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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有只僵尸爱上你-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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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单纯地倾慕老爹,希望留在他身边。」
  
  金噗嗤笑了出来,斜斜看向于承均道:「这么简单的道理我竟然死了一百年后才明白……均,你知道为什么吗?」
  
  于承均假装没注意到金怪异的表情,思索了会儿道:「你睡了一百年,突然开窍了?」
  
  金大叹。「唉……就当是这样吧。」
  
  不可否认,于承均还挺喜欢看金烦恼纠结的样子。金的情绪丰富,长得也好看,所以连带着生气或沮丧的样子都挺赏心悦目,于是于承均总是会忍不住逗逗他。
  
  「后来老爹被关在瀛台直到病死,我也没机会再见他。在老爹垂危之际,老佛爷便将其它弟妹们都杀了。我事先得到消息逃到上海,所以才没遭毒手。」
  
  金垂眸,手指不自觉得绕上发尾。
  
  他黯淡道:「说起来很窝囊,我虽自认是汉人──应该说,到了后来已经没有所谓汉人满人之分,也渴望拥有汉人的黑发黑眸,但在危急时刻总是要靠自己的另一国籍身分获救,实在很讽刺。」
  
  于承均稍稍移开目光。他并不喜欢看见金悲伤的样子,但也不晓得该如何安慰他,政治和种族的问题不是轻易就能释怀的。
  
  「老爹过世隔天,老佛爷也撒手人寰了。宣统帝继位,我则回到北京过日子。幸亏还有朝廷俸禄可领,否则我手无缚鸡之力也无一技之长,大概很难活下去。」金自嘲地说。
  
  「这……也不能算你的错,毕竟你所受的教育就是如此。我相信没几个皇子在民间能找到工作的。」
  
  于承均认真地说:「即便是古时拥有文韬武略、经世治国之才的王侯将相,也只能说他们生对地方、找对工作。如果不幸遇上昏聩君王剥夺了他们的地位,最终也不过是路边饿殍……」
  
  于承均越讲越不觉得自己的话能达成安慰效果,只能住嘴。
  
  不过金倒是听得很开心,兴奋道:「均,你简直比说书的还会讲,不过他们的观念可就没有你开明。」
  
  ……于承均并不认为金的话算是赞美。
  
  「宣统三年初,大家都知道大清已是岌岌可危,革命势力一波接着一波,改朝换代是势在必行的。那时私底下就说好,若是朝廷真被攻破,咱们就得隐藏爱新觉罗这个姓氏,改成汉人姓氏『金』……这还挺常见的,从大清开始,民间的满人就开始改汉人姓氏,很多伊尔根觉罗和爱新觉罗氏都改姓『赵』。」
  
  金回想着过去,一手玩着自己的发丝道:「不过我还没来得及用上这个新姓氏,就被人害死了。」
  
  于承均沉静的双眼泄漏出几丝不明情绪。
  
  「你记得怎么死的?」
  
  金雀跃地说:「当然!我是吃饭时被毒死的,要是拿根银针扎进我咽喉,估计整根都会变黑色的。不如咱们现在就来试试看……」
  
  「奕庆。」于承均制止了金翻找针线盒……不是因为家里只有钢针。「你是在家里被害的?是你府里的仆役干的?」
  
  金眉头蹙起,看似很烦恼的样子。
  
  「我也不知道,不过我想他们不会害我。应该是我的身分泄漏出去……不管是满人还是外国人的身分。虽然我一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过纸包不住火,况且宅子里只有两个侍卫,要进来下毒大概很容易吧。」
  
  于承均踌躇了会儿才开口,语气中带了些他没察觉的焦虑。「你在用餐时没有任何异状吗?你应该多些警觉的,明知道……」
  
  「均,人死不能复生。」金握住于承均的双手,灵动的双眼目不转睛看着他。「我该庆幸下手之人毒放得够剂量,我并未感到太大痛苦。」
  
  「……可你终究还是死了。」于承均垂下眼道。
  
  「我知道,所以我才有机会再活一次。」金微微笑道:「想想在我那个年代的人,有几个可以活到现在见识这不可思议的一切?」
  
  「你要是够长寿就可以。」于承均嘴硬道。
  
  「我觉得,这是老天要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体验生前没能尝过的乐事。我从不知到活着是件这么有趣的事。现在的我可以不在意自己是满人还是外国人,活得要消遥多了。」
  
  金顺势将自己的下巴抵在于承均的肩膀上,一手把玩着他短短的黑发。
  
  「航天员上了月亮,科学家制造出不用母亲生的复制羊,甚至拍了这么多电影,过度发展还造成全球气候暖化……一百年前的二月可比现在要冷得多了。」
  
  于承均提醒他道:「那并不完全是好事。」
  
  「我不晓得重生之后能维持这样多久,说不定明天就会遇上个道士把我变回一具干尸……所以我珍惜现在所有的一切。」
  
  金狡黠一笑,「你接下来应该知道我会说什么吧?不外乎就是我最珍惜的是跟你在一起的时间,或是因为你我才能获得重生之类的……不过我知道这招对均来说没用。」
  
  「那你说这些话做什么?」于承均奇怪道。
  
  金严肃地说:「均,我要问你,你为了我的死而惋惜而生气,这是出自什么样的感情?」
  
  于承均直接地说:「十有八九是怜悯,不过这任谁听到都会同情你的。」
  
  「不过对我来说,只要你对我有一丝好感,就算是出于怜悯、或是我曾救了你一命,这都是值得高兴的。」金骄傲地抬起头,「更何况,你也承认我很帅吧?再加上这点我就更有把握了。」
  
  于承均完全无法理解金的思考逻辑,至少就他的认知来看,这并不足以构成「喜欢」的条件。
  
  「金……奕庆,你为什么喜欢我?」于承均问道,脸上有些发烫,毕竟对象是自己的时候很难让人心平气和客观面对。
  
  「因为你救了我啊。」金理所当然地回答,然后像想起什么似的顿了一下,小声道:「可能和食欲也有些关系。」
  
  于承均不明白金加注的是什么意思,只能就第一点道:「如果是其它人救了你,你也可能会爱上他啰?」
  
  「可是救了我的人是你啊,这样的假设没意义。」
  
  于承均觉得自己现在所做的就像是试着开导误入歧途的青少年一样,但懵懂的恋爱让青少年觉得那就是一切,怎么说都说不听。
  
  「那并不是爱。」于承均直截了当道。
  
  金似乎有些受伤,因为自己的心意被这样否认。他茫然地说:「我也不明白这是什么感觉。只知道我想和你在一起,想亲亲你、抱抱你,或是将你的衣服脱了……」
  
  「你说什么?!」
  
  旁边传来一声怒喝打断了金越来越露骨的话。
  
  两人一看,原来叶离不知何时起床了,火冒三丈地瞪着金。
  
  有只殭尸爱上你.上
  
  于承均瞄了瞄窗外,天边已经透出鱼肚白。
  
  「你这个性骚扰殭尸在说些什么?别以为仗着师父宠你就可以无法无天!」
  
  「我骚扰的是均,又不是小叶子你。」
  
  「别吵了。」于承均一夜没睡,听到他们两人一早就唇枪舌战起来,只觉得烦躁无比。「叶离,你只睡了一下,要再去睡会儿吗?」
  
  「不用。」叶离瞪着两只肿得像核桃一般大的双眼道:「有这只色殭尸在我怎么能睡得安稳?」
  
  「你放心,小叶子,我对你没兴趣……」
  
  眼看两人又要吵起来了,于承均见机插话道:「金,对于埋葬你的地方可有任何印象?」
  
  金歪着头道:「没有……埋我的地方在哪?我兴许还要去看看才知道,那时在地下洞里我的记忆只到和你们一起逃到甬道里,后面我就不记得了。」
  
  于承均思忖着说:「我想应该不是你的家仆或是宫里的人葬你的,将你埋在那里的八成就是下毒害你的人。你住在北京,他杀了人之后再大费周章地将你运来这里的养尸地埋葬,我想除了怨恨以外应该另有原因。」
  
  金耸耸肩道:「谁知道?说不定只是北京地价贵,这里便宜一些。」
  
  「若是去清查清末的地籍数据,说不定可以查出拥有那块地的人是谁……他还活着的机率大概很低,但他的子孙可能会知道些事。」于承均抬起头看着金问道:「你想查出这些事吗?决定权在你,若是你不想再看到跟你的死亡有关的人事物,我能理解。」
  
  金脸上阴晴不定,良久才叹道:「我本来以为自己已经不在乎了,毕竟死了这么久,再去追究我哪里得罪人好像挺无聊的。但……我还是想知道,到底为什么要杀我。如果他是因为私人恩怨或是无谓的身分偏见而想牵祸我的家族,那就不可原谅了。」
  
  叶离左看右看,总觉得于承均和金之间的气氛一夜之间变得有些微妙。
  
  「我会尽力帮你查出来的……当然,过程需要的开销要由你本人支付。」于承均一板一眼地说。
  
  金偷偷瞄了他一眼,赶紧低下头道:「在下身无分文,如何能付得出额外费用?看来,只剩下用身体偿还一途了。」
  
  叶离转转手腕关节,青筋毕露道:「我现在就让你知道怎么用身体还……」
  
  「放心吧,金。」于承均面无表情道:「你的身体还有其它利用价值。」
  
  叶离和金互望了一眼,两人同时想着要是金付不出钱来,于承均一定会将他秤斤卖掉的!
  
  金立即改口:「我会去打工!无论如何都会还钱的!」
  
  于承均打了个哈欠。「叶离,既然你起来了床就让给我吧。我需要睡个觉好好消化所有的事情。」
  
  「没问题。我会看着这只色殭尸,以防他意图猥亵。」叶离狠狠瞪着金道。
  
  金感到相当无辜,自己做的事应该还称不上这么严重。
  
  于承均转身回房,边叮咛道:「随便你们怎么吵,不过别弄坏东西……或吵醒我。」
  
  「等等,均!」金突然叫住他,脸上扯了个堪称淫荡的笑容,装模作样地嗲声道:「在你睡觉之前,再叫一次我的名字吧。」
  
  于承均顿时只觉一股寒意上窜,随便唤了声:「金。」
  
  「另外一个,只能让你知道的那个啊……」金嗔道。
  
  为了让金停止这种恶心的说话方式,于承均也无暇提醒金这名字明明鬼老头也知道,敷衍道:「奕庆。」
  
  金娇笑着,而叶离则是铁青着脸,两人目送于承均回房。于承均最后听到两人说的话,是叶离愤怒的吼声:
  
  「你们到底趁我不在做了什么?!」
  
  注一:传统寿衣为明代服装样式,相传源自于吴三桂降清时的要求:生时穿清服,死后着明服。现则泛指死后穿着入殓的衣服。
  
  注二:慈禧刚入宫时就是住在储秀宫,成为皇太后之后迁至长春宫。因慈禧特别喜爱储秀宫,在五十大寿、光绪十年时再度搬回。
  
  第八章
  
  于承均隔天中午吃过饭后就拉着金出门,还神秘兮兮地什么都不愿意说。鬼老头若有所思的一脸诡谲地笑着,叶离则是气呼呼的……虽然已知道前一天于承均和金演的那一出活像嫖客和妓女的戏码是金故意要气他的。
  
  历经了近二十分钟颠簸的痛苦车程──至少对金来说是如此──才终于到达目的地。
  
  待金作呕完之后,于承均才问了句风马牛不相干的话:「奕庆,你现在还会介意自己的身分吗?」
  
  「不会……」金捧着自己胸口痛苦道:「能让我从生前在意到现在的唯一一件事,就是这他妈的怎么治都治不好的晕车!」
  
  「那么就当作体验你从未做过的事。你现在应该不会认为只有山贼才会剪短发吧?」于承均打量着金半长而参差不齐的头发道:「你也该换个造型了。」
  
  他们走进一间发型沙龙,这个时间没什么客人,顿时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们身上……或说是金身上,毕竟发型师大多矮小,两个大男人一进去就立即散发出强大的气场。
  
  站在柜台的两个女孩子迎了上来,殷勤地问道:「两位要剪发吗?」
  
  「只有他。」于承均将金推了出去,在这种地方自己也觉得有些局促不安。
  
  「要指定造型师吗?」
  
  「随便……剪得好就行。」
  
  一位看起来三十来岁的女造型师,熟练地请金到位置上,并问道:「呃……excuseme?这个……」
  
  于承均干咳两声道:「他会说中文,你可以直接和他对话。」
  
  「那就好。」造型师看起来明显宽心许多,忙着请于承均到一旁坐着等,并端上咖啡。回头看了看金的头发后啧啧道:「先生的头发是自己剪的吧?我们也遇过很多客人因为不小心将油漆滴在头发上,或是想将烧焦的头发剪掉,当然会弄得乱七八糟。」
  
  金一本正经地说:「这是我心爱的人剪的,他本来还想要我剃头。」
  
  「蛤,你女朋友喜欢光头喔?」造型师一脸遗憾看着金,「现在天气很冷耶,脑袋吹风会头痛喔,至少也要等到夏天嘛。你的头型不错,剃光头应该也很有型,不过我觉得还是利用清爽的造型……」
  
  造型师和金扯了一大堆,然后才笑容可掬问金道:「你要剪什么样子?要不要染烫?现在烫染护都八五折喔。」
  
  「……染头发?」
  
  「对啊。」发型师从旁边拿了一本样品上来,并翻给金看。「你的发色很漂亮,不过偶尔也会想换换口味的吧?颜色很淡也不用做脱色,可以帮你做金棕色的挑染让头发看起来更有层次……」
  
  「这个。」金指着样品书上道:「我想染这个颜色。」
  
  于承均凑过去,只见金指着的是一绺黑发。
  
  造型师看起来有些惊讶,问道:「这最黑的喔,你确定要染这个颜色?因为和你的发色差很多,可能要染得很靠近发根……虽然我们用的是植物性染发剂,但还是尽量不要碰到皮肤,毕竟那对肾脏还膀胱的好像不太好……如果新发长出来的话也是每隔一阵子就要补染喔,要不然会不好看。」
  
  金点了点头,并道:「无妨,我的头发不会再长,因为我已经死──」
  
  于承均连忙踢了金的椅子让他住嘴,并尴尬地对造型师说道:「他的头发……长得很慢,就帮他染这个颜色。」
  
  决定了之后,造型师就开工了。随着金掉在地上的头发越多,发型也慢慢的成型。
  
  于承均在一旁悠闲地看着报纸,偶尔一瞥顺便在心中称赞造型师的巧手。
  
  剪完头发并洗完之后,这时店内人多了起来。助手都忙着弄东弄西,造型师也不得不撇下金,自己去调染发剂。
  
  金偷偷摸摸跑到于承均身边,得意地说:「我的新发型怎么样?我觉得比之前的长发更能衬托出我的男子气概。」
  
  于承均摸了摸金刚剪好的发梢。新发型很清爽利落,让金看起来更年轻了些,就算染其它颜色也会很好看。
  
  得到了于承均的称赞,金嘿嘿笑了两声,然后低声问道:「我不想显得很胆小,不过有些事情我一定得要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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