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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罪无可恕 何沫书-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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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温柔多情。面对他灿烂的笑容,我的心灵会陶醉,我的身体会酥软,我没有半点抵抗的能力。

星期天的下午,是一周中最幸福的时光。我坐在他的单车后座上,双手揽着他的腰,将头轻轻地伏在他的后背上,往公园驶去。他总是带我从江边的围墙爬进去,连五毛钱的门票都省了。那一堵围墙,是用巨大的石头垒成的,长满了墨绿的苍苔。围墙旁还有一棵古老的榕树,可供攀援。因为每个星期都去,这公园自然就没有什么看头了。我们就是坐在大榕树底的青石板上看书,或者瞎扯、打情骂俏。

和所有的同性情人一样,我们的幸福并不长久。寒假回来,我就发觉他变了。他变得懦弱怕事,对我的热情躲躲闪闪。我从初一开始,从一位年轻的男教师口中知道“同性恋”这个词。那时候天气极寒冷,很多男生都合睡,他说我们是“非法同居”。后来说到改革开放,他说不能照学外国的东西,“外国有同性恋,难道我们也要去学不成?”从他鄙夷而厌恶的神色看,同性恋应该是一种极肮脏、极罪恶的行为。他这句话深深地震动我的心灵。我隐约觉得,我就是他所说的“同性恋”。我为此恐惧了很久,有一种负罪感、耻辱感。但这一切根本就无法抵抗我对男人的强烈的情欲。所以我一边自觉罪孽深重,一边仍然放纵地淫乱。正所谓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在学校里的时候,他沉溺在彼此的爱情中,甜蜜而幸福。放假之后,我们分开了,他可以冷静地思考,肯定发觉了我们之间的不妙。我们的关系,不是普通的朋友关系;我们之间的感情,也绝非单纯的友情。这样的发现令他害怕。开学以后,我们是久别重逢,格外亲热。但我感觉得到,这种亲热不像以前那么纯了,而是掺了杂质。他的态度极为微妙,每次情到浓时,他就畏缩,他就放手,他就逃避。他深深地伤害了我的自尊心,也令我深深地痛苦。我看得出来,他也在痛苦地挣扎。他明明深深地爱着我,但他的理智又告诉他,这是一种罪恶,要他放手。他的内心矛盾着、斗争着,为此而烦闷。他不再是一个阳光灿烂的男孩子了,他变成一个忧郁、敏感、软弱、消沉的人。他的沉沦,就是拿刀子绞我的心。我决心要放手了,可是我作不到。他也不能坚决地放开我。老实说,他离不开我了。我们就这样牵扯着、纠缠着,双方都痛苦不堪。感情一出现问题,变故就来了。我一下子就多了两个情敌。不过不是女生,而是男生。一个是本班的,非常有钱,是被动型,整天施展花招勾引他。另一个是邻班的,是主动型,猛烈地进攻。他周旋在三个男人之间,身心疲惫。自从他和这两个男生勾搭上之后,我就下定决心退出这场争夺。我心里怨他、恨他,无比恶毒地咒骂他们,但是我表面却不动声色,只是冷漠,无比冷漠。我越是冷漠,他越是低声下气地讨好我;我一对他好,他转身又去和那两个男人亲热。这样反反复复,我都记不清有多少次了。我的心里被他戳了一刀又一刀,鲜血淋漓。这样的活着,真不如死掉。但是我不愿意死。因为我害怕,我死了之后,有谁还会像我这般爱他。我怕他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会更加孤独,更加寂寞。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我对他的怨恨一点一点地积累。我知道总有一天,这累积的怨恨会打碎我的一切幻想,使我彻底地痛恨他,恨他入骨,一生一世。这一天,在第一学年结束的时候到底到来了。高二就要文理分班了。第二学期期末,教师就要求我们选文理科。我毫无主张,一心只是要跟着他,他去哪里我就去哪里。我的理科成绩比文科好多了,物理和化学经常考到全年级的前几名。他厌恶这种填鸭式的教学,听教师说大学里文科生很轻松,理科生很辛苦,就决定要选择文科。我当然跟着他。谁知道名单报上去,班级都分好了,他却去教师那里改成理科。他过了好几天才敢告诉我。我一言不发,心里早就疯狂了,尽是冲天的怒火。我的心痛得碎掉,身上控制不住,浑身发抖。我咬紧牙关,尽量控制住自己。晚上我躺在床上,也不敢哭出声来。只有泪水像决堤的河水,流个不停。我回想一年来,我竭尽所能地爱他,而结局竟然是这样。我感觉受了欺骗,受了污辱,受了伤害,怨恨得恨不得杀掉他。从那以后,我对他冷若冰霜,不闻不问,不理不睬。他低声下气的哀求、温言软语的安抚,虽然深深地刺痛我的心,却再也不能使我回心转意。


初恋,这就是我不堪回首的初恋。如今它早已消逝殆尽,只在心中残留下几根骨头。我将这些骨头重新拾起,拼装,希望回忆起当时的模样。我发觉我无能为力。我明知道当时我深深地爱过,深深地痛过,为他疯狂,但现在,我连回忆的欲望都没有了。我不愿花心机去追忆这一切。去了,就让它去吧,还想他干什么。如果他现在就出现在我的面前,也不能再激起我的欲望。但在当时,我对他的身体是多么强烈地渴望。人们用“花痴”来形容那些人皆可夫的女人和人皆可妻的男人,就就是一个花痴。读初中时候,双方什么都不懂,随随便便就可以上床做爱。到高中时,懂了,不敢做了。我当然无所谓,夜以继日地渴望得到他,他却叶公好龙,顾虑重重。很多很多次,他都强烈地冲动着,最后他硬是把那情欲给压了下去。他令我愤怒不已,却又无可奈何。我的心里燃烧着情欲的野火,我就频繁地自慰,去发泄,去释放。我自慰的时候,将他做为我性幻想的对象。每次我都强烈地满足,尔后又强烈地失落,绝望。我的性欲和性功能都处于巅峰状态,每天做三次,甚至四次,做到后来,高潮时都无精可射了。我汗湿淋漓,简直要虚脱过去。我喘着气,张大双眼看着屋顶,期待那黑暗的死神的翅膀,将我带走。我没有死,我开始肾虚,腰部痛得要命。我咬紧牙关,继续用手去放纵我的情欲。现在我不怨恨他了。其实他也被我搞得痛苦不堪,身心疲惫。遇上我算他倒霉。他放弃我是对的,如果我是他,我也会这么干的。我只恨我自己,恨自己不可以不爱男人,更绝不可能爱上任何一个女人。

有遗憾吗?说句老实话,有。我付出了整个身心去爱他,却一欣也没有得到他的身体。这在我的情史上,是第一次惨败。我只见过他穿内裤的模样,至于他令我疯狂的三角区,从来未得见识庐山真面目。最亲昵的接触,就是搂搂他的肩,抱抱他的腰,摸摸他的手或大腿。连接吻都没有过。他把两个男人之间的性爱看得太严重、太恐怖、太禁忌,明明想作,却又偏偏不敢作。我当然不能强奸他,我只能咬紧牙关忍住。但有两次,他确实让我差点失控。两次都是洗澡的时候。有一次他跟一个男生说,正常的人一天要掉二十根头发。那人暧昧地笑着问,下面的毛一天要掉多少根?他羞得满脸飞红。那羞涩妩媚的神态,刺激得我背过气去。还有一次,他将一桶水往身上倒去,水一冲,内裤往下扯,暴露出一大片浓密乌黑的阴毛来。我只觉得血液“轰”地往头上涌,脑里面一片眩晕,几乎失控。

这些肮脏的情感和事件,我都可以轻而易举地一笔抹去。而且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谁也不会知道真相。但我不干。今天的我,乃是我二十五年以来,所有经历的总和。我不承认这些往事,我就无法弄清我的来龙去脉,我就对我的现状找不到答案。如果我是一个脓疮,一个毒瘤,我也是生长在社会这个肌体上的。要治疗这个脓疮,这个毒瘤,我就不能回避它肮脏的脓液,它罪恶的毒素。我要用锋利的柳叶刀,冷静地、客观地、残忍地解割它、分析它,让它的肮脏、它的毒素,大白于天地之间,以给人们治疗的希望,给社会的肌体无限的福祉。

对我而言,爱情就像毒品一样,染上了,就会欲罢不能,只能日夜都在撕心裂胆的痛苦中煎熬。不全是痛苦,还有欲仙欲死的性福,心花怒放的快乐,安全、温暖、幸福、甜蜜。只要有机会,我不会错过任何一段爱情。而且我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愿意承担爱情带来的一切后果。我的爱情没有多长时间的空档,第三学期过了一半,我就搭上了班上的另一位男生。其时我已经长到接近一米七零,身体逐渐发育成熟。我的英俊和秀美已经初具雏形,并正日益明朗。我的成绩始终保持在全年级的前五名,唱歌和舞蹈的天分开展显示,渐渐成为学校里文艺演出的活跃一员。他开始追求我,猛烈地追求。他是一个异性恋者,也有可以是一个双性恋者,我不知道。他追求我,从来没有性的成分。因此我想,这或许不是爱情。他热诚、乐观、开朗、外向,对我的生活关怀备至,呵护有加。他不高大、不威猛、不英俊、不阳刚,却勤劳、实在。我本来对他根本就不屑一顾,爱慕我的人多的是,包括男生和女生,哪里轮得到他。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他猛烈地追求了半个学期,我就屈服了。他从不惹我生气,也从不和我使性子,只是处处宠着我,护着我,不让我受一丁点委屈。我很享受这种关系,没有什么激情,却有很多实惠。有时候我想,他如果想和我做爱,我一定不会拒绝,我也乐意和他做。当然说不上求之不得,因为他的身体不够令我疯狂的资格。我和他那么亲密,却从来没有机会见过他的裸体,所以不免充满好奇。但他从无此意。他喜欢女人。做就做,不做就拉倒,我是可有可无的。这段不痛不痒的感情却异常地长命,维系了整整一年半的时间。直到我高中毕业,考上大学遇到秦伟之后,他才被我逐渐遗忘。我想世间凑合着过日子的男女,他们之间的爱情,大抵就是这样的吧。

我和两个情人之间,都未越雷池半步。但这并不意味着,我过了三年的禁欲生活。事实上,高中三年,前前后后,我一共有五个性伙伴。高中时代,我开始意识到,我对男人是有吸引力的,包括极正常的男人,都会为我神魂颠倒。我高大、英俊、秀美、忧郁,这种美男子的气质,对男人的诱惑同样也是致命的。宙斯那么伟大,也情不自禁地爱上俊美的牧童伽倪墨得斯,并变成一个大鹰将他掠到奥林匹斯山上去。我的生活中不能没有男人。如果我死心塌地地爱上一个男人,我肯定要脱一层皮。但是即使我根本不爱,甚至是陌生的男人,只要他长得稍为周正一点,我也不会拒绝和他上床。在这方面我从不挑剔。与不同男人的性爱,在我看不起来,就像吃不同的零食一样简单。做爱就仅仅是做爱,没有那么多鸟讲究。只是两具肉体,通过一系列动作,使彼此都得到渲泄、得到释放、得到快乐,仅此而已。吮吸一根男人的**和吮吸一根火腿,对我而言,没有什么两样。如果说有两样,那就是前者能让我快感、让我激动、让我疯狂,而后者却不能。这三年中与五个男人的性爱给我留下了什么印象呢,好像什么都没有。我不再是初中时那个狂热而好奇的无知少年,而变成一个擅长风月的情场老手了。高二时,我跳了独舞《逐日》,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我随之也成为全校瞩目的焦点人物。此时,我的身体已经发育得基本成熟,在这所学校里,我的俊美无人能及。我感觉到许多爱慕的目光,这极度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我逢场作戏,游刃有余。但这时候的男生年岁渐长,通晓风月,已经将同性恋情视为一个禁忌,轻易不敢触及,所以不会像初中时候一样,动不动就和我上床。当然,万事皆有例外,总会有人抑制不住的。说来可笑,他几乎是将我强暴的。他是校田径队的队员,是校铅球纪录的保持者。他只不过有一米六五上下的个头,却长得十分强壮,熊腰虎背的。他还是个色鬼,不知道搞过多少女生了。我们平时并没有太多的接触,见面的时候,他总是露出一点羞涩、回避的样子,我觉得他他挺好玩的。那个夜晚挺闷热的,我都睡着了,他极粗暴地拉开我的蚊帐,爬上床来,就将我压在身下。他紧紧地攥住我的双手,使劲地压住我的腿,喘着粗气,发疯一般吮吸我的双唇。他可能预料到我会反抗的,这架式完全是强暴的意思了。其实他那么傻。他不会想到,我上过的男人比他上过的女人还多,要玩就玩,我闭上眼睛享受就是了。不过我当时都睡迷了,挺疲惫的,对他也没有太大的兴趣。我深信,男人身体的力量和阴茎的力量是成正比的,他浑身都是用不完的劲,那阳具也坚硬无比,贴着肚皮,直挺挺地竖着,扳都扳不动。他的东西非常粗大,火辣辣地发烫,可惜太短,比我的短多了,可能是因为他身材矮的缘故。况且他手指粗短,鼻梁下塌,这两个部位都和阴茎的长短有正比例的关系。他撅着屁股,将他粗短的**捅进我的嘴里,叫我用力吮。他扳着我的脑袋,拼命地抽插。我觉得他的样子很好笑,又有些懒怠,就不愿意替他口交。我推说嘴张得很酸痛,推着要他抽出去。他从头到脚,用力地揉、捏、亲吻、吮吸,甚至是啃咬我的每个器官,简直是性虐。这种刺激非常过瘾。我闭着眼睛,尽情地享受。我喜欢这个强壮如牛的男人。我握住他粗短的玩意,用力握,那东西像充胀了气的软轮胎,激出强大的反弹力来,十分好玩。我用手沾他马眼上流出来的粘液,涂抹在他的龟头和系带之间,他被刺激得咬牙切齿,发出低沉的吼叫,像一头愤怒的雄狮。他扒开我的双腿,要进我的屁眼。我不让他干。他早疯了,死死地按住我,没命地往里顶。我说太痛了,我根本就受不了。我又说你的东西太大,根本就进不去了。好不容易他才放过我。我不知道他折腾了多久,总之他往我的下腹射精的时候,我都累得快要睡着了。

这是我最狂野的一次性爱。我并不爱这个男人,从头到尾我都是被动的。但我并不抗拒他,相反,我感到十分享受。而另一个男孩倒是我心仪已久的。刚入学时,他也是一个白净清秀的男孩。他非常迷恋金城武,发誓要像金城武一样高大、性感。他早晚都大量地跑步。我们大多数人,都是以感觉舒适的速度去跑,而他每次都几乎不要命地狂奔。他说这样才会有效果。跑完步后,他的整个身体都汗湿透了,就像从水里捞起来一样。他脱光衣服,单剩一条内裤,狂练哑铃。他一用力,阳具就挺起来,将内裤撑得像一把半开的雨伞,臂肌、胸肌、腹肌、臀肌、腿肌纷纷隆起,看得我面红心跳。皇天不负有心人,两年后,他的身体就发育成熟透的男人的模样了,还真有几分金城武的影子。他没有我那么英俊秀美,但阳刚雄健,英气逼人。我们彼此爱慕,只是心照不宣。那时候是夏季,七点来钟,天还早着呢。大家都上自修去了。我回宿舍拿书,看见他还躺在床上。他只穿一条宽宽的内裤,阴茎像根旗杆一样,垂直着小腹竖起来。我坐到他床上,问他为什么不去上自修。他也不说话,拉着我的手就往他的阴茎上按。我正求之不得,干脆将手塞进他的内裤里面。他的阴毛粗壮极了,浓密、卷曲、滑溜,十分好玩。他将我按在床上,翻身上来。他脱掉我的恤衫和运动短裤,将我的内裤褪到膝盖上。我干脆用脚蹬掉,又翘起双脚,将他的内裤一起蹬掉。他温柔地亲吻我,身体来回地磨擦。这是我第一次在天色未晚的时候做爱。他的床头紧挨着窗口,窗口外是高大的一片树林。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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