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穿越电子书 > 宁为你倾世 >

第1章

宁为你倾世-第1章

小说: 宁为你倾世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一章 前尘

    “沈墨,我喜欢你,你当我男朋友吗?”在宽大的办公桌前,站着一名娇俏可爱的女子,她的脸颊微红着,双眼有着微微的湿润,很显然她在为自己刚刚的大胆表白而羞怯,紧张着。埋头办公的沈墨似乎对以他为主角所发生的一切毫无所觉,或者说是他已经习惯了。

    天朝名牌大学毕业,不过20出头的年纪便已是这家中上规模公司的CFO,拥有着公司5%的股份,再加上一副俊朗出色的外表,不可谓不出众的沈墨毫无疑问是众多女生心中完美的王子,从大学甚至中学开始便不断有女生向他示好,而他则从一开始的周旋敷衍到现在的淡漠。当然,对于喜欢自己的女士,礼貌的婉拒他还是会做的。而现在那名女子的双眼因他的漠视渐渐水雾弥漫,沈墨却依旧未看一眼,因为他在生气。是的,生气,沈墨为人喜欢公私分明,现在在他的上班时间,在他的办公桌前,一名女子竟然冲进来表白,这对他来说无异于是一种侮辱。

    “盛小姐,现在是我的工作时间,不管你是对我的感情如何,请你出去不要妨碍我的工作。”沈墨终于开口回应,却不是她想要的答案。听着办公室外传来的窃窃私语,那女子紧紧的咬了咬嘴唇,“沈,沈墨”“出去。”那女子可怜的捂着脸冲出去了,又一场闹剧宣告终结。

    “唉,”小王叹气着将头从门边缩回,对着身边的同事小张感慨,“终于是表白了,自从这董事长千金看见咱们老大开始就没消停过。每天不是巧合就是偶遇,明示暗示无数,逼得整个公司为她充当配角,整天闹得是鸡飞狗跳。呵呵,没想到咱们老大愣是装傻充愣。”小张亦是感慨无数,“是啊,今天终于是拒绝了,也让我们整个公司歇一歇。”

    沈墨看着面前氤氲的水汽在瓷器上空升腾,心里出奇的平静,只想着这一刻终于来了。

    很少人知道,沈墨是个孤儿。他是在孤儿院长大的。时间的人情冷暖,作为社会最底层人员的心酸悲苦,他都早早的体会了。他不想去追究自己的身世,也不想去怨谁,他人拥有的东西,自己靠自己的双手也能获取,而且只多不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只是在他人生的前十几年,他必须感激一个人,就是眼前的董事长。当年他所在的孤儿院就是由董事长固定资助,让他自小吃得饱穿的暖,甚至还能够上学。董事长之于他有着再造之恩,并不亚于生身父母。他本以为这份感激会以他的能力来回报,却不想竟还期望着自己的婚姻以及下半生。对于董事长的劝慰,他只能沉默。

    “对不起,董事长。”是的,他只能道歉。这许多年见过的女子无数,却始终找不到他要的那份安全感和温暖。他是孤儿,一个家庭对他来说比爱情更重要。那些女子无疑都是美丽且富有朝气的,可是她们想要的是一份精致美丽,包裹着无数美丽外衣的爱情。她们需要呵护,需要童话。而他的感情却早已残缺,就像行将就木的老人,只求一份相濡以沫的唯一。不能仅仅因为感激便草草的许下自己的下半辈子,一段并不幸福的婚姻,对她和他都是不公并,也违反了他做人的原则。

    “小沈啊,我知道自己的孩子太刁蛮了,配不上你。你就看在我这张老脸的份上再考虑考虑吧。”老盛看着沈墨面无表情的脸,自己也知道为难了眼前的孩子。沈墨无父无母,仅凭自己在短短几年内就硬是闯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光是这一点就够让自己珍而重之。更何况当初沈墨放弃一家大公司的橄榄枝,来帮自己这家小公司打拼。公司有现在的规模,沈墨功不可没。如果沈墨能当他的女婿,他简直能高兴的跳起来。可现在的问题是,人家看不上自己的女儿啊。自己不过为他付了几年的学费,拉人进了公司不算,还要他娶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女人,真真是难为他了。如不是女儿撒泼打滚的一味相逼,现在还在闹绝食,自己也不会拉下脸来以恩向挟。想到自己那娇惯得刁蛮任性的女儿,董事长的头又开始疼了。就自家女儿的性子,真是让男人想喜欢都难啊。

    雅间中的两人无言的品茶,房间的门却被“砰”的一声撞开,盛研红着眼气势汹汹的跑到沈墨的面前,张口便是质问,“我问你,我到底哪里不好?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高高扬起的下巴成功的勾起了沈墨的不悦。“董事长,抱歉,我还有事先走一步。”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显然将老盛吓得不清,现在面对沈墨的告辞只能点了点头示意。盛研不忿还要追上去,被反应过来的老盛一把抓住:“哎呦,我的祖宗,你怎么也跟着来了,不是叫你在家好好等着吗?”“爸爸,我怎么等的了啊。我是真的很喜欢他。他为什么就是不喜欢我呢?再说如果他和我在一起了,咱们家的公司不也就是他的了吗?”紧紧地拽住女儿的老盛闻言怒极反笑,这就是他娇蛮的女儿啊,她拿沈墨当什么人了。作为一个父亲,他只能摇了摇头,一把将她塞进车带回了家。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我第一次写文,大家多捧场啊!

 3第二章 穿越

    对于盛氏公司的员工来说,接下来的日子,真的只能用鸡飞狗跳,永无宁日两个词来形容了。盛大小姐求婚被拒后,不仅没有知难而退,反而变本加厉,从以前的暗追直接升级到明追,死缠烂打的追。公司员工现在最大的乐趣就是观赏着眼前一幕幕的狗血伦理剧。

    “墨,你要去哪里?等等我,一起去。”这几天不断上演的堵人戏码在电梯口前再次上演,众人好奇,这盛大小姐上次搅黄了一次沈墨的会议,这次又想做什么?沈墨暗暗攥了攥拳头,“盛小姐,我已经下班了,现在是我的私人时间。”看着盛研不甘心的还想辩解,沈墨干脆直白拒绝,“盛小姐,我不希望在我私人轻松时间还看见你。”盛研看着眼前的白马王子,心中的委屈再次爆发。她将皮包狠狠一丢,发疯似得冲向沈墨,嘴里大骂:“你为什么不喜欢我?你凭什么不喜欢我?”沈墨暴躁的踏进电梯,将撒泼的盛研挡在门外。看来,该做个了断了。

    老盛看了看坐在眼前的沈墨,又看了看桌上的辞呈,心里开始哀嚎,儿女都是债啊,竟然生生将自己的干将逼得辞职。“小沈啊,你别忙着辞职,我,我”想说管好自己的女儿吧,可是又实在是有心无力。只能挽留的如此苍白。沈墨心中了然,点头告辞后便坚定的走了。这是自己为之打拼多年的公司,此次不得已的离开自己心里也不好受。不过有失也有得,这次离职后,他终于有机会去S市创业,这一直是他的梦想,拜托了报恩负重的他可以为梦想奋力一拼。

    闻讯赶来的盛研只看到沈墨头也不回的背影,自出生以来从未被人如此忤逆的她感觉胸中涌起一股郁气,它直冲头顶到达盛研的每一个脑细胞。无法驱散,无法终结。早已恨得咬牙切齿的盛研对着沈墨的背影大喊:“沈墨,你会后悔的,我一定会让你后悔的。”沈墨对于盛大小姐的威胁充耳不闻。

    再次检查一遍车上的物资,确认无误后,沈墨开车趋向孤儿院,这次离开不知何时才能回来,走之前要再去看看院里可爱的孩子们和当年照顾他的院长,伯伯阿姨们。

    车刚刚开离市区,一辆红色轿车突然直冲沈墨而来,沈墨避之不及,在两车相撞之前,他只看见对面车上盛研狰狞而恐怖的脸。剧痛袭来,沈墨只来得及闭上自己的眼。

    沈墨醒了,这让他感觉不可思议。他明明应该死了,难道说自己现在是鬼魂?他双手上下摸着自己的身体,没错,他的身体还有温度,他是真的还活着。沈墨怔怔的躺在地上不动良久,他还是没从车祸那一幕中回过神来。,尖叫,撞击,疼痛,它带给他的冲击是如此之大,当时,死亡的气息扑面而来,那种恐惧现在想起仍令他心有余悸。他甚至怀疑自己现在是身在阴曹地府,难道鬼魂也是有温度的?

    花了不少时间,沈墨才接受自己还活着这个事实。他重新睁开眼,打量起自己所处的环境。这是一个山洞,洞顶还滴着水,洞口处堆满了杂草,也遮挡了阳光。沈墨想将杂草移开些,让他好好看看。哪像刚一移动,脚踝处便传来一阵剧痛,这是,脚崴了?这一痛牵制全身,沈墨这才注意到全身各处疼痛都在叫嚣,不过还好,都是些皮外伤。况且他发现自己身上伤口处都敷着草药,身下还垫着一些干草。所以他这是被人救了吧?应该是的。

    只是不知他的救命恩人是谁?而自己又到底身在何处?

 4第三章 相遇

    沈墨拐着脚走出洞口,这是一片森林,绿油油的草铺满了整片大地,盛开的花朵,参天的大树无不说明着大自然茂盛的生机。真是美啊。作为一个日日行走在钢筋水泥的世界中的现代人,这浑然天成的一幕不可不谓震撼。或许沦落到此不一定是件坏事。

    肚内空空,腹响如鼓。沈墨循着水声找到一条小溪,看着溪内尾尾鲜鱼,露出狰狞的微笑。利落的拿着吃剩的烤鱼,沈墨心情良好的走回山洞。刚刚行至洞口,一人便从洞内冲出,沈墨知道这大概便是他的救命恩人了,敏捷的一把抓住。那人大力的挣脱,惊恐的缩到洞内一个阴暗的角落。

    沈墨尴尬的摸了摸鼻子:“对不起,我刚刚不是故意想吓你的。你,是你救我回来的吗?”那人见沈墨靠近惊恐更甚,抱着自己的身子不断发抖。“别怕,我对你没有恶意,你救了我,我对你只有感激。刚刚拦住你,只是想问问你在哪里救的我?这里又是哪里?”沈墨停在那人不远处,不断用好言劝慰。他是沈墨来到这里接触的第一个人,也是他了解自己现在处境的契机,怎么可能会放他走呢。

    蓦的,“咕~”一声响从那人处传来,沈墨禁不住一乐。“放,放我走。”那人终于发声,结结巴巴,声如蚊虫。沈墨这才注意到,那人的身量十分的小,大概还是个孩子。没来由的,沈墨升起一抹怜惜。“来,我这里有烤鱼,是我刚烤的。吃吧。”将鱼送上前,那孩子却一味的闪躲。“你看,这是没毒的,还很好吃。”沈墨自己吃了一口,装出十分香甜的样子,那孩子尽管很馋仍是不接眼前的烤鱼。无奈之下,沈墨只好板起脸来相威胁:“你不吃,今天就别想出去。”僵持许久,那孩子败下阵来,犹犹豫豫的接过鱼,一口之后,便开始狼吞虎咽。“慢点吃,小心鱼刺,小心烫。”

    吃过鱼,那孩子对沈墨似乎不再那么抗拒,沈墨开始试着搭话:“你好,我是沈墨。你叫什么名字?”沉默半晌,细微的声音传来:“我叫小小。”“哦,小小,很可爱的名字。你可以过来让我看看你吗?”沈墨对于自己想要知道的问题的答案似乎并不急切,他一步一步的诱导着眼前的小猎物,耐心和谋略,是他作为一个出色的CFO所必备的品质。当他耗费大半天的时间让那小孩儿走到自己面前时,他细细的打量了小小一番。小小大概只有7岁,穿着破旧的古式长袍和裤子,扎着一个简单的发髻,小脸上有着斑斑污泥仍看得出俊秀的轮廓。衣服的款式于天朝古代有些像,却又不尽像。这是怎么回事?他到底到哪里来了?

    “小小,你能告诉我,这里是哪里吗?”“这,这里是香山。”“那,你家在哪里?”“香山村。”一问一答的沟通很困难,小小的答案令沈墨很郁闷。这,这答案答了不还是等于没答吗?我怎么知道香山在哪个省哪个市哪个县哪个镇啊。算了,这孩子估计自己也什么都不知道,还是和他回去,找他家大人问问吧。

    “小小,你可以带我回你家吗?我有些问题想问问你父母。”小小看了看沈墨,想了一会儿,方点了点头。“还有,你,你的东西。”小小说着拨开一处杂草,向沈墨示意。沈墨上前一眼就看见自己放在车上的一些东西。握着一只可爱的小熊娃娃,沈墨才真的相信自己还活着,这是他经历过生死的证据,也是他活下来的证明。

 5 第四章 异世

    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哄得小孩儿答应带自己回家,沈墨不敢耽搁,快速的收拾起了行李。现在这里的东西他自是不可能全都带走,未免过于引人注意,一些小孩的衣物之类的便留下藏起来吧。

    二人下了山,沈墨背着两个背包,一瘸一拐的跟在小小身后。刚进村口,便开始不断有人看着他露出惊异的表情,三五成群的对他和小小指指点点,是不是还会爆发出一声女人的尖叫。沈墨很无奈,虽然他的服饰,发型和大家的不同,但是好歹他也是黑头发黑眼珠黄皮肤的天朝人好吧。他却不知,人们议论的非他,而是小小。

    “天哪,你们看看,这小贱种可真有本事,上趟山就勾了一个大男人回来。哎呦,以后可不得了啊。”“切,我看呐,这小子不过是欺外来人不知他的底,待日后知道了,哼,有的他的好呢。”“就是就是,像他这种人还想有个好!”那些长舌妇们成群站在小道的两旁,极尽他们所知道的的所有肮脏词汇都往小小身上泼,看他们熟荏的模样,必不是第一次了。

    小小也不知是没听见还是不在意身边的诋毁,一味的埋着头,走的飞快。那群人的音量毫无掩饰且越来越大,说到兴处还会对着小小啐上几口。

    沈墨惊讶于人们这么会这么厌恶着这个小小的小孩儿,他只是一个孩子。沈墨走在后面,看着这瘦小的身子在狭窄的路上艰难地迈步,心里蓦地涌起对这个乖巧孩子的怜惜。沈墨日后想起,觉得,自己对小小的执念大概便是从那时起生了根。

    也不知走了多久,小小慢慢的偏离了人群,地方也是越来越荒凉。最后在一座矮小的茅房前停住了脚。他熟练得推开门,大叫了声“爹”。房内很快传出一阵咳嗽,一个病弱的中年男子缓步走了出来,他抬头看见小小身后的沈墨,脸上闪过惊讶,开口问道:“阁下是否从西洋而来?”

    沈墨怔怔的坐在老旧的木桌前,方才小小父亲对他所言仍在他耳边回响,“此乃大雍朝,当今乃建元帝,年号永延,是为永延元年。”

    看来他穿越到一个类似于天朝古代的异世了。

    这事的确是奇异,可是沈墨很快就消化了。这样,有什么不好呢?至少自己在天朝没有至交的朋友,也没有放不下的亲人,穿或者不穿,于他无异。

    “小兄弟,我看你这身打扮是西洋上等人士,怎会流落到此地?”沈墨定定神,他的当务之急是拥有一个适当的身份。“听苏兄所言,以前可是见过西洋人?”“呵呵,我们大洋郡临近西海,是西洋人士入我朝经商的一个重要港口,不才自是见过一些。咳咳,西洋中还有不少是我们大雍朝人搬去定居的,故如沈兄者并不少见。”沈墨没想到在这个世界,大雍朝和其他国家联系如此之紧密,不过也为他捏造身份提供方便。

    “苏兄,实不相瞒,我祖上乃是大雍朝人,搬去西洋定居。我虽自小在西洋长大,对大雍却有着一份故土之情。今年父母俱丧,我便跟着商船回大雍定居。不想途中遇到劫匪,我逃至此处,却是不知身在何处了。苏兄,不知在此处定居,我需要怎么做?”

    苏铭听完,作为一个礼义廉耻教导下的好好青年(?),显然为沈墨的回归所感动“沈兄若是不弃,我自可带沈兄前去府衙落户。”沈墨拱手道:“既如此,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