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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落日-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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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半桶水的客人正在用他们半生不熟的电脑知识,试图破解网吧的管理软件,想方设法要解开根目录,或者从网上下点东西。我跟他们斗智斗勇折腾了半下午;一位网络围棋爱好者把鼠标往桌面上惊天动地地一砸,起身拂袖而去,边走边骂不停口;三个围着一台机器的女孩子笑成一团,“好不要脸,这个人居然叫正点大帅哥!”嘻笑过后则轮番上阵与“正点大帅哥”调情;一个男生突然高声叫:“步行街口的冰淇淋店,去不去?那女的说她长得还可以。”“去去去,去看看……”呼拉一声,一队人马呼啸而去;角落处一个标准委琐男对着耳麦旁若无人地用本地方言说着下流话,五官灵活得像在跳舞;前排的一个女生慌张地藏起正在浏览的网页,回头心虚地看了我一眼;页面上两个脱得光光的男人像蛇一样四肢交缠搂在一起……我视若无睹地走开,心说还害个什么臊? 

   

  我一点点地清扫墙角一只被踩得稀烂的桔子,一塌糊涂得就像我此刻的心情;又收拾了一遍客人桌上吃剩的泡面碗和烟灰缸,好容易闲下来,正要坐回柜台喘口气,却发现一个女孩早已占据了我的位置。我受不了地看了她一点,只好重新搬了张凳子在柜台边坐下。 

  果然,不出一会儿,一个傻乎乎的小子急匆匆地从外面进来,对前台连正眼都没瞅一个,直接往里闯,站在客人身后一个一个窥视着别人显示器,引起好多人不满。身边的女孩全神贯注地查看着前台的登记本,我则暗暗骂了声“笨蛋!” 

  不多时那小子凑过来,有点不好意思地低声问:“网管,帮我问一下有没有一个叫清水百合的女孩子在XXX聊天室?” 

  我一抑脖子嚷道:“XXX聊天室的清水百合有人找!” 

  一时间全网吧所有的目光都向前台射过来,那小伙子的脸登时像只烧得通红的大锅炉,满脸的青春痘简直要迸出火星来。我不紧不慢地对他说了声“没这个人”,话音未落,青春痘早已落荒而逃。 

  女孩终于检查完了登记本,又若无其事地回到她原先的座位上。 

  我在心里“靠”了一声,这年头连鸡冠花都改名叫百合了。网吧见网友的我见多了,可像这种白骨精级别的还真不多见。每次都这样,约好人之后搬张凳子挤到前台。来的若勉强算个帅哥,她就会作羞怯状迎上去;可惜来的人十个里面九个半都是今天这样一脸疙瘩的蛤蟆,她就变作服务小姐,对来人视而不见,只等蛤蟆撤走后再全身而退。只是来了这么多蛤蟆还没把她给吓着,照旧三天两头玩一票,乐此不疲。 

   

  清水百合一落座,立刻神采飞扬地投入到一场新的角逐之中。看着这群自得其乐的客人,我突然对我刚才的冷漠和刻毒感到吃惊。都是在上网,都是在打发时间、排遣寂寞,我有什么理由看低别人?我所抵触的,应该是他们正在获得的快乐吧? 

   

  *** 

   

  工作对我已无半点乐趣可言,尽管知道是我自己的问题,可我还是迫不及待地想换个环境。当初选择在小网吧打工,冲的就是这份自由,可以边做事边玩儿。大网吧规矩大,网管上班时必须随时待命,不准自行上网。上不成网我就打不成游戏,打不成游戏岂不是要断我一条财路?现在倒好,反正到哪儿都玩不成了,不如跳槽到大网吧去,正正经经地上班。那里环境好,人手多,工作时间固定,我也不用这么累。现在这位老板实在是抠门儿,我还没说加薪的事,他就先跟我哭穷,说网吧生意越来越难做了。我正打算着给胖老板打电话,他倒先找上门了。 

   

  “喂,那菲菲鲁不是你的ID吗?” 

  “是。” 

  “你不是说早就删了吗?” 

  “是,早删了。怎么了?” 

  “快上论坛看看去吧,有个花痴守在那里成天叫你呢,叫了有十多天了!除了你,还叫另外一个什么机器,那一位我可不认识。”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对着手机喊了声“那神经病叫的肯定不是我!”,赶紧关了机。果然!TMD真像那混蛋的作派,跟在游戏里叫菲菲鲁的时候一样,一点儿不带改的。这回我可不吃这套,有力气你就叫去吧。 

  金盆洗手以来我一直有点儿不愿意看到游戏画面,这回可好,连浏览器的页面也不太敢看了。那天看到一位客人在落日的论坛上晃荡,吓得我躲开老远。 

  这个神经病! 

  我心里那个悔呀…… 

   

  过了几天老朋友又打来电话。 

  “你还是去看看吧,他说他学也不上了,天天都在猫铃铛酒吧里面从早坐到晚。坛子上一湾子人都在劝他要以学业为重,不要搞网恋……”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找的肯定是你了!你们搞的什么名堂?怎么还有一个?三角网恋?那猫铃铛酒吧不就在你那块儿吗?我说你也是,做人妖的话怎么能够对人透露……” 

  我狠狠地挂断手机。 

  刚掐断线他又马上从座机打了过来。 

  “你他妈敢关我的机?我好心好意跟你说一声,你要不好意思去的话哥哥替你跑一趟怎么样?我还真想看看……” 

  “你敢——!” 

  喊完这气壮如牛的一嗓子,我只觉得浑身上下一阵虚脱。 

  当我是菲菲鲁的时候,我承认自己也在H市;当我是时空机器的时候,我说过离家不远有个叫猫铃铛的小酒吧,我最喜欢那里的螺丝起子。当时他连螺丝起子是一种鸡尾酒的名字都不知道,我还详细地告诉了他调制方法。 

  我的大脑一团混乱。 

   

  *** 

   

  终于在一天下班之后,我走进了猫铃铛酒吧。一想到一向清醒的我居然堕落到要去“见网友”,全身上下就一阵阵直起鸡皮疙瘩。“网友见面”这种事,在网上的若干荒唐行为排行榜中早已荣登首位。也许是职业关系引起的逆反心理,我从没见过任何网友,也从不想见。说穿了,我对网络没幻想。我没吃过猪肉可没少见过猪跑,我所知道的见网友的例子,十个里面十个没好事,最不坏的也要去集体腐败一场,消耗钞票,增加脂肪。 

   

  我实在是不明白,这些人怎么凭什么会认为网络那一端的某个人会是自己所期盼的那一个?不管在什么地方,坐在电脑前面的不就是一群跟自己一样的家伙?同样饥渴地寻找着只存在于传说中的帅哥美眉,同样提防着防不胜防蛤蟆恐龙,同样神色委琐,同样YY(注:拼音缩写,意淫。)个没完。这样的家伙,随便找个坐在旁边的人岂不是更快更省事?还是说,网络这种东西给了人一个自我欺骗的距离空间? 

   

  可是我无从选择。上班的时候我曾悄悄溜进落日论坛。果然,灯火阑珊正在那儿给我招魂呢,一天一篇。他说他现在学也不上了,每天在猫铃铛酒吧里等菲菲鲁和时空机器,从下午酒吧开门一直等到第二天早上关门,一天等不到人他就一天不走,誓把酒吧的地板蹲穿。帖子底下一大堆跟帖,给他打气加油的、骂他天天叫春发神经的、苦口婆心劝他回头是岸的、唯恐天下不乱瞎起哄的、还有好些人知道他就是过去红名之狼的大头目,趁机往死里糟贱他。乱哄哄的好不热闹,直看得我手脚发软,几乎连鼠标都抓不住。没办法我得去,再不去的话我的日子也没法过了。我比我想像的还要没用。 

   

  我去的时候夜还不是很深,酒吧里冷冷清清的,只在窗边坐着一个很年轻很瘦削的男孩子,穿一件藏青色长风衣。我心里想那位肯定就是灯火阑珊了,不会错。我没敢仔细看,只模模糊糊地感到他脸色发青,眼圈发青,胡茬子发青,棱角分明,表情坚定而阴郁,就像是从钢铁工厂里炼出来的铁皮人。这下我心里更没底了。 

   

  我没有走过去,而是直接坐上了吧台。 

  “螺……嗯,皇家基尔吧!” 

  我屁股刚坐稳就后悔了。我真是昏了头,他爱等就等,关我什么事?而且我跟他根本就不是什么“网友”,是“网敌”!我跑到这里来干什么?简直是他妈一出鸿门宴!接过酒杯的那一刻,我决定不管三七二十一,喝完这杯酒就立马走人。 

   

  *** 

   

  正当我发着狠把一大口酒倒进嘴里时,身后突然冒出一句: 

  “你也是一个人吗?” 

  灯火阑珊居然毫无声息地在我背后冒了出来!一阵恶寒从脖子开始,沿着脊柱顺流直下,直寒进每一条骨头缝里。我一口酒全呛在嗓子里,顿时咳了个翻江倒海。 

  调酒师慌手慌脚地给我去找纸巾,灯火阑珊则不停地说“对不起对不起……”说着他的手就开始轻拍我的背。我全身一震,侧身就躲,一口气没接上来,差点儿从高脚凳上摔下去。 

  我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好容易调匀了呼吸,惊魂未定地责问道:“你……你干什么?” 

  “没什么,我只是想问你是不是在等人?”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不是!”我当然不是在等人,是有个神经病在等我! 

  “是吗?我一个人坐了一下午,想找个人随便聊一聊。” 

  “那我就不耽误你找人了。别找我,我不认识你!” 

   

  我的这些话没起任何作用,他干脆在我旁边的高脚凳上坐了下来。 

  “不认识岂不更好?对不认识的人不需要隐瞒任何事。” 

  不会吧?这就聊上了?我有些动摇起来。我所认识的灯火阑珊决不是跟人见面就熟的那种人;眼前的这位,有点像职业泡马子的。 

  我脸孔一板,硬梆梆地说:“不好意思,我没什么要隐瞒的,也没什么想知道的,更没什么可聊的。” 

  这句话同样没起任何效果,他像没听见一样,自顾自地继续说道:“你玩过网络游戏吗?” 

  “网络游戏”四个字险些又害得我一口呛住。调酒师站在吧台后面正好奇地打量着我们。我一阵心虚,伸手抓过那只细长的酒杯,一手拉住灯火阑珊。 

  “要聊的话还是坐你那边去。” 

 

 

 

 

 

 

第十三章 谁的从前 

   

  Waiter殷勤地走过来给我们的小桌上换了一盏蜡烛,我则要求他把音乐开大一点。酒吧都这样,昏暗的灯光,闪烁的烛光,低徊的音乐,所有这些织出一张暗香浮动的大幕,把人裹得紧紧的,藏得严严的,一切如同雾里看花。 

   

  我终于找到了一丝安心,借着烛光暗暗打量灯火阑珊的脸。我曾经试图想象过他的样子,却发现根本无从想起。我头脑中网虫的形象全被网吧的客人破坏掉了。现在的他就坐在我的对面,年轻、忧郁、沉默、孤独,跟网吧里那些浮躁的面孔形成鲜明的对比。灯火阑珊这名字还真适合他。虽然还没有得到任何证实,可我已经认定是他了,就算待会儿再跑出来一个,我也会认为这个是真的而那个是假冒的。 

  也许我已经得到了证实。他提到了网络游戏。 

   

  ……祭司、神殿、征战、弓箭,是谁的从前; 

  喜欢在人潮中你只属于我的那画面; 

  经过苏美女神身边, 

  我以女神之名许愿, 

  思念像底格里斯河般的漫延。 

  当古文明只剩下难解的语言, 

  传说就成了永垂不朽的诗篇。…… 

   

  周杰伦在缥缈的空气中口齿不清地吟唱着。有人说他的中文R&B比英文的还要难懂,可这丝毫不影响他的大红大紫。有那么一阵我听得几乎出了神,下一刻却猛然惊醒,这个死Waiter,怎么放这卷带子? 

  正感到满身的不自在,对面的灯火阑珊终于开口了。 

  “你不想聊天也没关系,其实我只是想找个人听我说说话。” 

  我刚刚平静的一点的心又突突直跳起来。这小子怎么回事?随便逮着个人就对着人家大倒苦水吗?现代男版祥林嫂?那么说这二十几天来,已经有两打以上的人听过他的故事了? 

   

  *** 

   

  “我玩的游戏叫落日,据说很红。不过我只玩过这一个,无从比较。” 

  我在心中长叹一声:果然是他! 

   

  “我不太会玩游戏,上大学之前根本没碰过,真正的玩也是这个学期才开始的。我很笨,升级特慢,还老是被人杀。虽说只是游戏,可被杀的感觉也很不好受。可是越不好受就越不甘心,总梦想着有一天我也会变得强大起来。可是我太笨了,升一级比登天还难,又不会挣钱,好容易升了级也换不起装备,于是我很快就放弃了练级。在我慢慢习惯了被杀之后,我开始觉得那些杀人的人很可笑,他们不为任何理由杀人。我觉得自己虽然打不过他们,却比他们有道德有理性。我开始质问他们,无故PK有意思吗?虽然每问一次就被杀一次,可这样做却能让我感到一种强大,似乎正义就站在我身边。 

   

  “直到有一天我遇见了一个非常厉害的女孩子,厉害到我根本想象不出她有多少级。当时她在杀人。虽说是对方先挑衅,可我还是习惯成自然地问她,无故PK有意思吗?她走过来一刀剁了我,然后冷冰冰地叫我别玩了,说这是为我好。以前我被杀的时候总觉得自己人虽死了,精神却是不死的,我鄙视那些杀人者;而这一次,她让我发现我这种人根本不适合在网络游戏中生存。游戏自有游戏的规则,我只是个自以为是的笨蛋。那种感觉比被杀还要痛苦。那之后我矛盾了很久,却仍然犹犹豫豫地混在网上,在游戏中苟延残喘。我这人从来就做不了杀伐决断的事。 

   

  “后来我又碰到了那个女孩。她人其实很好,不像别的高手那么目中无人,也不像普通女孩子只知道撒娇卖痴。她带我练功,一点都没有不耐烦的意思;她有时非常老练,有时又天真得像个小孩,不管什么时候都很可爱;最厉害的是她杀人也很有原则,从不杀级别低的,可是只要有人想抢我们的东西,她就一定会去反抢,而且次次成功。她有一条蓝色的长辫,跑动的时候在风中一荡一荡,我立刻就喜欢上她了,就连她杀人的样子也喜欢。那是我玩游戏以来最高兴的一天。 

   

  “我跟着她升到了九十多级。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我不愿只做她的游戏过客,于是去一座非常险的山峰找她。那地方险到根本没有人敢去。我把所有的钱都买了水果,一次又一次地往山上爬,最后居然侥幸成功了一次。更加幸运的是她真的在那里,一个人坐在山顶上,静静地面对落日。那种画面,只能用惊为天人来形容。见到我她很意外也很高兴,她给那座山峰起名叫狼居胥峰: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她很锐利,也很无奈。我记得她当时说的一句话:能够看一眼狼居胥的日落,多死几次也值。那一刻,我发现她和我同样孤独,只是她不像我那么害怕孤独。 

   

  “从那之后我一上线就找她。对我来说游戏已经不重要,我只想泡MM。我决定为她做一件游戏中最高级的霓裳羽衣。做羽衣很困难,材料很难收集,需要九百九十九只天使之羽,而且对裁缝的级别要求也最高。为了这件羽衣,我开始拼命练级,她则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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