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山青水秀 作者:寂寞佛跳墙(起点vip2013-3-14完结,穿越,平凡生活,种田)-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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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动作很急,一阵风似的,迈出的第三步,就用自己的左脚尖,踩下了右脚的鞋后跟儿。
软软的绣花布鞋掉了,褪到了右脚后跟下,文玉身子一晃,险些摔倒,被一只胳膊,扶住了。
观众们哑口无言,貌似,这动作,稍有些——亲密——
更亲密更惊悚的动作,还在后面呢!
待文玉稳住了身形,那个“雷锋”般的人物,竟然弯腰躬身,而且一躬到地,两只手自然的,抚上了文玉的绣花鞋,那个擅离职守的鞋后跟儿,被两根大拇指一捋、又一提,稳稳的,回到了本来的工作岗位。
蒋智直起身子,跟没事人似的,也回头帮着收拾桌子,嘴里,也是那句话:“我来拾掇!你们都歇着。”
文家四口人,被这晴天一个大天雷给轰得外焦里嫩。
刚才那一幕,是真的么?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这个时代,别说女子的脚,不能随便示人的讲究吧,反正,一个大男人,是从来不会屈身为一个女人提鞋的,别管是贫民百姓还是达官贵人,都不会!
文氏的身子都软了,坐在凳子上惆怅,遇到一个不需要思想斗争就肯俯身提鞋的男人,这是闺女的福气吧?难道,就是他做自己的女婿了?
文强却不怎么开心,这个混小子,还没经自己点头呢,就这么上赶着巴结,哼,给女人提鞋,有什么出息,老子很不满意!
☆、第二百章 你是愿意的吧?
文玉,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门去的,还奇迹般的端着一摞盘子,没有打碎。
她心里,也是翻天蹈海的波浪,来到异世这么久了,这个时代的规矩,也是了解一些的,那个肯毫不犹豫的弯腰帮自己提鞋的男人,是个稀有动物,最起码,在这个时代,绝对稀有!
过往种种纠结,都化为灰飞烟灭,梦的衣裳再华美,都败在了这一个小小的动作上。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文玉的心里,有什么东西在悄悄的坍塌,又有什么在蓬勃的生长起来,李太白的这一首诗句,生生被她品味出了一股豪放,一股激情,一股畅快淋漓来!
她记起蒋智的话,为什么两年后就不再考了呢?
是不是因为,他想要一份可以随时出发,跟随自己的脚步的工作,任何时候,两个人都可以丢下所有,去想要去的地方,做想要做的事情?
灶房里,仅留了一盏油灯,蒋智,就在身后,笑吟吟的,跟来了。
把杯盘碗筷放在清水中,两个人,一人一道工序,蒋智熟练地洗第一遍,文玉过第二次水,昏黄的油灯光芒,把两道身影拉的很长,也,很近,间或,可以重叠在一起。
若果,有男人可以与你一起刷洗碗筷,还能始终保持欢欣愉悦,那,其实就是,一种被称作爱情的东西。
昏黄的光辉,洒在了蒋智的脸上,半明半暗。却凸显出了一个正在长大的大男孩的棱角,他并不粗犷,也不阴柔,只是平平常常的五官,一如性情,只能用“温和”两个字来形容。
在这一刻,文玉却忽然的发现。这样温和的五官,其实,也很俊美,很赏心悦目,很,舒服。
而蒋智,被满心的幸福感填充的要爆了。他最喜爱的小女孩儿,就在身边,小手在水里转动,每一个动作,都那么美丽清新。
她低着头,一小绺调皮的发丝儿,遮挡在她的耳旁,蒋智鬼使神差的伸了手去,为她捋起,柔柔的。别在了耳后。露出那红透了的面颊。
四目交投,都是羞怯与欢喜。
“咳咳”。两声假假的咳嗽,在灶房外骤然响起,惊散了一双小鸳鸯。
“那个,蒋家小子,俺会在文家村呆几天再走,你,叫你娘去。去住几天。”文强搓着手,又挠挠头,好歹表达完了自己的意见。
“哎!放心吧,文叔!”蒋智答得漂亮,那声音,直穿过院子,透到店铺中去。
当娘的文氏不知道是该松口气呢,还是该叹口气。
文玉想出声阻止,又作罢了,这个时代,可不会给你留时间留机会去谈一场长长久久的恋爱,顶多,就是先订婚,成婚的日子,可以拖的久一些。
这一夜,文玉注定要难眠了吧?
文氏在身边,也是辗转反侧,有心多问询几句闺女的心理状态,又不知道从哪儿下口,最后,就是五个字:“你是愿意的吧?”
文玉抱了被子,滚到一旁当鸵鸟,文氏给被子一巴掌,又是五个字:“你可别后悔!”
十个字说完,当娘的自以为已经完成任务,于是放心的吹了灯,梦周公去了。
没成想自己闺女,心里还在嘟念着这十个字:“你是愿意的吧?你可别后悔!”
热心的小三子,回到学堂的蒋智,深情的蒋智,提鞋的蒋智,把头发别到耳后的蒋智,走马灯般的在文玉梦乡里闪现,前路不可知,最起码,在这一刻,姐是不后悔的吧?
第二日,精神饱满的文强大声吆喝着起床,他归心似箭,文家村的家业在钩心钩肺的喊他呢!
一顿早餐,吃的飞快,文乐文良沉闷多了,跟被遗弃了的孤儿似的,尤其是幺儿子,哭唧唧的,赖在文氏身上舍不得离开。
文氏的心也软化成水了,拍打着儿子的后背,不要命的承诺:“娘很快就回来看你,娘不去京城了,娘把瑶瑶也带回来跟你玩,娘——”
还是文玉一句话,解决了小家伙的纠结:“乐儿啊,你先留在镇子上想想,等我回京城的时候,你跟着去不?”
四口人都看向文玉,文乐指指自己的鼻子尖儿:“带我去京城?真的?可是,先生不让随便请假哩!”
小家伙脸上半是向往,半是留恋,泪汪汪的看着姐姐。
“我是说,你要是愿意,带你去京城求学。”这可是文玉老早以前的想法,一直没宣布而已。
这个消息,把文良老大哥的脸上也砸纠结了,一伸手把弟弟扯回来:“先去好好上学,学不好,到哪儿都不成!”
老哥是害怕只剩下他自己守在镇子上吧?呵呵!只可惜,婚期安排的那么晚,还得等半年呢!
王府的两个侍卫,做事一丝不苟,一定要跟着文家人奔波,于是,五个人,驾着一辆豪华大马车,“咕咕噜噜”的向着文家村,进发。
山,还是那些山,水,也还是那片水,可是,当文玉走近文家村时,还是觉得一切,都更清新秀美,就连空气里,也弥漫着一股凉凉的花香。
文家村地势平坦,却又靠山而居,有了这样一个天然屏障,冬日里寒风不那么冷冽,夏日里,又清幽凉爽,四季分明却又很人性化,确实是个好居处。
文强有那么一丁点儿“衣锦还乡”的感觉,两个王府侍卫干练精神,王府的马车又高大华丽,可不就让人飘飘然不知何处是北么?
乡下人,见不得新人新事,马车一进村,就三三两两的围上来稀罕个不行,文强夫妇下了车,与乡邻们寒暄应和,文玉也在侍卫的保护下,跳下马车,跟在父母身后。
早有好事的,飞跑着去禀报里正,一众长老级人物,也颤巍巍的在儿孙的搀扶下,来瞧瞧京城回来的子孙尊荣。
短短几步路,愣是走了一个时辰,这家打招呼,那家问情况,还对里正一群人粗略解释一通在京城的经商历程,终于,来到了自家门口。
二十六间小楼房,还那么威风的耸立着,二丫眼中带泪,却还是微笑着上前迎接,姥娘去养殖场了,那小白它们呢?
临走前,可是千叮咛万嘱咐,不能把小狗送人的,怎么,一个也不在家里?丢了?病了?这没有了小白的家,还完整吗?
文玉急红了眼,抓了二丫的手腕追问。
“妹妹你别急,小白四口,现在一早就要进山,到天黑透了才会回来,我跟姥娘拦不住它们,鬼精鬼精的,早晨一开门就跑出去,没办法!”二丫摇着头,一个小白就不好镇压了,何况还有三个帮手?幸亏还算有组织有纪律,晚上必要归家的,要不然,这小姑子,非得跟自己拼命不可!
这四个臭家伙!文玉放下心来,“嘿嘿”笑了。
文强先去老院,跟文老太太说了一声自己回来了,隔得远了,更不觉得老太太可恨了,还挺亲切。
二丫赶紧张罗午饭,这次回来的早,离姥娘爷爷回来的时辰还有一会儿,文强夫妇安顿下侍卫,就兴奋的奔赴各自的目的地,一个去作坊,一个到养殖场。
文玉哩,自然要去后山,把那四个没良心的逃兵抓回来,再次背上背包,塞了些点心,就乐颠颠儿的没影了。
好久好久没这样惬意的奔跑过,文玉听着耳旁“呼呼”的风声,心旷神怡,至于路边的乡邻,那些诧异的议论,还理他们作甚?
后山,依然绿树成荫,花草满地,初秋的景色,美的不可方物。
文玉一鼓作气,直攀岩上了后山山顶,双手团成一个喇叭,对着群山高喊:“小白——大拉——二拉——三拉——”
群山回应:“小白——大拉——二拉——三拉——”
山顶的风,强劲的吹起文玉的发梢儿和衣袂,满眼,都是深深浅浅的绿色,像一倾深幽的海洋,随风扬起绿色的波浪。
很舒服的感觉,就像是一个婴儿,在母亲的羊水里漂浮,安全、温暖、无忧亦无虑。
这儿,就是自己的家,自己的心灵皈依的地方,无论离开了多长时间,无论心境如何,回到这里,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只有一个婴儿,对母亲的那种全心的依赖全心的放松。
“吘——吘——吘——”狼独有的那种长叫,终于在山间回荡开来。
“小白,我回来啦——”文玉兴奋的再喊。
“回来啦——回来啦——”山谷再次回音阵阵。
“青山绿水,我回来啦!土地家园,我回来啦!”文玉放开了胸襟,她的庄严的宣告,一次次在群山之中回响。
“嗷——吘——”那叫声更近了,声音里还有些焦躁,是小白,正穿过荆棘,越过山林,带着儿女们,要奔回主人的怀抱。
“吘——吘”,那声狼叫又起,声音里,多了点儿婉转委屈的意思,是不是在解释,为什么那母子几个要在白日逃家,跟她这个主人做个交待?
☆、第二百零一章 姥娘的心事
当小白母子终于窜到文玉跟前,倒是骇了她一大跳。
三只小狗崽儿,已经长成了普通成年狗那么高大,尤其是大拉同学,跟那个仅与文玉有一面之缘的狼爹,如出一辙,连德性都铁铁的像,眼睛微微的眯着,蹲在一旁,好深沉似的。
另两只小的就和善的多,稍加打量,就扑到文玉身上来亲热,与小白娘一起,三只狼狗的重量,一下子,就把文玉扑倒在地,这还不够,二三拉不懂规矩,把舌头伸出老长来,舔邸文玉的脸,三拉更是过分,一边舔,一边还探了一条前腿,踩在文玉的肩膀上。
“去——去——小白——管管它们!”深觉丢了份儿的主人,张牙舞爪的大叫,受不了啦,太痒了!
山林里,又一声“吘——”响起,是在警告文玉,别欺负它的孩子?
小白也忘形了,这么长时间没见小主人,肯定得想念的厉害嘛,于是,它比那两个孩子闹得还欢,把狗头伸到文玉的脖子下面,鼻孔里喷着热气,更是令人痒得不行。
文玉伸手抱住了小白的大脑袋,躲闪过二拉三拉的狗蹄子,跟小白滚在一起:“哈哈哈——”
惬意的笑声响彻在山林,惊走了不少的小野兽,吓飞了成群的雀鸟。
“走喽,回家!”终于疯够了的主人起身,拍打拍打身上头上的草叶子,一挥手,小白四口,乖乖的回家去。当然,那个大拉落在最后面,磨磨蹭蹭的,明显不愿意这么早就回到人类之中。
这个小子。真是它爹的纯种!看起来,狼王的桂冠,以后很有可能就落在它的头上!
好在。小狼狗们个个都是捕猎的好手,时节又合适,仔细去听,满山上都是小动物奔跑与潜藏的动静,小白亲亲热热的跟在文玉左侧,那三个小东西,接替了老娘的职务。去尽心尽责的搜刮小动物去了。
大拉虽然回村子不那么热心,抓起野兔子来,可是一等一的好手,两个小的左右包抄,它就直面敌人的屁股。迅疾的扑过去,爪子按,口叼,很快,文玉两手里就都抓上了猎物。
看起来,自己不在的这些天,小白夫妇没少私会,还把三个孩子给训练出来了,看看。都会运用战术了,果然是狼崽子,不可小瞧!
文玉跟小白聊着天,絮叨些京城的事儿,当然,小白应该是不懂的。某些人却说得热闹,进家时,口干舌燥的。
午饭,给她留在锅里温着了,姥娘和黑子娘和爷爷叔叔都在,还在问询着瑶瑶跟京城里的各种事情。
事关郡主声誉,自然,瑶瑶的真实身份暂时还要保密,只说是沐王府王妃喜欢孩子,非要留在王府作伴儿。
姥娘眼泪汪汪的,那个娃娃儿,可是她一手带大的,怎么就放在了外面呢!
“那王府再好,也不如咱自家的热炕头啊!你们,太大意了!怎么能把小孩子丢给旁人呢?”
文老爷子倒是对京城的买卖很关心,问了许多感兴趣的话题,文忠也对兄长一家到过京城艳羡不已,可见,京城,在任何一个年代,老百姓的心目中,都是觉得非常神圣的!
文玉自己把五脏庙祭好,又喂食了小白母子,很遗憾的发现,如今,三个孩儿们对于温热的熟食,热情不怎么高涨,随意的吃了几口,就在树下追逐游戏了。
这是因为在外面吃饱了生猛肉食?
好在,小白给面子,安安稳稳的吃东西,尾巴轻晃着,还是那么可爱。
王府的两个侍卫可是大开了眼界,家养的狗,能抓来那几只活的死的猎物,就够惊悚的,这四个大型狼犬,脾气还很大,不容许生人略微靠近,否则立刻进攻,咬无赦!
一个侍卫好胜心起来,偷偷的,运起轻功,向大拉的后背走近,怎料刚一起步,大拉同学就迅速扭回狗头,冷冷的,看了侍卫一眼,又转回身去。
那侍卫,原本在王府里,也是数一数二的人物,论武功论胆量都能拿的出手去,可惜,竟然败在了这条狗的一个眼神上。
他也委屈啊:“你们不知道,就那狗,看我那一眼,就跟被冰块打进了身体里似的,浑身想打冷战,脚底下,就迈不动步子了!”
帮他打开心结的,是善良的文忠,他拍着侍卫的肩膀,劝慰道:“兄弟,你算是好的,俺哥他们都不在家,有一天夜里,邻村里七、八个半大小子,合伙来偷东西,结果,你猜怎的?”
这一句,引起了所有不知情人的兴趣,文玉也参与进来了,她还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呢,莫非,小白他们咬了人?伤了?死了?
“叔叔,快说,怎么啦?”
“还能咋的?咱家这四条狗,没费啥劲儿,就把那些个野小子给办了!最妙的是,小子们的抓棍子棒子的那只手,都被咬了一口,就在手腕上,不深不浅,也不会残废,这分寸把握的,比人还邪乎!”
文氏听的揪心,抓了老太太的手:“娘,您吓坏了吧?都怨我们,把您自己丢在家里!”
老太太却笑了:“谁说我自己?二丫可一直陪着我这老婆子呢,小白懂事儿,楞没出声,我还是到了第二天早上才发现的,一院子横七竖八的半大小子,手腕子上流着血,瞪着眼躺着,一个哭叫的也没有。”
侍卫纳闷了:“那些人,都没哭?没叫?不疼?”
姥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