
  谁都知道华生医生是不存在的。柯南道尔针对的对象,其实就是他自己的读者。这些读者需要的仅仅是能产生共鸣的东西,至于这些东西是什么,和侦探小说有什么关系,和其他小说有什么区别,他们才不关心呢。     
  柯南道尔本人的经历也说明了这个问题。柯南道尔的第一部作品《血字的研究》,详细地讲述了福尔摩斯的探案过程,推理的精彩程度,堪称福尔摩斯系列的经典。但这部小说得到的回应是〃作为短篇故事太长,作为一本书则太短〃,小说最终只在《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上刊登出来,反响平平。真正让福尔摩斯〃立刻成为英国文学里的著名人物〃的案件,是1891年在《海滨杂志》上发表的《波希米亚丑闻》。一个国王想在大婚前要回自己和以前情妇的合影,于是大侦探福尔摩斯上场了。这个故事既没有推理过程,也没有惊险情节,几乎不能算是个侦探小说。但这是一个与贵族有关的故事。 
  英国公众对于贵族拥有一种持久的热情,从温莎公爵丢弃王位到黛安娜王妃的情人,从伊丽莎白女王的狗到哈里斯王子光临色情场所,这些花边新闻一直刺激着公众的视听。《波希米亚丑闻》的出现,一举迎合了读者的这个小爱好。 
  自此之后,显赫的贵族逐渐成为福尔摩斯的主要客户。我们不断看到那些有着〃发亮的礼帽,深黑的燕尾服〃、〃黑缎领带上的镶珠别针〃、〃淡紫色鞋罩〃的贵族出现在贝克街的寓所里。甚至在有些故事的开篇,华生医生会说〃到我们贝克街的简陋住宅来的有不少著名人物。哪怕只暗示一下他们中的一两个人是谁,我也会受到责备,被人认为不够慎重〃之类的话,〃然后一位〃蒙着脸〃或者派有委托人的贵族,来请大侦探帮忙。他们无一例外地遇到了棘手的问题:和前女友分手,向骗子要回年轻时写的轻率的信,寻找某将军不听话的女儿,找回某大臣丢失的关键信件。当案件办完之后,还不忘小小地暗示一下贵族的身份:〃当我读到这位妇女的丈夫一位伟大的政治家和贵族的古老而高贵的头衔的时候,我的呼吸屏住了〃。 
  柯南道尔玩弄着这些贵族的名号,首相、国王、伯爵、将军。这些名头也牵引着读者的视线。倘若这些故事里面没有这样的名头呢?不妨看一下《波希米亚丑闻》的情节设计。  
  波希米亚国王即将大婚,他和一位女探险家有过一段亲密的历史,这段历史留下一张合影。国王担心前女友会将这张照片传播开来,所以希望福尔摩斯把照片找回来。于是大侦探福尔摩斯运用了种种鸡鸣狗盗的法子,最终得到了聪明的女探险家的保证,绝不会将照片传播开来。 
  如果波希米亚国王换成是一个小市民,这个故事的影响力将大大减弱。柯南道尔在小说里还多次暗示这位波希米亚国王的家族伟大的奥姆斯坦家族,其实就是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在整个案件中,最愚蠢最自以为是的就是这个国王。从他的穿着到他的脑袋以及他对待前女友的方式,都是那么地不现代。在故事的结尾,福尔摩斯的态度已经明显地倾向于聪明的女探险家,这位国王却毫无察觉: 
  〃多么了不起的女人啊噢,一个多么了不起的女人啊!’当我们三个人一起念这封信时,波希米亚国王这么喊道。’我不是告诉过你们,她是多么机敏和果断吗?假如她能当王后,那她不就是一个令人钦佩的王后吗?多么可惜她和我的地位不一样?〃 
  而福尔摩斯的回应是:   
  〃从我在这位女士身上所看到的来说,她的水平的确和陛下的水平很不一样。〃   
  此处的〃地位〃和〃水平〃,都用了level一词,词意双关,讽刺了这个自以为是的国王。恰好迎合了英国公众对欧洲大陆瞧不上眼的态度。   
  但如果主顾换成英国贵族,那么这些人物大多都是〃快活圆润的声调〃、〃灰色的爱尔兰眼睛流露着诚恳与坦率〃、〃富于表情的微笑着的嘴唇含有机智的幽默感〃,这不仅仅是柯南道尔的本土情绪在作怪,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读者情绪的取舍,犯众怒对于像他这样的作家,是不可饶恕的。 
  对于写通俗文学的人而言,读者就是上帝。甚至一些严肃的文学仍然如此,比如我们今天不断地讲,要有终极关怀,关注底层,弱势群体永远是值得同情的,如果有谁胆敢对他们进行一些不恰当的嘲讽,那就会激起众怒。读者永远值得重视,尽管你可以不尊重他们。    
  我母亲和读者的关系在这里值得一提。她喜欢写一些散文、随感。生活里大到工作调动生老病死,小到落叶飞花旅游出行,都一一下笔入文。那些平常人生活中最头疼的事情,母亲在文章里可以轻描淡写地把它化开;最平常的事情,也可以小里见大叙述,翻新出种种感悟。不得不说,这样的写作带有某些功利的成分。从希望作品得到普通读者的肯定,到实际创作过程中的选材、细节,都是为读者量身定做的。于是,普通读者的需求放到了创作本身的前面。 
  这些文章在瓢城的副刊上倍受欢迎。在瓢城这个落后得把文学当作时尚,把作家当作的明星的城市里,母亲的读者上至六旬的老人,下到十来岁的学生。许多人认为看了这样的文章,就能够添补心灵上的创痛,化解生活中的烦恼。阅读变成一件非常功利的事情。只要某个场合提供了和我母亲见面的机会,他们就会百折不挠地将自己生活中的一些事情,一些他们认为深刻地触及灵魂或者为之烦恼的事情,拿出来向作家请教。在一次讲座之后,一位初中女生给我母亲打来了电话。女孩所烦恼的事情,就是她如何和另一位女孩的处好关系。这个电话持续了将近一个小时。好在我母亲曾经在教育部门工作多年,对此类事情屡见不鲜,否则一定会找个理由把电话断掉。 
  从此之后,母亲开始躲避自己的读者了,尽管她仍然还写那些千字文章。   
  显然我说得有些远了。这章要说的,其实是要提醒一下写侦探小说的朋友,读者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作品。尽管读者有这样或那样的毛病,但有的时候,对于一部通俗小说而言,读者要的很可能就是那么一点点低俗的东西,这些东西往往支撑了许多人一辈子。 
  三,侦探   
  好了,我们现在已经知道了对侦探小说取材的选择。那么我们不妨更进一步,来看看如何塑造一个侦探。这里我们还是以柯南道尔笔下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例。   
  在前面一章我们已经讨论过了,读者应该怎样满足。是的,他们需要什么,我们就给他们什么。但这只是一个较低的标准。一个优秀的通俗作家应该下意识地引导读者去接受某种观念。 
  2002年的时候,师兄刘勃拉我一起给一本时尚杂志做专栏。这是一个面向小资群体的杂志。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写过这样的文章,这多少让我有些为难。但师兄给我做了详细的分析,这些中产阶级大多有着一份不错的收入,生活没有太大的担忧。他们所需要的只是一些看上去时髦而又合理的观念,至于这些是不是真的,那是另一回事。 
  柯南道尔的读者也是这么一个状态。他们大多是中产阶级,在没有电影网络的时代,他们正常的消遣就是阅读。一个离奇又很合理的侦探故事,非常容易吸引他们。一个离奇又很合理的侦探,就更容易被他们接受了。 
  歇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一个离奇又非常合理的侦探。   
  让我们先想象一下,一个侦探,应该是什么样子?哦,他应该是一个靠富有逻辑的头脑而生活的人,生活中的一切自然都是井井有条,他的个人生活显然应该是这样的:钥匙钱包这些出门必备品应该放到门厅旁边,回到家中则立刻换上睡衣,看完的报纸放到废件箱中,该洗的衣服扔到洗衣篓里,定时打扫随时清理,家中始终保持一尘不染。 
  这是大多数人的生活,是一个体面和讲究的人的生活。在许多人的印象中,福尔摩斯就像一个上了发条的闹钟,身边的一切都随时随地地保持精准和机械。每当案件来的时候,他的大脑马上条件反射地形成一套逻辑链,沿着这个逻辑链一条线走下去,就是案件的破解。大多数读者相信,这就是推理,一个侦探的推理。 
  这样的想象只对了一半,当案件来的时候,我们的福尔摩斯的确像一个上了发条的钟表,干劲十足,迅速形成一套办法;然而在没有案件的时候,他只能靠吸食可卡因来维持精神。他的个人生活更是与读者的想象大相径庭。华生是这么写的:   
  〃他……把烟卷放在煤斗里,把烟叶放在波斯拖鞋顶部,而一些尚未答复的信件却被他用一把大折刀插在木制壁炉台正中……一时兴起,便坐在一把扶手椅中,用他那手枪和一百匣子弹,以维多利亚女皇的爱国主义精神,用弹痕把对面的墙上装饰得星罗棋布……房里经常塞满了化学药品和罪犯的遗物,而这些东西经常放在意料不到的地方,有时突然出现在黄油盘里,或甚至在更不令人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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