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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弄假成真-第29章

小说: 弄假成真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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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这才是重点?!

    容墨说完就开始暗骂自己没出息,就算被林夏扯了扯手,也依旧保持着背对对方的姿势。“小墨,”或许是因为受了重伤的缘故,林夏的声音里少了几分强硬,多了几分温柔:“我想看着你。”

    这种听起来半死不活的话竟然也对我有着震慑力……或者说,是吸引力。

    容墨叹息着转回身子,语气有点别扭:“我有什么好看的。”林夏看着他:“我觉得很好看。”

    容墨更尴尬了。他想不能只有自己一个人尴尬,要不自在,就两人一起好了。于是他握住林夏的手抬到自己嘴边,轻轻亲吻对方的手背,一下又一下。

    “你……”林夏不解其意,想要发问,却因为容墨下一个动作失了声:容墨开始舔他的指尖,动作轻柔而暧昧,小巧的粉红色舌尖一动一动,直戳得人心痒。像是知道林夏产生了怎样的联想一般,容墨在动作的间隙笑得狡猾又得意:“是不是忍不住了?那也得忍着,你现在可是不、能、乱、动、噢。”

    容墨的想法是在林夏不能动的时候狠狠调戏对方,反正现在林夏做不了什么,自己也没有后顾之忧。

    只是,容墨忘记了,林夏总会有痊愈的一天,甚至还可能因为alpha的天赋迅速恢复平常的身体状况;此外,每次他试图整对方时,最后倒霉的都是他自己。

    门开了又关,却没有脚步声或是说话声。容墨回头,发现确实没人进来。“刚才许义进来,看到你含住我手指之后又出去了。”林夏把自己看到的画面讲述给对方听。

    被人看到了被人看到了……容墨脑中响起无限回音。

    我会给人留下“饥渴”、“小媳妇”之类的不良印象吧!真是丢人丢掉老家了!

    容墨悲愤了:“门上有窗、你肯定能看见外面,怎么不告诉我有人要进来?”

    “来不及。而且,这没什么丢人的。”林夏平静地说,忽然反手握住容墨的腕部用力一扯。容墨身子往前一扑,差点压到林夏身上。

    “你小心点!”容墨手忙脚乱地打算在不碰到对方的前提下支起身来,却被捏住了下巴,嘴也被对方的亲吻堵住了。

    在伤病期间也能发情,真是无可救药。容墨一边闭眼回应一边默默抱怨,完全忘了是自己先勾引对方的事实。

    “等我康复之后,一定满足你的需求。”林夏在容墨耳边轻声说着,有点咬牙切齿的意味。容墨知道对方被自己挑起了火却没处发泄,不禁得逞地偷笑;但脑补了一下之后可能会发生的事情,又不禁脸红。

    “说正事了。”容墨坐直身体,清了清嗓子:“我爸没事。他和我们一样撞上了蜥蜴人,可是他跑了。我真是想不通,他既然逃生成功了,干嘛不和你联系?而且还不和我说一声,就好像我不是他唯一亲人似的……算了,我们不说这个。人上了年纪,做事就不能按常理分析。说起来,他还给我留了张照片,估计是个让我玩解谜游戏的线索。”容墨嘴上不停歇,回身取出了自己夹在本子里的照片;回过头来,他发现林夏正微笑着看自己。“怎么了?”

    “现在你好受多了吧?伯父没事,你一直以来都悬着的心也可以放下了。”

    容墨愣了一会儿,随即反应过来,林夏是发觉自己语调轻松、所以察觉到自己心情变化了。“你不也放心了么?之前你崇拜那疯老头跟什么似的。”

    “我当然担心伯父。只是,”林夏摇了摇头,道:“现在你对我来说,比他重要多了。”

    容墨忍不住笑意,却硬要装作平静:“别这么说,我爸好歹是你岳父。你先看一下这照片。”

    林夏盯着照片陷入了沉思,动作与表情都像是凝固住了。“这个人我不认识,但这座墓碑有点奇怪。上面没有刻出生日期,铭文也都是些类似于忏悔的话。按理说不会这样。”

    “事实上还真有一类人这样做,不刻自己的出生日期、将死亡作为自己最后一次反思和忏悔的机会。”容墨凑近了些,语气因为自己了解对方不知道的信息而掺杂了点自豪:“我知道这个国家西北部有个宗教团体,他们自称是‘基督徒’——事实上他们并不是。教徒们不会庆祝一切节日与生日,在成年后会有一至两年的苦行生活,平日也很严苛地约束自己。不过,他们相信自己死后会成为天堂中受人尊敬的存在;因为有所期待,所以也不觉得生活难捱了。”

    “是这样?”林夏有点疑惑;他对宗教并不了解,尤其是那些小众又极端的宗教团体:“我不太了解这个,但我记得,基督教教徒的信仰是‘在死后成为天堂中尊敬上帝的存在’。”

    “所以他们被某些人视为异教徒。”容墨耸了耸肩:“这座公墓里躺着的一定是那个团体中的成员。说到这儿,我大概猜到我爸去这里干嘛了。你听说过‘黑魔鬼’的传说没?”

    “当然。”林夏点点头。这是个来自于基督教徒之口的传说;虽然他对宗教没什么兴趣,但这个传说实在太过著名、甚至被改编化用到了许多文学作品里,真是让人想不知道也不行。

    “当人们为了驱散常年的瘟疫与水灾聚集在基督教的教堂时,有一只双眸血红、浑身硫磺味的犬形怪物袭击了他们。很多教徒被杀死,有人试图捕杀它,却在接触到它皮肤的时候被烧成了焦炭。它离开时没有留下脚印,只是所过之处的地面像被火灼烧过一样。”

    “嗯。”容墨盯着那张照片:“基督教徒们认为这是异教信仰化成的妖魔,所以按其外表称之为‘黑魔鬼’。但这个宗教团体的成员称之为黑犬,并且将它奉为戒律师一样的存在,尊敬且畏惧。”

    “这只是个传说罢了。”

    闻言,容墨扑哧一乐:“之前你还认为蜥蜴人是个传说呢,可现在你已经因为它而躺在病床上了。”林夏反击他:“那的确是我的失误,但这两者不一样。关于蜥蜴人的传闻基本上都是一致的,而且它的目击者也很多。但传说中的黑犬,却是从来都没有目击者。”

    “你不信?其实我也不信。但我估计,我爸是信了这个。”容墨不再就此发表意见。到现在为止,两个人之前积累下来的芥蒂,算是全部消弥了。

    然而,容墨是个消停不下来的人;和林夏言语来往时,他脑中已然开始计划下一步的事情。安顿林夏休息之后,容墨找到了许义:“帮我照顾他几天,我要离开一下。”

    林夏这边除了要在床上呆几天,已经没什么大碍;相较之下,还是那个把传说当现实的老头比较让容墨头疼。他决定要自己去把那个疯老头找出来。

    “你不在他身边,他怎么可能安心养伤?而且他告诉我你们之前为什么吵架了。你不告而别,他脾气又大,你是想再被那家伙教训一次?”

    “你怎么知道我是不告而别?”容墨脱口问道,随即发觉自己已然承认了。他语气带点儿不确定地说:“在他痊愈之前,我就会回来了——大概。”

    “如果你被麻烦绊住了脚、一时半会儿回不来呢?”

    容墨想了想:“那事情就更好办了。他知道我遇上麻烦肯定担心得不得了,也不可能顾得上教训我。”

    许义打算劝他,想了想还是把话都咽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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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章

    现实和理想是有差距的;容墨对此深有体会。*

    他联系了自己在学校时的前辈;对方正在他的目标城市那里半工半读。他的alpha学姐是个彻头彻尾的女汉子;对于容墨的身上发生的变化一点儿也没有打听甚至八卦的意思。她只是表达了对于容墨变omega又被人标记这番“遭遇”的同情;之后就把自己闲置不用的住处借给了他。

    或许是因为多数人信仰着那个需要严格自律的宗教;这地方的犯罪率是a国最低的地区。与此同时;来到这里谋生或旅游的外乡人却有不少因为不可抗因素死亡的,比如翻车、雪崩、登山时坠崖。

    意外随时可能发生,没理由总是发生在外来人士身上。这不禁令人疑惑;是否有什么非自然力量导致了这一切。

    这非自然力量的确有可能存在。那个严格到苛刻的宗教教义里;描述了一种连结人间与地狱的生物——黑犬。教徒之外的人则习惯称之为地狱恶犬。

    教徒们认为,只要看到黑犬累计三次;就会在最后一次看到它之后很快死于非命。或许平时撞见黑犬只是因为碰巧经过墓地附近的缘故,但是在破了戒律之后;看到它的几率便会大大增加。当然,它是否存在于这个真实世界还是个未知数。

    面对这种生物,容墨一点儿求知欲也没有;他固然对各种奇怪的生物怀着好奇,但他也很珍惜生命。一种只要被看到就能令人倒大霉甚至丧命的生物,容墨想来那个传言产生的地区“眼见为实”就怪了。

    只不过,为了父亲留下的唯一线索,他就算不想来也得来。

    容墨原本打算几天解决这件事、之后迅速返回林夏身边,只可惜事情进展得很不顺利。

    找到照片上墓碑所处的墓地,这无疑是直接切入要害的行动方案。可墓碑上除了死亡日期、名字以及是那个教的信徒之外,再也提供不了其他信息。虽然墓碑的简陋以及背景中出现的山峰说明这地方可能处在附近有山的野外,但这本来就是个因山峦绵延景观著名的地区,如果搜寻所有可能的地区,必然会花费很多时间。

    去图书馆查找与黑犬有关的资料;这是容墨最初采取的方案,他已经验证了这根本行不通。这一宗教信徒撰写的书籍中溢满了对它的敬畏,其他人的相关文字则对此表示不屑。然而,黑犬的习性与弱点、目击者描述、可能被错认成黑犬的其他生物,则是完全没有出现在相关文件中。

    容墨敢肯定,自家老爹会去研究墓地,其目标绝对是这个连目击记载都没有的生物。

    这真是够蠢了,而自己还得去找这个到处惹事的家伙……虽然自己也是惹了一路麻烦的节奏,如果没有某人陪伴在自己身边,那么自己恐怕已经死过很多回,甚至死法多样到能够编成一本书:《容墨死亡的一千种方式》。

    停止了自我调侃,容墨不由自主地将手覆到胸口被林夏咬伤的位置。他不得不承认,自己非常想念那家伙;这并不仅仅是因为omega依附伴侣的本性,更是因为他对那个人的爱慕与依恋。再强大的omega想到他的伴侣也会有点小媳妇心理,更何况容墨一点儿也不强大,只是迷糊又傲娇罢了。每次他嘴硬说不想念某人时,实际上都已经想得抓心挠肺。

    已经分开七天了;林夏的伤痊愈了没?他有没有想我,就像我想念他那样?最重要的是……自己分明留下了重要线索,对方却没有找过来!那家伙到底是原地等待了,还是在寻找自己的过程中走失了?

    对不起,容墨在心中道歉;又让你担心了。

    当他发觉自己竟然在街心公园这样的公开场所想某人时,容墨气愤地把手中的笔一摔,同时立誓:“等为林夏那家伙生完孩子之后,自己就偷他的国际通行证一个人出来环球旅行!走自己的路,让他一个人撸去吧!”

    容墨的笔掉落在大理石花坛的边缘上,弹了好几下才终于停留在地面上。容墨无意间瞥到这一幕,瞬间茅塞顿开。

    a国的这个地区以旅游与采石为主要产业。建造花坛用的是石质较硬的种类,在这地区很常见;容墨想到的却是另一种石质较软又会在采集切割过程中产生大量石屑的岩石。那个墓地周边土地上的灰白色就是石屑沉积而成的,所以,自己只要打听采石场的位置就可以了。

    容墨当天下午就找到了他的目标地点。这一处采石场已经废弃,它与墓地之间的距离不大、墓地规模也很小,以至于容墨很快就找到了照片上的墓碑。

    容墨加快了步伐,想要快点到那墓碑跟前。咦?在踏过某一处时,他察觉到不对,于是停下了脚步。

    已经快到冬天、他所处的位置又是a国气温相对最低的西北部,天气较为寒凉;他刚才落脚时明显感觉到地上的温暖透过鞋底传到了脚面,这太不科学。

    容墨转身蹲下,用手摸索方才走过的地方。在碰到某一处时,他明显感到手被烫了一下、人也差点跳起来。那不是普通的热度,他指尖的皮肤都被烫红了。容墨一边往手指吹气抹药膏,一边想着先前在图书馆里看到的那段文字描述。

    “黑犬经常在荒野上的墓地附近出没;它身上有着凡人不可见的地狱之火,足以将一片生机盎然的草地化为焦土。”

    这一定是在开玩笑。

    容墨想把那些荒诞的传说赶出脑海,但它们总是锲而不舍地跑回来。墓地的杂草被人除净了,容墨无法得知这奇怪的热度在最高温时能否烧焦草木;但他知道,方才手指碰触到的地方确实非常烫。

    如果地面的热度真是由某种动物造成,那自己就可以追踪它了。容墨环视四周,确认四下无人、自己丢脸也不会被人看到之后,他开始寻找地表其他发热的地方。

    由于那发烫的区域只有巴掌大小、各个区域之间也有间隔,他只能用手在地上摸索着前进;这样一来,容墨只能用近乎于爬的姿势前进了。幸而周围没有别人,他心里虽然有点尴尬,也在循迹前行的过程中恢复成了平和心态。

    容墨发现,发热痕迹间隔的距离不完全一致却依旧有规律可言:它们是四个一组的,有点像是四肢着地动物走过留下的足迹;但他不敢断言这是黑犬留下的,因为前爪与后爪之间的距离太大,他本人从未见过体型这么大的犬类。

    这一连串的发热痕迹到了一个岩石被开采后留下的大坑附近就消失了。容墨站起来,开始猜测留下这些痕迹那生物的去处。

    钻到地下、回地狱去了?这么幼稚的想法绝对要第一个否决掉。

    跳进坑里了?坑太深、里面有不少突出的岩石,跳下去不被摔死也会被扎死。

    飞走了?这个想法挺傻的;但想到之前看到过的羽蛇和天蛾人,容墨觉得这个猜想最有道理。

    他打算围着大坑走一圈碰碰运气,走出一段距离后却发觉有人把手搭在了自己肩上。容墨不说话也不回头,面色平静如常,手心却渗出了冷汗。

    从前他从未想过自己将来会有出外历险的机会,因此看过很多冒险和鬼怪故事聊以□。他看到过山林中狼袭击行人的方式:它会把前爪从后面搭在人的肩膀上;只要那个人停步回头,它就可以把猎物的脑袋咬下来。

    容墨不知道后面的是什么,他只是觉得肩上那只手或爪子份量挺大。他又向前走了两步,与之前的步调无异;而后忽然身子一低,在地上滚了两圈。

    他倒是挺想就地一滚迅速跃起发起反击,可惜他没那个技巧,只能手忙脚乱地爬起。当他看清先前碰触自己肩膀的东西,不禁汗毛倒竖。

    在他面前的不是狼,而是一只黑狗——大小近似于狮子的黑狗。它皮毛乌黑,却闪着诡异的蓝光;眼睛很大,像是两个红灯笼。

    容墨本以为这只狗是被人涂了一身磷来吓人的,就像某部侦探里那样;可是当他看向那只狗脚下的草地时,便彻底打消了这一猜想。正值深秋,地上生长着的杂草早已变黄、干枯;而那只狗慢慢踱步时,踏足的地方皆是由黄变黑、变成了如同烈火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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