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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玫瑰的刺(修改版)  作者:晴川-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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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的女人,大约算不得一个好女人了吧?
  爱德华问:“兄弟?”
  我点点头:“唉。”
  爱德华说:“好吧,好兄弟,你是自由的,我也可以送你船,可是我不能逼我的船员去送死。你一个人,是不可能一边战斗一边划船的,是不是?”
  爱德华身后站着一个人,他一直听着,此时终于回过头来,他说:“船长,我跟罗丝去!”呀!杰克!
  爱德华说:“杰克,你疯了?”
  杰克没有回答他,脸上似有一点差惭,他低下头,眼望着地,沉默不语,但是没有后退的意思。
  爱德华看他一会儿,回头喝一声:“放小船!”
  杰克说:“汤姆也去!”
  汤姆“恶”了一声,惊骇地,可是想了想,倒也没反对,倒是先“咚”地一声跳到小船上去,弯腰伸出一只手来:“大哥,让小弟伺侍您上船!”
  我笑骂:“滚你娘的蛋!”跳上小船。
  笑骂,可是这样两个海盗兄弟身上的绅士风度令我意外与感动。
  汤姆与杰克打架一般,划船的功夫倒是很不得了。小船飞一般向来处去,我坐在船上,脑子飞快地想:“我这是不是去送死?我送死不要紧,不能连累人家汤姆杰克也送死!”有一刹那儿,我很想大叫:“不去了,我们回吧!”不过一刹那儿只是一刹那儿,这一刹那儿,只是令我的骨头里的叛逆的血更加沸腾,我同自己说:“不!凡我想要的,我必可以做到!”
  我同汤姆说:“我们从后面绕过去,他们都在看跳水,后面不一定有人,我往船上爬,你们慢慢绕到前面等着救人。”
  
  把小船上的锚转几圈扔上去,在船舷上勾得结结实实,我一拉绳子向船上爬去,同时摆头,让汤姆与杰克离开。
  船很高,离我们的小船的甲板有二三米的距离,我两三步已上到一半,听到船上面有人喝:“什么人!不许动!”
  然后听到刀出鞘与脚步声,我现在这个样子,一被砍断绳子,立刻成为落水狗,船上人要开枪,我就是一移动靶。在这种恐惧的激励下,我飞快地向上爬去。
  耳边又传来船上人的声音:“开炮!”
  另一个怒骂:“开个屁炮,那个小船还不值我的炮弹钱!”然后枪声响。
  我心口冰凉,汤姆杰克,拜托,再坚持一下。
  请问,为了救陌生人,牺牲自己兄弟的性命是应该的吗?陌生人的生命与自己伙伴的生命是否同价?别人的生命与自己的生命又是否等价,自私自利是否是应该的?
  可是又人人都爱看英雄故事,每个人在能做英雄时都选择做英雄。
  船上的人叫起来:“这是什么?船舷上挂的是什么?快快来,这还有一个人!”
  船上的那个人实在托大,如果他一刀砍断的我的绳子,我一点办法没有,可是,他却举着刀,准备一刀砍下我的脑袋。
  好吧,我一只手搭上船舷,另一只手举起来,他的刀砍在我的刀上,“当”的一声,断为两截,他骇异地看着自己手里的半截刀,另半截,从我头上飞过去,落入海里,我趁他发呆的功夫跳上船,笑道:“好家伙,还跟我玩飞刀!”
  他拿着半截刀,对着我,目瞪口呆,我一刀挥过去,他竟大叫一声,转身就跑。这功夫四五个大汉已冲过来。
  亲爱的大马士革刀!让我们来饮一点血吧!让我们尝尝生命的味道,让我们的朋友们通过死亡更加深入地了解一下生命的本质吧!
  原谅我,有些人,就是属于冒险与杀戮的,不知是远祖谁的血统里流着这等嗜杀嗜血,喜欢争斗喜欢拿生命来赌的因子。
  我站在甲板上,忽然觉得指尖一热,一阵战栗抚过我的身体,好象大海的潮汐一般,热血充盈,猛烈地拍击着我的大脑与四肢未端,我觉得眼睛更亮,头脑更清晰,耳朵更灵敏。我承认我是个好战份子,每次遭遇挑战,都会感到热血如何在我体内沸腾,掌心火热,我会比平时更冷静更灵活更有激情更有力量。
  杨林曾说过:“罗丝是个天生的战士。可惜是个女孩子,不然,天份会得到更大的发挥。”他话语后面的可惜二字经常激得我花两倍三倍的时间来练习他所传授的所有招术与窍门。而杨欢,更喜欢躲在屋子里看书。
  后来,我发现,当杨欢不在时,杨林在我的纠缠下会教授与平时所授完全不一样的新东西,而那些新东西令我进步神速,并且,他从未将那些新东西教给杨欢过。
  杨林说那些是女孩子练的,不用教给杨欢,而杨欢居然也从未要求过。
  
  闲话少说,我手里的新刀,无论大小和短重量,都是那么地合手,我象得到新玩具的孩子,等不及地要试试它的威力。
  我说:“来吧,谁第一个过来试试我的刀?”
  一个大块头,大叫一声冲了过来,我的步伐无论如何都会比一个重达二百斤的胖子灵活,闪身躲开是比较容易的事,可是,我好想看看我的刀的威力,我抬手,用我的刀挡住他劈下来的一刀。
  那大块头的刀比我的刀还要宽一倍,不过比我的刀也短一倍,相较而言应该是差不多的重量,可是根据力学原理,刀身长的重心要远一点,重心远一点,拿在手里会觉得更沉更难控制;这意味着;我手中这把刀所发挥出的力量;可能比他的刀更大。
  我的刀后发先至,将他的刀挡在他面前,他愣了一下,完全没想到是这个结果,他还打算一刀没砍中我再砍一刀呢,可是没有机会,我听到:“苍”的一声,大块头的砍刀断开来,他用力太大,这一下阻拦完全出乎他意料,先是向前扑过来的步子顿了一下,然后随着刀头断落,没有人阻止他向前,他一头向我冲过来。
  我手里举着的大刀士革刀还没放下,他这么冲到我的刀前面来,我举刀的姿势根本没有改变,只是我的步伐跟上来,再往前冲了一步,我发誓我所做的完全是我所学的武功的本能反应,敌人的脖子凑过来,手里有刀,本能的反应当然是用刀割断它。
  手上感觉到一点阻碍,大块头与我擦身而过。
  我回过身时,脚边跌落一颗人头。
  大块头张着嘴瞪着眼睛看着我,他的眼里还残留一丝生命的光,所以,眼睛里的惊讶是那样真切明显,直到生命之光完全消失,那丝惊讶仍凝固在他眼里。那双没有生命的象蒙了一层雾一般的眼睛,就那么一直呆呆地惊异地瞪着半空不知名地方。
  血,一小洼,流到我脚底。
  我抬脚,移开,刀垂地,我轻轻甩去刀上的血。
  慢慢移动,躲开地上的血迹,等待下一次攻击。
  可是我发现我的小心完全是多余的,剩下的几个水手已经完全惊呆了,从倒在地上的大块头的脖子里传来“股股”的流血声。
  我慢慢吸气,说真的,我应该趁这机会将这几个人立毙刀下,可是,我本人对于砍下一颗人头这件事,也饱受惊吓,我必须先让自己喘两口气。
  因为,因为我想吐。
  这把刀的威力,有点超大了,大得超出了我的精神承受力。我的胃里忽然之间好象多了十几块石头,硬生生地,我好想吐。
  可是我不能吐,如果我吐了,等待我的,可不是“啧,这下你可象淑女了”的表扬,而是死!,这些水手会把我刺成一个小型喷泉。
  我甚至不能露出怯意。
  
  忍得好辛苦!
  
  忽然之间,有人狂叫:“船长!救命!”一路狂逃而去:“快来人!不得了了,有人杀上来了!”原来,是那个第一个被我砍断了刀而逃跑的家伙,本来,他看到同伴上来,就远远躲要后面看热闹,没想到立刻看到自己伙伴人头落地,当下惨叫一声,落荒而逃。
  更多的人聚过来,这时,我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有几个光着上身的水手,后背上,都有一个青蓝色的鹰头刺青,我顿时呆住,这倒底是巧合,让我发现了杀我父母的人,还是,这地方的所有海盗都刺有乱七八糟的纹身——包括鹰头纹身?
  这一愣神之间,我已被围在当中,被十几个人围在当中的情形又重现,上一次,有杨欢在一边保护我的后背,现在,我只有我自己与我的大马士革力!
  好吧,我缓慢地,转动身子,这样,我的目光多少能照顾到一点我身后的死角,让我在有可能反应的时间内发现来自后背的攻击,其实我认为马上向我的正前方发动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御,不过,趁刚刚赶过来的人正对大块头的死状发出阵阵惊叫时,我还是先观察一下地形,毕竟这个地方,我不熟,而他们是熟的,他们人多,我已处在下风了,我不想再绊倒在一捆绳子或一只水桶上,人生难免跌倒,可在此时此刻倒是至命的。
  
  我的刀缓缓划过空气,从几乎垂到地面的状态变为横在我身前,即使是缓慢的划动,它依然发出轻微的呼啸声,我相信那声音会让水手们感受到一把大刀士革刀自身所具有的威慑力,因为水手们,不但没有上前,反而后退了半步。
  我已经决定进攻方向,我要抢到右侧那个略高一点的台阶上去,只高一点,这样,我可以不用费力地居高临下对付敌人,如果他们打算包围我,必须有一个跳起来上台阶的动作,无论谁,在这么做的时候,都会对自身的安全产生一点疑虑,任何一点优势对我都是有用的。
  我一动念,身子已经过去,我那把黑底带白纹的刀刃闪过,象挥出了一片满天繁星的黑夜。
  以前我有家的时候,他们已经对我做出过评价,说我的脚比我的大脑运转得快多了。意思是说我是个莽撞的家伙,可是现在这个缺点却会让我在战争中生存下来。
  人的眼神会出卖人的思维,尤其是在紧张时,如果你想,我要往右去,你的身子没动,眼睛却一定已经看了右边一眼,被人抢制了先机的结果,谁都知道,那就是死!
  打仗时每个人都会观察对手,可是控制自己的眼睛,那就太难了,你的大头都快被人切下来当球踢,你怎么可能有自制力连眼睛都不乱动,眼睛根本是连着心灵的,甚至你的思维都没想到的事,眼神都会出卖,所以,打仗是同天赋有很大关系的,你必须象我一样,是个莽撞鬼,心念一动,脚步已过去。
  右边高台前的那个人,几乎是刚一抬刀,就已死亡。
  这一次我有经验,知道掌中刀切金如泥,不必费太大力气,我一点也不欣赏满地人头乱滚的情景。虽然是刀,我用了剑的招术:刺!一刀中心脏,刺入与拔出都毫不费力,如热刀入牛油一般,这一点,在群欧中尤其重要。拔不出刀来,是很惨的一件事。
  我跳上一个台阶,在他们包抄上来之前;我面前只有三个敌人;一刀过后,只听到三声轻脆的“当当当”,然后再三声刀剑落地的声音。
  这三个水手,大惊后退。
  
  血在我的刀上顺着花纹蜿蜒而下,如幻如梦!
  握着刀的人越来越多,可是他们迟疑着不敢上前,而那一边,我已经听到汤姆杰克在喊:“跳!跳下来!”
  人质解救行动已如期开始;进行顺利。
  不如,我这次就为爱德华解决了钩子船长吧!
  我笑问:“钩子船长呢?让手下送死,不是好汉!”
  我身后传来一个微笑的声音:“好汉来了,你嘴里的好汉可是不让别人送死,专门自己送死的家伙?”
  我心中一懔,糟,这滚蛋怎么跑到我后面去的?
  回过头看见一个秀气的男人,穿一身白衣白裤,除了笑起来邪邪地露出一粒过长的虎牙,看起来简直就象一个漂亮的小男孩儿。
  那颗支出来的牙,让他象个魔鬼。
  我笑了,钩子船长原来是个很有意思的人,我还一直以为他是个瞎眼又少一只手那种海盗呢,我说:“比划比划吧!”
  钩子道:“报上名来。”
  我笑:“罗杰。”
  钩子道:“没听说过,看你的身手,不象无名鼠辈啊。”
  我笑道:“打完这一仗,罗杰的大名就当当响了。”
  钩子问:“你到我这儿来,想干什么?”
  我刚要回答,钩子身边一个棕熊般的人已经回答:“这小子就是打伤我的人,她是爱德华一伙的!”
  糟,还是牵连到爱德华了。
  钩子船笑道:“我就知道爱德华找上你是来对付我的,那小子,自从上次我被弄断腿后,就一直到处找剑客来寻我麻烦。小子,如果你是替爱德华来的,那么我告诉你,爱德华恰恰不是你口中的好汉!”
  我愣了一下:“爱德华的腿不是鲨鱼咬的?”
  钩子子笑了:“是鲨鱼,不过,他那条船又不是捕鱼船,他会落到鲨鱼嘴里去,是因为我把他推下海。”
  钩子花枝乱颤般地笑起来,我说:“那么,我不是替爱德华来的,我是替自己来的,我不喜欢你的笑。”我一剑刺过去,咦,那该死的花枝居然因为颤得正好而躲了过去。
  倒是小看了他,漂亮女人笨,漂亮男人无能,这偏见谁都有,我收回刀,差点吃了自己的亏,就算对手是一只狗,只要它手里拿着剑,你就不能认为那把剑无论如何都砍不到你头上。
  钩子伸手抽刀,好,这是个破绽,虽然不够绅士,我反正也不是绅士,我连淑女都不是,现在是海盗一名,废话少说,赢的活下去,输的人头落地。
  钩子也不是善人,一退两退三退,虽然踉踉跄跄,可是我砍他的同时还要对付不时伸过来的冷剑,这位绿林好汉根本没有要同我单独决斗的意思。
  就在我快要取钩子性命时,身后一把剑刺向我的背心,我不得不回手招架,钩子借机反攻。
  肩上一凉。有一点麻木有一点刺痛,手臂失去力气,好在是另一只不拿剑的手。
  血扑红半边衣袖,虽是小伤,对我却是全新的体验!
  流血!受伤害!
  我怒了!
  据说有的人受了伤,会感到恐惧,动弹不得。
  我只觉得愤怒,嘴里不由自主地发出嚎叫声,那声音,有一点象野兽的嘶吼,我以前真的不知道我有这种潜质,会做狮子吼。
  我的眼红了,血沸腾,全身发热,我狂叫:“杀了你们!”
  风清杨说过:无招胜有招。
  我红了眼,顾不得招术,一刀狠劈下去,背后的海盗举刀一挡,他忘了我手里的刀及是刀中之王,无刀能挡,“当”的一声,大马士革刀只顿了一顿,就以横扫千军之势劈了下去。
  血喷在我脸上!
  眼前全是红的,所以,我没受太多刺激,我仍然瞪着血红的眼睛寻找对手,我放过钩子,向人群冲去,狂吼着双手紧握刀柄,身侧刀刃所过之地,刀头与血肉齐飞。然后,我的对手,忽然间消失了,所有人都在后退,本来挤成一团的人们,慢慢变成一个大圆,圆中央的我,独享直径近三米的空间,我终于有空擦擦眼睛。
  我的脚,渐渐浸湿,我低下头,看见一具只余下半边头的躯体,如喷泉般向外喷血,另外还有几只手臂,各种刀剑残骸,我的半只脚浸在血里。
  我的愤怒终于平熄了,因自己流血而起火,用别人的血熄灭。
  我叹息一声:“钩子,我不找你麻烦,我要那几个人!”
  不知道依露申号原来有多少人,现在在船上,被反绑着手的不过十来人,其中尚有二个半昏迷的,没穿衣服的女子,能动的,大多已跳到汤姆杰克那儿去了。
  钩子暴笑起来:“圣人,圣人,大家快来看这个女骑士,她砍断我兄弟的人头原来是为了救这几个人!”
  钩子问我:“他们是你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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