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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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们只把那些狐媚多情、狡黠妖气,专门以色惑人的美女称为狐狸精,她们集中了被传统良家女性蔑视的一切特征。历史上最有名的狐狸精无过于妲己了。
其实殷商是中国历史上极为强盛的时期,纣王原本才思敏捷,武力超凡。但一次,他在女娲庙里看到女娲美貌就题了首淫诗,调戏女神。这可把女娲给气坏了,发誓要搞垮这个昏君,于是派出一只狐狸去媚惑他。妲己是有苏氏的女儿,被选入宫,这只狐狸就附上了妲己。她艳丽非常,杏脸桃腮,眉如春山浅黛,眼若秋波宛转。而且,估计也擅房中术,立即把纣王迷得神魂颠倒,不知今夕何夕。
妲己不仅荒淫狐媚,而且性情残忍,怂恿纣王设计出种种令人触目惊心的残忍酷刑,在鲜血的刺激下,她的欲望的阀门越抬越高。越残忍越快乐,越血腥越美丽。纣王也对她言听计从,荒理朝政,妲己快乐,所以纣王快乐。
纣王与妲己在鹿台上欢宴,纣王命令嫔妃们脱去裙衫,赤身裸体地唱歌跳舞,恣意欢谑。数十位宫女不愿,妲己说:“可以在地上挖一个大坑,然后将蛇蝎蜂虿之类丢进坑里,将这些宫女投入坑穴,与百虫嘬咬,这叫作虿盆之刑。”梅伯劝谏纣王召回废太子,复立东宫,妲己说:“群臣轻侮大王的尊严,都是因为刑法轻薄的原因。可铸一个空心的铜柱,里面烧火,外涂油脂,让犯人裸体抱柱,皮肉朽烂,肋骨粉碎。”纣王依言竖立铜柱,梅伯顷刻间烧得肉焦骨碎化为灰烬。妲己又说:“可以再制一个铜斗,加火在里面。罪轻而不至于处死的,让他们以手持熨斗,则手足焦烂。”自此,再没有人敢上言劝谏。
妲己又让纣王建立酒池肉林,男女裸体相戏,胜者浸死在酒池中,败者投于虿盆内。每天宫女因此被折磨至死者不计其数。妲己另外的著名事件,还包括将大臣伯邑考醢为肉酱,把叔父比干挖出心肝,砍断别人的腿骨看骨髓,剖开孕妇的肚子验男女。听到惨叫,妲己笑得花枝乱颤,纣王笑得天花乱坠。
依此看来,妲己还是S/M爱好者,具备施虐型人格。可惜天下没那么多受虐狂,她就借着纣王制造出一系列惨剧,以供一哂。奇怪的是纣王,完全迷失了心性,丧失了任何判断能力。美丽固然能击中男人,但妲己是狐媚。这种狐媚是从骨髓里透出来的东西,它是一种有色的、穿透力极强的光线,具有毒性,直接刺激男人的性意识,让他奋不顾身、视死如归。学是学不来的。——当然,妲己是奉女娲之名下界陷害纣王的,一般的狐狸精只管迷魂,不作恶。
曾经看过香港的一个选秀大赛,其中一个临时发挥的环节是站在舞台中央演狐狸精。前几位美女挤眉弄眼,搔首弄姿,频频放电;最后一位女孩,一头短发,穿着一件大T恤,扑闪着一双无辜的剪水双瞳,安安静静地说:“你才来呀,人家……人家都等了你好久了……”全场评委都晕浪了,打了满分。这才是小妖精。
周武王灭纣的时候,传说因为妲己容颜过于娇媚,以致刽子手都不忍心下手,甚至愿意替死。姜太公于是蒙面斩妲己。她一死,才露出九尾金毛狐狸的真身。
褒姒:人造美女一笑值千金
褒姒:周幽王宠妃,为褒人所献,姓姒,故称为褒姒。她甚得周幽王宠爱,生下儿子伯服。褒姒生性不爱笑,幽王为取悦褒姒,举烽火召集诸侯,诸侯匆忙赶至,却发觉并非寇匪侵犯,只好狼狈退走。后来,褒姒勾结权臣,废申后和太子宜臼。申后之父联络鄫侯及犬戎入寇,周幽王举烽火示警,诸侯以为又是骗局而不愿前往,致使幽王被犬戎所弒,褒姒亦被劫掳。
西周周宣王的时候,首都的少年儿童都在唱一首歌:“月亮升上来,太阳沉下去,将有弓矢之祸,灭亡周国!”这种儿歌,做皇帝的一般都很害怕,就下令去查。政府智囊团里一个天文学家说,“臣夜观天象,弓矢之祸将出现在陛下宫中,后世必有女子乱国!”
周宣王问姜皇后最近宫中的嫔妃有什么怪异的地方,姜后说:“宫中没有怪异,只有先王宫内的一个嫔妃卢氏,年方二十四岁,怀孕八年,才生下一个女儿。”宣王又召来卢氏,卢氏说:“我听说夏朝桀王时,褒城有个人化为两条龙,桀王非常恐惧,杀了二龙,将龙涎藏在木椟中,自殷朝经历644年,传了二十八王,到了先王厉王时打开木椟,龙浆横流于宫廷,化为一只大乌龟,妾当时十七岁,因为足踏龟迹而忽然有了身孕,如今才刚生下一个女儿。”卢氏把刚出生的女孩扔在河里淹死了,但事实上,这个女婴并没有死,被一个造木箭的工匠带回家抚养了。应了弓矢之祸。
宣王死,幽王即位。这个幽王,为人性暴寡恩,喜怒无常,整日饮酒食肉,刚一即位就广征美女。右谏议大夫褒姠劝谏反而被囚。褒姠的妻子赶紧花了一大笔钱,买下褒城最美丽的女孩,把她梳妆打扮一番,送进京师,才把老公赎了出来。这个美女就是那位倾国倾城的褒姒。
看看,逃啊逃啊,那个几乎被杀的女婴绕了一个大圈,又回到宫里来了。褒姒故事基本上就是东方少女版的俄狄浦斯。
幽王见美人仪容娇媚,光艳照人,非常高兴。于是,褒姒春宫独宠,幽王一连十日不上朝,朝夕饮宴,没完没了。皇后申氏失宠被废,太子也被废。本来还有些大臣进谏,幽王大怒:“有再谏者斩!”朝中大臣只好纷纷告老归田。
褒姒很漂亮,不过却从来不笑,整天眉黛紧颦,郁郁寡欢。周幽王为其开颜一笑费尽心思。但千方百计,褒姒却始终不开口。其实周幽王不明白,为了能够专宠,褒姒早做了美容手术,在眉头和嘴角打了肉毒瘤杆素,又做了植金线美容法。这种人造美女,好处是神经死亡,皱纹不生,青春不老,坏处是不能笑,不能哭,七情六欲不能上脸。褒姒的美,就像今天的虚拟偶像。其实,当年如果杀不掉这个女婴,周宣王应该捏住宫里美容医生的脖子,掐死,Sigh,那全世界都安静了。
幽王召乐工鸣钟击鼓,品竹弹丝,宫人歌舞进临,褒姒全无悦色。又命司库每日进彩绢百匹,撕帛以取悦褒姒。褒姒虽爱听裂绢的声音,依旧不见笑脸。大奸臣虢石父献计说:“在城外,五里置一烽火墩用来防备敌兵,如有敌兵来则举烽火为号,沿路相招天下诸侯的兵来勤王,假如诸侯来了却没有敌兵,皇后必然会笑!”幽王大喜,遂与褒姒驾幸骊山,在骊宫夜宴,令城下点燃烽火台。刹那间火焰直冲霄汉,诸侯乍见焰火冲天,急忙调兵遣将,驱动战车,连夜前来勤王。没多久,列国诸侯皆领兵至,一路烟尘滚滚,来了却没有敌寇的踪影,只见幽王与褒妃在城上饮酒作乐,诸侯面面相觑,卷旗而回。
这样来来去去好几次,褒姒看见各路军马举着火炬,漫山遍野地跑,不禁嫣然一笑。幽王大喜,遂以千金赏虢石父。可怜的褒姒,因为一笑,前功尽弃,只好重新打美容针了。
众诸侯大怒而归。以后幽王还常以烽火为戏,褒姒再也不肯笑了:笑的成本对她来说太大了。更惨的是,犬戎叛乱,幽王想找救兵,因为前几次被烽火所戏弄,诸侯以为幽王又想博取美人一笑,都不当回事。不久镐京陷落,幽王也被人杀了。
主说,申冤在我,我必报应。
樊素与小蛮:目送无良诗人泡妞
樊素、小蛮:唐白居易之二妾名。白有诗云:“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白居易,唐代著名诗人,少年显才华,中年露锋芒,晚年享安乐,走中国知识分子圆满而庸俗的一条生活道路。老年患了风痹之疾,他就放妓卖马。自称“既解风情,又近正声。”比较有自知之明。
唐代官吏狎妓,甚至制度化。官吏到职交接班,交割各种档案物资都不足为奇,而且还会交割妓女:前任由于带不走所宠妓女恋恋不舍,引为憾事;后任欣然接受,还感叹没有接收到更好的。
白居易是唐代官员中狎妓最有名的。他蓄养很多妓女,从杭州带着妓女回洛阳,又把人家遣送回去,有来有往,不当一回事。还和元稹交换妓女,相互狎玩,让人发腻。
为人与为文是不必等同的。看白居易悲天悯人,一副救苦救难大慈大悲的样子,还写下了《上阳宫》、《琵琶行》同情女子的诗,谁晓得走出了诗歌,他也不过是无行文人。你可以去泡妞,也可以让我们背你的《卖炭翁》,但你不能让我们一边背着你的《卖炭翁》一边目送你泡妞吧?
樊素和小蛮就是白居易的家伎。姬人樊素善歌,妓人小蛮善舞,她们俩出名,皆因白居易曾经写过著名的“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其实,白居易当时任刑部侍郎,官正四品,按规定只能蓄女妓三人,但他的家妓除了樊素、小蛮和春草以外,专管吹拉弹唱的就有上百人,还写了一首诗说,“菱角执笙簧,谷儿抹琵琶。红绡信手舞,紫绡随意歌。”列位看官,这些都是他的家伎啊。
而蓄养家妓,早成了盛唐的风俗。岐王每到冬寒手冷,从来都懒得取火,把手伸到漂亮的家妓怀中摩挲取暖,称之为暖手;申王每到冬天风雪苦寒,就让家妓密密地围坐在旁边,以御寒气,称之为妓围;李升大司空有钱,吃饭不用桌子,就让家妓每人托一个盘子团团地站在旁边,称之为肉台盘。说起来,家妓可真够忙的,既要充当侍妾,要充当歌女舞女,又要充当丫环,而且事关社交。家妓的数量、质量、技艺往往还是主人的地位尊严、经济实力、人品高雅的一种体现。
更讨人嫌的是,白居易的《追欢偶作》中写道:“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蛾眉。”意思是:我家里养的家妓,每过三年多,我就嫌她们老了丑了,又换一批年轻的进来,经常换新鲜货色,十年间换了三次了。公然以此自炫。这时的白居易已是风烛残年,而樊素小蛮,不过十八九,年方潋滟。——再看看这位白头翁干的好事:他的好友张愔的妾关盼盼原是徐州名妓,张愔病逝,关盼盼矢志守节,十年不下燕子楼,白居易居然指手划脚,认为她何不索性以死殉夫呢。性情贞烈的关盼盼在十天后绝食身亡。难不成白居易也想让家妓为自己殉葬不成?
袁枚本是满清的第一情趣中人(这么说,李渔不知会不会跟我拼命,不过李渔蓄养的家妓要忙着巡回演出赚钱的,没那工夫),琴棋书画无所不精,吃喝玩乐天下第一。呶,就是说“花生米和罗卜干一块咀嚼能吃出火腿味道”的那位妙人。和袁枚比起来,保罗·福塞尔的《格调》算老几。袁枚老夸自己的四位侍妾如何如何地如花似玉,客人不免充满期待;结果一见面,一口茶差点喷出来:她们都痴肥矮钝,平庸至极。看来,文人口中的美女,听听就好,不必当真。樊素、小蛮永远活在诗中,这样就好。即使不快乐,比起她的姐妹们,起码还留下一段曼妙的身影,一段绮想。
节妇:借我一把最好的爱煞人武器
节妇:《礼记·内则》云:“男不言内,女不言外。非祭非丧,不相授器;其相授,则女受以篚;其无篚,则皆坐,奠之,而后取之。外内不共井,不共湢浴,不通寝席,不通乞假。男女不通衣裳。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男子入内,不啸不指,夜行以烛,无烛则止。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夜行以烛,无烛则止。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严格制定了男女大防。后世仍不断在补充。
春暖了,花开了,猫儿在叫了,明太祖有点不安了。要是人人都幸福和快乐,还要我们皇帝干什么呢?于是,建国头件事,清理门风,洪武元年就下了一道法律文件:民间寡妇,30岁以前丈夫死了,守节到50岁以上的,不但旌表,还可以免除本家差役;不但免劳役,还可以赐祠祀。政治上、经济上全线飘红,何乐而不为呢?
不过,国家机器们这边厢安抚那些死了老公很多年的人,那边厢就对失节者严惩不贷。明朝山西有个正五品的官员刘翀,娶了一个再婚的老婆,遭人检举,一直告到京城。就这么一件小事,摊在新婚姻法推行得热热闹闹的今天,朱氏也不过是丈夫死了再婚,招谁了惹谁了?就算是重婚罪也还得被害人自诉才立案,怎么着也用不着国家主席亲自开庭吧?可是皇帝明英宗直接干预了,下令将刘翀逮捕来京,下狱审讯。最后罪名是娶失节妇,把刘翀削官为民——放在今天就是双开耶。
一把蜜糖一把砂的政策很见效,贞女烈女以几何级数的速度增长。贞节这玩艺儿并不是到了宋代才有的,早在秦始皇时期就有人提出来了,不过都当成舍身炸碉堡的英雄个案一般稀罕,并非普遍重视。一部二十四史,《宋史》里面记载不过五十五人,《元史》才几十年就达一百八十七人,《明史》所发现的节烈传记竟不下万人了。而另一部《古今图书集成》里,烈女节妇唐代只有五十一人,宋代增至两百六十七人,明代则是三万六千人。那时贞节牌坊的威力远比今天的计划生育要普及。
守节是一件很残忍的事。《礼记》里面说,一家子人男女不能坐在一起,不能将衣服挂在同一个衣架上,不能手接手地递东西,叔嫂不能答话,许配人家后不许与未婚夫见面,女子出门要用手遮面不让人看见……五代时一个寡妇运送丈夫的灵柩回家,路上投宿一家客栈,店主觉得不吉利,就想把她赶走。在争执中店主抓住她的手要拉她走,谁料这个寡妇拿起刀来斩断自己的手臂,说是给男人玷污了。按这样的男女授受不亲,我死也!
守节之难,难于上青天,鲁迅先生说:“节烈难么?答道,很难。男子都知道极难,所以要表彰他。”“节烈苦么?答道,很苦。男子都知道极苦,所以要表彰他。”清代《志异续编》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节妇,年纪轻轻就下定决心守节了。每天晚上人们都能听到她的房间里有铜钱撒了一地的声音,不过天亮了以后却一枚钱币也看不到了。到了年老快病死的时候,她在枕头边拿出一百枚铜钱,每一枚都锃锃发亮,对她的儿子媳妇们说:就是这些铜钱帮我守的节。诸位看官可能会问:为什么?这个老节妇说:“丈夫死了,我一个人睡,天天睡不着,心里想着饱暖思淫欲,所以每晚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就把灯吹了,把一百枚铜钱抛落在地上,一枚一枚弯腰捡回来,不全部捡完就不睡。这样,每天都忙到后半夜,累得我半死,腰酸背痛的倒下就睡着了,什么也来不及想了。这六十多年来,我无愧于心啊。”
她固是无悔,我们却心酸。六十多年的美好青春,我把它奉献给了一百枚铜板。快乐吗?她说很快乐。这位贞节自守的老太太,就是历史给我们指认的现场。
如果把那些节妇们情欲燃烧的热量转化为动能,投入到革命事业中去,那早够建成千上万个核电站了。可是我们什么都没捞着。看来,自虐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还是用一首歌来当作对节妇烈女们的薄奠吧。
“最好有把锋利刺刀,插于心脏里,你的血色淹没我嘴,我的心便醉。
最好有种不灭细菌,寄居生命里,你的快感依赖我生,我一走便碎……”
范晓萱说,最好的武器爱煞人。扭曲人的天性和欲望,就是这把追魂夺命刀。
冯小怜:当白痴皇帝遇上玉体横陈
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