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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世界五千年--影响人类历史200件大事0001-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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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母贱,不得嗣。少子辛,辛母正后,辛为嗣。”由此可见,法定配偶与其 

他配偶之间有嫡庶之分,尊卑之别。 

     到了西周春秋时期,宗法制度更是日趋完善,这一阶段的宗法制度最为 

典型、严密。这一时期宗法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在严格区分嫡庶,确立嫡长 

子的优先继承权的前提下,在宗族内部区分大宗、小宗,无论大宗、小宗都 

以正嫡为宗子,宗子具有特殊的权力,宗族成员必须尊奉宗子。 

      《礼记·大传》中有一段话,说的是诸侯宗族旁系的情况: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 

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 

者,五世则迁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 

     所谓别子,是与嫡长子相对而言的。别子不能把诸侯当作祖先,只能分 

出去另立一系,其后世奉之为始祖。这个分出去的别子又会有嫡子、庶子, 

同样世代以嫡长子为继承人,形成直系大宗。别子的其余诸子,应尊奉继别 

者为宗,相对成为小宗。他们也是以嫡长子为嗣,这个嫡长子无权继别,但 

可继祢,称继祢小宗。祢,是已故父亲在宗庙中的神主。庶子除了宗奉直系 

大宗外,还得宗奉这个继祢小宗。以此类推,根据五世亲尽的原则:规定连 

同本身,只向上推到第五世高祖,也就是一个人只要宗奉继祢、继祖、继曾 

祖等小宗。即“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也”。然而只讲五世而迁,一个宗 

族又会分裂为无数小的宗族或家族而漫无统系,因此又要强调“宗其继别子 

者,百世不迁”,也就是大宗要永远受到宗奉。 

     与宗法制度有关的还有丧服制度。丧服指居丧期间的衣服制度,分斩衰、 

齐衰、大功、小功、绸麻五等,称为五服。丧服不同,居丧期限也不同。丧 

服的等级是根据与死者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决定的,血缘越近,丧服越重, 

居丧时间越长,而且嫡庶有别,男女有别,这也是宗法思想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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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汉以后,宗族与各级政权逐渐分离,严整的宗法体系不复存在。因而 

后世人说:“自世爵世禄之制废,而宗法始坏矣。”但是,作为以血缘关系 

为纽带,在各家族内部体现尊卑有序,维护尊长特权,约束族人思想行为, 

以巩固统治秩序的规范和办法的宗法制度,在整个封建社会中始终顽固地存 

在着,起着巨大作用。 

     在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的条件下,聚族而居是一种普遍现象。因此,一些 

由于政治上、经济上强大的宗族,在地方上盘根错节,控制一方。到魏晋南 

北朝时形成了士族制度:高门望族成为族,门第较低、家世不显的家族则被 

称为“庶族”。士庶有严格的区分。官吏的选拔全看家世、出身。士族子弟, 

即便无才无德,也可官居高位,而庶族子弟,即便才德超群,也总是被列为 

下品,以致“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 

     进入封建社会后期、宋明以来,家族制度以宗谱、宗祠、族田、族长、 

族规为表现特征。 

     家谱的普及达到“家之有庙,族之有谱”的地步。在聚族而居的农村社 

会,几乎没有无谱之族和不入谱之人。正如清代学者程瑶田所说:“族谱之 

作,与宗法相为表里者也。”修家谱是宗族中的一件大事,由族中头面人物 

主持,其目的是“敦孝弟、重人伦、睦宗族、厚风俗”。 

     宗祠习惯上多被称为祠堂,是供奉祖先神主,进行祭祀活动的场所,被 

视为宗族的象征。祭祀时繁缛隆重的仪式充分体现了封建伦理,展示了礼教 

规范,是一种教化的手段。此外,宗祠也是处理宗族事务,执行族规家法, 

教育本族子弟的场所。 

     族田是全族公有的财产,包括山林、土地、房屋等。由于族田可以缓解 

贫民的反抗斗争,有利于封建统治,所以封建朝廷把购置族田当作“义举” 

而大力提倡,对捐资较多的人予以旌表。族田的收入除祭祖、办学、办理一 

些公益事业外,主要用于赡族。族田的赡族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掩饰了宗族内 

部的阶级对立,加强了族人对宗族的依赖性,从而诱使他们依附于宗族中的 

权贵人物。 

     族长是管理全族事务的一族最高首领,一般由年辈较高的人担任。但他 

们往往是族中最有财富和权势的,一般都是豪绅地主。族长的权力很大,主 

要有主持祭祀典礼之权、主管族产之权、对族人的教化和惩罚之权,以及处 

理族中各种纠纷、调停争端之权。 

     族长是根据族规行使权力的。族规是宗族的法律,起着维护封建秩序的 

作用,对族众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不同宗族的族规虽有种种差异,但它们 

却都以三纲五常为基础,带有浓厚的封建礼教和宋明理学的色彩这些共性。 

其主要内容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强调尊崇君权,履行对封建国家的义务; 

规定祭祀祖先的礼仪,宗族首领的推举办法和享有的特权,宗祠、族产、宗 

学的管理制度以及族产收入的分配办法等;提倡封建伦理道德,规定不同宗 

族成员不同的等级名分和行为准则;宣扬同族一气,不论贫富应各守本分而 

又互助互爱,规定了敦本睦族的一些措施;规定对族人立身、持家等方面的 

要求和禁约;规定立后承继的原则和办法;规定对违反族规家训、败坏纲常 

名教、损害封建国家和宗族利益的族人的处罚办法。族规虽是民间规约,却 

具有合法地位,在封建国家的允许之下发挥效力,补充国家法律的不足,对 

封建统治的巩固起了很大作用。 

     中国古代社会实行的是宗法等级制度。人的社会地位与尊卑贵贱都有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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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地区别。但是在尊师问题上,这种无所不在的等级观念却被打破了。师的 

位置提到了与君并提的高度。《尚书》中说“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 

而在民间供奉的“天地君亲师”的牌位上也反映出君师并提,老师也成为顶 

礼膜拜的对象。因此有所谓“师徒如父子”、“一日为师,终身是父”之说。 

可见尊敬师长已成为社会上一种普遍的道德风尚。 

     古人讲尊师,不仅要求态度恭敬,而且要诚心诚意,不论在什么情况下, 

对师长绝不失礼。大家熟知的“张良桥头纳履拜师”的传说,体现的就是这 

样一种美好品德。 

      “一日为师终身不忘”。古人对老师的教诲之恩总是深深感激,他们称 

自己的老师为“恩师”。正如荀子在《致仕》篇中所写:“水深而回,树落 

则本,弟子通利则思师”。反映的就是弟子对老师的那种流水对源、落叶对 

根的深情。 

     前面说过,中华民族有尊师的美德。但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古人竟能‘不 

论贵贱贫富”来尊师。 

     商代时,统治阶级为了教育他们的子弟,建立了专门的教育机关,由有 

德有位的“国老”和有德无位的“庶老”执教,均称之为师。甚至当时一些 

杰出的奴隶也被尊为师,如商汤时的伊尹,就是出身奴隶阶级的著名的老师。 

     春秋时代教育事业蓬勃兴起,各家学派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阐明思想。 

而当时的几个著名教育家、思想家,出身都很微贱。如老子是周王朝管理图 

书的人员,孔子、孟子、庄子家境都很贫寒。孔子做过办丧事的吹鼓手、管 

理仓库、牧场的管理员等;孟子则依靠母亲织布维持生计;庄子则做过“漆 

园吏”;墨子出身低贱。聪明愚笨,贤与不肖,都应施以教学。史载孔子曾 

收3000名学生,分属各个阶层,孔子都同样认真教诲。 

      “有教无类”的主张在当时具有世界性的先进意义。它打破了官府垄断 

教育的局面,对发展教育、推广知识、传播思想、强化社会道德、提高民族 

素质,有很大进步意义。正是在这个思想的推动之下,中国逐步形成官学、 

私学并举的教育模式,再加上有才有德的人均可为师,中国古代教育一直呈 

现出非常繁盛的局面。 

     中国古代教育的发达是华夏文化宝库中有着无数瑰丽珍宝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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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 



     夏朝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它的建立标志着原始社会的氏族公社制 

度的彻底破坏,私有制正式确立,出现了国家的雏形;世袭制在中国的确立, 

具有浓郁神话色彩的首领“禅让”制终于退出了历史舞台。奴隶社会的到来, 

从原始社会进入奴隶社会,是人类历史上一次划时代的进步。因为,在原始 

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的生活极其艰苦。到了奴隶社会,农业和手工 

业有了分工,社会生产力有很大的提高,生产有了很大的发展,人们的生活 

得到很大的改善,也为文化的繁荣创造了条件,所以说这是历史的向前发展。 

     夏族,姓姒,是居住中原的古老部落,据说原来活动在陕晋一带,后来 

从西向东发展,逐渐迁徙定居到伊洛河汾地区。夏族最后定居在豫西、晋南 

一带,伊水、洛水之间是他们活动的中心。《逸周书·度邑解》认为夏族居 

住在颖川、南阳一带,汉代人也认为那是“夏人之居”,如《汉书·地理志》 

云:“颖川、南阳本夏禹之国。”(汉朝时颖川郡在今河南省境内,南阳郡 

的大部分也在今河南省境内)。周初分封唐叔去统辖晋南汾水流域一带,称 

那个地区为“夏墟”,可见那个地区也曾是夏人活动的中心。 

     夏族的世系,在禹以后比较清楚,在此之前,只能追溯到鲧,再往前的 

话,就比较困难了。虽有线索可寻,但均是神话中的人物,难以视为可信的 

史实。 

     如记载古代帝王世系的较为重要的书《世本》云:“颛顼生鲧,鲧生高 

密是为禹也。”就是说,颛顼是鲧的父亲,鲧则是禹的父亲。而这个颛顼, 

正是一个神话传说中的著名人物。他的神话故事很多,据说他是黄帝的孙子。 

在封建社会史学家所尊奉的“三皇五帝”旧史系统中,他被列为“五帝”之 

一,具有很重要的地位。他继位后确立了部落首领的权威,宣称首领的职责 

是代天行事,管理天下的民众;黎民百姓的职责是安分守己,听从号令。百 

姓随便议论首领,就是大逆不道;听信坏人的挑唆,反抗首领,更是天地不 

容。同时他还规定了男女之间的严格界限。他规定:正在走路的妇女见了男 

子,必须迅速躲避、让路。他说妇女身上有一种“晦气”,若不躲避,就把 

她拉到十字街口,由巫婆们肆意侮辱,以除掉“晦气”。妇女们不堪忍受, 

只好自认倒霉,见了男子就慌忙躲避。从此以后,男女地位的不平等越来越 

厉害了。不过因为颛顼毕竟神话成份居多,因此有关夏的确切世系,最早也 

就追溯到“鲧”,比较适宜。 

     鲧是禹的父亲,各书所记相同,无疑应是可信的。鲧所生活的时代,正 

处于原始社会末期,也就是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大变革时期。在这 

个时期里,随着经济基础的发展,新的社会格局也开始出现了,人们一面遵 

循悠久的传统而贯彻原始民主、平等的原则,另一方面又受着财富、权势的 

诱惑和刺激而不再平和宁静。旧的传统虽然在实际上遭到践踏,但并没有被 

废止,被抛弃,而且至少在形式上它仍然是凛然不可侵犯的,依旧放射着神 

圣的光;新的人物虽然登上了历史舞台,但此刻的他手中的暴力之剑并不指 

向旧的传统,而是利用旧传统为自己权势的建立开道。鲧作为这一时期的风 

云人物之一,在他身上,便被不可避免地打上了这个时代的烙印。 

     鲧是这个时代的一位英雄,然而他却是一位失败了的英雄。他曾接受尧 

的任命,负责治理洪水。他试图用筑堤挡水的办法治水,但堤坝倒塌,反而 

造成了更大的水患,治了9年也没有成绩。相传舜摄政以后曾视察治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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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鲧治水多年却毫无成绩,就下令把鲧在羽山杀了。尽管天下之人对舜杀 

鲧的做法没有异议,但对鲧还是深深怀念,表现在神话里,便是这样一个故 

事: 

     在很久以前,地上发生了特大的洪水。洪水滔天,冲垮了房屋,淹没了 

田地,还淹死了许多人。鲧看到当时的惨况十分着急,他知道只有天帝的“息 

壤”才能平息水患,“息壤”相传是能够自己生长不止的神奇土壤。因为事 

情紧急,他来不及请示天帝就私自拿了天帝的“息壤”到人间治理洪水去了。 

天帝得知鲧私自拿走了“息壤”,勃然大怒,也没调查他为什么偷走“息壤” 

就下令让祝融在羽山郊外杀死了鲧。后来天帝知道了鲧偷走“息壤”的原因, 

很后悔杀了鲧。正好鲧的儿子禹出生了,天帝就让禹到人间去把洪水治服了。 

     鲧不待帝命而将“息壤”自天庭窃归人间,终至为治水而献出生命,其 

事迹颇类似于希腊神话中取火的普洛米修斯。这个神话表达了鲧具有不惜生 

命,为当世除害的精神,塑造了一个正义、勇敢的英雄形象。 

     虽然鲧治水的事业,没有最后完成,但也有不可磨灭的功绩。而治水所 

以没有完成,其责任也不能完全归之于鲧。即使从流传下来的关于治水的整 

个传说故事来看,也应该有这样一个分析:虽然鲧的治水失败了,禹的治水 

成功了,但禹的成功也离不开鲧。因为禹治水并不是另起炉灶,而是“继鲧 

之业”,是“纂就前绪,遂成考功。”因此,鲧和禹一样,都应给予历史的 

肯定。 

     然而,鲧毕竟是失败了,这种失败,不仅表现在他的治水上,更重要的 

是他政治上的被打倒。按古史上的一些记载,治水失败只是鲧被放逐而死的 

表面原因,而根本原因却在于鲧与舜争权夺位。如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载: 

     尧欲传天下于舜,鲧谏曰:“不祥哉!孰以天下而传之于匹夫乎!”尧 

不听,举兵而诛,杀鲧于羽山之郊。…于是天下莫敢言无传天下于舜。 

     又如《吕氏春秋·侍君览·行论》说: 

     尧以天下让舜。鲧为诸侯,怒于尧曰:“得天之道者为帝,得地之道者 

为三公,今我得地之道,而不以我为三公”。以尧为失论。欲得三公,怒甚 

猛兽,欲以为乱。比兽之角能以为城,举其尾能以为旌。召之不来,仿佯于 

野,以患帝舜。于是殛之于羽山,副之以吴刀。 

     以上这两段记载,生动表现出了鲧的权势欲及这种权势欲给他带来的后 

果。他在表面上是反对“尧以天下让舜”,实际上是自己要夺取权势,“欲 

得三公”。因而“召之不来,仿佯于野”,最后被殛死于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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